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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唐梦缱绻-第15部分

小说: 唐梦缱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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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接过我手中的方子时,到是着实的吃了一惊。

“这……这些东西,真的有作用?”红娘子满眼不信的看着我。

“在人们的印象中,这些东西只是用来裹腹,但是,这些东西除了吃,确确实实的还有美颜之功。只是从来没有人去往这方面想罢了。”

“或者是吧……这芦荟,又是什么呢?”红娘子问。

我担心的情况出现了,不过,却不是牛奶,而是芦荟。难道在这个时代,芦荟还没有引进中国么……

“芦荟,是一种野草。”我把刚才写方子时,顺便画下来的翠叶芦荟的草图递给了她。

“原来是象胆草,我们园子里就有种。在夏天时,象胆草汁对蚊虫叮咬很是管用,只是没想到,象胆草还会有这种功效。”红娘子叹道。

原来这个时代,中国已经有芦荟了。我暗中松了口气。要知道,这方子如果少了芦荟,效果便会大打折扣的。

我笑了笑,“呵呵,还是那句话,这东西本来就有这个功效,只是你们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罢了。万物存在,都有其道理。或者,有的时候,并不是像我们表面上看的那么简单,在平实的表面之下,往往有着令人惊叹的东西。这个方子,我是一直在用的。红姑娘不妨自己试试,水果蔬菜,都是些入口的东西,置放到脸上,总不会有害的。而这个芦荟,呃……就是你所说的象胆草,既是可以治疗蚊虫叮咬的,那涂在身上更不会有害了。如果这方子真的管用,还红姑娘请多多照顾一下。我不求别的,只要有处容身之所就好。”

“呵呵,说这些为时过早,奴家还要看效果。以这年后为限,主要奴家不想大过年的,让沈小姐无处可去。一旦到了年后,沈小姐的方子无效果,可不要怪奴家不客气了。”红娘子拿过方子和字据小心收好,“顺便奉劝沈小姐一句,这前院可是鱼龙混杂的地方,沈小姐如果无事,尽量不要去前院,不然被哪个恩客当成了楼里的姑娘,可就不好了。奴家不打扰沈小姐了,告辞。”说罢,便扭身离开了房间。

如何养活自己

寄人篱下的滋味果然不好。这红娘子真是厉害,几句话便把主动权掌握在她手里,我彻彻底底的输了。

是我想得太天真,只凭着一个故事,便如此轻率的离开了家,把自己置于这样的境地。而且,虽然来到唐代已经这么久了,但我对这个时代的江陵城,却一无所知。或者,这个时代比前世更加复杂。只是,离开了醉芳楼,我还可以去哪里呢?如今已没有回头路可走,只能靠着自己,把以后的路走下去。

红娘子高高兴兴的离开,我却要继续考虑以后的事。每个人的肤质不同,这些水果蔬菜的效果也不一样。如果红娘子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我只能选择离开。或者,当初让裴舒原带我离开,根本就是个错误,我应该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等待着二夫人把我随便许个人家,老老实实的过完我的下半辈子。

红娘子走了之后,就再没来看过我,于是这座江陵城最大的青楼,便成了我和湘云生活修养的场所。

吃穿用度全部由胡总管安排,而我也放下心情,借着机会,将我的身子好好调养调养。除过每天早上的晨跑,我也依旧坚持着食疗,随着剩下的药材越来越少,我身体的感觉也渐渐的好了一些,虽然羸弱依旧,但是已经不虚弱了。

虽然住在这里已有些时日,但是我对这座青楼的了解却并不多。除了这个院子,我没有去过别的地方,前院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还是不去为妙。只是这个后院却是很少有人来,来的也总是那几个下人,前院的姑娘们基本上是不过来的。所以对于这醉芳楼的人员情况,我更是知之甚少,只见过这醉芳楼的老板红娘子,那个精明的女子。

不过,我还是和一些下人有了些熟识。偶尔见面,会打声招呼。不过也仅限于此,并没有什么交谈。可能是因为住在贵宾房,下人们对我都很客气,只是,他们看向我的眼神却是奇怪的。

想一想也是,因为每天早上,我都要穿着一身奇怪的衣服(运动服)绕着院落跑步。试问有哪家的姑娘,会穿着一身似胡服又不是胡服的衣服,每天早上都绕着院子跑步呢?

