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乱试佳人-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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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势。
那两人立即面目狰狞的冲过来。又没几下,他们两个又趴下了。应文智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然后走向我。谁知那个拿刀的又冲了过来,而且目标不是应文智,是我。应文智情急之下,拿手去挡,被割了很长一道疤,血喷涌出来。
我再也忍不住,尖叫一声,眼泪都涌出来。
应文智把那人踹倒在地,抱起我就走。
“别哭。”他说,“没什么的。”。
第九十四章 新加坡【2】
我们到了繁华点的地方,找到一个公园。在亭子里,他手臂上的血源源不断地流出来。
“我帮你。”我握住他的手掌开始输送力量给他。
谁知他把我的手推开,“别忘记了,我自身的治愈能力可不比你差。”
“怎么这么长时间,血还没有止住?”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泪止也止不住。
“很快。”他笑着对我说,眉头却又皱了起来。
我以为下一秒,我会看到伤口迅速愈合,就像看一朵花开的录像,按了快进键。但并没有,伤口虽然在慢慢愈合,但那种速度令人等得心焦。
电光火石间,我已经明白了其中缘由。一定是那天把妈妈带回来,他已经沦为一个普通人。由原本的永生到了现在同一般人无异的状态。不知道那是怎么样辛苦的一个过程,只是这家伙从来都把心事藏在心里。他到底是邪恶的,还是善良的,或者是善变的?看也看不透,却很想去了解他。
“傻子。”我拽过他的手,为他治疗。这一次他没有再拒绝,他一定看到了我眼中的坚定。
伤口很快愈合,只是疲惫也向我袭来。毕竟还是10岁孩童的身体,这样大的伤口消耗我太多体力。
“为什么会这样?”我将头靠在他手臂上,累极了。
“这才是适合做一个普通人不是吗?”他的声音没有一丝悲伤。
“值得吗?”
“值得。”他说,“比起死亡,永无止尽的生更为可怕。”
“谁令你有这样的觉悟?”我好奇。
“你。”他说。
这时候的应文智很是温柔,我抬头看天空,黑的,深邃的,缀着几颗闪着微光的星。
然后,我的头越来越沉,终于合上眼,在黑暗里睡去。
第二天被荷花摇醒,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裙,笑脸白皙,黑发顺滑,就像一个小公主。
“嗯,什么事?”
“昨天晚上,你跟文智哥哥干嘛去了?”她好奇地问我。
“没什么,不过是就近逛逛。”我起来洗漱,“你跟爸妈去哪里玩了?”
“那个游乐场可有趣了,到了晚上还好多人。附近有动物园,爸爸妈妈带我去看大蟒蛇。”她语调兴奋地讲述着。
小孩子就是好骗,我不过随意几句话就把话题转到她那一方。我很是怕她问起应文智,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预感,觉得她会是我未来的情敌。我这样的想法真是好笑,未来,多么遥远的事,我们不知会碰上多少个比应文智年轻帅气的人。只是,这世上,只有一个应文智,这也是毋庸置疑的。
“今天是什么活动?”我问。
她躺倒在床上,“爸妈说带我们去那个花柏山,听说是新加坡很有名的景点哦。”语气里难掩欢喜。
是山啊,我可没兴趣爬山。也许小孩子会喜欢这样的活动,但我明显觉察自己老了,懒得动。就是不知道今天有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可以由我跟应文智单独行动。
“欢欢,荷花,下去吃早餐了。”妈妈敲了敲门,喊道。
“知道了”我应一声,然后开始挑选衣服。
尽管,这些衣服我都无爱,可既然要出去的话,谁都希望自己打扮得漂亮点。
“荷花,你穿什么衣服?”我问她。
她打开行李箱,挑了一套淡紫色的裙子,外加一件小马甲。这个小家伙越来越会搭配衣服,聪明可人。
我也有这样的一套,只是不想跟她穿得一样,也不知是什么心理作祟。
忽然想起昨天累得睡倒,一定是应文智带我回来,那还没洗澡呢。
于是我跟荷花说:“你先下去吃吧,我洗个澡。”
“我等你吧。”她说着又拿出漫画书看起来。
我也就不管她,自顾自进去洗澡。看着镜子里自己稚嫩的身体,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差不多可以接受这是我自己,但往日自己那副十足的女人身体还是在脑海里。
我跟应文智现在算是什么状况呢?他已经变成一个普通人,法力大减,那么他还能看到我的灵魂吗?如果不能,他会喜欢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吗?哎,我怎么变得这么丧气啊,我必须坚强起来,人生还有几十年要过,这样自艾自抑可不好。
