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格丽特的预言-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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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淡淡地回应。
曾有带领大院子弟打群架的经历,但那是高中时代,久远的记忆了。大部分时间我都是那个礼貌且优秀的何致远,老师们、领导们称赞,说我没有给那样的父母亲丢脸。
可我,并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我一直在努力逃离,逃离他们的生活。
当母亲提出应向语菡求婚时,我却没有反驳。
在这样的家庭里,她不过是父亲的傀儡,虽然并不幸福,却自愿屈于痛苦,懦弱且可怜。
我妥协,为了我可怜母亲哀求似的眼睛。
他们会解释这样的安排是为了我好,他们会说,这件事已经考虑了很久,致远,你要为何家考虑。
我对她说,语菡,结婚吧。
她道,终于等到你,你看,我都变老了。她笑,开心的模样。
那年,我们两人二十四岁。
我不爱她,我知道。但我那时以为,婚姻,与爱情无关。
婚姻,无论多么热恋或苦恋的开始,结局终归是婚姻中的冷漠和琐碎,如同我的父母,如同很多很多的夫妻。
如果结局本就是索然无味的,那么何必强求它的开始有多么动人。
我和语菡一起长大,所谓的门当户对,当时参加婚礼的宾客都说,这真是天生的一对呵。
我站在语菡的旁边,看着她笑盈盈的一张脸,心却冰冷得没有知觉。
那时在想,也许真的就是这样了吧,婚姻总会有一天走向平淡和琐碎,婚姻里不需要爱情,如同我的父母,如同很多很多冷战或争吵得不可开交以致互相憎恶的夫妻。
我以为我与语菡了解彼此,婚姻会是平淡的幸福。
可是终究,只有平淡,没有幸福。
我的留学、工作、出差,令她不耐,她说,咱们离婚吧。她从我们并未共处很久的房子里搬走。
我没有问为什么,甚至都没有犹豫。
我们之间更多的应该是类似友谊的情谊,所以,我不会牵绊她继续,因为没有道理。
我依旧很忙,一个人,忙来忙去。
很多事情,很多饭局,这不算是一种充实,因为我的工作就是我的生活,再没有其他的什么。但是,我没办法停歇,因为从始至终,房间里,只要我在的房间里,无论周围多么的喧闹,多么拥挤,我都会感到只有自己一个。我的生活,习惯了孤单的叫嚣,肆虐地叫嚣,像窗外北京狂躁的风,让人厌倦。
为什么我从没有想过走向语菡寻求慰藉,为什么,不知道。
就像,二十四岁的时候,还不懂得,儿戏一般的婚姻就像是隔断幸福的悬崖。
这样的生活还在继续。
我的行李箱里装着我的全部家当,很多时光似乎都是在飞机上度过的。
偶然一次机会看到一部电影,《在云端》,顿时感到,我和那个拿着厚实的金卡却没有家落脚的男人没有两样,一样的孤独,一样的自我,一样的在寂寞里自得其乐,消磨时光。
还有三个月二十六岁,却好似已然度过大半人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一段属于过往的回忆
第二章
(一)
我是一名再平凡不过的S大大二的学生,主修企业管理。大二的我,生活,是一张从头至尾的白纸,苍白得让人感到无聊。至少当大一将整日整日的时间消耗在美剧英剧上直到看无可看时,我觉得如此状态绝不可以被称为青春。
青春,应该是放肆的,是挥霍着的,是跌宕起伏的,是放浪形骸的,就像西方歌剧,夸张却动人心魄。我不愿成为看客,不愿成为只能欣赏别人演戏的观众,起码自己要有自己的剧本和舞台,演绎一段属于自己的故事,这故事里要有新鲜生动的人,男人女人,我爱的人,我恨的人。
(二)
宿舍夜聊的新话题是何致远。
我想了很多很多的词汇,英俊不凡,温文尔雅,风流俊逸,颠倒众生,激动不已地把宿舍夜聊的全部内容换成他的话题。
“哎,远哥哥,远哥哥。”我轻叹。
小京不由得发笑:“澄儿,你可真花痴。”
“不,不,他真算得上极品男人。”我急欲证明。
“真是,我胳膊都被你攥出黑青来了。”乐乐搭话,“金融系统里的男生不都是那样嘛,挑人呢,人材人材,要人要材的嘛。不过,何老师可真算是人材中的人材。”
“我听说,银行招聘的时候都要看个头和长相的,女生是要盘亮条顺儿的,看来他是经过层层筛选所剩无几的遗珠啊。”阿南补充。
“唉……”哀嚎从我这里发出,“我何时可以抱得如此美人归?”引来阵阵笑声。
“别妄想了!”乐乐斩钉截铁地告诫我。
