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万水人海中-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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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打电话让朱大哥带你去医院。”
朱大哥接了电话很快就来了,一脸不安地等在楼下。苏一不放心许素杰一个人下去,她已经持续多日失血了,万一在楼梯间晕倒就糟了。于是把她送下楼,对朱大哥说:“好好在医院全面检查一下,许素杰的健康可不是闹着玩的。”
朱大哥点头不已:“我知道我知道。”
许素杰在医院检查时证实了药流不全,又做了清宫术。从医院回来后,她整个脸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在床上躺了三天没下床,反复对苏一说:“太疼了,真是太疼了。那是一种肝肠寸断的疼。”
肝肠寸断,这四个字非常形象地让苏一明白了许素杰所经历的清宫术是一种怎样的痛苦。
清宫术五天后,开始期末考试。许素杰拖着虚弱的身体勉力应付,考试成绩自然不会理想。挂了两科,下学期开学就要交钱补考。她倒还挺乐观:“还好,只挂了两科而已。”
大二结束了,这个学期在苏一单纯明亮的青春岁月里,留上了最初的一笔沉沉阴灰色……
暑假来临,学生们都张罗着离校回家。这天上午,许素杰就被朱大哥送上了回南昌的火车。周虹回家的车票买到当天下午的,正好和苏一一起出发去成都火车站。她们背着行李快要走到校门口时,身后传来小车驶近的声音,同时有司机嘀嘀的喇叭声示意她们让路。
苏一下意识地回头一看,看到一辆挺眼熟的黑色小轿车。正在想这车何以眼熟时,车已经在她们身边缓缓停住。程实从副驾驶座上下来,看了苏一眼,再看了周虹一眼:“去哪?我送你们一程。”
那天在唐诗韵家楼下,苏一趴在程实肩头哭了好久。当死亡、鲜血、恐惧、悲痛……种种如惊涛骇浪般拍向她时,这个沉默男生的肩膀,是她唯一的依仗之处。哭过之后,她便拿他当真正的朋友看待了。虽然回到学校后,不同班不同系的他们鲜少来往。但偶尔遇到,她总会朝他点头示意。他也亦然。
第七章 2003羊年之春(23)
苏一乐意让他送一程。可是看了看周虹,先小心翼翼征求她的意见:“周虹,要不我们坐程实的车去火车站吧?”
周虹一言不发地怔着,显然她完全没想到程实会停车来相邀。许久才回过神,头一扭直直地朝前走。
苏一看着程实摇摇头,小声道:“你当初对周虹太过分了,现在也该轮到你被人不理不睬。”
程实默然片刻,几步追上去拦住周虹。依然表情淡淡的一张脸,眼睛却很真诚:“以前的事……对不起。”
周虹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了他半天。最后,终是眼圈红红地和苏一一起上了车。张司机开车,程实的吩咐先把她们送到成都火车站。然后,再送他去机场。
苏一好奇地问:“从成都到温州坐飞机要多久哇?”
“两个多小时。”
“坐飞机都要两个多小时,温州离成都这么远?”
“两地相距一千七百多公里。”
“这么远啊!那机票很贵吗?”
苏一一问接一问,程实很耐心:“不算贵,头等舱才两千多。”
两千多还不算贵,苏一吐吐舌头不说话了。周虹则一直没说话,只是眼圈红红地看着车窗外发呆。
成都火车站到了,苏一和周虹下车,向程实道谢后进站。看着黑色小车徐徐驶远,周虹突然问:“苏一,你说他今天怎么会来向我道歉?”
“可能他早就觉得对不起你,只是不好意思说。今天有机会就说出来了。程实这个人其实并不坏,就是太冷太酷了一点。现在不那么冷酷了,不是很好吗?终于给你送上了迟来的道歉。”
苏一会替程实说好话,大大出乎周虹的意料:“苏一,你现在好像也对他印象有所改观了?”
因为周虹被程实伤过心后,谙熟她心事的室友们从不在她面前提及程实这个名字。所以苏一和程实后来渐渐的往来及友谊,并不曾对她说起过。现在也不是跟她一一详说的时候,于是苏一只含糊带过:“是有所改观。不冲别的,就冲他终于肯向你道歉也该加他的分吧?”
