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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晨昏 辛夷坞-第40部分

小说: 晨昏 辛夷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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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遥没有反驳,脸上似有淡淡怅色,“不管怎么样,我认出了他,可他未必认得出我来。”

向远作惊讶状,“你过去不是挺讨厌他的,说他长得丑。”她说完这句话,很久没有听见向遥答腔,过了好一会,向远吃毕放下了筷子,才听到向遥冒出了一句:“他没以前那么丑了。”

                          第二十五章

从那一次开始,向远从向遥嘴里提到叶昀的机会越来越多。

她说,不但是X中,就连她们职高的不少女孩都知道叶昀,她们都觉得他长得好看。

她说,有一次她们学校跟X中篮球比赛,她在赛场上看到了叶昀,想不到他看上去瘦瘦的,爆发力居然那么强。

她说,有一天在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吃东西,从外面经过的叶昀竟认出了她,他看上去挺高兴地,跟她说了好多话,还给她留了电话号码。身边的好几个女同学听说他和她从小就认识,都很羡慕。

她说,一帮同学怂恿这她去把叶昀约出来玩,他没去,但是跟她说,女孩子晚上出去玩穿得太少不安全,还问要不要把自己的外套借给她。

她说,她给叶昀打电话,两人说起小时候的事情,都觉得很好笑。

她说……

向远总是沉默地听着她说,从来不作干涉,也不评价。既是姐妹,又同为女孩,她当然能从向遥看似漫不经心的语调中听出一些别样的味道,或喜悦,或惆怅,或迷茫,而叶昀对她提起过的只是有一天在学校门口遇见了向遥,挺意外的,仅此而已。向远并不是个会自寻烦恼的人,然而这一次,她心里有了种挥之不去的忧虑,不为叶昀,而是为向遥。

终于有一天,向遥左右而言它地支吾了很久,问了那么一句,“向远,你觉得叶昀他会喜欢我吗?不……不,我不是说我喜欢他,我就随口问问。”

“那你干嘛自己不去问他?”向远淡淡地说。

“他是不是还像小时候那样老来找你,从小他就跟你比较熟,不如,你帮我试探试探?”

“不可能。”向远二话没说当下拒绝,甚至没给向遥任何讨价还价的机会。

“为什么不行?难道你习惯了他缠着你,就不希望他喜欢别人,也不希望别人喜欢他?你这叫自私!”向遥又窘又急。

“让我告诉你为什么不行。”向远远比她心平气和,“第一,你们还是学生,你心里怎么想我不管,但是摆到台面上来,还不是时候;第二,你和他感情的事,别把第三个人扯进来;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不认为你们合适,所以更不会出面,就这么简单。”

说实话,无论是向遥还是叶昀,向远都希望他们终有一天找到自己的幸福,且不说现在他们还没成熟到可以说爱的时候,光说这两个人的脾气,一个感情用事而易冲动,一个又那么心重,偏偏又一样执拗,凑在一起未必是件好事,更重要的是她没办法从叶昀身上看出一分一毫对向遥的热情。向遥是这个世界上她惟一的血肉至亲,她不愿意她撞得头破血流,更不能在这件事情上亲手推她一把。可她了解向遥,这孩子心气高,如果她直接说,叶昀对你没那个意思,向遥不但不会相信,而且会很受伤。至于叶昀那方面,向远也很清楚要是由她出面来撮合他和向遥,不但达不到目的,很有可能适得其反,把事情变得更糟。她不愿意做一个好心办坏事的热心肠。

可向遥还是恼了,她说,“你不肯帮忙就拉倒,我也不一定什么事都非求着你不可。”

向远看着向遥不悦而去。有时候她常觉得,向遥这脾气,就该多摔几个跟头,吃点亏,心里说不定就能明白一点,可是她又担心她摔得太痛。

那一次不欢而散之后,很长时间,向遥都没有主动联系向远,向远不知道她所谓的不求人,独自又能做出什么事来,正考虑要不要问问叶昀,才想起好像连续几个星期都没有看见他了。

一月底二月初的时分,是这个城市最冷的季节,若遇上点冷雨,满城的绿都变做寒翠色。向远在公司附近随便解决了晚饭,幸而赶在雨点变大之前回到了住处,打开门,扑面而来的就是热腾腾的雾气和浓重的火锅味道,她收了雨伞,看见叶昀站在生料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矮桌旁看着她笑。

“你又搞什么名堂。”她走了几步凑上前去看。

叶昀搓了搓手,兴高采烈地说:“这种天气吃火锅最最好了,我特意让杨阿姨买了菜让我带过来的。”

“菜也是杨阿姨洗的?”向远瞄了一眼他红得有些可疑的手,那些冻疮应该还是小时候在乡下落下的根,回城之后许久都没有再发作了,“何必呢,出去吃不是简单得多吗?再说,叫你来之前提前打个电话又忘了是吧,我都吃过晚饭了。”

