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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东晋名人小传-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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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锡案:刘惔传云:“尚明帝女庐陵公主。”而本书《排调篇》“袁羊尝诣刘恢”条云:“刘尚晋明帝女。”注引《晋阳秋》曰:“恢尚庐陵长公主,名南弟。”益可证其为一人。《佚存丛书》本《蒙求》“刘恢倾酿”句下李翰自注引《世说》曰:“刘恢字真长,为丹阳尹,常云:‘见何次道饮酒,使人欲倾家酿。’”案此事见本篇,作“刘尹云,见何次道”云云。而《蒙求》以为真长名恢,亦可为古本《世说》恢、惔互出之证。然孝标注书,于一人仕履,例不重叙。真长始末已见《德行篇》“刘尹在郡”条下。而于此又别引《文章志》,则亦未悟其为一人也。本书《言语篇》云:“竺道潜在简文座,刘尹问道人何以游朱门。”《高僧传》卷四《竺道潜传》作“沛国刘恢嘲之”云云。《刘惔传》不云“为车骑司马,赠前将军”,此可以补史阙。

    嘉锡又案:《魏志·管辂传》引《晋诸公赞》曰:“刘邠位至太子仆。子粹,字纯嘏,侍中。次宏,字终嘏,太常。次汉,字仲嘏,光禄大夫。宏子耽,晋陵内史。耽子恢,字真长,尹丹阳,为中兴名士也。”所叙恢祖父名字,与本书《赏誉上》篇“洛中雅雅有三嘏”条及《晋书·刘惔传》并合。惟仲嘏之名,《赏誉上》作“漠”、《晋书》作“潢”为异耳。而真长之名,则一作恢、一作惔,其官又同为丹阳尹。然则恢之与惔即是一人,无疑也。

    余先生此论甚长,但仅以尚主、籍贯及《隋志》、《三国志》裴注记载便断定刘惔必与刘恢为一人,感觉说服力尚有不足。事实上徐震堮先生在《世说新语校笺》中就认为上引“袁羊尝诣刘恢”条中的“刘恢”均为“刘惔”之误,而于“庾稚恭与桓温书”条不言刘恢之名有误,言外之意,刘恢与刘惔是两个人,只是“袁羊尝诣刘恢”一条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各版本都抄录错了而已。又二刘籍贯相同不足以否定二人实为一人,且《隋志》、裴注虽然均有可确定应为“刘惔”而误为“刘恢”者,也不能据此便认为《世说新语》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因此,要证明二人的同一性,还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而考察刘恢的历官赠官,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按前引“庾稚恭与桓温书”条注引宋明帝《文章志》,刘恢曾任车骑司马,赠前将军。《宋书》卷四零《百官志下》末尾列出一份官品,云“凡新置不见此条者,随秩位所视。盖右所定也。”这缺失的两字,一般公认为“”二字,则补全后该句为“……盖右所定也。”也就是说,这是一份西晋官品。而《宋书·百官志》末尾列出西晋官品,并特别指出“凡新置不见此条者,随秩位所视”,证明刘宋官员品秩是以西晋制度为本的,只有个别新置官员不在西晋官品包含范围内,才采用“品视某官”的方式标记。同时众所周知,刘宋官制直接承袭东晋,因此西晋、东晋、刘宋三朝的官品基本可以划上等号。按照这份官品看,车骑司马属于“抚军以上及持节都督领护长史、司马”,官第六品,而前将军则属于“诸征、镇至龙骧将军”的序列,官第三品。魏晋南朝赠官之制,赠官当与生前居官品级大致相等,第六品的车骑司马如果没有特别的表现如死于王事之类,是不可能超赠三品将军的,而司马为军府上佐,车骑又是重号,如果身为车骑司马的刘恢战死于外,史书中也应当提及,不可能无声无息。因此可以推断是,车骑司马只是刘恢历官的某个阶段,不是最终任职,其最终任职应当是三品左右的*。

    既然说到车骑司马,那就看看刘恢生活的年代究竟有谁曾任车骑将军。刘恢受庾翼赞赏,被王濛青目,与袁乔友善,可能还是桓温的熟人。庾翼是刘恢上司,暂且不论,其他三人年辈应与刘恢相似。按王濛公元三四五年左右(永和初)卒,年三十九,已见前引;袁乔《晋书》卷八三有传,言平蜀后与桓温分道击破隗文、邓定之叛,寻卒,年三十六;桓温晋孝武帝公元三七三年(宁康元年)卒,年六十二,刘恢则当生于西晋怀帝公元三一二年(永嘉六年),公元三四五年(永和元年)时三十四岁。据此,则刘恢也应生活于穆帝朝前后,而其为庾翼所知,出仕应早在成康二帝之时。检《晋书》卷七《成帝、康帝纪》,成帝朝曾任车骑将军者有郗鉴、南顿王司马宗、东海王司马冲,康帝时任车骑将军的只有庾冰。按刘恢如与桓温年辈相近,成帝咸和元年尚是十几岁的少年,不可能任郗鉴或南顿王宗的司马;东海王冲任车骑将军在成帝咸和九年(按拜车骑时已十二月,应在公元三三五年(咸康元年)至公元三四零年(咸康五年),当时刘恢大概是二十多岁,依其逝世年龄算来比较可能;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任庾冰的司马,庾冰于康帝公元三四三年(建元元年)加车骑将军,公元三四三年(建元二年)卒,计算起来当时刘恢应该是三十出头。但如果三十出头尚为六品官的话,似乎很难在三十六岁做到三品*,因此该篇采刘恢为东海王冲司马的说法。东海王冲于成帝公元三三九年(咸康六年)迁骠骑将军,公元三四一年(咸康八年)卒,《文章志》言刘恢为车骑司马,不言转骠骑司马,或未随府而转,而是另任他职,或即出都为庾翼僚属,故庾翼作书与桓温,赞其才略。然自此以后刘恢任职经历即难以考证。

