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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大人物闪婚后爱-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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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还没有说完,樱诺果决地冲着他低吼:“不要脸,你弟弟的骨灰还在那里呢。”
当着他的面儿调戏他的女人你不觉得心里有愧吗?
她的意思他懂,淡瞥了眼阴暗角落的青花瓷瓶,一抹哀伤划过眼底,稍后,凝望向她的眸光变得隐晦而复杂。
“为了不让大家起疑,我必须住在这个房间里,放心,我不会……再碰你的。”语毕,他留给了她一抹颀长挺拔的身影,合上的房门遮去了他的身影,正欲迈步离开的男人,抬眼就扫射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静寂无声的走廊,她倚在墙边,手指上夹着烟,由于整个人没在黑暗中,根本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
听到开门声,女人扬起睫毛,在看到男人刀刻的脸孔时,沐浴中雪光中的唇瓣不停地抖动。
男人面无表情凝望了她一眼,似看一个陌生人般转身上楼,听着沉稳有力的步伐渐渐远去,长指尖的香烟凑入唇边猛吸了一口,烟蒂扔到脚下,用高跟鞋踩灭,然后,她风风火火追上了楼!
三楼书房的门轻掩着,她不顾一切推门而入,进去时,男人正在俯首翻看着手上的文件,是京都刚传过来的最新消息,上面有他近一周以来的工作部署。
女人进来时,他眼也未抬,视线仍然落定在手上的文件上,眼睛眨也不眨,极薄的唇掀启,话音冷厉:“出去!”
听了他的命令,女人的小心肝儿颤了颤,如果是以前,她早吓得滚出去了,俊逸眉宇间的冷寒之气与浑身缠绕的阴戾气息,都说明男人心情并不好,心情不好的时候,他脾气就很暴燥,她自认为是最了解他的女人。
可是偏偏今儿她心情也不好,不对,应该是说,自从他把谷樱诺带回家后,她的心情就从没好过。
而且,偏生今儿还她喝了酒,八二年的拉菲,还跑到他房间里去,一个人静静地躺在他床上,摸着他盖过的棉被,嗅闻着他余留的被子上的体温喝的。
女人并未听男人的话,将房门落了锁,踩着十寸高靴向他步步逼过来。
涂着丹寇的指甲抚摸着他身上黑色的丝质面料,深深地凝望着他,表情迷醉而又略显饥渴。
“凌姨,请自重。”
他拍开了她缠绕在自己颈间如藤蔓一样的手臂,凌厉的话语狂肆而出。
“自重?”女人先是一愣,片刻,神情沮丧地笑开,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花枝儿乱颤。
“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你唤我凌姨,我比你也大不了几岁。”
“不论大多少岁,在我心中,你始终是我父亲的老婆,如果被人看到了,是说不清的,还望凌姨自重。”
三言两语将她打入十八层地狱,明明他不是她生的,明明她与他毫无半点血缘可言,可是,这可笑的母子关系却像是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每一次,只要她一亲近他,他就会拿这话来搪塞她,而这层可笑的关系,将明明是年龄相近的两个人,明明可以有爱情的两个划了一条银河,就犹如王母娘娘为牛郎与织女划下那条星河一样,终其一生也难跨越。
凌云宵笑开,只是那笑容比哭还难看,玉臂一扬,将桌案上他新收来的文件全部扫落到地,狂恨地喊出:“骜政,你明知道,我将在好的青春与年华埋在骜家,我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不在乎别人说我是你爸摆在台面上的情妇,不在乎背后人的指指点点,把骜家打理的井井有条,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呀!”
她委屈求全,终日陪伴着一个年过半白的老头子,只是为了等待他的归来,然而,她枯等成灰整整十年,终于将他盼回来了,他却将另外一个女人娶进了门,能不让她幽伤吗?
她不是铜墙铁壁之身,白日里表现出来的坚强,只是为了掩饰内心的脆弱,事实上,她比任何一个女人都要来得脆弱。
“你为骜家所做的一切,骜家所有人都会铭记在心,凌姨,夜深了,回去息着吧!”
窗外的雪风伴随着阵阵酒气息息吸入鼻腔,他才知道这女人喝了酒,如果没喝酒,她是不会这样子闯进他的书房,对他胡言乱语,看在父亲的面子上,他可以不去与她计较。
“要我回去休息也行,不过,你得陪着我。”她极不要脸地贴上去,双手猴急地扯着他的衣服,解着他的纽扣,捧着他的脸猛烈地亲着,借着酒精壮胆,女人一发不可收拾,越来越得寸进尺。
她甚至一屁股坐到了他的大腿上,吻着他的脖子,舔着他的汗毛,像一只吸血的妖精,好似今晚绝不再放开这个男人,如果放掉了,这辈子她都会追悔莫及。
“政,我爱你,我等了你这么多年,难道你真的这么狠心?”
“政……”她喘着粗气,一遍又一遍地低低乞求,吞咽着口口水,呼吸困滩,浑身燥热难受。
“政,要了我吧!呜呜!”