总之,我决定了,要是往后应文智不喜欢我了,我也一定要把他追过来,反正这世上现在只有我知道他的秘密。只不过,我现在对任何人说关于阿诺斯的事,谁会信呢?搞不好,我的记忆还会被应文智给篡改掉。
咦,莫名其妙的又想了一大堆,我赶紧涂上沐浴露,迅速冲澡。出去,发现荷花还看书看得津津有味。
我挑一件鹅黄色短裙穿上,再套一双雪白的靴子,“荷花,我们下去吧。”
我们手牵着手下去,来到用餐的地点。高级的宾馆就是有这好处,每日的早餐免费提供,并且大都是价值不菲的食物。
爸妈和应文智已经吃得差不多了,看到我们下来,妈妈急忙向我们招手,“这里这里”
我坐在应文智身旁,看一眼他的胳膊,他穿的中袖,已经看不到伤痕。他向我笑笑,拿一个奶油蛋糕给我。我在心里想,不行不行,我不能吃这个蛋糕,会胖。于是我把蛋糕转给荷花,荷花拿起就啊呜一口,然后笑着跟我说:“秦欢,这个真好吃”
妈妈则怜爱地摸摸她的头。我不发一言,倒了牛奶喝,估摸着这里也不会有核桃汁,也就不想节外生枝叫服务员。
开始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把蛋糕顺手给了荷花,现在我才明白,我是在嫉妒。嫉妒她并非是这个家的成员,可适应得比我还快,嫉妒妈妈对她的宠爱是那么水到渠成。然而另外一方面,我又觉得自己小气,自己很过分,明明是我把荷花带进我的生命,而她现在被家人喜欢,我又不高兴。
也许,我真是的已经缺少童心了。我越想越难受,三明治咬了几口,就迅速奔回房间,全然不顾身后爸妈的叫喊。
应文智很快就来敲门,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让爸妈带着荷花出去了,他留下来照顾我。
“你怎么了?”他进门就问我。
“我觉得我生活得好矛盾。”我坐在地上,双手抱膝。
“每个人的生活都矛盾。”他坐在我身旁安慰我。
我摇摇头,“我觉得我很坏。明明我是想让荷花来陪我,我只是为了满足自己而让秦枫把她接来。我原本把她当成是我的妹妹,可是现在发现她跟我的家人处得比我跟家人之间的关系还好,我就很不爽了。”
“怎么会。”他笑笑,“你总是看到你爸妈对她好,你有没有在意过你爸妈对你的好?”
“我体会不到。”
“是你没有用心。”他说,“昨天我抱你回来的时候,碰到你爸妈跟荷花一起回来。他们看到我身上的血,即刻吓坏了,以为是你出了什么事,我只好说我出鼻血,你晕血。后来你妈妈把你抱回房间,给你洗脸洗脚,再把你放床上。而你爸爸,给你买了夜宵放在房间,怕你半夜醒来会饿。荷花也很担心你,一直问晕血这病能不能治,她以为那是种很严重的病。”
“是吗?”我怔怔地问,“我一直都没有发现。”
“有些事,光靠眼睛看是没有用的。”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用心看才对是不是?”我抱住脑袋,“可是我装不出小女生该有的姿态。要不,你把我的记忆消除吧?”
“消除你的记忆,你就是一个初生儿,毫无思想。”
“怎么会?”我惊恐,难以想象自己变成一个弱智的样子。
“你并没有吸收秦欢的记忆啊。”
“那我就一直要生活在这样的悲哀里吗?明明有着大人的思想,却不得不到处掩饰,要演戏一样演。”
“在这个世界上的人,谁不是在演戏呢?”他叹息一声。
我犹如醍醐灌顶,是呢,每个人都在演戏,都有自己人生的剧本。只不过,有的人演技好,一生无忧。有的人演技差劲,于是千疮百孔。这世界本就是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是演员。
“爸妈他们已经走了吗?”
“是,你要追赶也来得及。”
“不,明天吧,后天才回去不是吗?”
“那今天做什么?”
“想去坐摩天轮,和你一起。”我看着他说。
我也不知道这想法哪里蹦出来的,也许是刚刚脑海里闪过秦枫和童亦筝的脸。他们在做什么呢?摩天轮,看海,看电影,还是……
“不知道秦枫和童亦筝怎么样了……”我一直都记得那个一脸忧伤的童亦筝,跟现实中的她完全不一样。
“我要跟你说一件事……”
“什么?”
“我……”他吞吞吐吐,“我把……我把秦枫的记忆,消除了。”
“什么意思?”我瞪大了眼睛看他。
“也就是说,他不会记得有关阿诺斯的任何,以及他也不会知道,你不是秦欢。”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
“他的异能已经消失不见,不如就让他做个彻底一点的普通人。”他说。
“这样……”秦枫是幸运的,他的异能不知为什么就那样消失了。而要继续承受这个秘密的是我和应文智。不过,我愿意,为了家人,我不是曾经连牺牲自己都可以吗?何况,保守一个秘密呢?尽管这个秘密压在胸口沉重得让我透不过气,但至少,还有应文智在我身边,跟我相依为命地守着这样一个秘密,我已经满足。
“明天开始。”我脸上浮起笑容,“做一个快乐的人。”
应文智的嘴角也勾起弧度,“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第九十五章 新加坡【3】
没想到应文智竟然也有这么诗意的时刻,令我分外讶异。
他却不悦了,“喂,你这是什么表情?”
