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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他乡遇故知-第13部分

小说: 他乡遇故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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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阮摇摇头

    “昨晚你把琴送给了连锦,然后连锦姐姐便回了房。没多久以后妈妈便去了她的房里,一直没有出来。后来我看见妈妈自己一个人抱着那张琴去了你的房里……再然后我便不知道了。不过我一直在楼下唱曲,诸双成并没有来过。”

    ——不是吧?银楼老板说了诸双成会把那套金钗在昨晚送给连锦,难道金钗派人送来,本人却连来都不屑于来?

    想象了一下自己以前曾经看过的古装宅斗文,康小乔觉得连锦的未来无限黑暗。

    “诸双成……”

    康小乔咬咬牙,觉得自己该上进了。

    诸双成能够强迫连锦离开胭脂楼,无非是他那滔天的权势。而从康小乔的角度来看,想做个盖世英雄拯救连锦,那就只有一个办法:

    ——有钱,很多很多很多钱,或者是有权,很大很大很大的权。

    在二十一世纪,康小乔的无力感是十分澎湃的。不怎么光彩的出身和负债累累的家庭,让她不论怎么拼命的想留下或者得到什么事物,最终的结果都是一场空。

    时间一长,康小乔已经习惯了默认自己无名小卒的身份。

    然而到了这里,康小乔成为了唯一的(自以为)的主角。人都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在她认为,这次的穿越就是老天爷给她安排的第二次人生。

    至尊宝说过:上天安排的最大嘛。

    康小乔就是上天安排的穿越人士,所以自然是最大的那个人。

    有自信的人是很可怕的,何况康小乔这种自信已经夸张到了主角光环的地步。所以她坚信,连锦,肯定是会被自己救出来的。至于怎么救,那还得好好从长计议。

    她认为自己穿越到了一本传记类传奇小说里,作为这本小说的主角,她即使懒懒散散的糊弄下去,作者也会不断的给她开金手指,让她逢凶化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天底下最好的各种东西。

    然而现在她开始发现,不对,作者只是不会写出来而已,并不代表主角可以舒舒服服的敷衍下去就能得过且过。

    ——果然不管是身在他乡还是故乡,人都是要努力的阿……

    “我去找连锦。”

    康小乔顾不上自己桌上的最后半个包子还没吃完,匆匆把手上的油擦了擦就往楼上去了。

    连锦起的早,看看时辰,这会也是该醒了。有了昨晚的隔阂,康小乔没像平时一样直接推门就进,而是乖巧的站在门外敲了敲门。

    “谁?”

    “……是我……”

    屋里的人顿了顿,然后走到门前打开了房门。

    “有事吗?”

    看见了连锦的模样,康小乔就知道恐怕自己对诸双成要强娶连锦的推理是正确的了。

    连锦今天很憔悴,眼睛有些发红,眼眶有些发青,一看就是一夜没睡。

    “……那个,我……”

    该说什么?——听说你要被有权有势的老头买回家当媳妇啦?

    康小乔站在门前,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反倒是连锦,敞开了门把她往屋里一请,回身关上门,倒了杯水给康小乔。

    一进门,康小乔就看见了连锦的桌上摆着一个十分眼熟的木头盒子。这匣子她之前不久才见过,正是那家银楼里装金钗的匣子。

    “……这是谁送的?”

    连锦平时收到的礼物很多,康小乔看见了也不会多问。更何况这盒子到底是哪里来的,是什么人送的,她早就已经心若明镜。然而总是不甘心,想要多问几句,旁敲侧击。

    连锦放下瓷杯,随意的把盒子拿起来放到一边,摇了摇头反问:“这一大早就来找我,有什么事?你还生我的气吗?”

    ——我哪里会生你的气呢?

    康小乔条件反射的想回答连锦。

    可这又不是实话,因为她之前的确是因此而与连锦别扭了一个晚上。

    于是康小乔转过头,继续盯着那个盒子问

    “你别打岔。这是谁送你的?”

    连锦躲不过,只能淡淡的回答道:“诸双成。”

    “他为什么要送你东西?”

    连锦忽然笑了,虽然带着倦容,可是笑起来还是十分媚人。

    “男人送我东西,你说是为什么?”

    “瑜老板说你要离开胭脂楼了,是不是因为他?你想好了吗?”

