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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桃运天王-完本-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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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身就是个俗人,这你又不是不知道。”林宇耸了耸肩膀道。
    “我怎么会知道?”那个女子眼神怔了一下,有些不明所以地问道。
    “因为你是我女朋友嘛,你自己说的。”林宇咧嘴一笑。
    那个女子没有说话,只不过脸蛋出奇地红了一下,红潮一闪而没,随后眼里便是蕴怒,伸手在他背上便拧了一下,不过嘴里却吃吃地笑,“得了便宜还卖乖,你真是坏死了。”
    嘴里说得温柔,可是这一下却一点也不温柔,拧得却是够重的,疼得林宇一咧嘴,就算练了那种很牛叉的功法,他也是跟普通人一样有痛感神经的,并且也会受伤,伤重了也会死,而不是超人那种连疼痛都不知道怎么打都不死的变态。
    两个人对话很快,前前后后不到半分钟的时间,虽然对话实际内容跟外在表现形式根本不搭调,不过,在外人眼里,这分明就是一对小情侣在甜蜜地打情骂俏了,登时羡煞了无数人。
    “咳咳,那个,林宇,这位是……”对面的肖毅斌终于回过神来,赶紧抻了抻衣服,又不自觉地抹了抹头发,让自己变得更帅更耐看一点儿,摆了一个自认为很有风度的破丝问道。
    旁边的何冰则满眼羡慕嫉妒恨地死盯着那个女人,同时紧紧地挽着自己男朋友的胳膊,好像很是害怕如果一松手自己的男朋友就会顺着风儿跟那见鬼的女人后面跑掉一样。
    同时,看着人家魔鬼的身材再看看自己跟超极本儿一样的可怜身板,跟这个熟得快要掉落的水蜜桃一比,她感觉自己像个刚打芽苞的野毛杏,说不出的自卑,于是,她只能用拼命地抠指甲、撇嘴来贬低对手的资本,用超级不屑来不停地宣示自己的存在感——女人见到自愧不如的漂亮女人时一般都会采用这种方式来提升已经被打击得一塌糊涂的自信心,尤其是对何冰这种原本就没什么自信并且不愿意承认对方比自己漂亮的女人,这种方式更是捍卫那变形的自尊的首选良方了。
    林宇刚想说话,那个女子掠了掠头发,瞬间,仪容已经变得雍容高贵起来,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和冷艳感,微微一笑,接过了话来,“我是林宇的女朋友,叫兰初。小宇,这两位是……”
    不过,转身向林宇的时候,她的笑容却一下又变得娇嗲痴缠起来,连眼神都是那么痴迷,一副喜欢林宇已经到了骨子的样子。好像只有在面对林宇的时候,她才是会是这样的神态,面对别人,从来都是不假半点辞色了。
    来回的神态频繁转换居然是如此的自然轻松,让林宇在心底下狂叹,“我靠,这个女人是妖精变的么?兰初?唔,这名字,倒真是好听。”
    “我的同学,肖毅斌,那位是他的女朋友何冰。大家认识一下吧。”林宇深吸口气,平缓一下因为过于兰初带给他的震撼而剧烈波动的心绪,笑了笑道,伸手向肖毅斌和何冰一指道。他现在也不知道兰初倒底要出什么妖蛾子,只能随她去了。但愿,她不要做得太过份才好。
    “哦,你们好。”兰初转头向肖毅斌和何冰又是一点头,礼貌中带着那种浑然天成的高贵和雍容,而这种高贵和雍容恰恰又透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高不可攀根本无法接近的冷漠,仿佛在她眼里,除了林宇,任何人都不在她的眼里一般,也没来由地让肖毅斌一阵泄气,而旁边的何冰连再看她一会儿勇气都没有了。越看这个女人,她就越觉得好像是一只丑小鸭在跟白天鹅较劲,徒劳到姥姥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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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兄弟们的打赏很给力,唔,虽然还差近一千七百豆到三万五千豆,不过老断今天还是要多更一章!