我虽不想承认,可不由得赞同。只有一米六而且是一张圆圆的娃娃脸的我这辈子估计就这样了,娃娃脸是不能化妆的,否则白脸红腮更加搞笑。又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以及根本无药可治的婴儿肥,无论怎样绝食都毫无效果,此刻可不就是妄想么。
我承认过后,她们又跑来安慰我:“也会有男生喜欢可爱型的女生啊。”
真不知这帮女子是何等心肠。
(三)
S大经济学院的女生宿舍是四人间,上床下桌,乐乐,小京,阿南,还有我。当我们四个单身乖乖女照例于熄灯后躺在床上聊无关我们自己的校园八卦时,偶尔会听到门外有男生将醉得不能行走的女同学扛回宿舍的声音。
楼道里的灯光亮了,是阿姨和不该在此出现的男生的对话。
“那是你同学?”阿姨问。
“是我女朋友和她室友。”
“怎么喝成这样?”阿姨惊叹。
“朋友过生日。”
“下次不能这样了。”阿姨无奈。
“是是。”
其实,还是会有下次的,一样的大学,不一样的大学生活。
乐乐,阿南,还有小京和我,一起摒气凝神,想要继续听些猛料,看客的兴奋让我们暂时忘却了自己的孤单。
楼道的灯又灭,男生离开,阿姨安顿好那个宿舍的女生之后也下楼值班去,只是过了几秒,我们便判断出了这段小小意外的主人公都是谁,叽叽喳喳的讨论又开始,而且是新鲜出炉的话题。
大学里的摩登女郎是不同的,吸烟,喝酒,身边总有十分帅气的男朋友,新面孔一个又一个。隔壁宿舍的女郎里面有一个还会打架子鼓,很酷的样子。
时髦的恨天高高跟鞋,皮质的及P小短裙,还有乐乐说的那种亮瞎人眼的大耳环。
北京话是这么说的,潮,太潮了。
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会羡慕那种冲破禁锢的放肆,带着快意人生的妖娆滋味。要知道,大二的我,抑或整个宿舍的我们,还没有谈过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恋爱。相比她们,我们更像是终日只懂得读书或者淘宝的宅女组合,性格呆板,不解风情。
阿南聊到了隔壁宿舍的女生,小丹,金融系的系花。
大一期末快结束的时候,我背着一大摞书出现在图书馆三层,看到楼梯拐角处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即是为八卦新闻里的名人,校园风云人物金融系系花一朵,小丹。
那时正值六月末北京难耐的夏天,小丹清凉打扮,穿着黑色的人字拖,脚趾甲是同色指甲油,映着白皙脚面,说不出的性感。很短很短的热裤,北方俗称背心儿的上衣,还露着黑色的肩带,手指甲是艳丽的大红,食指中指之间夹着一根忽明忽暗的香烟,吞云吐雾。那日,她没有化妆,显得有些疲惫。陪她站着的大概就是那个传说中校篮球队的队长,她的男朋友,很高的个头,只是嘴上也叼着一根烟,当时我记忆中突然就想起来宿舍夜聊时乐乐告诉过我们他的名字,孟哲。
之所以我会对这个毫无关系的人的姓名记忆如此深刻,是因为,我的那场不能算作为初恋的独角戏中的男主人公就叫做孟喆。当然,这个秘密只有我的拜把子闺蜜左舒知道,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歇斯底里,它符合所有春心萌动而又仅限于暗自欣赏的桥段,同桌,他和他的女朋友,还有一个孤单单的我自己,平静得好像没有发生过。
其实直到现在,我都很喜欢阿桑的《一直很安静》,曾经和小舒在KTV两个人,我看着歌词,一遍遍的唱到恍惚。而我大概就是那个一直没有姓名的人。
简而言之,这是我曾经的一段故事,一场仅限于欣羡的向往。
(四)
当我注意到眼前这位叼着香烟陪着女朋友的粗犷男生就是校园八卦里那个和孟喆同名的人时,我不由得抬起头来,看了那个叫做孟哲的篮球队长一眼,仅仅一眼,我便意识到自己的傻,名字相似的人有千千万,人却并不同。
我偶尔怀念转瞬即逝的高中生活,然后像背着龟壳一样地走进阅览室。
其实,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并不是一个“哲”。而且,孟喆是不抽烟的,至少在满满的三年的高中生涯里,他就是一个干净纯粹的白马王子,品行良好,纤尘不染。
高中于我而言是一段很奇特的时光。从高一后半学期开始,每一次班主任调座位总会鬼使神差的把孟喆和我抽在一起。我们的高中是Y城最好的高中,我们的高中班是Y城闻名遐迩的理科班,几乎在座的每一位学生都有近乎于变态的学习光荣史,尤其是时任学习委员的孟喆,这当然是题外话。由于每一位同学的成绩都很好,所以老班排座位时使用了一种十分有数学思想的方法——随机抽取,每一张小纸条上有一个名字,然后按照座位抽取,抽到是谁就会是谁的座位。