    到了这里,读者暂时放下刘恢,回头看一下刘惔的任职经历。《世说新语·德行第一》“刘尹在郡”条注引《刘尹别传》,谓刘惔曾任司徒左长史、侍中、丹阳尹。又《初学记》卷十一引何法盛《晋中兴书》云(《太平御览》卷二二零所引同):刘恢,字真长。少清峻。与王濛为中书郎。时人以濛比袁曜卿。以恢比荀奉倩。这里“刘恢”显然是“刘惔”之误,则刘惔又曾任中书郎。

    按《宋书·百官志》不言司徒长史官品,但言诸公府长史秩千石,从事中郎六百石,而公府从事中郎第六品,意公府长史司马应不低于第六品。桓温的谋士郗超自中书侍郎转司徒左长史,中书侍郎(即中书郎)五品,且于《宋书》所载晋官品中列于五品前列,则可知司徒左长史不低于五品;又前引王濛以司徒左长史求为东阳,晋制,郡国守相皆五品,东阳又非大郡,似亦可证明司徒左长史为五品官。依上文推测原理,刘惔为司徒左长史亦当在成康二帝时。成帝朝曾任司徒的只有王导和琅邪王司马岳二人,康帝时未任命司徒。按司徒府与他府不同,虽无司徒亦置长史及属僚,盖因其事务繁多,不可一日或缺。因此刘惔究竟为何人长史并不重要,但其在成康二朝间任此职则确定无疑。

    在任司徒左长史之后,刘惔任过侍中、丹阳尹,按照《晋书》卷七三《庾翼传》记载,尚曾任征虏将军、义成太守、监沔中军事。作者认为刘惔应是先任侍中,然后以征虏将军出镇沔中,而非由司徒左长史直接出镇,原因在于东晋文武换职时尽量力求官品一致,如要鼓励文官任武职,军号相对原官或许会有所提升,但幅度有限。《晋书》卷七九《谢尚传》云:迁会稽王友,入补给事黄门侍郎,出为建武将军、历阳太守,转督江夏义阳随三郡军事、江夏相,将军如故。

    按《宋书·百官志》黄门侍郎第五品,建武将军为“五武”之一,第四品,这大概是由于谢尚“辍黄散以授军旅”、行为值得鼓励的缘故,但也不过提升一级而已。刘惔出镇沔中,所带征虏将军军号在第三品,与侍中同阶,而司徒左长史据前推测应在第五品,一个五品官员骤以三品将军出居要地,未免资望太轻。然而,如果刘惔之前经历过侍中一职的话,这一迁升顺序就可以获得解释,因为侍中为清要之任,常在帝侧,位望甚重;又司徒左长史迁侍中的记载虽未检得,但郗超自司徒左长史迁散骑常侍却见于本传,而晋朝散骑常侍位望甚重,位次侍中而已,不似南朝之轻,则以司徒左长史迁侍中亦无不可。自此再以侍中加重号出镇沔中,也就顺理成章了。因此作者主张刘惔的升迁路线是中书郎——司徒左长史——侍中——征虏将军、义成太守、监沔中军事——丹阳尹。

    不过,刘惔的历官也有问题,刘惔尚主后以驸马都尉奉朝请,见《晋书·职官志》,之后历官记载就直接从见于《初学记》所引《晋中兴书》的中书郎开始,可是驸马都尉虽然官第六品,但与中书郎这一要职之间轻重悬异,而中书郎关掌机要,并非仅凭某个权臣的意愿就可以超越用之,虽然刘惔声名极隆,也没有自驸马都尉奉朝请直升中书郎的道理。于是在刘惔的历官次序中出现了一个断层。然而,如果把刘惔与刘恢的历官结合起来看,就完全可以解释了。刘恢曾任车骑司马,这个位置正好与驸马都尉同是第六品,而且车骑司马为重号将军军府僚属,以此而言则不为轻;东海王冲为帝叔,位尊而无实权,以此而言亦不为重,正处季孟之间,刘惔自驸马都尉迁升车骑司马,其位稍重,于理可通。以年龄计之,刘任车骑司马应在其二十余岁时,也可证明此点。其解车骑司马后出都为庾翼僚属,深得庾翼好评,而不久还为中书郎,又是自六品晋至五品,似乎可以认为是受到庾翼赏识的结果。之后刘历迁司徒左长史、侍中、征虏将军义成太守监沔中军事、丹阳尹,终于丹阳尹任上,而丹阳尹正是三品官,与所赠前将军品级严密契合。这才是作者认为刘惔与刘恢为同一人的最重要原因。

