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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相公是狐狸-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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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相公是狐狸
  作者:照锦年

  离歌之狐狸

  没想到活了十五年的光景,我居然会糊里糊涂嫁给一名狐狸相公。
  关于我的婚事,在江湖上流传甚广,版本不一。
  东市买菜打酱油的大妈的说法是,“在某个月黑风高夜,贺家那个小娃娃呼啦一声就被一阵怪风吹走,作孽哦,贺家满城搜不到人,后来才知道竟是被斐弥山上一只千年狐妖卷走。作孽哦,那贺家公子才多大年纪,长得是白白净净,尚未娶妻生子,竟然就被掠去当了压寨夫人。可怜贺家九代单传,全当给人做嫁衣裳了,作孽哦。”
  西市那位磨刀霍霍向猪羊的大叔说,“听说贺家那小子是被一阵怪风拐了,可这三街六巷的谁不知道这事儿,七尺男儿郭敬明,大家闺秀李宇春。这年头,生男生女都一样!”
  就连戏台上依依呀呀唱戏的人,都会捻着指头,唱一句,“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
  我自幼长在灭妖世家里,家中对我是女子的身份较为忌惮,自我记事以来,均以男子身份被教导,世间也只知道捉妖世家安府第九代传人是名男子,却不知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我其实是个女儿身。
  于是我被狐狸拐走的消息愈演愈烈之时,我和相公的名字在小报上的位置硬生生从BG版面辗转来到BL版,实在让人头痛。
  我的相公是世上最尊贵的九尾玄狐,顾名思义有九条尾巴。
  狐狸本就是地仙之首,地位属于下届妖畜中的尊贵。而狐狸之中又分出一支特权阶级,属于狐狸中的红色贵族。
  这一支就是九尾狐一族。
  我的相公是世上最尊贵的九尾玄狐,顾名思义他的屁股上有九条尾巴。
  九尾玄狐不同于普通的狐狸,打从出生就是带着灵性直接登仙的。每一只九尾玄狐只需要经过修炼,还不需要过天劫,就能成仙。
  按理说我嫁了个狐狸中的红色贵族,应当养尊处优当个阔太太,每天闲暇无事撩拨下金鱼,逗趣下小鸟,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才是。但我只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那结尾。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嫁给狐狸,还是个玩命的事儿?
  此时此刻,我命悬一线。
  相公的扇子还搁在我下颌上,凤眼里一片戾气。
  他说,“觉年,你可知罪?”
  他平时对我的风流倜傥嬉笑怒骂的神气都敛起来了,扇子还挑着我的下巴,扇子上淡淡的清香飘过我的鼻头,令我感觉有些伤感。
  斐弥山上,一群狐狸们卷着毛绒绒的尾巴,像模像样的举起手上的火把。我的脸嗖然被照亮,差点被拿得近了的火舌熏出了泪。
  “处死她!”
  “处死这个斐弥山的叛徒!”
  众人情绪激荡,声音在山上络绎不绝,绵延千里,很有些声势。
  “慢着!”狐群中渐渐有了骚动,狐狸们自动自觉让出一条道路。道路里隐隐现出一个人,穿着白色的锦缎披风,身形颀长,白衣胜雪。
  如今见着他,只觉得他瘦了很多,袍子穿在他身上,被风吹得鼓起,他迎着风走向我,拿出那把扇子,挑起我的下巴,桃花眼里一片戾气。
  诗娘站在相公身后,从袖子口掏出一张纸,递到相公面前,“族长,此封信是自夫人房中搜出的,她的家书……”
  上头“觉年踏平斐弥之时,便是归家之日”十四个字历历在目,我只怔怔看着那封家书,心头百感莫名。
  这个诗娘,我是熟识得很。
  诗娘本是狐狸世家给相公定下的亲事,据爹爹说,九尾狐本身就比较难孕育,九尾玄狐更是难上加难。相公是九尾狐族里硕果仅存的九尾玄狐,意义非同凡响。九尾狐是珍稀物种,为了延续物种作为族长的相公有义务结婚,生儿育女。
  因此我抢了她的亲,是以她妒忌得很,眼红得很。
  还好相公似乎不为所动,狭长的眉眼都拢起来。诗娘好像怕我的罪过不够罄竹难书,在一旁添油加醋道,“枉为族长如此厚待你,明知你是灭狐世家的仇敌,仍旧将你娶做妻子,想着与你琴瑟和鸣,举案齐眉。”