周虹眼圈犹带微红,唇角却有了一丝浅笑。她若有所思地随着苏一往车站里慢慢走。
钟国所乘的列车晚点了半个小时才到站。苏一站在站台上等得焚心似火。尽管他一再给她发短信,让她不要着急,可是她怎么能不急?好容易盼到了列车进站,乍一见钟国下车,她就马上扑过去了,他一把将她抱个满怀。
世界何其大,她却只想偎在他的怀。尤其是、经历过疾病直面过死亡之后。明白了人世间的无常,愈是珍惜自己的眼前人。十分了解地,钟国紧紧拥抱了她一下:“苏一,我们要好好地在一起。”
从成都到南充,两个小时的车程里,钟国始终牵着苏一的手不放。他的手掌宽厚温暖,她的手搁在他的掌心,只觉异样安心。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苏一突然就想起了这两句诗。心中的甜蜜如春蚕吐丝,一线细细却无限绵长,将她整颗心整个人都缠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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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亲卿爱卿(1)
苏一起初还假装一脸嗔色地斜睨着他,很快,笑意从她的眼梢一点点漾开,水波般漾遍她的脸颊。俯下身,她飞快地,在他唇上轻轻一啄——给了他一个吻。
1、
夏天一向是苏一最喜欢的季节。
她喜欢夏天的好天气。天空是一片干干净净的澄蓝,阳光道道金线,云彩朵朵银白。晴好日子总能让她的心情也随之晴朗无比。
她喜欢夏天的新鲜果蔬。清甜的西瓜、酸甜的葡萄,蜜甜的水蜜桃;黄瓜青翠、番茄鲜红,空心菜嫩生生的绿;果也罢,蔬也罢,吃起来都是清爽好滋味。
她喜欢夏天的衣裙,衣薄薄,裙飘飘,在澄金阳光下行走,每一步都有轻舞飞扬的感觉。
她喜欢夏天的黄昏,西斜的夕阳犹在余晖脉脉,东方的天空却已然升起淡白月亮。残阳与月影共谱一段悠长黄昏,徐徐拂来的晚风如吻一般缠绵。
当然,如今她最喜欢的,是夏天可以去游泳。和钟国一起去,如鸳鸯双双,相对浴红衣。
苏一现在已经不满足只在游泳池里扑腾了,闹着要上嘉陵江一试身手。钟国便带她去了白塔嘉陵江大桥下的江水段,这一带水域是南充市民最爱来游泳的地方。鹤鸣山在侧,宋代白塔在望,与清碧的嘉陵江交相辉映,山的青水的绿,蓄满人的眼人的心。
为了安全起见,钟国不让她往江中心去,就在近岸的浅水区游一游。嘉陵江的水清澈清凉,活泼泼地流动。她游着游着不想游了,他便背着她继续游。伏在他黝黑结实的背上,她全心全意地依附。快乐地,甜蜜地、幸福地依附。水无比温柔地包裹着他们……
苏一对于爱情的记忆,永远离不了夏日清凉的水。无论是一方凝碧的池水,还是一带流碧的江水。水有多温柔,爱就有多温柔;水有多缱绻,情就有多缱绻。他们年轻单纯的爱情在水面上书写,水无声地记载了一切。
而笔墨,是另一种记载。
钟国在寒假时跟苏一学的书法,她还以为他在北京呆了几个月后早已荒废。一日心血来潮检查他的“功课”,让他写几个字来看看。结果第一个字方写出来,就看得她大吃一惊:“哇,钟国,你进步神速。你在北京还坚持天天练字了?”
“那当然,我每天都练字。不过只练三个字。”
苏一一时没会意:“哪个三个字?”
钟国刚刚在宣纸上落笔写了一个“我”字,马上提笔再续上“爱、你”。
“就是这三个字。不光只练楷书,我还练了用隶书、篆书、行书、草书来写。你看我写得怎么样?”
雪白宣纸上,钟国执毫在手,饱蘸浓墨,用各种字体写下“我爱你”三个字。看得出他确实用心苦练过,隶篆行草几种字体都初具神韵,笔法力道也颇有可圈可点之处。
苏一脸上笑得甜蜜蜜,嘴里却嗔道:“你就只练这三个字,看来你学书法目的不纯。”
钟国笑着承认:“我本来就是因为爱屋及乌才学的,所以只勤学苦练这三个字,好向你表忠心。”
苏一忍不住笑出声:“好吧,算你忠心可嘉。我重重有赏。”
“赏什么?”
“赏你一条鱼吃。怎么样?”
钟国作垂涎三尺状:“太好了,马上就去吃吧?”