本来这每天的晨练,自我上次风寒之后已经停了,但是这身体实在是羸弱,无奈之下,我又开始了每天的晨跑。我跑步的这个时间,正是青楼最安静的时刻。因为这个时候,姑娘和客人们都没有起床,只有下人们早早起来为新的一天忙忙碌碌的准备着。而这些下人做事都非常小心,为了不会吵到睡觉的人,他们都不会弄出太大的动静。再想想我没见过这楼里的其他姑娘,到也在情理之中了,因为我的作息时间比较正常,早睡早起,而楼里的姑娘们却是昼伏夜出,和我的作息时间没有交叉点。

除了锻炼身体,我还是会坚持练习写字。经过这段时间的练习,繁体字已经被我练得七七八八,基本上不用提笔现想字了。

玲珑先生返工的笔,却是胡管家替我取回来的。这支笔被我带在了身上,方便随时使用。说起这只笔,我不由佩服起玲珑先生来,神匠不愧是神匠。笔杆被改成了铜制,而笔尖却被改回了铁质,而且笔尖的硬度和弹性也比原来的好的多,想来是下了一番功夫去寻找制作原料,说不定他找到了炼钢去碳的法子呢。

最赞的是,他居然用上了注射器的活塞原理,在笔杆的后盖连了一条绳子,绳子连接的是笔杆里的一个活塞。吸墨的时候,和钢笔一样,将笔头泡进墨水里,拽后面的绳子,就可以把墨吸进笔杆里。当然,只是在用的时候将笔杆吸满墨,用毕,要将笔彻底的清洗。因为墨还是会干,我可不想活塞被粘在笔杆里动不了。

至于湘云,到是因为我给她写的一些菜谱而天天的往厨房里跑。这丫头到也是有灵性,我只给她写了个大概,她到做得像模像样,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练,已经将这些菜品还原出十之八九,我也因此大饱口福。

眼前是一大桌子的菜,自然都是湘云的杰作。可是盯着这些菜,我却没有吃的欲望,总觉得心里有事。

是啊,虽然这段时间过得很自在,却总觉得少些什么,心里十分不踏实。看着这一大桌子菜……

是了,湘云都学到了一些厨艺,我是不是也应该做些什么,为自己的将来打算打算呢。

可是,我又可以做什么呢?

古代讲究琴棋书画,可我对这些都是一知半解。琴?想想我会的乐器,长笛,单簧管,在这个时代都没有。可能有个竹笛,但也只是一知半解,勉强吹出一点点曲调,登不了大雅之堂。棋?象棋或围棋只是都会一点,但是玩得很烂,烂到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和别人对弈。书 ?'…'可是连字都写不全的我,何谈书法?画?虽然我有一些基础,可是这个时代流行的水墨画,我却不会。

雅的不行,那就俗的。女红我可真是一窍不通。想当年自己缝个袜子,愣是把小洞缝成了大洞,打那以后,我更加坚信,我的动手能力是不是一般二般的差。至于做饭,我只是知道几道菜的做法,但要我去厨房烧菜,却实在没那个厨艺细胞。火候咸淡什么的完全不能掌握,好好的食材到了我的手里,只能被浪费掉。

以上这些被我否掉以后,发现我在这个时代,简直是一无是处。

突然想到手头还有些钱。是啊,眼下能派上用场的,就是大夫人给我留下的这笔财产了。拿这些钱投资些小买卖,到是可以作为我和湘云以后的出路。想到这里,我悬着的心终于能放下一些了。

“小姐,该用膳了,不然,又该凉了。”耳边突然传来了湘云的声音。

“凉了?”我不解。

“是啊,小姐!我回来时,发现你脸色很不好,呆呆的在那里出神,就没敢打扰小姐。这会儿见小姐脸色好些了,才叫你吃饭。这饭,已经热过一次了。”

我红了红脸:“没事,只是我自己有些事没想明白罢了,吃饭吧。”

我的情绪已经影响到了湘云,这样可不好。我得调节一下自己心情了。

我拿起碗筷,刚要吃,突然想起来点什么。“湘云,你吃了没?”

“没吃呢。看小姐心情不好,我也吃不下。”湘云有点沮丧。

我失笑。“傻湘云,不要因为我而影响到了自己。我以前不是对你们说过吗?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宰。对自己好一些,好吗?”

湘云木讷的点了点头。

“坐下一起吃吧。”我递给湘云一副碗筷。

“谢小姐。”

我们俩人默默的吃着这顿饭。湘云可能正在慢慢的消化着我说的话。而我,则继续想着以后的出路。这笔钱,到底用来做什么好呢?

出去找合作的对象,显然不现实。现在这种情况,遇到沈家的人,除了尴尬还是尴尬。那么,就只有一条路可以选——去前院。只是,在这青楼里,我可以做什么买卖呢?对于女人来说,无处乎是穿衣打扮。穿衣?对,我怎么没想到呢,在大学期间,选修课可就是学的服装设计。

我想起了当初柳枝柳叶留下的那一箱子的货,我不禁后悔。如果不被我烧掉,不管是做衣物还是做饰品,都是现成的原料。看来现在,我只能与外界取得一些联系了。

值得庆幸的是,外界的联系,我还是有的。锦衣阁和玲珑阁。虽然我已经不是凌家的二少夫人了,但是湘云的身份还在,这两家店铺的老板还是会给湘云几分面子的。

想到这里,我心里有了数,原来食之无味的饭,也突然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吃饱喝足后,我将湘云派遣了出去。锦衣阁的老板见过湘云,想来也不会难为她。何况,我让湘云去锦衣阁,不是为了要布料,而是为了要布样。有了布样,才好规划我想要做的东西。