    伸手把盒子拿回来,打开盖子取出一支金钗,连锦摸着金钗上栩栩如生的孔雀,没有回答康小乔。

    鬼使神差的,康小乔忽然想起了楚青陵。

    ——那个人也总是这样,什么也不说,看着没用的东西发呆。

    想起楚青陵,康小乔的情绪就变得不太冷静。伸出手抢过连锦手里的金钗,砰的一声拍在红木的桌子上,有些着急的问

    “别再想瞒着我了,他想要娶你回家做妾是不是?你怎么能不告诉我?要不是我自己知道了,你想要什么时候才说?”

    连锦也没生气,苦笑了一声推开了小乔的手。

    “我不是有心骗你,只是我如果跟你说了……以你的脾气,恐怕又要去为我奔波折腾。诸双成权倾朝野,你纵然有通天才智,又能做得了什么呢?何况若我不从,整个胭脂楼都朝不保夕。舍我一身,换胭脂楼上下平安,也算是不枉十几年来的情意,不枉妈妈与我母女一场。”

    “那,那你自己呢?我呢?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康小乔有些激动的质问着连锦,连锦脸上的表情十分冷静,跟康小乔形成了强大的对比反差。

    “小乔……你不要怪我。你我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可这一段时间以来胭脂楼上下,包括我本人,都受了你的恩情。我不是欠人情不还的人,可我如今……确实是……身不由己。”

    两人还没说完,房门又吱呀一声响,施则瑜推门而入。看见了康小乔,十分不满的皱起了眉。

    ——你这魂淡……当年老娘跟男同学一起写作业的时候你就是这个表情,一千年了,你居然都没变过。看个毛,我跟你现在的闺女很亲白好吗!更何况我才是你下辈子血肉相连的女儿,你为毛这辈子对连锦爱的这么深沉,对我却连看都不想看啊!连锦是你捡来的娃好吗!干嘛好像她是你童养媳一样啊!这种霸道总裁邪魅狂狷的眼神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种时候好吗!

    “我不是说了,让你离连锦远一些吗?”

    康小乔一起身,手探进怀里取出一颗玻璃球,举起来送到施则瑜的眼前问

    “这是什么?”

    施则瑜有些惊讶的挑起了眉,小心翼翼的把康小乔手中的玻璃珠接过来,仔仔细细的看了看。

    “……这莫不是传说中的夜明珠?”

    康小乔懒得再把自己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的故事跟她扯一遍,又从怀里取出一颗,一把将那两颗珠子都塞进了施则瑜的手里

    “瑜老板见多识广,替我为这两颗夜明珠来估个价钱可好?”

    施则瑜没说话,把手里的玻璃珠还给康小乔道

    “不必多看,此物世所罕见,价值连城。”

    康小乔本还想再把其他的珠子都拿出来,一股脑的交给她。现在听施则瑜说价值连城,忍不住便一冲动,冲口而出问道

    “你说此物价值连城,那它可值连锦?”
第十三章
    “价值连城,不值连锦。”

    施则瑜冷笑一声,拉着康小乔的手离开了连锦的房间。

    站在门廊外,躲开连锦的耳朵,施则瑜松开了康小乔又说道:

    “你以为我猜不到这东西是哪里来的?”

    康小乔不说话了。

    施则瑜知道她从哪里来的,自然也能够猜出康小乔手里的东西是哪里来的。

    “你为什么这么对连锦?她是你女儿,你忍心让她就这样随随便便嫁给别人做妾?你之前不是说过,要给她找一个好夫君,否则宁可她留在你身边,也不会让她随便嫁人的吗?现在你又这样逼她,对你有什么好处?你要是缺钱,我可以帮你赚,你要是怕了诸双成,可以让连锦走。长安城里的好人不是没有,为什么偏偏要是那个黄土埋了半截的老男人?”

    情急之下,康小乔也不想再跟施则瑜再留什么面子,索性不管什么顾忌,有什么就说什么了。

    “我是她的妈妈,自然不会害了她。她以后要怎么安排,都是我了算,轮不到你这个外人。”

    ——我是外人?!我是外人?!我是你女儿啊你好好想想!我没穿过来之前你根本不是现在的这个态度好吗!你知道你下辈子为什么过的那么凄凉吗?!就是因为你这辈子做的缺德事太多了啊!

    “……你要多少钱才肯放了连锦?”

    “三千两。”

    “三千两?!”

    康小乔傻了。

    这个时代并没有她所想的那么阔绰,换句话说,国民生产总值不高,市面上的货币流通总量也并不很高。根本就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主角们动不动一出手就是几十万两银子上下。当初那颗‘夜明珠’被奉为稀世珍宝,也不过就只是卖了几百两银子而已。施则瑜一开口便是三千两,这感觉对康小乔而言就如同听见了三千万一般绝望而愤怒。

    “你怎么能这样?!”