苏一笑得大有玄机:“不,等我安排。”
钟国特别爱吃鱼,只要是鱼,无论红烧清蒸糖醋煎炸他都喜欢。不过清蒸他最喜欢,因为那样的做法可以品尝到鱼的原汁原味。苏一一开始老取笑他是猫投胎的,可是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渐渐地,她也随他爱上了吃鱼。两个人像两只猫,每天在嘉陵江游完夜泳后,上岸吃夜宵都是找鱼吃。
第八章 亲卿爱卿(2)
大北街的乌江鱼,又便宜又好吃;北湖路的鱼头火锅,麻辣鲜香再入味不过;滨江大道的烤鱼香而不辣,入口酥脆……苏一跟着钟国,吃遍了南充大街小巷吃鱼的地方。
盛夏的晚上,每每夜已阑人未寂。食街夜市更是人声车流不息,嘈杂一如乱世。而他们灯下对坐,一口鲜美酽香的鱼汤含在嘴里,对视一笑,笑容无限安宁静好。同样安宁静好的,是天上明月。时而新月如眉,时而满月如壁,时而残月如钩,伴足他们长长一夏。
苏一一开始不太会吃鱼,尤其是多刺的鲫鱼,每每一不小心就被鱼刺卡到。寻常小刺倒罢了,喝点醋或是吃一大口米饭就软化了咽下去了。可是有一次,卡在喉咙里的刺无论怎么喝醋吃饭都下不去,看来是卡了一根比较大的鱼刺。钟国第二天一早就带她去医院,花了50块钱,医生做一个小手术把鱼刺取出来。手术挺简单,不难受也不痛。就是在口腔里面喷了点麻药,五分钟后医生再用一根90度弯的夹子伸进去,一下就把那根顽固的鱼刺夹出來了。
经历了这次‘有鲠在喉’之后,苏一是既爱吃鱼又怕吃鱼了,毕竟被鱼刺卡在喉咙里的感觉很不好。钟国取笑她:“没见过你这么笨的,吃个鱼还被刺卡得上医院,真是狗熊的奶奶——笨死了。”
话虽如此,他再带她去吃鱼时却格外小心谨慎。每每一条鱼上桌,就先把鱼腹处的两块肚皮肉挑给她。这是一条鱼的精华部位,刺最少肉质最鲜嫩。他全部让给她吃,自己啃鱼头鱼尾鱼背。还会时不时将鱼背上的肉细致地挑去鱼刺放到她的碗里:“喏,照顾照顾你这个小笨猪吧。”
而苏一,一口口鲜嫩鱼肉吃在嘴里、甜在心里。什么是爱情?玫瑰是爱情,钻石是爱情,精心剔去刺的鱼肉更是爱情——最朴素无华的爱。
苏一开始跟妈妈学厨了。而且一来就学难度比较大的菜——清蒸鱼。
每一个恋爱中的女孩,都会如此吧?为着心爱的人,洗手做羹汤。
苏妈妈只有摇头叹气:“养了你二十年,不见你煮一碗面孝敬我,这会倒巴巴地为钟国学起蒸鱼来了。果然养女儿是替别人家养的。”
苏一软语哄她:“妈,明天我就煮面给你吃,今天你先教我蒸鱼。”
母女俩一起上菜市场,买了一条活蹦乱跳的新鲜鲫鱼。请鱼贩将鱼杀好去鳞、鳃、内脏后拎回家,苏妈妈指导女儿把鱼洗干净,用刀在鱼身上斜斜切出刀纹,再均匀抹上细盐腌一腌。然后教她准备配料,葱去皮洗净切段、姜去皮洗净切丝、蒜去皮洗净切片……
厨房里一片叮叮当当,苏一初次操刀,笨手笨脚。姜丝不成丝,蒜片不成片,相比之下葱段最合格。
手艺虽不足,心意却很足,足以弥补所有不足。在妈妈的悉心指点下,苏一最后蒸出来的那道鱼非常非常香。闻到那清鲜鱼香,也知味道一定不会差。她献宝般把鱼送去对面钟家,捧到钟国面前:“钟国,这是我赏你的鱼。”
钟国先是一怔,很快眼睛熠熠闪耀,满是惊喜的光芒:“你做的?”
苏一骄傲地一点头:“那当然。这可是我的‘首度巨献’,算你有口福,快尝尝味道怎么样?”
钟国喜笑颜开,嘴里却还要跟她戏谑:“你的‘首度巨献’啊!苏大小姐你头一回做的菜能不能吃呀?吃了能活下来吧?活下来生活还能自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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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亲卿爱卿(3)
苏一作势要端回去,钟国赶紧把盘子抢过来:“吃吃吃,当然要吃,死了都要吃。”急不可待地尝一口,他一迭声欢喜地说:“好吃好吃!太好吃了!”
两个人一起快乐地分享了这条清蒸鱼,钟国说这是他有生之年吃过的最好吃的鱼。苏一初次下厨的手艺,自然不能跟外头那饭庄餐馆食府中的大厨们比。但是钟国坚持:“这就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鱼。”
确实如此,心爱的女孩专门为自己下厨做的清蒸鱼,全世界独一份,哪位大厨的手艺都无法与其相比。
苏一看着他把那条鱼啃得干干净净,骨架上一丝鱼肉都不剩,连蒸鱼蒸出的汤汁都喝光了,心中无限满足喜悦。还有什么比看到心爱的人吃光了自己做的菜更让女孩子高兴的呢?
2、
因为聚少离多,苏一格外珍惜假期里和钟国在一起的时间。他亦如此,一般的朋友聚会都推托不去,只享受二人世界的甜蜜。
这天,杨钢却找上门来一定要钟国下午帮他踢一场足球。
杨钢就在南充市的一所大专学院念书,和校园里一干足球发烧友组织了一个业余球队,踢遍南充各个大中院校。暑假更是格外活跃,隔三差五就能找到另一支业余球队来比赛。虽然这样的比赛纯属是自娱自乐,没有任何奖项可拿。但是对于他们这些足球迷来说,能够活跃在绿茵场上就是最大的收获。所以对比赛还是挺重视的,这不,临时有个主力队员因故上不了场,赶紧找钟国救场来了。他们俩以前在高中时就是球场上的哼哈二将。
一场足球比赛要踢九十分钟,如果分不出胜负,再加赛半小时。钟国知道苏一对足球没兴趣,很难有耐心在一旁看上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