“啊?”叶昀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我以为可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

向远愣了一下,其实她自己是记得的,只不过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也不放在心上。这天是她农历的生日,乡下人重视旧历,可自从妈妈死后好像除了她自己就没人再没人知道这个日子了,就连一向重视人性化员工管理的永凯,也只是在她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给她订花和蛋糕,她有些意外叶昀从何得知,印象中她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过,包括叶昀。

她吸了口气说,“闻起来味道还不错。”然后脱下身上的大衣外套,坐在桌前拿起了筷子,“不吃也实在是浪费了。”叶昀有些闷闷不乐地坐到她对面,“吃过了就算了吧。”

“我骗你呢,傻瓜,别人说什么你都相信!”

他这才笑了起来。两人对坐吃着东西,窗外的雨声越来越大,叶昀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男孩子平时运动量也大,所以吃起来战斗力不在话下,向远吃得很慢,但也一直没有放下筷子。

“这个你吃。”她把一些鱼片捞到叶昀的碗里,顺口问道:“对了,你从哪里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他嘴里还含着饭,愣了一下,慢腾腾地嚼着嘴里的东西,再用了很长的时间咽下去,然后才说,“呃,我自己想起来的……其实,那个……是我哥告诉我的。”

向远拿着勺子的手就这么悬在半空,雾气太大了,很容易就迷了眼,这个没有印在身份证件和文字信息上的日子,她以为只有死去了很多年的妈妈才会记得,为什么唯独忘了,还有他,他们过去那么亲密地分享着对方一切的秘密和细节。叶昀这个傻到家的诚实孩子,连说个谎都学不会。

叶昀主动伸过碗去接她勺子里的东西,“向远姐,你这些是给我吃的吗,鱼片冷了不好。”他接着低下头认真地吃东西,“我问我哥要不要来,他说,如果你没问起就算了,如果问起了,就帮他说句生日快乐。”

向远驱赶着蒸腾的雾气,笑着说,“回去替我谢谢他,说起来他比我大两个月,那个日子我倒是忘了……你吃啊,干嘛停下来……”

叶昀忽然兴致勃勃地给她说起跟同学打球的时候遇到的糗事,向远在热锅沸腾的声音中被逗得连连发笑,敲门声响了好一阵才听见。

“这个时候会不会是房东阿姨,我去看看。”叶昀自告奋勇地跑去开门。

他没有想到是向遥站在门的那一头。

向遥挟着屋外的寒气和湿意,有些困惑地看着屋内的热气翻涌。

“嗨,向遥,你来了,正好,我们吃饭呢,快进来啊。向远姐,是向遥……”叶昀笑着回头对着向远笑,话说到一半,却意识到门外的人已经扭头跑走。

“向遥,你怎么了?”他没反应过来,身后的向远二话没说抓起伞就追了出去。

向远等不及电梯,从七楼的楼梯跑了下去,正好看到向遥小跑在雨里的背影。

“你站住。”

她打起伞跑上去,雨点打在伞沿,星星点点溅倒脸上,冷而刺痛。

“大冷天的你淋雨,拿自己身体开玩笑,是要跟谁过不去?”向远揪住向遥肩部的衣服把她扳过来正对着自己,“你不小了,见风就是雨的脾气能不能改改。”

向遥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我就是路过,来找你借把伞,没别的事,你们继续。”

“那你就给我把伞拿好。”向远把伞塞到向遥手里,只可惜一把伞遮不住两个人,雨太急,带着风斜斜地扫过来,两人的肩都湿了一片。

“向远,我是不是总做蠢事?”雨点也打进了向遥的眼底。

“你这是何苦,你和叶昀都是我的家人,尤其是你。”雨声太大,两人站得那样近,说这样的几句话仍然很费力。

然而向遥只是涩涩地笑了笑,接着用手背用力地蹭着眼角。

“是吗?可是你们看上去更像一家人。”

第二十六章

那天晚上,向远在雨里看着向遥的背影消失在夜雨里,她没有再追,如果她说的话向遥都不肯听,即使听了也不相信,那么再说还有何意义。从那天起,刚刚解冻的姐妹关系又开始冰封,向遥从此再没到那个租住屋找过向远,也就此不提叶昀的事,姐妹俩即使有事不得不碰在一起,里外都是淡淡的。

还是那句话,姐妹之间跟情人一样,也是有缘分一说的,血缘由不得人选择,亲人天生彼此牵绊,但是感情却有浓淡之分。向远扭转不了向遥一意孤行的渐行渐远,她知道自己也有责任,但她尽力了。或许当年老槐树下那个信口雌黄的江湖骗子至少有一点没有说错,她这个人,注定六亲缘薄,妈妈、爸爸、弟弟……没有一个亲人能够长久相伴,至于向遥,远了也好,各自好好地活着,这也就够了。

