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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部分

林家有女初修仙 完结-第260部分

小说: 林家有女初修仙 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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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莎一愣,果然是她的发饰有问题么。这样一个强者问她,倒叫她一时不好回答。 “哦,我只是随口一问。”

林洛然埋头吃菜,不小心夹了块辣椒,竟没有知觉吞下了肚。为什么请温莎姐弟上来呢?因为她金发间戴着的那个发饰——比米粒还小的粉钻,白色和浅粉为基调,竟靠着色彩层次的渐变,拼凑出一朵粉白的碎钻芙蓉花。

“小智,帮我比对下资料,娜美联盟也有芙蓉这种花木吗?”

她感觉自己有些敏感,却又心中难以放开。继黄翡凤钗后,她又瞧见了芙蓉花样的发饰,前者是华夏大范围的图腾,后者却是蓉城的市花。芙蓉锦官城,“孟蜀后主于荣城上,尽种芙蓉,每到深秋,四十里为锦,高下相照,因名锦城。”——蓉城有人烟处,都可见芙蓉,她知道曾经有那么一个人,也很爱芙蓉花。是你吗?林洛然期盼千万次,始终不敢真正喊出那人名字。

…………

“谁能想到,娜美帝国最尊贵的公主,伙同唯一的成年王子,竟是联盟赫赫有名的海盗?”

温莎和胖子最终还是戳破了这层窗户纸,蹭吃了几天后,火锅外交卓有成效,胖子拿来一张真正的王室请柬。公主大婚的请柬,若是早点知道温莎是公主,她何必废这么大工夫?林洛然深感修士并非万能。

搜索个物种,还在娜美联盟对民众开放的权限内,反正检索搜查了几天,小智并未找到符合“芙蓉花”的配对。那么,设计那发饰的人,果然不是娜美人么?

曼佳。诺兰,我该如何找到你呢?

林洛然躺在床上,并未睡着,她的神识似水纹扩散,一点点过滤枫叶城的每个角落。这一夜,有无数的精神力高手,感受到了这股看起来毫无恶意的扫描,提心吊胆,睁眼到了天亮。

作者有话说:

我不承认我今晚吃了火锅才写这章的,坑爹啊,写完又馋了……(⊙o⊙)


第十二卷:第四百六十三章 纵马郊游遇狗咬(一)

