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欲之网-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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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懂。康拉德几乎所有的书我都读过。我同意你的看法,一个优秀的作家……你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怎么样,读过他的书吗?”
没有,还没有。他从未听过这名字。他是做什么的,小说家?听名字像是波兰人。
我说,“我会寄给你他的一本书。名字叫《死屋手记》。”又补充道,“我有好多书,你喜欢什么书、我可以寄给你,多少都行。告诉我你爱读哪些。”
他说不用麻烦了,“我爱反复读一本书。”
“但是你难道不想了解其他一些作家吗?”
他认为自己没有精力再对其他作家感兴趣。不过他的大儿子很喜欢读书,或许我可以寄给他些什么。
“他读哪一类书?”
“他喜欢现代的。”
“比如说?”
“哦,霍尔·凯恩,理德·哈格德,亨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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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我说,“没问题,我会寄给他一些有趣的书的。”
吉恩说,“小儿子么,几乎不怎么读书。他对科学知识倒有些了解。他只读那些科学性杂志。我想他天生是当医生的料,你应该去看看他为自己搭的实验室。那里什么都有,粉末的呀,用瓶装的,等等,里面很难闻。不过这样能让他高兴……”
“说得对,吉恩。如果这样能让他高兴。”
我一直呆到最后一班车来的时候。走在那黑暗、肮脏的马路上,我们几乎一句话都没说,和他们握手道别时,我只说会很快再来。“孩子们,下次我们来个宴会!”
“别考虑那些,亨利。”吉恩说,“你来就好……也带你妻子来。”
回家的路似乎没有尽头。我很悲伤,更抑郁、沮丧,似乎就要垮了。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开灯。一回到我的“爱巢”我就又安全了。我们那可爱的蜗居,我从没像现在一样深刻地体会到它就像母亲的怀抱一样温暖、舒适。真的,我们什么都不缺。即使偶尔会挨饿,我们也知道不会永远这样。我们有朋友——而且我们能说会道。我们知道该怎样觅食。至于世界,真正的世界就在我们这四堵墙之内。我们所需的一切都会搬到我们的小窝来。的确,当需要跟别人借钱时,我有时也会变得敏感,难为情,但这种时候很少。在紧急时刻,我可以鼓起勇气去恳求完全不认识的人。忍受耻辱自然是必要的,我宁可忍受耻辱也不愿把自己的痰咽回去。
我走出地铁站,街道大厦给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亲切感。我已经到家了。路上的行人也似乎是经常见过的,他们并没有迷失自己。我刚刚离开的那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简直有天壤之别。可吉恩住的地方只是城市的郊外,真的——但在我看来简直是荒野。一想到我也许会陷入这种惨境我不禁发起抖来。
一种强烈的欲望油然而生——在街上闲逛一会儿,我下意识地走到萨克特街。
我回想起和我的老友艾尔·勃格在一起的情景,恰好走过他家。那房子显得破烂、忧伤。整条街道,房子及其它东西,似乎都比我上次来时小了。一切似乎都萎缩了。
即使这样,我仍觉得这条街很可爱。
至于郊区——如此不祥、凄凉的郊区,我所认识的所有住到郊区去的人都死了。
生命的激流永远不流经这些地方。隐居到这些活坟墓去只能有一个目的:繁衍然后萎谢。如果说是一种弃世的举动还可以理解,但事实绝非如此。这意味着永远承认失败。生活成了例行公事,最乏味的一种例行公事。一种乏味单调的工作:照顾一大家子的生活,喂养一些宠物,为它们治病;阅读漂亮的杂志、连环画、农夫年历。
可以无休止地仔细端详镜中的自己。一天又一天,像上午的太阳,刚出生的婴儿一样,毫无差别。房租,或者抵押利息也总是到期就付。看到新下水管道安上了真是高兴!目睹新的街道修通并且铺上沥青,多让人激动!一切都新奇。新奇而虚假,新奇而可怜,新奇而无意义。有新奇事物,快乐、安慰就增多一些。一切都为下一代打算。把自己献身于辉煌的未来。去一次城里便盼望着回到自己的小平房。小平房整洁,有除草机、洗衣机。城市喧嚣、混乱、压抑。在郊区的生活是一种完全不同的节奏。跟不上时代又有什么关系?在郊区生活有种种的补偿——比如温暖的拖鞋,收音机,可以从墙上弹出来的熨衣板,甚至修理管道都有吸引力。