能给她带来愉悦的反而是高强度的工作,大多数时候,事业比人可靠,你给它十分的努力,它至少会回报你三分。在永凯,尤其是在沈居安身边干活,整个人必须时刻像拧到尽头的发条,分分秒秒箭在弦上,才能跟得上他的步伐,就连呼吸都得抓紧时候,否则松泄了口气,就落在了所有人的后头。不过向远并不觉得这有多难,最能让她甘于追随沈居安的原因在于,沈居安是个极度务实的人,做他的下属,论辛苦是其它部门的数倍,当然收益也不低。向远爱钱,而努力工作可以让她得到更多的钱、经验和能力,经验和能力则会带来更多的工作机会,从而有更多的钱,这是个简单明了的公式,因此她爱她的工作。

沈居安曾对人说,大多数人都是一根绳子,有的人很短,成本低廉,打几个结,总有用得着的地方;有的人很长,可以用来做很多事情,但是它很容易会纠结成乱麻似的一团,需要的时候,必须费很大的力气去解开,而且多出来的长度,总觉得多余;当然有更多人被剪成一根不长不短绳子,用在合适的地方当然再好不过,然而换个用途,它就成了废品。只有向远,这个人就像一根可以无限拉伸的橡皮绳,你想要多长,她就给你多长,而且永远恰到好处,不会觉得紧箍,当然也没有节余,与她无关的时候,她会轻轻松松缩成不起眼的一截,不会缠绕,不必费心,但是你永远不知道她可以伸展到什么程度。

向远间接听说过这段“绳子理论”,当着沈居安的面,不经意提起,她只是笑,说:“我权当沈总是夸我。”

沈居安亦是微笑,“怎么不是夸,我不过是想说,聪明的人难免失之奸猾,勤勉的人又最怕愚笨,又聪明又勤勉的人不是没有,可大多自命不凡,最难得是机敏而克制,清醒却善决断。”

向远两手一摊,“我怎么觉得沈总说的这个人是您自己。”

“这也许是我看重你的原因,向远,可惜你是女人,同样的特质在女人身上却未必是好事。”沈居安意味深长。

向远说,“没错,女人感情用事,不过在感情的驱使下,她们却可以比男人走得更远。”

沈居安支着额笑了起来,“你跟章粤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同样的路,如果走到死胡同,她总有办法为自己找到另一个出口,而你会清空前路所有的障碍。

向远忽然想起了大醉后的章粤,也许正是因为她看人的独特慧眼,所以不得不一再地为自己寻找出口。然而她从不在别人夫妻的问题上多言,更重要的是,她听见沈居安说,“不过向远,你这样的人,大可不必让自己走进死胡同,摆在你面前的路有很多条,永凯不失为眼前最好的之一。你未必要在这条路上走到底,但前方可以让你大展拳脚的机会还有很多。”

两个月后,也就是向远在永凯任职的第两年零三个月,她正式摆脱助理的身份,擢升市场开发部专员。永凯是个充满机会,等待能者居之的地方,向远的提拔算不上空前,也未必是绝后,但是,作为一个年轻的女孩,除了自己谁也不靠地迅速走到这一步,难免令人另眼相看,艳羡嫉妒的人不是没有,但真正背后非议的人并不多,其中原因,除了她的努力和成绩有目共睹之外,当然还有赖于她的好人缘,她不跟任何一个人特别亲密,也不与人交恶,但那双细长的眼睛着实讨喜,笑起来就像一只无害的狐狸。

调令下达当天,一群新旧同事闹着她请客,向远生性节俭,不喜张扬,想着法子推脱,无奈身为半个永凯人的章粤消息灵通,很快掺和进来,死乞白赖地非让她在左岸请着大伙撮了一顿。用章粤的话说,看着向远埋单时心疼的表情,那种快感是任何美味佳肴都无法取代的。

然而,向远之前一再强调的改天再聚,除了想施缓兵之计外,更重要的是那天恰逢叶秉林58岁生日。由于并非逢十大寿,叶秉林也没打算大事铺张,不过是邀了至亲好友,在家里聚聚,他让叶昀给向远打了电话,让她到时一定要来吃饭,向远两头为难,最后对叶秉林说明情况,尽可能早地结束了章粤这边的饭局,就直接往叶家赶。

十月的南国都市天黑得很晚,向远被章粤灌了两杯,面红耳赤地辞了一帮同事从左岸出来,大街方才华灯初上。她坐在计程车上,看见手机上五个未接电话,之前闹哄哄的都未察觉。来电的号码有2个是叶家电话,2个是叶昀手机,还有一个属于叶骞泽。叶昀催她是意料中事,而骞泽和她,却是许久没有联络,向远并没有回电,对司机说了声:“麻烦快些。”然后便摇下了车窗,初凉的夜风扑打在微烫的脸上,凭空地有几分泠洌。

左岸跟叶家的路程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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