她不要廉耻,极不要脸,借着酒胆豁出去了。
“凌云宵!”骜政抓住她的一支手臂,猛一用力,将她软弱的身子甩出去两米远。
为了躲避凌云宵这女人,他从十七岁独闯京都再也没有回来,这个女人,让他有家归不得,要不是为了追究骜煌的死因,他是不会回来住的,每一次春节回家探亲,他都是来去匆匆,对这女人避之唯恐不及!

☆、第56章 第一次给了谁?

动容又怎么样?上帝在造物之时就分了阴阳,女祸在补石捏人之时就分了男女,她为了他不惜孤掷青春十年,可是,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他除了同情就是怜悯,除此再无其它一丝任何情感,毕竟,一年女人十年青春不易,她从20岁到30岁,她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骜家。
他望着她,定定地望着,眸子里的情绪波澜不兴,看不出丁点儿喜怒哀乐。
食指卷曲,放到烟盒上轻轻一弹,弹出一支烟,俯头,将烟刁在了嘴里,棱角分明的五官瞬间染上痞痞的味道。
划了火柴点燃香烟,坐在办公桌案后面吞云吐雾,很多时候,只要他在沉思某件事情,他就会把自己置身在一片云雾中,整个人被烟雾包裹,为他增添神秘的屏障,让别人无法洞察他的心思。
凌云宵扬首望着他,他的侧颜看起来是那么俊帅,只是表情太冷酷,十年,他根本不曾正眼瞧过自己,多悲哀,可是,如果就让她这样离开,她真的不会甘心,所以,她灿笑着单手着地撑起身,摇摇欲坠地向他走过去,今儿,就是厚着脸皮,她要向他问过明白,今儿,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阻挡不了她讨债的决心,以前,她都怕他,只要他一个凌厉的眼神,她的心肝儿就会猛抽,猛颤,绝不敢再多说半句,但是,今天,她偏生不卖他的账,因为,她喝了酒,酒精燃烧着她的五脏六腑,麻醉着她的心肺,酒精为她壮了胆。
十年前,为了他,她不惜自己作贱勾引骜天啸,其目的就是想进骜家的门,她深刻地知道,她是一贫民之女,家里一穷二白,地地道道的灰姑娘,骜政的家世是绝不允许娶她这样在风尘中打个滚的女人,再加上,他对她一向不怎么上心,所以,她更觉得没了希望,不过,为了追求心中的真爱,为了能让她爱上自己,她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她利用了卑鄙的手段进了骜家,虽然是骜天啸见不得光的情妇身份,不过,她不会在意,因为,她另有目的,她只是想与他生活一起,哪怕是隔着远过多的距离,只要每天能看着他就好,可叹,她凌云宵是一个多么痴情的女子。
十年前,她刚入骜家,就在她正处兴奋之时,他就果断闪身京都入了部队,独闯京都不到两年就提干,后面自然是越混越大,五年前,在当上参谋长的回过探过一次亲,那天的春节也是下了太大的雪,她一个人亲自带着刘嫂去火车站迎接,没想人家是专程开了小车回来,让她扑了一个空,晚上,她与骜天啸在书房里缠绵的时候,他却不知道怎么就进来了,进来的时候,她正坐在骜天啸的大腿上,当时,她虽然很排斥,因为,他回来了,可是,骜天啸似乎非常热情,对她兴趣非常大,他强行索要,她也不能明显反抗,可是,她不知道那一刻他会进来,如果她有预知的本能,那天晚上,她肯定打死也不会让骜天啸碰自己,结果是他进来了,然后,那一刻,她清楚地看到了他英俊的脸孔黑得似锅底,印堂还呈现了三条黑线,转身就出去了。
当晚,他就却匆匆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等他再回来时,也就是在五年后,却是带着谷樱诺回来,他都不知道他能回来,她心里有多么高兴,她怀着激动的心想要与他诉说衷肠,诉尽这五年来的相思之苦,为了撑起骜家,她一个人撑得多辛苦,可是,他将谷樱带回来,带的还是他弟弟的女友,她躲在暗处一直偷窥着他的一举一动,每每看到他与谷樱诺形影不离,或者嬉皮笑脸*之时,她心里即嫉妒又悲愤,她只是一个微不足道,将骜政爱入腑肺的女人,不能怎么样,就只能悄悄把自己灌得烂醉,他可知道,他回来的这两月,她每天晚个都是烂醉如泥,当他当众宣布他与谷樱诺已经领了结婚证时,她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奔腾的内心,所以,她杀进了书房,将自己的心赤果果剖白在他面前。
她走入云雾中,与他一起隐在暗处,从他手中抽过那半截香烟,放入唇边猛吸一,香烟明明那么苦,但,她却觉得是甜的,因为,烟头上布满了他的味道,淡淡的紫丁香味道,是想念已久的爱人的味道。
吐了一口烟圈,她缓缓道:“难道我说了这么多,你就没丁点儿感觉?”