巧合的是,从那时起,我和孟喆就一直是同桌。只是,没有人注意到这种缘分,除了我自己。如果孟喆是王子,那么我就是当之无愧的丑小鸭,没有哪位习惯于理性思维的同学会对我们之间这种莫名其妙的缘分产生兴趣,所以,从来都没有八卦。
甚至于这种没有八卦的状况,对于尚处于角落里的我而言,都是一种极大的遗憾。
孟喆是我们班最高的男生,我曾经问过他有多高,当时,他好笑地看着我,说:“你问这个干嘛。”我不语,只是很倔强地看着他,坚持着自己想要得到答案的心情。也许那时抑或是一直以来,我在他眼中都是一个带着傻气的小姑娘,所以,他不会注意到我的脸红,不会猜到,为什么我会对他的一切如此好奇。
他看着我说:“准确的说,净身高应该是1。83。”他的数理很棒,说话时尽量的追求严谨和精确,但是声音却平和而温柔。
于是,那一瞬,孟喆认真的眼神,单薄的嘴唇,有些消瘦的白净面庞,成为我记忆中一段挥之不去的影像。只有一个声音回荡在脑海中,准确的说,准确的说……
又一次老班抽签,孟喆的前排变成了他的女朋友。她叫珺,很好听的名字。
他对谁都很好,很温和,谦谦有礼的公子,但是他对珺的好,是不一样的。他对她的笑会有难得的属于年轻男子的羞涩,他陪着她买零食,他会为她不厌其烦一次次的打热水,她趴在桌上睡觉时他会为她轻轻从后面披上自己的衣服,甚至于高三两个人分手的那几天,他的眼睛都布满了血丝,红得像小兔子。
他们两个有共同的爱好,喜欢柯南,喜欢高智商的书籍,喜欢令人费解的电影,所以他们真的很登对。
我对小舒说,我觉得他们真好。没有嫉妒没有厌烦,真的满心觉得他们好。
小舒不愿再理我,她说,你羡慕有什么用,自己要努力地去争取。
争取?no……no……,对于孟喆,我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情绪呢,不是喜欢,不是爱慕,大约只是比欣赏多一点点吧。
我努力学习,为了可以和他齐肩,至少不再总拿着一些他觉得幼稚无比的物理题纠缠他。那些日子有很多天都会超过夜晚十二点才休息,当我用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完成某些题目的时候,看着窗外渐渐稀疏的灯火,Y城的墨色天空看不到星星的时候,我会厌恶自己的笨拙。
孟喆同珺的事情终于被他的父母知道。不知孟喆顶着多大的压力还不离不弃,直到高三,最最关键的时期,他才红着两只眼睛同珺提出分手。
孟喆的父亲是Y城的副市长,母亲是Y大的教授,是个标准的官二代。在Y城,一个不大不小且极易被忽略的城市里,他可以算作天之骄子。
父母的期待、老师的约束、自己的前途,单薄爱情在面对这一切的时候,溃不成军。
可是,我还是觉得,他真的为她付出了很多承担了很多。
有时会想像,多年以后,他还恋着她,她也不曾忘记他,如同千千万万美满的小说标本一样,他们最后走在了一起。
还记得,孟喆向女孩珺提出分手的那段时间正好是Y城的冬天,很冷。珺坐在那里,身上还披着他的大衣,却在一直哭泣,没有声息,桌子上铺了一层层湿透的手帕纸巾。前后左右的同学都劝她不要再难过,他们这一对曾是班里的模范夫妻,如今这样,大家都不愿看到。而他呢,就坐在她的身后,一个人默默无言。
我轻轻地推推他的胳膊肘,他不再如往常一般理我,只是一个人很静默地低着头,细碎的头发挡住了他的表情。我以为他也哭了,悄悄地递给他一张纸巾。他抬起头来看我,有些愣怔,眼睛里布满血丝和泪水,只是没有流下,血红色的眼睛满是脆弱和无措,那一幕至今难忘。
那时,我以为,这样的爱情,不曾割舍、不曾绝决、始终如一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五)
如今,孟喆早已变成了一个美好的背影,在他的身上,附加了幻想,完美却模糊,有欠真实。就像《蝴蝶梦》里的瑞贝卡,阴郁的妖艳的瑞贝卡,在我眼里,她的生命是因爱情而存在的,所以,她真的很美,冷艳却孤独的美丽,但是,却仍旧只是一个影子。
珺的学习很好,没有参加高考,通过化学全国竞赛直接保送到了B大。孟喆参加的是物理竞赛,那一年的题目很难,全国没有几个是通过物理竞赛保送成功的,所以孟喆在距离高考还有三个月的保送环节失利。他一直都希望能考取B大,我想原因应该很简单,是因为珺。
保送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