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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凯撒的异世界传奇大冒险-第1部分

小说: 凯撒的异世界传奇大冒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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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w:250|h:190|a:l|u:/rs33250926355074326339'''
世界地
虽然说标题是世界地图……但其实只是本书中这个世界的一部分。'''cp|w:250|h:190|a:l|u:/rs33250926355120963607'''对!你没有看错!这就是lol瓦罗兰大陆的地图!因为很符合作者君的大纲于是就按这个来了,正好也可以避免再费神费力的去想地名。

    虽然这幅地图中有些地名跟本书略有差异,不过那是翻译问题,大家不要在意。

    话说……恕瑞玛沙漠里会不会突然蹦出一只叫内瑟斯的狗头人或是一只雷克顿的鳄鱼来呢……答案当然是不会啦!!!
亚莉克斯人设
'''cp|w:580|h:326|a:l|u:/rs33250926355219401841'''

    没错,就是荡漾!!!

    顺便说一下荡漾是亚莉克斯的原型,可惜洒家笔力有限,没办法很好的把亚莉克斯毒蛇的特点表现出来。

    亚莉克斯大致就是这么个形象,不过亚莉克斯是金发,各位书友自行替换吧!

    如果涉及到了版权问题我会马上删掉的。
温德索尔人设
'''cp|w:250|h:190|a:l|u:/rs33250926355253617390'''
詹姆斯人设
詹姆斯的话,那种谋士的气息应该再浓一些,再奸诈一些,脸上的笑容再欠揍一些,看上去就给人一种损友的感觉……之类的'''cp|w:250|h:190|a:l|u:/rs33250926355279178538'''没错,这就是古泉一树!

    其实洒家是想用《野良神》的夜斗来着,但是夜斗主角气场太浓了,第一眼看上去不是个主角也是个人气超过主角的男二……

    虽然还是有些不符合要求,但实在找不到更符合的图了,所以……

    古泉一树!决定就是你了!
新的封面!
'''cp|w:250|h:190|a:l|u:/rs33250926355377253887'''美图秀秀!你!值得拥有!

    昨天晚上,老贼毫无征兆的死了。

    他死的前一天早上,甚至还活蹦乱跳的去索非亚大婶的酒馆地窖里偷酒喝,当然,也一如既往的被索菲亚大婶拿着擀面杖追着跑了半个林西镇。

    昨天晚上,老贼莫名其妙的大半夜跑到凯撒床前,对着他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话,然后等凯撒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老贼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嗝屁了。

    凯撒名义上来说是老贼的儿子,不过凯撒很清楚老贼绝对不是自己的老子——那个老混蛋喝醉后曾经无数次对凯撒炫耀自己的丰功伟绩。

    “很久很久以前……你小子别打岔……好吧,是六年前,当时我暂时住在某个什么城里。有天夜里我闲的心里发毛,就在城里胡乱溜达了一圈。”

    “然后我正巧溜达到了一座贵族的府邸里,当时那座府邸里好像有两帮人打起来了,我心想反正不干我的事儿,就找了个房子藏里面看起热闹来了。”

    “后来吧……我看着正高兴,突然一群人闯进了我待的地方,一个像是领头的嘴里喊着什么‘他就在这里’,‘把他找出来来杀掉’什么的。”

    “我当时心里奇怪,什么人能躲过本大人这个世界第一盗贼的感知,于是我抬头扫了两眼,但确实没发现什么人。”

    “后来我低头一看,原来你这个只有一丁点大的小家伙就在我背后一直不哭不闹的睁大眼看着我。然后我就想啊,你绝对很有天赋,要是在我的精心培养下一定会成为一个顶尖的大盗贼,然后我就把你偷出来了。

    “要不是我,说不定你早让那些人给砍死了,你是不是应该特别感谢我啊?所以说,看在我救过你一命的份上,这最后一根鸡腿还是让给我吧。”

    “别转移话题!要不是你这个家伙多事,说不定我早就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了!这根鸡腿是我的!把你的手拿开!”

    上面那段对话发生在凯撒六岁的时候,那是凯撒第一次知道他原来不是老贼自己生的。

    对于自己原来还有一双不知道在那里的亲生父母这点,凯撒是眼疾手快把那根鸡腿塞进自己嘴里以后才反应过来的。不过这些在他看来毫无用处的东西转眼就被他忘到了脑后,那两个从来没有出现在它记忆中的亲生父母,对没心没肺到了极点的凯撒来说,嘴里的鸡腿要比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重要一百倍,他可不是经常吃到美味的烧鸡。

    凯撒毫不怀疑老贼说的话的真实性,因为老贼确实是一个身手惊人的大盗贼。而自己也确实从老贼身上学到了一身精湛的盗贼技术。

    按理说,盗贼应该是一个不缺钱的职业,缺钱的话只要随手偷一点就可以了。凯撒除了老贼以外就从来没见过盗贼技术比自己好的人,但两个人技术精湛的盗贼却一直过着比较贫困的生活。