当然,可怜的吉恩没有这些补偿。他有的是新鲜空气,但那就是全部。的确,他并不完全算住在郊区。他被孤立在中间地区——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一个人无缘无故地遭受不幸,但仍得苟延残喘下去。不断扩展的城市随时都威胁着他,要吞没他,他的土地,他的一切。也许,出于某种空想这种潮流会退却,任他们在那里孤立无援。有时一个城市会向某个方向扩展,然后又突然改变了主意。刚刚开始的改善便这样毫无结果。那个小团体便慢慢地死去,因为缺氧。一切都在腐败、、贬值。
在这样的气氛中人最好还是同样的一些书,或者同一本书反反复复地读,或者反复放同一张唱片。在真空之中,人不需要新事物,也不需要兴奋以及外来的刺激。他只需保持最基本的生命活动,像罐子里的胚胎一样生活。
那天晚上想着吉恩,我无法入睡。因为我以前一直把他看作我的孪生兄弟,所以他的苦境更加使我不安。从他身上我总能看到自己。我们长得像,说话也像。我们差不多是在同一所房子里出生。他妈妈本来也可能会成为我妈妈。当然我更喜欢他妈妈。当他因痛苦而退缩时,我也退缩;当他表明他渴望做什么时,我也感受到同样的渴望。我不记得曾和他吵过架,或者和他做对,也不记得我曾坚持要做他不想做的。他的就是我的,我的也就是他的。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半点嫉妒或者竞争。
我们是一个整体,一心一意……但现在我从他身上看到的不是我自己的影子,也不是将会发生什么的前兆。如果命运对他这么无情——我的兄弟从没伤害过任何人——那么等待我的又会是什么呢?我所有的善良是从他那永不枯竭的善良之泉中溢出来的,那些坏品质是我本身就有的。由于劣习的增多导致了我们的分离。在我们走上不同的道路时,我失去了我赖以为导向的另一半。我失去了我的试金石。
这些都是我躺在床上睡不着时慢慢醒悟到的。以前,对我们的关系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想法,但现在我多么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我失去了真正的兄弟。我走入歧途了。是我决心要与他不一样。为什么?因为我不愿屈服于现状。我有自尊。我只是不愿意承认失败。不过我想要给予什么?我怀疑自己有没有考虑过——生活中有索取,更应该有给予。我向每个人夸耀我现在是作家,好像这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真是可笑!我后海没有跟吉恩撒谎。我本应告诉他我是某个办公室的职员,银行的出纳,除去作家之外,什么都可以。这就好像打了他一巴掌。
多年以后他的儿子——他说“挺野的”那个——竟拿着他的手稿让我给他提建议。这真是奇怪。或许那天晚上我无意间给了他某种启发?正像他父亲预言的,这孩子去了西部,过着冒险家的生活,实际上成了流浪汉。后来,像伊索寓言中的浪子,他回来了,并且选择了神秘的写作作为谋生手段。我尽我所能帮他,劝他别再给杂志写稿了,要定下心来认真地搞写作,从那以后再没有他的消息了。有时,我拿起本杂志,想从中找到他的名字。我又想,干吗不写封信给他?我至少还可以问问他父亲是否在世。也许我并不想知道我的表兄吉恩怎么样了,也许直到今天,我仍然害怕知道真实情况。
F
我决定不待艾伦·克罗姆韦尔点头就开始为每日专栏撰稿了。要想每天都写出点儿新奇有趣的东西,再把它们挪到报纸上划拨出来的有限空间里的确需要点功夫。
我认为前几个专栏也很好,如果克罗姆韦尔说话算数的话,我早就干出点儿成绩来了。我试了几种不同的风格,想看看哪一种最有吸引力。我知道高我江郎才尽那天还有段日子。我是不会让人发觉我未尽职责的。
与此同时,莫娜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是在一家名叫绿梦的夜总会当女招待,马西阿斯,那个鼓捣房地产的,还没开始追她。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当然啦,大概是她得让他先缓和一阵再说吧。有时候,她的这些追求者们很冲动,想一点儿都不耽误地把她娶回家,所以她还没表明态度。
不过,她这份工作跟她以前干过的那些也没什么不一样。她不怎么跳舞。最重要的是要让那些糊涂虫们喝酒,喝得越多越好,可以捞一些提成。
没多久,那个在维利吉的一幢大楼里开了两家有名的商社的马西阿斯就疯狂地爱上了她。他总是在夜总会快关门的时候来看她,然后把她带到他那儿去。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只喝香槟。天快亮的时候,他就让司机开着那辆漂亮的豪华轿车送她回家。
