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昏 辛夷坞-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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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的话?”崔老板连连摆手,“说起来实在是不好意思,其实是因为我那边养了几条狗,年轻人嘛,好奇心重,就逗着其中的一条玩了一会。我们那看狗的人也是胡闹,一时冲动,就起了冲突……”
向远没有说话,定定地听着崔老板往下说。崔老板玩着自己修剪得相当干净平整的手指甲,似笑非笑地说道,“本来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您也知道,谁没个特别喜欢的东西,被人摸了碰了,心里总有个疙瘩,我们那看狗的年轻人也是这样,他最喜欢的偏偏是你们家小陈看中的那一条,这才出手重了一点。后来我也教训了他几句,可他还顶嘴了,说那逗狗的人摸两下,玩两下也就算了,可怎么能动了要偷狗的心思呢。这不是不要脸地挖别人的心头肉吗,所以他就再也没有忍住……我说,简直是胡闹,再忍不住你也得看看人家小陈是谁,打狗也要看主人,否则让人误会了,还以为我们看着主人来打狗……向总,说到底,下面的人素质低,我代他赔罪,事情已经过去,该赔的医药费我们一点也不含糊,你我一直合作愉快,今后也会合作得更好,希望不要为了一条狗坏了和气才好,您说呢?”
向远过了很久才将视线从崔老板的那双保养得益的手上挪开,那双手的指关节处,尽是新伤的红肿,这样的伤向远是熟悉的,她曾经在叶昀的手上看到过,那时,叶昀发狠地把那些说他漂亮得像女人的同学揍了一顿,拳头落在别人的身体上,自己的手关节也肿了好几天。
向远觉得耳边一阵嗡嗡地响,落地的玻璃窗外太阳毒辣得直指人心,也许是为了掩饰自己片刻的失控,她低头匆匆地喝了一口,却呛了一下,怎么也咽不下去,太苦了,明明还是先前的一杯清水,不知什么时候完全变了味道。
见她轻咳了几声,崔老板连忙起身照看,服务员也紧张地走了过来,向远抓过杯子,递到了服务员面前,“帮我换一杯,不……就这一杯吧,帮我放糖,一整勺糖。”
服务员迷惑不解地领命而去。
“向总……您没事吧?”崔老板的声音透着关切,隔着玻璃,向远看到滕云快步走了过来。
她深深呼吸了几下,面对眼前的人已经足够镇定,“崔老板,如果我没有猜错,那条惹事的狗应该还是母的吧?”
崔老板慢慢将背靠在椅背上,“您是个聪明的人,我喜欢跟聪明人说话。”
就在这时,滕云已经走到桌边,崔老板站了起来,拍了拍滕云的肩膀,“不打扰你们谈正事了,我先走一步。对了,我那条船现在也是闲着,什么时候再出海,也就是一句话的事。”他说完,不忘跟向远欠身打了个招呼,“向总,我们再会。”
“再会。”向远笑脸相迎。这个笑脸维持了很久,直到换了滕云坐在她的对面,她的笑意依旧未褪。
“你有事瞒着我,滕云。”
“向远……你知道有些事我无法控制。”滕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无奈地摊开了双手。
他是了解向远脾气的人,此刻放弃解释的姿态无异于默认了她的猜测。
向远良久地看着窗外,树叶很绿,天空很远,午休结束之后的道路上人渐渐多了起来,一切井然有序。过了很久,她才自言自语一般说了句,“你说,为什么女人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晚上,向远回到叶家,叶骞泽不在,她试着去想,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也变得忙碌,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然后,向远试着推开了书房的门,逐一地拉开书桌上的抽屉,没有任何一个上锁,也许叶骞泽认定她不是一个多疑的女人,他不知道,所有的女人在面对这一刻,其实都一样的。
每一个抽屉都整理得干净整齐,这是他们兄弟俩相同的好习惯,里面都是些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向远合上最后一个抽屉,失望之余,竟然长长的松了口气。
叶骞泽是个念旧的人,很多用过的物件都不舍得丢弃,尤其是旧照片,不但满墙都是,就连书桌上也摆了不少,有他生母的,也有叶秉林和叶太太的,当然,少不了这家里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叶灵。向远注意到其中一张,竟然还是多年前,叶灵第一次到婺源,他追赶了去,然后他们和叶昀三兄妹在大槐树下的合影,按快门的那个人正是向远。发黄的照片里,三张容颜都只是记忆中的模样,旧物犹在,人事却已全非。
向远拿起了那个像框正待细看,一个金黄色的小东西却随着像框的挪动从书架上掉落了下来,赤金的戒指,平淡无奇的款式,上面镂刻着两个小字:平安。
难道,自欺欺人也需要一点点地运气?