    原因就是老贼那一大堆死板到不能在死板的苛刻规矩。

    老人不能偷,小孩不能偷,偷残的不能偷,**不能偷,生病的不能偷,刀尖舔血混生活的人不能偷……

    条条框框一大堆下来,能偷的人也找不到几个了,以至于盗贼凯撒过去的十六年人生中,除了跟老贼训练时外,还从来没有真正的偷过一次东西。

    所以凯撒和老贼明明是两个理论上不会缺钱的盗贼,却一直过着打猎为生的生活。

    还好林西镇紧挨着库蒙古森林,不缺猎物,所以凯撒和老贼的生活过的还算滋润,起码肉是不缺,虽然库蒙古森林里打到的野兽肉不一定好吃就是了。

    凯撒从记事起就一直跟着老贼隐居在林西镇和库蒙古森林中间的一栋小破屋里,从小就接受着老贼的训练,学到了一身精湛的盗贼技术。在盗贼技术这方面,凯撒已经是具备了祖师爷级的实力。凯撒放眼自己见过的所有盗贼,除了自己和老贼,其他的都只能被他归类“蹩脚”的范围里。但是,在盗贼这方面,直到那个老混蛋嗝屁,凯撒都没在对练里赢过他一次。

    据老贼说,这是因为凯撒还没有领悟盗贼的真谛。

    但是凯撒觉得,这纯粹是因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而老贼则是一个职业者的缘故。

    所谓的职业者,就是泛指一切通过各种修炼方式来加强自身的人。

    凯撒很想成为一个职业者,但是老贼坚决不教给凯撒自己拥有的修炼方式,也不允许凯撒去接触任何修炼方式,所以凯撒直到现在,都还只是一个普通的盗贼而已。

    说起凯撒的盗贼生涯,那真是一段连凯撒自己都不忍直视的惨痛回忆。

    什么挑水砍柴之类的自己全包也就罢了,从十岁开始家里的吃穿用度的来源打猎就被老贼以“锻炼”为由交给了年纪还小的自己也就罢了,隔几天还要用一种臭气熏天的不知名药水泡好几个小时。

    当然以上这些凯撒忍忍也就过去了,让凯撒不能忍的是,作为一个盗贼,拿着一把笨重的斧头训练算什么?!

    凯撒用的斧头不是什么吟游诗人间传唱的骑士们的长柄战斧或者英雄手里的板斧,而是老贼从林西镇的某个铁匠铺花了十个铜币买来的山野村夫上山砍柴的标配。

    索非亚大婶酒馆里,吟游诗人口中的盗贼永远都是一袭黑衣,手持匕首,身手矫捷,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弹指之间,人头落地!宝物到手!

    但是老混蛋从来没让凯撒摸过匕首,凯撒也从来没见过老贼用匕首。用老贼的话来说就是:“你个菜鸟懂个屁!要是对付你这个菜鸟我还要用匕首,被人知道了能丢尽我的老脸。再说了,用什么不重要,使的好就行,你那把斧子就不能砍人了?赶紧滚去练习,什么时候把斧子轮的像你的手一样,我就教你使匕首!”

    凯撒不知道什么叫把斧子轮的像手一样,老贼也没告诉过他。

    老贼死之前,纵使凯撒已经可以用没法再磨。钝到只能用蛮力来劈柴的斧子在水中的豆腐上雕出一朵豆腐花来,老贼也没点头同意教他使匕首。

    凯撒把老家伙埋了,就埋在他们那栋夏天漏雨冬天漏雪的房子后面。

    对身材高大健壮的凯撒来说,埋一个人并不是什么难事,挖个坑,填点土就是了。可是在立碑的时候,凯撒却遇到了一个麻烦——他不知道老贼的名字。

    虽然这看起来很荒诞,但凯撒确实不知道这个跟自己一起生活了十六年,亦师亦父的老混蛋叫什么。

    镇上的人都喊他“老家伙”或者“老混蛋”,凯撒跟着索菲亚大婶喊他“老贼”——从他六岁那年开始。

    凯撒突然想起以前索菲亚大婶似乎叫过老贼一声“雷吉什么什么”,这大概就是老家伙的姓或者名字。凯撒只犹豫了半分钟,就拿起斧头劈了一块还算平整的木头板,用斧头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劈了几个字:

    “老雷·凯撒葬于此地”

    老家伙对凯撒的文化教育非常不负责,凯撒几乎不会写几个字。不过老贼的藏书不少,凯撒闲的没事偶尔会拿来翻翻解闷,十几年下来,凯撒虽然不会写多少字,但起码能认得大部分字,对着自己的记忆照猫画虎还是能描出来的。