第二十九章 :关于自恋的讨论

   
    何冰现在真的要抓狂了。可恶的,居然连名字都这么另类,这么好听。自己的名字跟人家一比起来,简直就是土得要掉渣儿了。
    如果再这么跟她无形中的比下去,她真的会疯掉——现在她就已经快疯掉了,强烈的羡慕嫉妒恨在心底下反复地折腾,不如人却又不得不见人,看不起人却又反过来被人家无形中的狠狠看不起了一下,这种突然间转换的心理落差让她抓狂了。
    她实在想不通,一个这么没出息的家伙怎么会拥有这样一个堪称极品的女友?不过现在用脚丫子想想也知道,既然能拥有这样一个超品的女朋友,那林宇还能是普通人吗?还能被称为没出息吗?这样超高品质的女人会找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做男朋友?还动不动就买一套八万多的西装给他穿?除非这女人瞎了眼了。可谁敢说这样有品味的女人眼瞎?那简直就是胡扯。
    何冰现在只感觉耳朵里嗡嗡做响,好像挨了一记大耳光似的——别人给她一耳光那叫侮辱,自己给自己一耳光那叫作践。
    现在,何冰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在作践自己。谁也没想到,会有这样一个拥有如此极品女朋友的家伙在这里扮猪吃老虎啊,这不是闲得慌么?你女朋友那么漂亮,还那么有钱能给你买八万多块一套的西装,你还在这里充什么壳子挑什么李宁运动服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低调?低调也不是这么个低调法儿吧?低得都让人找不着调了。何冰在心底下破口大骂,都要爆粗口了。不过无形中也彰显了现实社会中一些大老板总喜欢找名牌大学生当小三的心理——越是高端大气有品位的女人才能彰显出自己的身份来。虽然女人不是饰物,但有时候真的摆脱不了被当饰物以物看“主人”的命运。或许这就是几千年来封建主义和男权主义在人心底自觉不自觉留下的残余了。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有一个高品质的女友在身畔,确实能抬高人的身份,这倒也不是瞎话了。
    何冰现在真是没办法再待下去了,她所有的面子和尊严都已经被兰初的突然间出现涮得一干二净,扯着肖毅斌头也不回地便往那边走,走得壮烈决然,就跟八女投江或者狼牙山五壮士似的。
    “那个,那个,咳咳,林宇,兰初,有时间我们吃饭,吃饭啊……”肖毅斌犹自一步一回头地向他们招手。
    “吃你个头!”何冰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在他腰间来了一下,手指甲瞬间便掐进肉里去了,疼得肖毅斌眼泪都快流出来,也终于知道,原来近距离地欣赏美丽并且抱有奢求的想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还以为你有什么办法呢,让我虚惊了一场。”林宇耸了耸肩膀,看了兰初一眼,有些好笑道。
    “我只要往你身边一站就是办法。”兰初向着周围环视了一眼,瞬间变得凛厉冰冻的目光逼退了所有还在那里傻看的人们。
    轻哼了一声,重新恢复了最初林宇见到她时的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艳,将那套西装扔给了林宇,头也不回地往边走。
    “看不出你倒挺自恋的。”林宇抱着西装拎着破军挎,哈哈一笑道。
    “有底气的人永远不必自恋,因为没有必要。”兰初走在前面,淡淡地道。
    “如果自恋分等级,我想你会是最高一个级别的。因为你已经将自恋转化为自身的意志感受,化做你的底气之一了。”林宇不咸不淡地刺了她一下。同时故意落下两步,欣赏着她无比动感的隆然香臀,我滴个乖乖,看这种美女穿着ol裙走路的背影都是一种流鼻血的享受。
    “既然你认为我没有自恋的资格,为什么眼睛一直盯着我的屁股看?”兰初继续在前面走,却突然间来了一句超生猛的话,险些让林宇一个跟头栽在那里。
    “我说你这么高贵的人说话能一点吗?都吓到我了。”林宇不停地抚着胸口,长喘一口粗气道。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的是,从这种美女嘴里偶然间听到这种近乎于有些粗鲁的话,着实能满足人的一种小变态心理。
    “屁股就是屁股,万物自然,一切本真,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回答我的问题,你觉得我没有自恋的资格又为什么盯着我的屁股看?”兰初哼了一声道,继续咬着那个问题不放。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瞅你屁股了?总不会你后脑勺长眼睛了吧?”林宇颇有些不服气地问道。
    兰初没说话,只是停下来,指了指旁边的廊柱,林宇一回头,晕,廊柱上贴着的都是银色的大镜子,人家在前面只要略一偏头就能看到了,自己还在这里自作聪明呢,真是有够郁闷的。
    “看了又怎么样?好看多看两眼又怎么了?又不犯法。”林宇老脸一红,兀自在那里嘴硬。
    “没怎么,我只觉得男人都很伪作猥琐,甚至是下作龌龊,常常心里想的和嘴里说的并不一致,就比如,明明见到了漂亮的女人都想上,却总是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不屑一顾。仅此而已。没劲。”兰初冷冷一笑道,这一刻,眼里有着说不出的厌恶神色一闪而过。
    这也让林宇心底下一个劲儿嘀咕,这女人是不是受过什么刺激啊?怎么说话的能指性这么强呢?并且一副将天底下所有男人全都看穿的样子。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聘用我这个男人当教师?为什么今天又要帮我这个男人?”林宇哼了一声,尖锐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很简单,我想聘你,所以我才要帮你。”兰初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道。
    “那只能证明你是一个很功利的人,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人才,不惜违背自己的原则来帮我。你这样同样很没劲。”林宇摸了摸脸,自尊心受到打击了,原本他以为自己长得有些小帅吸引到了这位超级冷艳大美女来帮自己呢。


第三十章 :公车上

   
    “我用生命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所以随你怎么说。不过我想说的是,你同样也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当然,我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你确实也有自以为是的资本。”兰初扔下了这番话,不再理他,转身便走。
    “哎,你的西装。”林宇在后紧追。
    “送你了。”兰初上了电梯,声音远去。
    “这算是定情信物么?”林宇嬉皮笑脸地在后面道,不过已经止住了脚步。
    “你觉得呢?别忘了,明天准时来报道。”兰初消失在了电梯下方,美妙的声音还在林宇耳畔回荡。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林宇挠了挠下巴,咕哝了一句,抱着衣服从另一侧走掉了。
    对于兰初的突然间出现又突然间消失,林宇倒是颇有些纳闷,难不成这女人一直在跟着自己?可她跟着自己干什么?仅仅是因为她招了自己做员工,要尽到保护义务?
