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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大汉边军-第6部分

小说: 大汉边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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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何况他们选择留下来还能为自己的家人换取五十只羊和十匹马,这些物资正是他们的家人能够度过寒冷冬天的必需物资,他们从两千里以外的北方冒险来到这里,为的不就是活下去吗?

    掉队的两名匈奴人很快就被追上的汉军乱刃分尸了,他们的头颅也成了争抢的目标,无头的尸体栽倒在枯萎的杂草中,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不久就要到来的野狼或是秃鹰。

    “嘎嘎~!”

    乌鸦在大军过后的草原上不断的盘旋,他们在等待人类的远去,只要人类走远了他们就会落在地上,吞噬这些被战马和人群踩踏过的血肉。



………【第七章上党穆顺】………

    一阵草原的北风吹过,刘武用草绳扎起的头随风飘散,在一处微微隆起的山岗上,骑在马上的刘武看着远处大军过后那腾起的烟尘,心中有激动也有惶恐。

    看了看跟在他身后的二十多名骑士,刘武宛如梦中,之前他还是一个只有十二岁的炮灰少年,在这个世界中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只是经过短短的半天功夫,他的身边就聚集起了这么多的人。

    他们都是血战之后的杂兵精壮,这些人之所以会跟随刘武来到这里,完全都是受了刘武言语上的蛊惑和刘武对待伤兵的态度。

    这个年月,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到处都是,那就更别说他们这些生活在边地上的炮灰了,他们的命有时候还赶不上主家的一条狗值钱。

    在以往的“杂兵营”中对待受伤炮灰的办法非常简单,受轻伤的自己回去,运气好你还能留下一条命,要是运气不好感染化脓就可能随时死去。重伤的更惨,要是有交情好的还会拉你回去,要是没有那你就只能哀嚎着留在原地等死。

    当时刘武和他的颍川同乡们商量之后,所有老弱都必须带着伤兵回城,而他则挑选出了两名会骑马的精壮加上邓虎准备追赶大队,也好在追杀匈奴人的过程中浑水摸鱼积累战功。

    不过问题来了,他们这么多的伤员如何才能带回去呢?

    这个时候刘武就打起了辎重队的主意,辎重队里有三十多辆马车,上面拉着帐篷,粮草还有一些箭矢兵器,只要将这些马车利用起来,就能将所有的伤员都安全的送回武泉城中。

    也许在曾经是现代人的刘武看来,他这么做完全是正确的,只是他忘了,他现在所在的地方根本就不是原来的世界,这是一个讲出身,讲阶层的时代,他这么做的后果完全有可能在回营后,被当做藐视上官的典型斩示众。

    虽然邓虎这些人认为这么做不对,也劝阻了刘武。不过到目前为止刘武的骨子里根本就没把他的决定当回事,在他的思想里“人”才是最重要的。

    “你们都别在意这些盆盆罐罐,要是咱们走了这些东西不定被谁给拉走呢?都别说了就这么定了,干!”在刘武的坚持之下,他们受了伤的十几个颍川同乡被抬上了马车。

    刘武一看不对啊!这地上躺的不还有呢嘛,连忙大叫邓虎,“邓虎,我让你把所有伤者都给老子送回去!”

    他的声音之大传遍了整个战场,钻入了每一个还活着的人耳中,看了看还在愣的众人,刘武第一个冲到了一名大腿受了箭伤的杂兵身边,在所有人不解和震惊的目光中将他拖上了不远处的马车之上。

    这时候刘武才现这辆马车上装的是一套套的扎甲和一把把锋利的环刀。

    看着眼前的装备再看看自己身上破旧的麻衣,刘武一时悲从心起。这就是自己的命运吗?原本刘武以为是边军军备紧张所以才不给他们武器和装备,现在看来他错了,错的离谱,那些大汉的官员们任凭这么好的装备被路过的马贼流民抢去,都不会给像他这样的“贱民”。

    “你不,我帮你!”愤怒的刘武将车上成捆的装备扔下车来,在所有伤兵被抬上马车之后大声吼道:“有哪位大汉的豪杰愿意随我追杀匈奴的,现在就放扎甲一套,环刀一柄,战马一匹谁去?”

    想象中的欢呼雀跃没有来临,所有站在马车边的杂兵们都用看白痴的眼光看着刘武,他们承认,他们佩服刘武的勇气。

    在他们看来刘武已经算是仁义之人了。他已经表现出了足够的义气,毕竟用自己的人头来换取袍泽的生命是要付出很大勇气的,他的作为已经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

    不过刘武的身份却和他们一样也是个生活在最底层的杂兵,如果说私调军中车队够他死上一回的话,那现在他的所作所为如果大家响应了就会被全部诛杀。

    “兄弟,哥哥我佩服你的勇气。不过你肯定是刚来的不知道军中的规矩,私分朝廷军备可是重罪,弄不好我们这些人可都是要被腰斩弃市的!”终于有人看不过去来提醒刘武了。

    “我~!”