    另外,刘恢与王濛、袁乔、桓温等人相友善,袁乔姑且不论,王、桓也都是刘惔的好友。按理说,刘恢与刘惔同为沛国刘氏子弟,年龄相近,交友亦相类,又皆能玄言,理当关系密切,但《世说新语》中却不见他与刘惔来往的任何记载。又王濛为会稽王上客,与刘惔一样交游广泛,他对刘恢作出如此高的评价,刘氏声誉必然盛极一时,但竟也找不到刘恢与其他名士交往的记录,这难道不奇怪吗?这样的奇怪现象,只能从二刘本是一人方面求得解释。

    说到这里,大概还有两点疑问没能廓清。一是刘惔字真长,人所共知,而刘恢则字道生。二是刘惔在郡以无为为治,孙绰诔以“居官无官官之事,处事无事事之心”,而刘恢号称有文武才,为蕃屏高选,两人政治才能似乎也不在一个水平线上。然而这两点都可以解释。

    史言刘恢字道生,与刘惔字真长不同,吴仕鉴认为是一人两字,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我认为,“道生”或是小字,晋人称人小字已成风习,无论称人者还是被称者均不以为轻*。“道生”者,是因天师道而得生之意。刘惔本籍沛国,过江居京口,沛国属徐州,而当时青徐二州滨海地带士庶多有奉天师道者,此风流布,濡染内地亦所难免,京口又多青徐流民,则刘惔家奉道也不足为奇,长辈给子孙起一个带有宗教色彩的小字,更是理所当然。

    至于刘惔“居官无官官之事,处事无事事之心”之评,实际上与王导晚年所谓“世谓我愦愦,后人当思我愦愦”之意相同,其为政方针仍是东晋开国以来王导所倡的“不存小察、弘以大纲”。这种方针的特点是“宽小过,总大纲”,以和靖致治。以此为政虽未免宽纵豪右,但于内部矛盾重重的东晋王朝而言,却非此不能保持大局的稳定,刘惔为郡以镇静信诚为治,风尘所不能移,已见前引,当是深得王导政崇简易的精髓,实际上与桓温“全欲德被江汉,耻以威刑率物”的方针也是一样的。因此不能以刘惔在郡无为即认为其是空谈之士。

    能表现刘惔政治才能的事件,除其在郡以镇静为政之外,还有另外一件,即受命出镇沔中。此事现在已无直接记载,但从桓温以刘惔镇沔中一事的背景和之后情形,或许能看出一些端倪。

    以襄阳为中心的沔中之地本由桓宣戍守。庾翼于康帝公元三四三年(建元元年)进屯襄阳,排挤桓宣,次年桓宣发愤而卒,庾翼遂以长子方之为义成太守,代领桓宣所部,同时留司马应诞镇襄阳,命参军司马勋以梁州刺史戍西城,对沔中地区形成严密控制。这种严密的布置,当然主要是为了形成互相支援的对外防御体系,但在荆州易手之际,却也给必须控制汉沔要地的桓温出了难题。司马勋身在西城,距襄阳略远,又是晚渡荒人,于庾氏不甚亲密,尚可通过拉拢方式解决,但庾方之作为剥夺权力的主要目标,应诞以庾翼司马出镇新得之地襄阳,可想而知是庾氏亲信将领,二人又都手握兵力,如果不能妥善处置,必然造成动乱,甚至会威胁到桓温对整个荆州都督区的控制。桓温敢于在如此时期将刘惔放在这个位置上,想必是对他的手段有一定信心。

    刘惔到沔中后的行事虽不见诸史传,但想必是以极其老辣的手段迅速控制了局势,在没有伤及沔中元气的情况下解决了庾氏势力。否则次年桓温伐蜀,恐怕也轮不到刘惔后任、以江夏相监沔中诸戍并督三郡军事的袁乔担任先锋。当然,田余庆先生在研究王庾江州之争的过程中已经指出:“有许多本来只能由武装冲突来解决的问题,在现存的简括的史料中竟然都是和平过程,这很难令人相信。”但即使刘惔夺取沔中之事也属于田先生所论述的情况之列,也无损于对其人能力的估计,毕竟这种棘手问题即使武力解决也有相当难度。刘惔在解决沔中问题中的表现,也正合王濛“蕃屏之高选”的评价,与庾翼的评论和宋明帝《文章志》的记载亦能契合。

    刘惔另一可为人称道的,是其出色的远见。除料桓温得荆州则不可复制以外,还有一件事也是值得一提的。《世说新语·识鉴第七》“桓公将伐蜀”条云:

    桓公将伐蜀,在事诸贤咸以李势在蜀既久,承藉累叶,且形据上流,三峡未易可克。唯刘尹曰:“伊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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