'更新时间' 2012…03…04 23:58:15 '字数' 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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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芙蓉的,是她的好友宝嘉。
从小在帝都长大的宝嘉,有北方妞的大大咧咧和豪爽,高中时转学到老林家所在的烟雨小县城,蓉城多银杏和木芙蓉,天长地久,宝嘉比林洛然这个土生土长的蓉城人还要喜欢芙蓉花。
宝嘉初当珠宝设计师时,曾说要拿钻石做朵芙蓉花出来,才真是永不凋谢的美。但当时她不过是小有名气,华夏又刮着“国外月亮比国内圆”的怪风,她们这些本土设计师不够受重视,芙蓉花之美,在于白与粉的渐变层次,需要大量的粉钻,以宝嘉当时的名气,福满楼不会支持她搞这种小众设计的——在精明的商家眼中,方便售卖的戒指项链镯子耳环,至多再加上一个胸针,才是最大的潜在消费品。
林洛然也没想到,有一日会在遥远星空的彼岸,看见宝嘉的设想被人不惜成本,完美实现。
从胖子,也就是三王子口中,林洛然得到了一个确切消息,王室确实有一个叫曼佳。诺兰的女设计师,十分神秘,连他们这些王室成员也没见过。
传承了若干年的贵族,名字的前缀长的能叫林洛然这样的修真者都头疼,去繁为简,胖子的一般都自我介绍叫“温莎。朱迪斯”,很娘气,和他在饭桌上披靡的气概很不相衬。
虽然名字娘,但朱迪斯毕竟是一个男性,平日里对女子用得珠宝完全不感兴趣,林洛然也从他嘴里套不出什么有意义的线索来。
她先前还近乡情怯,等终于踏出脚步,用神识在枫叶城搜索一番,惊起几多“鸥鹭”,却一点修士的气息都没发现。
当时她心中很失望,觉得那曼佳。诺兰不是宝嘉,等朱迪斯带来消息,说这个女设计师低调而神秘,并不住在枫叶城后,林洛然又多了许多念想。
“你姐姐大婚,这个设计师也不会出现吗?”
胖子朱迪斯盯着林洛然手中正烤着的两串鸟蛋,历经辛苦自己掏了鸟窝得来的食材,果然还没吃就格外香。
“这个我可不知道,有独门技艺的大师,王室也不能随便勉强的,让她出现,说不定有什么珠宝佳作现世,她就不请自来了呢?”
林洛然将烤得金黄的鸟蛋撒上葱花,意味深长道:“朱迪斯殿下,其实你很聪明。”
这娜美王子,竟和她想到了一处去。与其大海捞针满世界寻找,不如将自己放在明处,让曼佳。诺兰主动找上门来。
朱迪斯接过鸟蛋,脸上有着对美食的虔诚表情:“香,真香……对了,我姐姐邀您下午去市郊的庄园骑马。”
骑马她倒没有多大兴趣,但是温莎应该比朱迪斯知道情况要多些,可惜拥有双重身份的惜颜公主大婚进入倒计时,王室看得紧,不叫她再出王宫了,林洛然想要见她,去庄园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应下了,替我谢谢惜颜公主。”
不过,温莎现在不是新嫁娘么,听说老国王身体越发不好了,温莎是大公主,上无长姐大兄可帮衬,下面倒是有一个眼里只剩下“吃”的弟弟,按理说她为了婚礼的诸多事宜,应该很忙才是,怎么还有空邀她去庄园骑马?
是临嫁人了心中紧张,还是有话要多她说?
林洛然略一思索就否认了前一种可能,那意气风华的女海盗头子,再怎么装优雅,大概此生都是同害羞啊,紧张之类的情绪绝缘的。
那就只剩下后者了。
林洛然若有所思,通知烤肉店全体放假,赢来一片赞誉声。
其实自从朱迪斯和温莎那晚来了,辣椒很顺利卖了出去,又真正成功打入了王室内部,这家烧烤店本不欲再开,他们住过的苏珊酒馆的儿子德里克却来应聘——烧烤讲究的原料够不够新鲜,火候是不是恰当,以及调料的伎俩三者为大,真心想学,也不是什么秘方。
林洛然又不想在娜美母星呆一生,无所谓手艺保密,很高兴聘请了红发小子德里克,马家兄妹几人被解放了出来,维尔。科林又穿上了体面干净的衣服,心头舒畅难以言喻。