  她冷哼一声,对相公却有着最温柔的神色,“族长,诗娘叹一声,可叹你救了仇敌九代的传人,却正正将一条白眼狼引入斐弥山门。”
  她这样说,饶是相公不处死我,已经不足以平民愤了。我深晓相公的无奈,看他似缓慢的闭上眼睛,后缓缓抬眼,像过了一世那么长。
  他曾对我说,“觉年,我既已担当起狐狸一族的族长,就需得对狐狸一族负责。”说完他穿上那件放置得染上尘埃的战袍,和他的族人一同去杀我至亲的一门,至今我爹爹和娘亲仍旧生死未卜。
  如今他为着他族里的人,我想,他应该会要了我的命。
  相公睁开眼,声音带着些许疲惫,却很清醒,没有一丝的犹豫。
  他左手覆上我的眼,温热从他的手心传到我的眼睑上。我竭力控制的眼泪汹涌而出。
  他说,“觉年,你不要看。”
  四周围着密密麻麻的狐狸,巴不得我早点死的狐狸长老们,在一旁看好戏的诗娘,同情我受过我小恩小惠的零散狐狸,那么多人的那么双眼都看着,但他却叫我,不要看。
  下一秒,我只觉着有钻心的痛。凭着和他相处那么久的直觉,我知道,他是用那把扇子,化作利器,穿透我的心肺。
  那把扇子,一向是他使得最顺手的器具。随手就可以在我的心口戳上大洞,鲜血淋漓。
  我忽然记起出门前娘亲泪流三尺的嘱托,觉得自己蠢笨至极。
  娘亲曾对我深明大义又晓之以理,说,“小年啊,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更何况你自小出生在灭妖世家,而他又是那九尾玄狐,你这一去,娘亲注定再见不到你。”
  彼时娘亲紧紧攥着我的手,我一步三回头,千万般不舍得,但终究还是走了。
  没想到竟被她一语成谶。
  我的身子摇晃了一下,心肺都纠结起来,我却没有躺下,只是站直了,坚持用手把他覆在我眼睛上的手轻轻拂去。
  我看见他痛苦万分的闭上双眼,似乎双手都要使不上气力。
  我看见我的鲜血染遍了他的扇子,那上面还有他亲手为我写的小楷。
  ——“犹记觉年豆蔻梢,云屏烛影映妖娆。双双入得红绡帐,平平仄仄仄仄平。”
  彼时我并不晓得平仄究竟是个什么意味,羞红了脸问他,相公挑起眉笑笑看着我,一扇挑起我的衣襟,眼里有化不开的温柔,依偎在我耳边低语,“……诗书里便是这般讲的。”
  平平仄仄仄仄平,爱爱恨恨恨恨爱,也无因果也无尘……
  记忆纷至沓来,左右摇摆。那头的他与这边厢的他的影子叠在一沓。一时之间,天旋地转……
  扇子的一端已经被我的血染红,红红白白霎是好看,我视线模糊,只觉得上面那句“犹记觉年豆蔻梢”里的“觉年”好似被血浸透糊开了一般。
  痛,钻心的痛,但我还死不了。死死咬着嘴唇,相公没有再睁开眼睛,只是手形一变,扇子就在我胸口里生生转了一圈。心肝脾肺肾好似都要被搅烂搅碎,我坚持不住,嘴里温热再咬不住,啊的一声,竭然吐出一口鲜血来。
  相公的衣襟上的红像泼墨山水画那样宏伟壮观,深深浅浅都是我的血。
  我至死都不瞑目,双眼睁着,像是想要把他嵌入我的眸子里。我拼尽了力气来爱着的,也不过是这么一个不用眨眼就能够杀死我的人。
  我结束我的一生,只为了在瞳孔里保存他的倒影。
  相公鲜少有心跳,相公的血很凉,我终于晓得,他对我从没有过真心。
  他与我在一处,不过贪我神经大条没有心眼,日子过得糊涂有趣罢了。
  我却以为,遇上他,穷尽我所有的运气。
  意识溃散之时,我突然想起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来。
  我尚记得大婚的前一日,诗娘邀我一同赏花。那日太阳正好,余光潋滟,照在她脸上只觉得她像个娇媚动人的小姐。
  而我站在她身旁就像一位不入流的小丫鬟一般。果然同人不同命,同伞不同柄么。
  她邀我赏花,却只一味的望花兴叹,“你可知这花虽美,花期却甚短。有江湖术士常道,一期一会,你可知何解?”
  我书读得不多,当然不知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她笑得骇人,手中执着剪子,手上的丹蔻比牡丹花还要红艳哪,却只是那么一挥手,花已盈盈握在手中。
  我拍手,像往时一样称赞她,“不错的幻术。诗娘,你又进步了。”
  她向我渺渺一笑,“‘一期’表示人的一生;‘一会’则意味仅有一次的相会。本是茶道用语,说的是有时喝茶,也不过是一面之缘罢了。作为主人应尽心招待客人而不可有半点马虎,而作为客人也要理会主人之心意,如此,宾客尽欢,倒也是一件美谈。”
  我只能矜持的笑,“诗娘,今日我们只赏花,并没有喝茶呀。”
  她有些好笑的叹气,突然抓住我的手,笑意凉凉,“你这双手倒生得极美,可不知到了垂垂老矣的时候,是否还能如此温软细嫩,觉年,我真想知道,你可以活几年?和族长又能相伴几年?”