    刘武一下就愣在了那里,这时他才想起来这里不是他所熟知的地方,汉军的律令军规他一点都不知道。

    看了看提醒他的汉子,这人身高七尺开外,穿着一身到处破洞的黑色号衣,头上戴着一顶匈奴人的皮盔,浓眉大眼,狮鼻阔口,一脸的凶悍相,这是一名十足的壮士,更让刘武震惊的是他的腰间还挂着五颗匈奴人的头颅。

    刘武看了看走上前来的壮士,连忙学着电影上汉朝人的姿势躬身行礼,而后以请教的口吻询问道:不知这位兄长是?

    壮汉满脸笑容的看了看躬身施礼的刘武,声如铜钟的说道:“小兄弟不必如此,难怪小兄弟有如此的魄力,没想到我们以送死闻名的杂兵营竟然还来了一位夫子。”

    说完还昂头哈哈大笑了起来,笑过之后拍了拍刘武的肩膀说道:“小兄弟不用奇怪,在我的家乡上党,你这样的读书人我见过很多,不过在如今的边地上还真不多见,更不要说是我们这以送死闻名的杂兵营了;你放心只要有我穆顺在,你的脑袋我保定了。”

    “想来小兄弟初至边军,还不了解军中的规矩,这战阵杀敌所得具归己身,但军中军备却只能由上官分配,否则我们这些人是会被腰斩弃市的。”

    看了看仍然有些疑惑不解的刘武,穆顺拍了怕刘武的臂膀指向战场之中说道:“你看!”

    刘武顺着穆顺所指的方向看去,战场之中本来站立啃草的三四十匹战马已经不见了踪影。

    反应过来的刘武这才现,只要是腰间挂着人头的,他们的手中基本上都牵着一匹匈奴人的战马,刘武这才明白过来,感情这战场之上谁杀了敌人,那敌人留下的东西就是他的了。

    刘武伸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一阵的心悸,回头狠狠的瞪了一眼不远处牵着两匹战马的邓虎一眼,心说:小子,你等着这笔账咱们慢慢算。

    邓虎看见刘武拿眼睛瞪他,连忙回身抚摸起身后的站马来,一边抚摸战马一边还小声嘟囔着:我知道的军规和大汉律令还是以前你教的呢!现在你闯祸的来怪我。

    “嗯~!”

    邓虎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刘武已经失忆了,那他哪里还记的什么军规律法啊!自己只顾着去收拢战马了那还记得提醒刘武啊!他连忙向刘武抱以歉意的微笑,只是这时候刘武已经转过头去了,弄的邓虎心里直打突,心说我这招谁惹谁了我啊!

    明白过来的刘武哪还有心思去管邓虎,他转过身来连忙向穆顺称谢,在穆顺等人的帮助下将扯下来的军备再次装上了马车。

    刘武留下来继续追杀匈奴的想法也得到了穆顺的认同,他带着自己的同乡也加入到了刘武的队伍中。

    不仅如此,在穆顺的提议下“年少仁义,聪而有慧”的刘武就成了这队二十多人的暂时领。



………【第八章美丽的误会】………

    看着不断远去的车队消失在远方,刘武也要带着这支拼凑的队伍去追赶大队追杀匈奴人了。

    从邓虎手里接过马缰的刘武跳上了马背,虽然对于没有马镫和马鞍的战马非常不适应,但这却并不妨碍他的骑术。

    刘武曾经在北方的边防部队服役长达九年,在漫长的边防线上方圆几十里就只有他们一个哨所,他们只有一个排的兵力,上级是不可能给他们配车的,即使有车在荒芜的草原上你也加不到油。

    所以部队因地制宜为巡逻的哨所都配备了马匹,但是在配备的马匹中不管是顿河马。伊犁马还是蒙古马,完全没有他胯下的这匹神俊,但不可否认九年的积累下来要骑光背马也不是不行。

    在一声唿哨之下,刘武带着他的队伍出了。在追赶大队的路上,穆顺看着纵马如飞的刘武那是十分的佩服,在穆顺看来这样的骑术没有五年以上的训练明显是不可能的,问题是刘武才多大?看起来也就十二三岁上下,那他是从哪学来的!