湘云走后,我又将胡总管请了来。虽然和他的交流不多,但直觉告诉我,这个人是可以完全信任的。我让胡管家去了玲珑阁将玲珑先生的徒弟二毛请来。

锦衣阁的事情很顺利,湘云带了锦衣阁的布样回来,奸滑的孙掌柜并没有为难湘云。据湘云说,锦衣阁经常备一些布样供买家选择的,给她的这套布样,只是做了个顺水人情。

这套布样的颜色很全,各种颜色的各式图样都有。看着这些布样,我脑中突然有了个新的想法。拼布!在这个时代,刺绣已经成为引领级的装饰,但是拼布却是不多。想想当初在让湘云选东西时,她毫不犹豫的就选了那个只是单色的拼布抱枕。在这个刺绣审美疲劳的时代,拼布以简洁清新的风格,或许会占有一席之地。至于所拼的东西,可以是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如手包,化装盒套,针插等等。针线活很多人会做,但要做出一些平时很少见,而且很实用的东西,却不是谁都可以想出来的。我的卖点,正是新,奇,特。

佳人来访

我正整理着这些布样,胡管家回来了。

看到胡管家一个人回来,心中便了然了。像玲珑阁这样的大铺,平日里忙得很,见一个人,是需要预约的。

“胡管家辛苦了,二毛说什么时候有空过来?”

“回小姐,二毛正赶着工,要明天才得空。”胡管家不卑不亢的回答道。

我点点头。“嗯,那就麻烦胡管家明天再跑一趟吧。”

“是小姐。”胡管家转身退下了。

胡管家走后,我继续将手里的布样分类。湘云也帮我搭手。

“湘云,你对锦衣阁了解得多吗?”我边整理着布样,边和和湘云聊着。

湘云想了想,“回小姐,那锦衣阁,上次是和你一起去的,加上这次,一共也只去过两次,对那里的人并不熟悉。”

“我不是问人,而是锦衣阁的布料,你知道锦衣阁里用剩下的边角料是怎么处理的吗?”

“这个……当然是烧掉。每天都有好多边边角角的布料剩下来,锦衣阁有专门的人负责收集,每隔半月,就把这些边角料烧掉。”

“烧掉!怎么会这样!”我心里一阵心疼。“与其烧掉,不如我们把这些边角料要来吧。”

“要这个做什么?”湘云奇怪的问道。

“这个嘛!我自有妙用。对了湘云,你的女红怎么样?”

湘云的脸红了:“这个,小姐,你是知道的,我总是笨手笨脚的,做些粗活还可以,这女红,我实在是做不来。”

我还是不死心:“不是刺绣,而是缝缝补补,这个你总会吧?”

“缝缝补补当然会……”湘云睁大了眼睛:“小姐,你不会是拿这些边角料来补衣服吧?”

我神秘的一笑:“当然不是了,还是那句话,我自有妙用。”

在湘云别扭的注视下,我将整理好的布料收进了箱子。

这一折腾,天色已经晚了,湘云又去为我张罗晚饭了。我正想着晚饭会吃什么,外面有下人传报,说是“惜君姑娘来访。”

外面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一阵香风吹过,眼前一花,面前,就坐了一位美女。

如果说红娘子是小家珠玉,那么这位惜君姑娘,就是典型的风尘女子了。十七八岁的年纪,略显黑的皮肤泛着健康的粉红,英眉杏眼,颧骨略高,厚厚的嘴唇。虽然五官长得并不是那么精致,但是,这样的五官凑到一起,却是性感之中夹杂着野性的美,加上颤巍巍的垂马髻,野性中又有了些许慵懒之味。仿佛一颦一笑中,都在诱惑着你,却不会轻易的被你征服。

“沈小姐,请不要介意奴家来得这么突然。”惜君突然开口,略嘶哑的声音也带着几分慵懒。

这样的容貌再配上这样的声音,我想,只要是个男人,都会被勾出原始的欲望的。

我都在想些什么!暗中鄙视了下自己,定了定神,借着倒茶,整理了下情绪:“哪里,惜君姑娘访问这小小的屋舍,是我的荣幸。不知惜君姑娘有指教?”

“小小的屋舍?呵呵,难道沈小姐不知道吗?能住在这楼里的,都是醉芳楼贵客。只是没想到,这次住的,居然是一位姑娘,还是公子带回来的。要知道,公子是从来不会带姑娘回来的。”惜君姑娘风情万种的抿嘴一笑。

贵客?这个我到是有听湘云提起过,但也仅限于知道这是醉芳楼里的贵宾楼。至于这楼里的贵宾究竟贵到什么程度,就不得而知了。还有她所说的公子,难道是裴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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