  那日正午天方晴好,太阳高高的悬挂着,我的心却悠悠颤颤坠到了寒潭底下去。
  诗娘她是在提醒我,我的光阴似箭,而她却能够和我的狐狸相公岁岁年年。她会是斐弥山永恒的主人,我只不过是过客,天冷进来喝杯热茶,如此而已。
  我从来弄不懂他们狐狸界的规矩和把戏,那时我尚侥幸的想,狐狸相公至少是有一点喜欢我的,就凭着他这么一点的喜欢,我自然也是要待在他身边的。
  我甚少为之后的事做过盘算,此事点醒了我。我回去想了好久,才想出一个法子来:若是我真的到了垂垂老矣,皮肤都松垮下来的时候,我就偷偷挖个狐狸洞住下来,再到快咽气之时,狐狸相公兴许会眼巴巴赶过来看看我。我才不要给他看见哩,如果有那个时候,我一定要拿一方漂亮的帕子把自己的脸挡住,让他再不要想起我的老态来。
  而他守着我这个老太婆几十年,在我百年之后总归是要寂寞的,尚好诗娘正值当年,与他算是般配,也能够一解他的愁绪。我那时当真只是贪恋狐狸相公几十年的时光,想着饶是如此,只要能够和相公共度个几十年,人生也不算荒废。
  如今狐狸相公一扇子捅死了我,我死在夭夭朔朔的年华中,死在相公的怀抱里,省去我一番盘算的功夫,我也不必再为狐狸洞的选址烦心。如此也好。

  离歌之未央

  这件事还是得从头说起。
  三年前,我仍行走在人生的康庄大道上。我想,若果让我重新选择,我还是要与狐狸夫君相识一场的。我在这宇宙洪荒中大抵会活个几十载,快活逍遥乐趣,却从不想,在这辈子,应当是有些东西要去寻得的,关于这种念想,佛家大约会念声阿弥陀佛,道一声,“施主这乃是孽障。”而月老大人约莫会捻着两三个手指头,微微一笑,“这是千里姻缘一线牵。”
  啊呸,谁不知道是你牵的线?
  我自幼长在灭妖世家里,虽不及其他闺阁女子整天绣花弹琴,但爹爹对我一向严加看管,我也算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深闺小姐一枚。
  爹爹没让人教习我认字读书,我从小耳濡目染,倒是以捉妖为己认,有时娘亲会给我讲古代先辈们流传下来的爱情故事,人妖相恋,妖狐祸世,水漫金山,诸如此类的典故,在我心中埋下了启蒙的种子。
  那日是七月初七,凡间所说牛郎织女相遇的那天。我早早听闻七夕那日京城中会有大型的游园会,还有流水浮华的七夕灯会。我听下人们讲,那盏天灯上面琉璃映画,华丽隽美,添上灯油放上天空,必定比晚霞余晖还要美上三分。
  我心思一动,鼓吹表哥给我带上一套男子的衣物,帛带系发,纤衣上身,把自己鼓捣成啷当公子哥的模样,偷偷溜出府中。
  那年我刚及豆蔻,及笄之年爹爹对我说,“觉年,虽则你是家族里九代单传的独苗,但江湖世事你还是不要插手的好。”
  我那时不知家族里与妖界的蝇营狗苟,只是很傻很天真的说,“爹爹,江湖为何物,我不踏入江湖,也不问世事,只在街上游荡,做个浪荡公子哥儿,不就没事了吗?”
  爹爹那时只晓得叹气,“虽然你所学不薄,但心思太浅,终究成不了大气,还不如不要来淌这门浑水。”
  我心想爹爹肯定是知道我偷偷的把捉到的小妖们放掉的事,借此来警戒我罢了。
  街上自是人潮涌动,我虽不知方向,但随着人潮,还是来到集市的中央,城中最有名气的碧水客栈。
  传说中的碧水客栈,全名碧水江汀,世人往往偷懒,只说前两个字,但碧水客栈响当当的名气在城中是连我这样孤陋寡闻的人都会听闻的。相传太祖创世的时候便建造了这间客栈,名为客栈,实则暗中收集街坊民间流言,收集第一手的资料。客栈里鱼龙混杂,有大内高手,也有朝廷里的眼线,这里有最新鲜热辣的小道消息。
  世人常说,一天不上碧水,尚不自知,两天不上碧水,天下事已经不知。
  碧水客栈真如其名,一半建造在水中央。亭台楼阁,鸟榭花香,远远看着像架在空中的楼阁。阁下夹着四条粗大的支柱,两只柱子泯入水中,不得见矣。于是涨潮的时候,客栈经常有水漫上来,彼时,客栈旁会聚集许多打酱油路过的人,众人皆发出“碧水之水甲天下”的赞叹,颇为热闹。
  我一脚踏上客栈的门槛,殊不知自己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客栈里听戏的人不少,说书的人便在客栈里搭了一座台子,那说书人说到激烈之处,下面的人就鼓掌喝彩,觉得戏文说得好的便捧个钱场,喝彩时投几枚赏钱到台上,气氛一时很是热烈鼓舞。
  我混在人群中,学着别人有模有样听起了戏,又命小二热了壶茶,上了几碟小菜。客栈果然名满天下,只消坐上三个时辰,这世间的事已经被我听去五六成,我把茶烫了烫,往口中扔了几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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