马西阿斯也和那帮鲁莽的家伙们一样性急地想把她娶回家。他梦想带她去开普瑞或者索兰托,在那儿他们会以一种新的方式来生活。很显然地,他正在竭力劝说莫娜辞掉绿梦那份工作。事实上,我也是如此。有时候,我会花上整整一个小时什么活也不干,琢磨着如果把他的理由和我的理由并列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如果再加上她的回答就更妙了。
好了,克罗姆韦尔随时都会到城里来。随着他的到来,她可能会对事情产生不同的看法。不管怎么样,她早就暗示过她可能会那么做。
然而,比马西阿斯穷追不舍的求婚企图更令我担心的是她可能会遭到维利吉某些声名狼藉的莱斯比人的骚扰。很显然,他们到绿梦来,大杯大杯地喝酒都是冲着她。我得知马西阿斯也很生气,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他求她。如果她必须工作的话,就去他那儿干。碰了钉子后,他又另寻他途。他尽力让她每天晚上都喝得醉醺醺的,料想那样做就会使她逐渐厌倦她的工作。可是,这也丝毫没起作用。
后来我才得知,她坚持不改变主意的原因是她对一个舞女抱有好感。那是个切诺基女孩,穷困潦倒,又怀着孕。如果不是她的确不错又诚实坦率的话,她早就会因为招不来多少客人被炒鱿鱼了。只是,令人发愁的是如果她不把那孩子拿掉的话,她在这儿也呆不了多久了。
莫娜把这事告诉我没几天,那个女孩就晕倒了。他们把她从舞池抬到了医院。
她早产了,生下一个死婴。她的情况非常不妙,只得又在医院住了几个星期。接着,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女孩出院那天,整个人都意志消沉,后来她竟然跳楼自杀了。
这个悲剧发生之后,莫娜在绿梦也呆不下去了。有一段时间,她什么也不想做。
为了让她开心,同时向她证明一下如果我想做的话,我也可以哄得女人开心,我每天都出去到各处转转。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之间没什么进展。我这么做正是为了能驾轻就熟,而且——还可以让她相信如果我们真的必须像老手那样继续下去的话,我也几乎可以做得和她一样好。自然,我事先早已胜券在握了。我的表弟,那个拿了我那辆漂亮赛车的家伙是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我从他那儿拿到了十块钱。他不太情愿地给了我,不是因为他是个小气鬼,他只是不赞成这么借来借去的。
我问了问我那辆自行车,他告诉我说他可一次都没骑过就把它卖给了他的朋友,一个叙利亚人。我径直去了那个叙利亚人家里——只不过隔着几条街——去给他留下一些印象。我们谈论自行车赛、设奖拳击公开赛和足球,等等。分手的时候,他偷偷塞给我十美元,还一个劲儿地请我改天带着我太太来他家吃晚饭。
从泽布若基,我在泰晤士区电报局做电报员的老朋友那儿,我又得到十美元和一顶新帽子,外加一顿美美的午餐。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聊了聊,谈赛马,抱怨工作太累,盼着天下点儿雨。他还巴不得我答应他一起看拳击赛。最后,当我告诉他我想给赫斯特一家报纸写专栏的时候,他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我。我说这话的时候,他早已把十块钱给我了。现在,他开始一本正经地跟我谈话。我得记住,如果我偶尔还需要什么的话——也就是说当我做专栏作家做得正红火的时候——可别忘了去找他。“也许你该拿走二十块钱。”他说。我把那张十块钱的钞票还给他,他给了我一张二十块钱的。拐弯的时候,我们去了街拐角那家烟店,他把我的上衣口袋都塞满了。也就是那个时候,他注意到他原来送我的那顶帽子看来已经很旧了。
在回电报局的路上,我们在帽店停了一下,他给我另买了一顶帽子,一顶真正的波索里诺帽子。“人得穿得体面点儿,”他劝我说,“永远别让人知道你很穷。”你可以从我们互道再见时他那副高兴的样子想象出我帮了他多大一个忙。“别忘了。”
他最后说,边把兜里的钥匙弄得嘎嘎直响。
兜里揣了四十块钱,我的感觉好极了。今天正好是星期六,我想我还得好好干下去。也许,我会碰上个老朋友,那我就可以像刚才那样再赚点儿钱了。我掏了掏兜儿,发现身上一点儿零钱也没有。我还不想把钱破开——要么就是整四十块钱,要么就一分钱也没有。
我刚才说过我没零钱。其实我错了,因为在内衣兜里我找到了两枚看起来很旧的硬币。那是两枚银币,留着它们大概是为了保佑我交上好运吧。
我沿着公园大道向前走,到了迷你娃汽车公司的货品陈列室。里面停放着一辆漂亮的迷你娃轿车,几乎和劳斯莱斯一样棒。我打算去看看老朋友奥托·坎斯特还在不在。他原来在那儿做记帐员,好几年没见过奥托了——大概是从我们那个俱乐部解散那天算起吧。
我走进富丽堂皇的陈列室,一眼就看见了奥托,他那表情像谁家死了人似的。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