    老家伙的藏书不多,却很杂,从“世界简史”到什么“军事布局”之类的相当宽泛。凯撒对此毫不感兴趣,因为老家伙的藏书里绝大部分都是枯燥无味的文字,凯撒只有闲的发毛的情况下才会去翻翻,只有寥寥几本似乎是传记之类的还算有趣的书才能让凯撒提起兴趣。顺便说一下,瓦伦里安·凯撒这个名字是十岁那年凯撒自己取的,来源于书里一个似乎很厉害的皇帝。具体什么书凯撒也忘了,可能以后也想不起来了,因为那些书前几天被老贼不小心一把火全都烧掉了。

    凯撒记得当年自己跑到老贼面前宣告以后不要再叫他“小混蛋”,自己从现在开始叫瓦伦里安·凯撒后,老贼把嘴里的酒全喷到了凯撒的脸上。

    “好吧,好吧,你命该自此。”

    虽然不明白老家伙在说什么,不过凯撒已经决定从今天开始自己就瓦伦里安·凯撒了。

    把老混蛋埋了以后,凯撒在老贼的坟前坐了一天一夜。他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盯着老贼的坟头。

    等到太阳再次升到半空的时候,已经浑身僵硬的凯撒才终于站起来,他站在坟前看着那块简陋的木碑,眼里充满了迷茫和其他很多复杂的东西。

    凯撒跪下来,对着老贼的坟头“嗙。嗙。嗙”磕了三个响头,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了。-------------------------ps:新人新书,求支持!求推荐!各种求!
第一章 于是,凯撒出发了
    仔细回忆一下,凯撒发觉自己已经差不多两天两夜没有吃饭了。

    凯撒和老贼最近这段时间很久都没有出门,家里的存粮已经告急。前天去林西镇的时候凯撒原本以为老贼是要去买些存粮,没想到到了林西镇以后老贼竟然跟凯撒说自己身上根本没钱,结果两个人只是饿着肚子在索菲亚大婶的酒馆里坐了半天,然后就直接回家了。

    原本凯撒是打算昨天早上就和老贼出门去打猎的,没想到老贼突然嗝屁,外出打猎的计划自然是取消了,凯撒只能饿着肚子先埋掉了老贼。

    现在凯撒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填饱自己的肚子。

    虽然凯撒是一名优秀的猎人,但是林西镇的居民和佣兵们早已经把附近百里内的野兽都宰干净了,想要去打猎的话必须到远处的库蒙古森林里去才能找到猎物。

    凯撒和老贼的家离库蒙古森林还有半天的路程,要是现在凯撒去打猎的话,即使半天之后他走到了库蒙古森林,也早就饿的手软脚软了。凯撒估计自己那个时候恐怕已经饿的连宰杀猎物的力气都没有了。

    去林西镇?凯撒和老贼住的地方比较偏僻,去林西镇步行同样也有半天路要走,远水解不了近渴,何况凯撒自己身上可是一分钱都没有,根本没钱买吃的。

    “打劫吧。”凯撒马上决定下来。

    既然老贼的那些规矩太苛刻很难找到能偷的人,那么我不偷,我打劫总可以吧?

    林西镇绝对称得上是一块风水宝地。林西镇位于巴洛克王国最西部,东临神秘的库蒙古森林,北边则是一望无际的恕瑞玛沙漠。林西镇处于大陆西南部两个王国和大陆东南部的数个王国进行贸易的唯一商路上,是整条商路上最大的城镇。同时,被库蒙古森林的本身和森林里的魔兽吸引来的冒险者跟佣兵们也会在这里驻扎补给。

    所谓的佣兵,就是指那些在佣兵公会注册过的人,平常会从佣兵工会那里接任务来赚取佣金。林西镇处在一条优良的商路上,有商队出没自然少不了闻风而动打家劫舍的马贼,所以商队通常都会雇佣一些佣兵来保卫自己的货物。再加上库蒙古森林里的魔兽和各种奇珍异宝,使得林西镇上从来不缺佣兵。甚至有不少佣兵团直接选择了驻扎在这里。而所谓的冒险者,则是单纯因兴趣而发的个人或者小团体,被各种神秘所吸引并到处探险的人,所以东临库蒙古森林的林西镇同样不缺冒险者。

    虽然佣兵和冒险者干的很多事都一样,但严格意义上来说,佣兵和冒险者还是有些许不同的。佣兵主要是佣金而卖命,冒险者出来混则更多是源于自身的兴趣和好奇心。这么说吧,二者如果各被一个商队雇佣的话,冒险者可能会看你的货物眼热顺便客串一把强盗,但如果是成立时间比较长的佣兵团,会顾忌到佣兵工会和自己的信誉,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对自己的雇佣者动手,当然,只是一般情况下。

    不过佣兵和冒险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长期从事这两个在刀尖上舔血混日子职业的人,实力通常都不弱。

    凯撒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有信心的,虽然老贼没教过他什么修炼方式,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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