向远把那个金戒指放在掌心,翻来覆去的细看,仿佛是什么稀罕的物件,最后,她紧紧地合拢了手,紧紧地,仿佛那个金属的小环烙进了她的血肉,如同一个最丑陋恶臭的脓疮。
第七十三章 故事
如果这一刻,叶骞泽站在面前,向远毫不怀疑自己会像所有察觉到自己婚姻里出现了第三人的妻子那样,质问他,责骂他,期待他的解释,又或者她会把这个太过熟悉的金戒指狠狠朝他脸上扔,可是,现在她并不知道叶骞泽在哪里。
向远披了件外套,就这样坐在书房里一直等,书桌上的旧式闹钟指针从8指向了11,整整三个小时,他没有回来。然而,就是这三个小时,已经足以让向远的愤怒沉淀,就像火焰消失,沉淀下来的是灰烬。
叶昀上楼的脚步声传来,轻而快,向远认得他们每一个人走路的声音。他经过书房门口的时候,探了个头进来,“咦,向远,你怎么坐在这里,我还以为是大哥。”
“哦,我闲下来没事,找本书看看。”向远扯了扯披在肩上的衣服,站了起来。
叶昀顿时来了兴致,“你也会闲下来?可大哥能有什么好看的书啊,不是哲学就是宗教,闷得很,我房里倒是有很多很多的杂志,你要不要来挑几本。”
“不用了,我随便翻翻,正好可以睡觉。”她说完才发现叶昀有些失望,笑了笑,“下次无聊就去找你借,我也准备睡了。”
叶昀的身影从书房门口消失,向远松开了紧握着那个戒指的手。都说情比金坚,其实金子相当的软,不费力的一捏就变了形状,还好这一个只是在她的手心留下了环形的红痕。她若无其事地将戒指放回相框后的位置,走回自己的房间,关门的一刻,终于听到了叶骞泽开门走进屋内的声音。
他总算回来了,可向远现在已经觉得没有什么可以说的。这是她选择的男人,她选择的婚姻,即使走错了路,别人或许会选择回头,可她向远不会,她不能让之前那一路上耗费的心力和光阴白白浪费。所以不管前面是什么,她也会继续往前走,一直走下去。不信就闯不出另外一片生天。就好像现在,她失去了爱,可至少得到了钱,很多很多的钱。
次日,中午临近下班的时候,向远竟然接到章粤这个夜猫子打来的电话,说是好久不见,问她什么时候有空来“左岸”喝一杯。
自从章粤被沈居安从法国追回来之后,向远确实有一阵跟她疏于联系,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向远知道章粤还沉浸在她的“幸福”里,不愿意打扰。
向远认识很多很多人,有穷的,当然更多的是非富即贵,那些人或许是她的合作伙伴,或许是她的衣食父母,也有的是养兵千日,以备一时之用。这样的交游广阔一直以来都让向远的事业受益匪浅,可是她的朋友却很少,在女性里,章粤恰恰是唯一的一个。
章粤这个人,你不一定要跟她做闺蜜,分享女人的私密心事,但是她有一种魔力,让人很难不对她心生好感。就算她不是永凯的千金,左岸的老板娘,跟她对酌一杯,也是快事一件。
但是,向远在这个时候接到电话却犹豫了一下,她对章粤说,去是一定要去的,只是最近可能都会比较忙。
章粤在电话那头毫不介意,笑着答道,“不管你哪天晚上来,只要我还在地球上,一般都在那里。”
向远是个不太相信巧合的人,在她看来,所有的巧合都有迹可循,更何况,摆在她面前的“巧合”不止一个。“平安”和“长寿”,两个相似的戒指,沈居安山庄的频频光顾,叶骞泽的异样,崔老板的话里有话,还有那个叫袁绣的女人,甚至也包括章粤的这通电话……这一切之间都像有一根透明的线连接着,环环相扣,就像张巨大而无形的蛛网,把人笼罩在里面,而静静潜伏在网中央伺机而动的究竟是谁?是人还是命运?向远习惯了做织网的那一个,如今才体会到飞虫的恐惧,一个叶骞泽已经足够让她看不清方向,埋头撞进网里,在没有想好该如何脱身之前,她不敢妄动。
一直到了晚上,向远结束了应酬,挥别了客人,坐在车上,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她忽然想起了章粤白天看似轻描淡写的邀约,如果“平安”和“长寿”这两个戒指当真是一对,那章粤自然也逃不开那张网。章粤是个聪明的女人,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必然会有所察觉。向远想了想,调转车头就去了左岸。
隔着许多迷离忘情的男女,向远已经看到章粤在吧台边朝她挥手,夜店里从来不乏漂亮的女人,可是章粤在那里,她就是唯一的一朵盛放玫瑰。两人见面,相视而笑,章粤照例把向远请到了后面的隔间,关上门,挥手叫来服务生,顺便抬了抬下巴,问道,“还是冰水吧?”