    这不是扯淡吗?
    一是林宇还没自恋到认为自己真的迷住了兰初让她主动投怀送抱来了,并且,这也不像。二来他也同样不认为兰初对于准下属员工的保护意识这么强烈,强烈到了居然非要为给自己出一口气扮演自己的女朋友来了。
    可这些都不是的话,那这个兰初又是为了什么要这么做呢?直觉告诉他,这件事情一定有古怪,绝对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更不是那个女人突然间的心血来潮弄的这么一出。
    不过,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头绪来,林宇吁出了一口闷气,“真是女人心,海底针,算了,爱怎么样怎么样,随她去吧,反正明天见了面自然就知道了。”
    背起了破军挎,他在商场里又逛了一圈儿,买了个男士用的皮包,总算把自己的那个破军挎扔掉了。
    无论如何,好歹现在他也算是一名准人民教师了,明天就要上任去教书喻人了,所以,他怎么着也得把自己打扮得像些样子,否则太寒酸了也不是那么回事。
    中午在外面随便对付了一口,边吃饭的时候边打起了电话,搞定了一些想做的事情,约好了时间地点,抹了抹嘴巴,放下了饭碗,又在路旁的凉椅上迷糊了一会儿,拿出那个新买的手机号码看了看时间,大概时间差不多到了,他背起了挎包挤上了公交车,准备按照刚才制定的计划去见一个人。
    但路程太远,大热的天,他实在懒得走了,**车去倒是正好。
    虽然只是四月,可是今年的夏天来得特别早,四月份就已经天如流火了,整个公交车闷沉沉的,热得让人直迷糊,有些不想睁眼睛。
    不过这也是北方城市的特点,四季分明,热就热得像踢翻了老君炉,冷就冷得像要把天地冻裂。
    炽烈的骄阳撒下了一片白晃晃的光,竭尽全力地要将最后一点水份从人身体里逼仄出来,街上的人一个个苦着脸顶着太阳匆匆而行。
    林宇坐在三十一路公交车上垂着头昏昏欲睡。死天,太热了。
    公车如一头老牛般晃晃悠悠地往前开,在桃源路停了下来,现在离林宇的目的地还有六七站的距离。
    一个满头花发的老人吃力地拖着一个装满了矿泉水瓶子的蛇皮袋子往车子上走,袋子里满是垃圾杂物,用楚海话来说,他是个拣破烂的,学名叫拾荒者。不少看上去很干净利落的人开始捂着鼻子用厌恶的眼神望着他,向两旁躲开,原本人挤人的车厢里居然很神奇地让出一条空白的胡同。
    拾荒老人看上去又热又累,艰难地拖着垃圾袋,就算有人让路也几乎走不动了,用乞怜的目光望向周围,却没有人给他让座,很多年轻力壮的人看到了也只当没看到。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缺失,价值失调,没办法了。改革开放三十年,虽然打开了窗子引进了新鲜的空气,但人心深处的苍蝇却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嗡嗡地振翅而起。
    “老爷子,我要下车了,你来这边坐!”原本好像已经睡着了的林宇抬起头来,向那个老爷子招手,同时站了起来。
    “谢谢,谢谢!”老人连声道谢,林宇一笑,没说什么,向前走了两步去接他手里的垃圾袋,可回身之间却愣住了,随后清澈的眼睛眯了起来,有怒火一闪——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座位已经被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衫的中年胖子占据了。
    这家伙,倒是真够无耻的了。
    “我只说一次,起开。”林宇走了过来,冷冷地逼视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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