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大圣-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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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裤子给暂时沾住,只要能在短时间解决掉还剩半条命的凌云,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一点钟方向,十米。不,十二点钟方向九米。该死的怎么这么多凌凡,真是头痛。”刚才被凌凡一拳打在眼眶上,导致眼前也是出现了重影严重影响着他的判断,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准备这最后一击,到后来,凌云干脆是把眼睛闭上,慢慢地感受这周围的波动。“只能赌一把了,如果输了,希望三辅大叔能把我给救下去。”感觉到凌凡已经接近自己,凌云右手尽力一击,竟然又击中了,好像又打中了同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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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真实的高度
凌云的身体恢复能力很强,不到三天,原本遍体鳞伤的身体就恢复如初,仿佛又强大了几分,多少让凌云有些意外,难不成自己是属于那种小强的体质,不仅打不死,而且自带遇强则强的功能。凌云有些忘乎所以,每日去找那些护卫、仆人比试,由于现在凌云的地位有些特殊,这些仆人护卫只能暗中忍让,这让得凌云有些轻飘飘地,自信心有些膨胀了。
“少爷,三辅大哥在后山等你,好像找你有事。”红秀找到正在虐菜的凌云,把消息告诉了他。自从三辅在上次比试之中崭露头角,家族里的人对他便有了些无形的尊重,那些苦活累活再也轮不到凌三辅去做了,他也落得个逍遥自在,实力永远是最好的通行证。
“三辅大叔么,好的,我这就去。”凌云指了指倒在地上打滚的护卫,“你去领赏吧,顺便找个郎中治一下。”头也不回地朝着后山走去,心中踌躇满志,就差喊出那句还有谁,我就问问还有谁了。
红秀没有说清楚三辅的具体位置,但是凌云还是找到了三辅,也许是两人的默契吧,自从那次发现小特剿灭驳兽之后,两人固定的见面地点就是在这后山瀑布的小溪边,没有约定,没有固定的时间,凭的只是心中的感觉。
“三辅大叔,听说你找我?”凌云见三辅躺在溪流边的大树下,好奇得问了问,因为这段时间三辅一直都没有关注过自己,现在突然找他,会不会有什么事。
“听说你最近过得很滋润。”三辅眯着眼睛,有些答非所问。
“没有啊,我每天都在修炼比试,只为能够让自己更加强大,早日踏入炼体大成。”凌云有些不解,在他看来,他这几天虽然屡战屡胜,但都是付出了汗水的,虽然没有见血,但总得来说是非常辛苦了。
三辅终于是站了起来,一言不发,看了凌云一眼,直接一招袭来,没有华丽的招数,没有虚无的幻影,更像是久经搏杀的战士,仅一招直接将凌云给拍入了溪中,溅起一片水花。
“呵呵,我刚才用的只是炼体的实力,你认为你能接下几招。”三辅面无表情,有些冷漠。
“怎么可能,家族的那些炼体修士我这几天是见一个虐一个,甚至连聚灵的高手都能过上几招,怎么会在三辅大叔手上被一招秒杀,再来。”凌云没有怀疑三辅使用了什么特殊手段,因为三辅是高手,不屑于欺骗他这样一个菜鸟。
起来,倒下,倒下,起来,伴随着最后一次摔倒,凌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站起过几次,三辅很小心,但是一次次地摔倒,凌云身上也是流出了一些鲜血,溪水有些红了,凌云的脸也有些红。
“大叔,那些人是不是骗我的?他们是在故意让我?”有些醒悟,自己是凝神完美,但终究没有修炼过炼体的武技,以前能够战胜那些对手让他有些飘飘然,以至于今天在三辅手上一招都接不下。
“有时候,一个人需要真实的高度,强者之路可有坦途?”三辅面色很冷,他有些想起自己当年修炼的场景,无数次击打磨砺,站起倒下倒下站起
“强者之路没有坦途。”凌云答了一句。
“你需要真正的磨砺,需要在血与汗生与死的搏斗。”三辅伸展了身体,朝着森林里走去。凌云默默地跟在后面。
“你不去责怪那群护卫吗?”三辅有些好奇,对于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来说,报复心是极强了,尤其是容不得别人的欺骗和背叛。