你是一块木头,还是一团泥团。
我为你浪费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十年,以前,你装着不知道,一味逃避,如今,我都捅破了这片纸,你还是无动于衷吗?
他望着她,眼里没有任何的波光闪烁,沉寂如一汪死水。
良久,极薄的唇轻掀:“凌姨,不好意思,承蒙你这么多年的厚爱,我这个人真的不值得你这样付出,如果是因为你才进的骜家,那么,你大可不必浪费青春再继续错下去。”
语言往往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刃,男人开启的是薄薄的唇,却能轻松要了她的命!
唇线一勾,露出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错付的感情,十年的付出不就是一段错付的感情,即然错了,她就要一错到底,她凌云宵是一个认死扣的女人。
“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你大可不必这样称呼我,这样的称呼,侮辱了我,也侮辱了你。”
凌姨,这两个字像把冰冷的匕首切割着她心脏的每一寸,让她痛到无以复加。
她只不过比他大几岁,她有那么老么?
“你是我爸的女人,我自然要这样称呼你。”
他的笑容也染上了毒,吸上半分就足够让她致命,她是一个痴情无比,为爱肝肠寸断的女人。
明知道这是在她心中的一道伤,他偏偏要在她伤口上撒盐,不理她心口的疼痛,继续冷漠地开口:“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家,大可以离开。”
“谁说我不喜欢这个家?”
她愤怒地呐喊起来,情绪瞬间失去了控制,她就是要借酒装一次疯,她已经受够了。
因为这个家里有你,所以,我不可能离去,就算是千年等一次见面的机会,她也甘之如饴。
“骜政,你不要欺人太甚,难道你想逼死我么?”
她望着他,眼眸里除了痴情,还有绝望,因为想着他,念着他,她才觉对世界是美好的,因为爱他,她不在乎一掷青春十年,即然都付出了十年,她不在乎付出的更多,哪怕耗上一辈子。
“凌姨……你”
骜政不想与她继续纠缠,毕竟,她也算为这个家倾尽了心力,至少,在他参军在外,父亲远去澳洲做生意后,她是一直把这个家维持着,父亲生意上遇到困难,许多时候,都是她出马帮忙摆平,她是一个灰姑娘没错,但,她的聪明才智却比一般的名门千金淑女更胜一筹,而他不愿意与她在一起只是非常简单的不喜欢而已,他的心中早在多年前就被另一个女人占据了,从此,再难入住她了,这种事,他没法子给她诉说,而且,也说不清,所以,他只能采取漠视的态度,当年,她能进骜家,当时的他都搞清楚是什么状况,直到她将张写满了诗句的手巾托人转给他,许多事情已经非常明了,她是父亲的妻子,虽说没有名份,他们也没办结婚证,可是,她已经入住了骜家,成了他的后母,他就必须得尊敬她。
他对她只有尊敬,再无其它。
怕与她呆久了说不清楚,骜政起身准备抽身离开,没想女人却伸出双臂拦住了他的去路。
歪着头吸着烟,脸蛋鲜红如火,将最后一口香烟燃尽,丢掉烟蒂,女人一咬牙,玉指勾住了衬衫纽扣,狠狠一扯,水晶盘扣四处飞溅,溅落至地面再一颗又一颗跳开,衣衫从她颈间褪下,发上的玉钗甩落,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直泄而下,月光悄然从窗外射入,光华笼罩住了她,将她照成了一只明亮的茧,脖子上的汗毛根根都能看得清楚,雪白的玉容如一块遗世孤立的冷玉,如一只幽伤的美丽的折断翅膀的天鹅,一身光裸站在月光之下,曲线阿娜,她豁出去了,就算不要脸,她也要留住他,留住骜政离去的步伐,她不知道他这一走,自己又会等待多少年,她不能再用十年的青春等着一段无望的感情,所以,她厚着脸皮用自己的身子去赌,其实,许多答案自己心里是清楚的,骜政从不贪恋女色,自然不可能对她有所感应,只是不这样做,她不会就此甘心。
屋子里很安静,静得连根针落地也以发出清脆的声响,静得似乎能听到彼此呼吸的声音,甚至彼此身体里搏动血液流动的声音。
他望着她,只是望着她幽伤的脸,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然后,就在他闪神间,女人不顾羞耻猛扑了上来,伸出双臂死死圈住了他的脖子,红唇贴上他的脸颊,开始猛烈地亲着,下巴,喉结,最后绕到了他的薄唇上,拼命地吸着他的气息,这一刻,凌云宵是疯狂的,她已经失去理智了,为爱疯狂了。
‘啪’,一记狂恨的耳光毫不留情甩了过去,打得她眼冒金星,跌倒在地,可是,她不甘心,眼眶一红,咬紧牙关,像一负伤的野兽从地面上撑起,从后死死搂住了他强壮的腰杆,不准他离开,她怕,她不想再过没有他的空虚十年,她已经三十了,她不想再苦苦地枯等十年。
脸上的红印无声宣誓着男人的怒气,她被他打了,他从不打女人,可是,今晚却对她动了手,她不在乎,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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