“啊啊,我只是也很喜欢孩子的诗而已。”我很是机智地转了话题。
“嗯,那个把生命交给一条铁轨的家伙。”应文智叹口气,“突然想到了三毛。”
“那个把生命交给一双丝袜的女人。”我也叹息。
“不说这些了。”应文智换过一副面孔,他的表情现在越来越丰富了,“说吧,今天想去哪里玩?”
咦,叫我出主意。我内心分外愉快,“想吃着爆米花看电影,想拿着棉花糖坐摩天轮,想牵着你的手坐旋转木马。”统统是恋爱中的情侣之间做的事。
他并没有拒绝,“我从没有跟女孩子做过这样的事。”
“咦,那你之前怎样跟女孩子交往?”我问他。
他拨一拨额前的发,“以前一接触这样的事,我的意识并不占上风。”
我懂他的意思,那种时候占上风的必定是原本的应文智。
“很奇怪吧,我现在能很熟练的面对这个世界。”他自顾自说下去,“我是在应文智3岁的时候就进入了他的身体。那个时候,他自秋千上摔下来,头撞在石头上,本来生还希望不大,却恰恰被我感应到,于是我的几丝意识进入他体内,保住他一条命。”
我睁大眼睛,我原本以为这个人杀害了应文智,并且占据他的身体。如今听他这么一说,倒是他给了应文智这么多年的生命。也许他的话我不该这样轻易相信,只是事到如今,他还有什么理由欺骗我呢?
“后来,觉得可以利用这个身份待在秦枫身边,伺机报复你们全家,所以……”
我伸手去握住他的手,“都过去了。”我说,“我们去约会。”
他先是一愣,随后眉开眼笑,“遵命。”
在陌生的城市,满眼的景色都是新鲜的。我们先去游乐场,跟所有的游乐场没什么差别。看来各国文化已经趋于同化,曾听说的“地球村”这种说话也很形象。
应文智给我买了棉花糖,我拿在手上,还没有入口就感觉甜蜜。我们坐旋转木马上的同一匹马。他一手抓住栏杆,一手抱住我。我x着他的胸膛,只觉得异常安心,嘴角总要不由自主地往上扬。快点长大就好了,我想。
现在,我们两个在外人眼里,一定是关系非常要好的兄妹吧。我才不在意他人的眼光,只要心里觉得快乐就好了。显然应文智也不会在意的,他不是那种世俗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之前的那段时光,真的是像从没有存在一样。我还有过一个大胆的想法,也许我本来就是秦欢,因为太思念姐姐,才会觉得自己是秦鸢,而秦欢已成了成就我的那个牺牲。就如周庄梦蝶一般,到底是蝴蝶梦到了周庄,还是周庄梦到了蝴蝶。这真是个美丽的想法,我被自己玲珑的心思刁难了。
玩过旋转木马就是摩天轮。据说,当摩天轮升到最高时,在里面的情侣接吻,就能一辈子在一起。这个说法想起来相当可笑,没有丝毫科学依据,但却很好的迎合了情侣们的心。我也曾天真的想要跟一个人在摩天轮到达最高处时拥吻,只是一直都没有实现。
我在摩天轮缓缓升高的时候并不安分,走来走去不肯坐下来。
“坐下来吧,太危险了。”应文智说。
我只好坐到他对面,“从来没有坐过这个。”
“在封闭的空间里,看自己离地面越来越远。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这样的游戏。”他感叹。
“哈哈,他们不是喜欢这样。而是,跟着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在哪里做什么,都是快乐的。”
“这倒是对的。”他转头看我。
我也看着他,我知道在他眼里,我根本不是一个10岁的孩子,他能看到我的灵魂,于是我做出任何动情的神情都不会觉得怪异。
“就要到最高处了。”他说。
我的心里即刻忐忑不安,他走过来坐在我身旁。
“接吻吧。”他说,“我们。”
我猛得跳起来,他竟然说得那么平静,我的心几乎要飞出来。
他见我反应那么大,把我按到座位上,然后笑一笑,凑过来,亲一亲我的脸颊。我的脸立刻变得火烫。
“你之后还会遇到更多的人。等你长大,我也许就老了。”他说。
“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都没有,我只是感慨一下。”他搂紧我的肩。
“可是,知道我秘密的人,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