“有用吗?他们只不过是身不由己罢了。”凌云很冷静,在他看来,错的不是护卫仆人,而是自己这弱智的想法,和骄傲自满的心态。三辅听后没有什么表示,只是嘴角有些微微上扬,很细微,凌云没有注意到。
到了,就这里吧。凌三辅把凌云给带到丛林深处,这里凌云从没来过,虽然一切都极为陌生诡异,但他却丝毫不害怕,三辅在此天下无忧。
“两个多月之后就是万象城城主开大会的时间了,到时候可能会有些什么事,所以你现在必须要尽快提升实力,两个月之内,我要你突破炼体晋入聚灵,不然接下来的有些事你没有参加的资格。而这片区域有大量的野兽,当然危险程度也就一星到两星,也就是对应人类凝神和炼体境,聚灵境的野兽几乎没有,这枚口哨你拿着,要是遇到危险就赶紧吹响它,当然,你只有三次机会,三次之后无论你是否突破,我都会强行将你带走,你每次杀死的野兽都要带到这里,我会安排族人在此守候收集你的战利品,并给你换成相应的炼体丹,供你修行所用。”说到这里,三辅没了之前的高人风范,更像是一个精打细算的小商贩,大财主。
“额,好吧,能帮我把小特给送过来吗?”就算要运输猎物,也要有匹马给驮着吧,想到这里,他就联想到了小特,老子在这里受苦,你也别想安逸了。
“稍后我会让人给你送过来的,那小鹿蜀潜力很大,你好好培养,将来必定是你的一大助力。”
“喂,大叔,你就这么走了?好歹让人给我弄个茅草屋啥的啊。”看着凌三辅消失在远处的背影,凌云很是凄凉,看来又要露宿荒野了。
有了之前的经验,这一次他不是那么手忙脚乱,直接在原地找了一颗比较大的银杏树给爬了上去,上树之后还摘了几颗白果,咬了一口,感觉有些反感,想了想前世的记忆,卧槽,生吃白果是有毒的,这东西只能熟食,赶紧给吐了出来。
夜深了,微风拂过,丛林里惊起阵阵鸟鸣。星光洒落大地,皎洁的月光照在凌云的身上,这让他有些想家,中国人的传统嘛,见月思家,更何况是见到这一轮皎洁的月光,“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今照古人,而我就是那个今月和古月都见过的家伙吧。”凌云囔囔自语,很快就睡了过去。一大早,凌三辅就安排人来这里设置了一个站点,美其名为少爷的家,实际上就是一个小卖铺,东西倒是挺多,像什么食物弹药武器,应有尽有,但是却要用等价的野兽去换,凌云白了白眼,直接将小特给推了过去。
“给我换你这地摊上所有的东西。”
“少爷说笑了,三辅大人特意吩咐过,这小鹿蜀不能用来换任何东西的,少爷想要换东西,只能是从这大山中自己去寻找猎物。”仆人陪着笑脸,生怕把这小祖宗给得罪了。
“真麻烦,能赊账不?”凌云有些不耐烦,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看着仆人这样,他一点脾气都没有。
“这个,少爷别难为我们了,三辅大人没交代过,我们不敢善作主张啊。”另一个仆人唯唯诺诺。
“真是啰嗦,你们帮我转告三辅大叔,让他随时待命,小爷随时可能会吹哨召唤他。”凌云说了些气话,“不让我好过,三辅大叔我要你也随时待命,”说完,凌云朝着营地的反方向走了去。
“呵呵,这臭小子,有趣。”高出浓密的树叶中躺着一个男人,正是凌云的三辅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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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大战当康
凌云骑着小特朝树林深处走去,经过一段时间感情地培养,小特已经把凌云当做自己的主人了,至少给凌云当几次坐骑是没什么问题。经过凌家对驳兽的围杀,这后山里的鹿蜀明显多了起来,一路走来,凌云见到不少鹿蜀,就价值而言,鹿蜀也算是相当珍贵,但凌云却没有想要猎杀鹿蜀的打算,一来小特也是鹿蜀,要是自己这样做了,估计小特会对自己产生抵抗心理。再者说,三辅大叔让他猎杀野兽,本意是让他在战斗中成长,通过以命相搏的方式迅速突破到聚灵境,而这鹿蜀几乎是没有战斗力的,达不到磨练的效果,最多只能用来训练追击速度,综合而言,凌云果断放弃了猎杀鹿蜀的想法。
“现如今只能往森林深处走了,希望能遇到别的野兽吧,最好是三星以下的,不然只能喊救命了。”凌云把玩着三辅给的口哨。
“停,小特。”轻轻地在小特头上敲了三下,这是凌云和小特之间的特殊暗号。前面的草丛里好像有些动静,里面的东西不像是鹿蜀。突然,一只形状如猪,身长六尺,高四尺,浑身青色,唿扇着两只大耳,口中伸出四个长牙,如象牙一般,抱在外面的怪兽从草丛里冲了出来。