    施则瑜一脸云淡风轻的摇了摇头,往连锦的房间方向看了一眼。

    “没什么能不能的,我说了是三千两,就是三千两。你要是拿得出来,我跟你还可以商量,但如果不能,那就请你回去吧。你在胭脂楼也住了一个多月,这段时间帮了不少忙,二百五十两的卖身钱我可以只要你二百两,凑足了银子你就可以走了。”

    康小乔毕竟来自现代,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死脑筋。更何况施则瑜如今是把连锦往火坑里推,她又怎么能看得下去?

    “连锦是你女儿!你非要让她被人糟蹋,让她留在青楼卖身你才甘心?”

    施则瑜摇了摇头,往后退了半步,抬起头直视着康小乔说:

    “我施则瑜做了大半辈子的生意,或多或少,钱还是有一些的。虽说还远远不够,但是至少也已经不至于要卖儿卖女的地步。我没生过孩子,胭脂楼里的每个姑娘我都视如己出,连锦更是尤甚。我恨不得以后离世时把全副家当都留给她,又怎么会害了她?”

    “诸双成年近六十,说不定哪天就两腿一蹬,你这不是害连锦,什么才是害她?”

    面对这样的指责,施则瑜倒没有恼羞成怒,反倒是笑着摇了摇头,有些轻松的拍了拍康小乔的肩膀。

    “诸双成是个好人,他家中几十年来也只有一位正房妻子。这次要为连锦赎身,也是正房主动提出来的。他正房妻子无后,数年来只有一个女儿。连锦要是进了他诸双成的家门,以后为他延续香火,日后诸家的一切,也就都是连锦的了。男人这东西,妈妈见得多了。诸双成纵使能活过古稀,到时候连锦也不过才年方三十。坐拥诸双成的一切,也无需什么男人陪伴,难道不好吗?三千两银子不是个小数目,你若是能凑出来,我便让连锦跟你走。若凑不出来,那就让连锦去相爷府上吧。也是个极好的归宿了。”

    康小乔一时间有些语塞。

    施则瑜这是想让连锦喝出去过十年的苦日子,等诸双成死后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舒舒服服风风光光的过后半生。

    ——这不就是现代的那些想把自己女儿嫁给糟老头子的拜金老母吗?

    确实,这个计策也不无不可,在二十一世纪这样做的人简直不要太多。可是这是古代,连锦要容貌有容貌,要才学有才学,要机敏有机敏,这样的一个女人,嫁给什么样的郎君不是富富有余?何苦要找这么一条路呢?

    “你少来跟我打马虎眼,连锦的容貌举世无双,又聪明伶俐,为什么不能找个对她好的年轻公子嫁了?放眼天下,想要对连锦好的人能从长安排到建安,像诸双成一样有钱有势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何况她若是嫁给了诸双成,一辈子就这么毁了。到时候就算有再多钱,可从来没爱过什么人,值得吗?”

    施则瑜油盐不进,软硬不吃,反问康小乔说

    “你又爱过什么人?又可知爱欲最不长久,最易消逝?”

    说完停了停,有几分萧索的继续说。

    “……更何况,你才来这里多久,又凭什么能说,连锦她就从来没有爱过什么人?”

    施则瑜这话一出,康小乔的脑子里立刻脑补出了一段几十万字的才子佳人小说。

    “……难不成还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

    “杜十娘是谁?”

    ——得,关公战秦琼了。

    然而用侯宝林的话说,康小乔这个脾气管什么朝代啊。于是干脆直接问道

    “连锦有什么故事?”

    施则瑜摇摇头:

    “连锦有什么故事,那是连锦自己的事。她到今天还没告诉你,说明她还是不想让你知道。你想问,自己问她去。总之我就一句话,你凑得出三千两,连锦的卖身契就是你的。若凑不出,连锦便是诸双成的。看在我跟你有两辈子的母女之缘的份上,我可以为你至多再拖延三个月。三个月后你要是做不到,到时候不要再怪我无情。”

    说完,施则瑜一扭身下了楼,七拐八拐的进了一间屋子,然后就不见了。

    康小乔站在连锦的房门外,大脑在急速运转,努力的思考自己究竟怎么做才能够在三个月内凑齐三千两银子的巨款。

    连锦房门紧闭,康小乔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自己跟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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