娜美母星的环境保护得再好,也难以同深山老林中的灵气作比,林洛然和德里克签了合同,对烧烤店的事几乎完全放权。
他们得再找一处适合修炼的落脚处。
迫在眉睫的事情,除了寻找曼佳。诺兰,就是为韩薇雅塑道基之事。当然,还有她破丹结婴的事。
修为不够强行提升会导致修行的隐患,但体内灵力充沛的情况下,依旧压着不让进阶,对修士来说也不是什么好选择。
刚过了中午日头最大时候,就有四匹骏马拉着的华丽马车停在在“辣妹子”烧烤店外,来接林洛然几人去市郊属于王室的某个庄园。
马双双和韩薇雅还是爱玩的年纪,实际上俩丫头都不会骑马,却还是兴冲冲将在N2星球买的马靴带上,准备瞅着机会一展身手。
维尔。科林见过的大场面多了去,又不是凯撒星的公主想邀,不是上下级的关系,他淡定许多。
马一鸣处处为林洛然为主,庇护妹妹的哥控心思其实也很单纯。
现在大家都来了娜美母星,只有小青狐狸留守在爱德华号上,仍旧在卫一星。
想到小青狐,林洛然也头疼,这死狐狸真倔,就是不肯低头认输。
恒星东移,同地球不同,娜美母星上的“太阳”是西升东落,细碎整齐的马蹄声伴随了一路,贵族式故作优雅的交通工具果然速度慢,跑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朱迪斯所说的庄园。
华夏人喜欢修筑高墙将自己的土地圈起来,枫叶城郊区这个绿草茵茵的王室庄园,只用了碎石垒了半人高的石墙,粗枝大叶,好吧,若不是朱迪斯的胖子穿着华丽的衣服站在路口招手,林洛然几人还以为车夫走错了路。
朱迪斯今天穿着紫色的男装,白衬衣的荷叶边立领将他脖子都遮挡完了。
挺胸收腹的话,因为身高关系,这胖子身材还不算无可救药,不说修长,英武还是算得上的,可惜朱迪斯笑起来时始终带有一股傻气,模糊了他的优点,咳咳,突出了他的缺点。
“林小姐,您终于来了。”
看朱迪斯模样,身边一个侍者都没有,他在原地打着招呼,也没有要上车的打算。
唔,是要走路前去?小路一眼望去可没有尽头,林洛然还是带头跳下马车,跟着朱迪斯踏入了石墙范围。
小路是同样石材的石头铺的,干净无垢,路两旁种了两排白桦树,枝繁叶茂,将午后还未退散的日头遮挡,树荫带来凉爽,单看这点,王室的庄园确实是避暑胜地。
白桦树以外,以起伏不高的山坡,青草野花,一直绵延到视线尽头,确实美不伸手。
这里很像她去过的那曲草原,温莎邀请她们来骑马,不算是托辞。朱迪斯和马双双最能谈到一块儿,几人缓缓翻越小路,来到视线开阔处时,已经见到了石头垒的欧式古堡。身穿红色骑装的温莎已经牵着马守候在城堡前,身边没有外人,温莎不用谨守娜美公主该有的礼仪,展现出了属于“温莎女王”该有的霸气。
好吧,朱迪斯始终认为大姐在林洛然面前有些缩手缩脚,一点也不爽利。
只知道吃的胖纸,早下意识忘了林洛然曾经以人形兵器的身份消灭了一艘星舰,在这样来历不明的智慧生命体面前,温莎的态度其实才是最正常的反应。
既不能坠了娜美母星王室的面子,又不能显得目中无人,还要伺机亲近,温莎要拿捏的尺度平衡比较困难。
“林小姐,不知您会不会骑马?这在闲时也是个不错的消遣。”
木桩子上栓了几匹骏马,都颇为温顺,并没有其他人在场,只正面接触过一次,温莎。惜颜却将林洛然的性格猜了个几分。
看样子,并不是个爱热闹的高人,所以也没让侍者和驯马师在场。
林洛然见马双双和韩薇雅跃跃欲试,好笑道:“你们还没学就会了?”
朱迪斯和马双双交好,赶紧自荐:“在下可以教教两个妹妹的。”
马一鸣黑着脸,朱迪斯太过自来熟,那是他妹妹好伐?妹控很憋屈,恨自己不会骑马。
温莎正要说什么,林洛然眸光一凝,“除了我们,温莎公主似乎还邀请了别的客人?”
“怎么可能,林小姐是贵客,自然得单独款待……”
一阵马蹄声从来路传来,事实胜于雄辩,温莎脸上一下变得难看起来。


第十二卷:第四百六十四章 纵马郊游遇狗咬(二)