“该死的,是当康。”当康,远古瑞兽,形状特别像野猪,传说一般在丰年里跳出来呼叫着自己的名字载歌载舞。当然,凌云眼前的这只当康可不像传说中那般奇妙。看到它的第一眼,凌云的反应就是赶紧走,不走,就死。
“快啊,小特,快跑。”凌云折断一根树枝抽在小特的背上,这要是在平时,凌云是舍不得这样对待小特的,一头拥有巨大潜力的异兽对自己怀恨在心那还了得,但是现在这种危急时刻,也管不得那么多了。“赶紧撤,跑不掉就跟他拼了,不能让三辅大叔瞧不起我。”一想到当康也就二星的危险程度,人类炼体境的修为,凌云稍稍放下心来,就算打不过,自己想要跑也是有机会的。打定主意,他不再逃跑,掉转头来,准备迎战当康。当康见凌云竟然不再逃跑,也是有些迟疑,凌云不敢向前一步,当康也不主动出击,两人进入了短暂的僵持阶段,而在这短暂的一小段时间,当康低吟了几声,开始凌云没有注意,当第二头第三天当康出现的时候,他恍然大悟,“卧槽,这畜生好心机,队友支援真快。”其实在森林里,一般有这样一个排行,一猪二豹三老虎,野猪能排在最前面,与他们喜欢打群架是分不开的,人多就是力量,凌云这次是被教做人了。二话不说,赶紧翻身上鹿,又是一路狂奔。周围的风景在疯狂地倒退,不知道抽了小特多少下,终于也是逃离了当康的追杀。
追逐游戏持续了小半日,当小特带着凌云逃到“少爷的家”之时,已经是正中午了,两个仆人一胖一瘦正在树荫下乘凉饮茶,见到凌云赶了过来,急忙起身迎接。
“将上好的酒肉端来,同时为小特准备一些止血的药。”凌云有些不好意思地望了望小特身上还在流血的伤口,真是人急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好的,少爷,我这就去办,不过您拿什么来交换呢?”胖仆人知道凌云空手而归肯定是一无所获,只能这样好声提醒,让凌云能知难而退,不要为难自己。
“三辅大人吩咐过了,要少爷拿东西作为交换的,不能不劳而获。”瘦仆人再次提醒。
“三辅大叔,我知道你就在附近看着,这样吧,我拿一次让你出手的机会换取这些,怎么样?”凌云试探性地说道,因为他也不知道凌三辅是否就在这周围。
“可以。”不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声音,飘荡在这天地中,如果不是因为音色一样,两个仆人都不敢肯定这是凌三辅的命令,因为这声音是从四面八方传来的,根本确定不了凌三辅的方向,更别说发现他在哪儿了。
见凌三辅发话,两人再也不敢有所阻拦,纷纷大献殷勤,直到把小特用止血药裹成了木乃伊,凌云撑得不能再撑。
“终于吃饱了,小特也是动不了,这样吧,小特就拖你们二位照顾了,三辅大叔没有说不行吧?”
“当然,当然,少爷走好走好。”见凌云并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这两个仆人也是欢天喜地,将凌云给送了出去。
一个人走在寂静的森林,凌云想到了当初那句话“有钱不赚王八蛋。”现在他想要说的是“有仇不报王八蛋。”当康,小野猪,该报仇了。经过一番寻找,他来到了当初的那个瀑布,捉了许多鲤鱼,当康是杂食动物,但最喜欢吃的还是鱼类,以鲤鱼为诱饵诱杀当康这是凌云最初的想法。
在东北,为了得到完整的狼皮,人们喜欢用沾了血的刀子诱杀野狼,那种刀子上裹满了一层层的鲜血,野狼闻到血液的味道便失去理智,开始舔食,渐渐地,血层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尖刀,慢慢地野狼开始舔食自己舌头上溢出的血液,但却浑然不知,最终失血过多而亡。这个办法凌云也是有想过,但并不现实,难不成把鲤鱼插到匕首上面诱使当康自杀?不现实。
凌云有些无耻地返回营地,顺回了一把铁锹,两个仆人发现了他的举动,但并没有制止,因为凌三辅就在上面注视着这里的一举一动,他都没发话,肯定也是默认了的。又过了小半天,凌云在地上挖了大大小小地十个洞,并不深,只有两丈多,对于当康而言却是不可逾越地高度。尽管累得像狗一样,凌云却没有停下手上的工作,他将捕捉到的鱼用匕首划破肚皮,分别散在这周围大小十个洞口当中,伴随着森林里的清风,鱼腥味能飘很远,正好把当康这种爱吃鱼的野猪给引过来。
黄昏时分,残阳如血,但如血的不仅仅是残阳。不出所料,当康闻到鱼腥味不多时就赶了过来,一开始只有一只,但是慢慢地足足出现了八只,有两只甚至比白日见到的个头更大,獠牙更长。凌云非常庆幸自己的陷阱做得够多够深,不然可就要出大事了。在美食的诱惑之下,当康们纷纷掉进陷阱而不自知,偶尔发出几声低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