向远对服务生说,“大概500毫升的冰水给我加一勺糖。”
“什么时候开始换的口味。”章粤眨着眼睛问。
向远说,“最近忽然觉得喝什么都有点苦。”
章粤开酒的手势娴熟的惊人,“也许你可以试试来杯烈酒,一口下去,辣得什么味道都忘了。”
“你不是戒了吗。”向远看着章粤略一仰头,小半杯伏特加就见了底,不需要劝酒,不需要酒伴,更不需要理由,这种喝法她只在章粤身上看到过。
章粤笑着给自己续杯,“戒个鬼,今天醉了,明天再说。”她自饮自酌地干完第三杯,向远加了糖的冰水才刚刚送了上来。
“来,向远,我们干杯。”章粤笑盈盈地干杯,难得她喝了那么多,眼神依旧一片清明,别的不说,光这酒量一项,已足够让向远自叹不如。
向远笑道,“干了这杯,总要有个缘由吧。”
“让我想想啊。”章粤托腮,烟波流转。“要不,贺人生无奈?”她说完,毫不介怀向远杯里是水而自己的是酒,一饮而尽。
向远摆手,客气的把给她添水的服务生打发了出去,自己把杯子加满。一边说道,“还好我有些口渴,要不以水代酒都喝不过你。”
话音刚落下,章粤的第二杯又来了。“这一杯,就祝你们家的度假山庄生意财源广进,顺便多谢对我夫君的盛情款待。”
向远握住不动的玻璃杯与章粤的酒杯轻轻碰撞,她想,章粤果然是知道的。这才算慢慢说到了点子上。而章粤的脸终于在喝完这一杯后泛起了淡淡的红,她笑着对向远摇摇空了的酒杯,像个孩子似的监督着向远把水喝完。
“这第三杯酒更有意思了,向远,以前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老觉得跟你投缘,你看世事果然奇妙。我们看男人的眼光不一样,我们的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倒是相同。我猜你也头疼过,不知道怎么把沈居安的事跟我说……哈,我也一样……最后才知道一桩破事大家有份,这也算是缘分了。来,第三杯,为了尴尬的原配!”章粤说完,仿佛自己也觉得妙不可言,伏桌大笑不已。
向远也试着勾了勾嘴角,最后还是放弃了。她承认自己的幽默感欠佳,甚至在章粤打算喝干这第三杯之前,她按住了那只举杯得手。
“够了,别喝了章粤。”
章粤耸耸肩,脸上的红晕,却变盛了。
“我看这一杯还是算了吧。”向远顺手将那杯酒泼在了地板上,她把背用力地往后靠,理了理耳边的发丝,头发却并没有一丝的乱,似乎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有了些心烦意乱的味道,又颓然地住了手。
“向远,连你都乱了,看来这事情可真够糟糕的。”章粤自我解嘲地笑了一下,“想听故事吗?放心,我说的故事一向很短。”看到向远不吭声,章粤就自说自话地往下讲。
“爱情故事的开端都是这样的,十七八岁少年男女相互钦慕,没有什么新意,但是你要相信它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独一无二的。这两个孩子的家境都不太好,男的考上了大学,女的没有,男孩离开家,女孩就把家里几代传下来做嫁妆的一对金戒指给了他一个,当作一个小小的纪念物,然后两人就此挥别,男孩去上学,女孩就去做了小姐……别惊讶,我也是才知道的,他们那个地方太穷,女孩子出去打工,干那一行已经成了惯例,几乎每家都有这样的女孩子,挣了钱,把钱寄回家盖房子,有的能养活一大家子人,比种地强多了,小范围内,没有人觉得羞耻。男孩知道女孩的事情,自然是伤心欲绝,但他当时无能为力,女孩为了他着想,也彻底跟他断了联系。所以,男孩从此在心中发誓,一定要成功,一定要闯出一份事业,这样才能改变命运。他的确很出色,也很有出息,毕业之后如愿以偿地进了大公司,前途一片光明,就在这时,他得到了那个女孩的消息……故事到了这里还是有点闷,脱不了《故事会》和《知音》的套路,可是别忘了,好的故事妙就妙在它结尾的点睛之笔。男孩辗转找到了女孩,两人相见都非常感伤,最后,男孩给了女孩一笔钱,然后挥一挥手,回到这个城市,跟有钱人家的女二号——也就是我结了婚,从此之后,将他仅剩的那个戒指视若至宝。”
跟章粤平时的舌绽莲花相比,这个平淡无奇的故事并无惊喜,就连那个让人心尖一凉的结局,也是看似意料之外,其实情理之中。
向远想起那个叫袁绣的女人,在那个陈旧的故事里,她被自己所爱的人爱着,也被所爱的人舍弃着,那张白净的清水脸,薄瓷一般清透而易碎的眼神,莫名的就在向远的心里活了过来,在此之前让向远千爪挠心又百思不得其解的困惑,她开始慢慢找到了答案。
故事说完了,作为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