'更新时间' 2012…03…05 22:45:37 '字数' 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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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声由远及近,温莎无疑被当场打脸,脸上的笑意挂不住了,绿眸中闪烁着危险信号。朱迪斯缩了缩脖子,他大姐在星际航行中遇到挑衅时就是这种眼神,真真吓人。
事不关己,林洛然还细声为马双双和韩薇雅两个丫头指点几匹马的优劣,她在那曲草原放牧的日子可不是白呆的,哪怕过了三百年,那些辨认良驹的知识,还深深记在她心中。
“你说,喜欢这位姐姐?”
枣红马儿摇晃了一下脖子,发出低声的嘶鸣。林洛然微笑:“双双,你选这只,小家伙挺喜欢你的。”
林洛然选中的枣红大马十分高大,本来是温莎为维尔。科林这样的男子准备的,看着马双双纤细的身板儿,温莎很怀疑马双双能否跃上马背。
马双双一脸惊喜,带着些憧憬大着胆子去摸枣红马的鼻子,马儿鼻孔中喷出热气,逗得少女一惊,随后又咯咯笑起来。
马蹄声逼近,温莎强迫自己将视线从林洛然几人身上收回。
来人气势逼人,又人多势众,等来人越坡而现,看清领头之人时,林洛然清晰看见了温莎脸色的难看转变成了明悟。
那是一个身穿黑色滚金边骑装的青年,外貌找不出一丁缺点,将能惹得小姑娘尖叫的维尔。科林都比了下去。如果非要鸡蛋里挑骨头,一双银灰色的眼眸为青年增添了不少阴霾之气。
“是他!怪不得……”朱迪斯撇了撇嘴,“林小姐,我们去那边山坡上比比谁的骑术好,离这人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
朱迪斯只在意吃,从来没有这样厌恶摆得明显时刻,反叫林洛然生出好奇心来。
“他是谁?”
温莎抚平了自己手套上的皱褶,端起了娜美公主的架子,见那青年下马走进了,才打着招呼:“其奥大公,我并不不记得今天邀请了你。”
朱迪斯本想将林洛然几人引开,然而心中还是忧虑温莎单独面对此人,会落了下风,因而他退后几步,压低了声音说道:“他就是父王为大姐选得丈夫,其奥大公。”
林洛然“哦”了一声,这说法挺有趣的,朱迪斯没有说是姐夫,看来其奥大公并没有得到胖子的认可。
“温莎公主,可是怪弗兰克擅自来庄园打搅了主人?”
年轻的大公说话间语气多有嘲弄,还没大婚就对温莎这态度,不请自来,还带着大队人马,林洛然终于知道胖子为什么不喜欢这个未来姐夫了。
不过,这样的人,温莎也愿意嫁?
她可记得那个意气风华的红唇美人,既然乔装了身份跑去干海盗的活儿,真的只是为了好玩吗?
温莎冷哼一声:“大公看来是忘了我们尚未成婚,还算不得一家人,温莎尚有朋友在,恕不能想陪了。”
温莎扭头以眼神询问林洛然的意见,得到首肯后主动带着几人去了草坡的另一头。
林洛然只需要略施展神通术“聆听”,就能和马儿们沟通交流,为马双双几个初学者选择适合他们的马匹轻而易举。温莎选出的马儿又都是温顺的,林洛然和温莎纵马而行,朱迪斯得了表现的机会,正在教马双双二女骑马。

一行人算是将什么其奥大公无视的彻底,留下年轻阴郁的大公带着他的人马在原地,一个手下靠上前来:“大公,那人也不顾如此嘛。”
其奥大公冷哼一声,以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缓缓说道:“那**,大婚过后再收拾她。”
连站在他身边的手下都没听清,架不住林洛然耳力绝佳,隔着几十米远,林洛然扭头打量这口出狂言的年青大公,微微皱起了眉头。
虽然和温莎也不是很熟,但同为女子之身,难道真要眼见着她跳入火坑般的婚姻?长相俊美的其奥大公,还没娶温莎就口中狂言,实在不是什么良配。
但是两人的婚期偏偏还有五天就到了,林洛然有几分迟疑:“温莎……”
温莎伏在马背上,金发都被风吹起来,公主的端庄浑然不见了,只剩下迷茫:“林小姐,我很迷茫,这时间女子,不管如何尊贵,如何自强,难道临到头了,只剩下嫁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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