    穆顺偷眼看了看身边的刘武一眼,自觉的放慢了马和刘武错开了一个马身的距离。现在他的心里对这位刘武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

    “谦虚懂礼数,仁义听忠言,行事大胆放纵,又读过书,现在骑术又这么好。”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是个简单的人物。

    如果说他谦虚懂礼数,仁义听忠言,是个少年读书人的话,穆顺不可能故意放慢马来衬托刘武的领身份,毕竟这年月读书人虽然身份高贵,但还不至于有如此高,这边地上被充军流放的读书人多了去了,你见有几个人真心尊重他们的。

    在一些稍有勇力的兵卒面前他们连头都不敢抬,他们都是兵卒口中的腐儒,满嘴的仁义道德但放到实处一点有用的东西都说不出来,只有那些新来的戎卒和戍边的汉人才会对他们有些尊敬。

    穆顺之所以刚开始看刘武顺眼,为的也不是他那读书人的身份,你想想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少年,披头散,浑身是血。腰间还挂着一颗匈奴人的头颅,要是这样的人站你面前你会是啥感觉。

    穆顺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少年是个勇士的苗子,之所以会选刘武做领,穆顺也是抱着看笑话的态度推举的,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毫不谦虚的同意了。

    这让一心以为刘武会谦虚一下,然后再推举他做领的穆顺十分的郁闷,不过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那是收不回来的,穆顺暗恨自己碰上了个愣头青,不过也只能忍了。

    走在路上也完全没有把刘武作为领来尊重的觉悟,穆顺一直都是驰马和刘武并排走在一起,只是当他看到刘武那精湛马术之后,心里却越想越不对劲了。

    据这个刘武自己和他属下邓虎的说词,他们以前一直生活在豫州,那他的马术是从哪里学来的,穆顺非常明白不要说是隶属中原的豫州了,就是在他的家乡并州上党又有多少人能买得起马匹。

    在大汉朝拥有多少马匹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普通人出门能赶驾牛车就非常了不起了,坐马车的最少也是亭长以上或是本地的豪强,这马也不是战马,而是拉车耕田用的驽马。

    除了各地的骑兵以外,能够拥有战马的人家只能是世家大族和世代官宦,否则就会以谋反的罪名被夷三族。

    再联想到刘武行事的大胆放纵和邓虎对刘武的称呼,刘武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他一定是某个世家大族的公子,自己贪玩才从家里跑出来的,什么卖身戎卒完全就是在胡扯。

    穆顺是越看越觉的刘武有大家公子的气度和风范,不自觉的就放慢了马和刘武拉开了距离。

    你还别说,虽然穆顺是那种头脑简单四肢达的猛士级别人物,但他也是有脑子的,连他都看出不对了其他人还用说吗?

    就算有些人反应迟钝,甚至比头脑简单四肢达的穆顺还蠢,他们也很快就被自己的同伴给拉了下来,经过一阵小声的窃窃私语之后,刘武就单人独骑的出现在了队伍的前方。

    就连脑袋迟钝的邓虎在看到众人的表现之后都明白过来了,感情他们都已经认可主公了,就自己这三把刀般的骑术还是老老实实的到后面去吧!

    一个美丽的误会就这样产生了,这时候的刘武才真正有了一些成为领的派头,只是刘武自己根本就没有感觉到身边的变化,他一直都在熟悉胯下的这匹战马呢,哪里有心思去管他们是怎么想的。

    一匹陌生的战马在换了主人以后必定要有一个熟悉的过程,这是刘武通过无数次实践得出的结论,因为每一匹战马的习性和韧力都不相同,想要骑上他们作战你就必须要认真的熟悉,否则你胯下的战马很有可能会把骑在马背上的你给掀翻在地上。

    如果是在冲锋的路上那你就悲剧了,你在跌落战马的瞬间就会被身后的马队踩成肉酱。

    经过简单的熟悉,刘武已经可以确定他胯下的这匹战马是标准的蒙古马,只是刘武始终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他胯下的这匹战马背高1。6米左右,身长更是达到了两米开外,而他当年所见的蒙古马却只有1。3米到1。4米的背高,身长更是不足两米,就连两者的体重和度都完全是天地之别。

    骑在马上奔驰的刘武享受着耳边传来的呼呼风声,看着眼前的景色不断的倒退,他那颗紧张的心终于放松了下来。

    放松下来的刘武终于想起那个腰间挂着五颗人头的人是谁了,“上党穆顺”这名字对于刘武这位通读三国演义的童鞋哪里会陌生,只是到目前为止他还不能彻底相信他来到了烽火遍地的东汉末年。

    毕竟刘武不是历史学家,他只是一个连中学都没毕业就参军入伍的“良家子”。

    收音机中袁阔海所讲的评书三国演义,就是刘武小时候所有的精神食粮,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刘武根本就无心读书,学校的操场就成了他耀武扬威的战场,

    只是每一次刘武胜利之后,父母都要到同学家赔礼道歉,之后英雄般的刘武就迎来了属于他自己的“竹笋炒肉”。(ps:竹笋炒肉就是细竹子打屁股)

    最终父母在无法管束之下,把只有十五岁的刘武送到了部队的大熔炉里,直到他因为一场洪水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在刘武的胡思乱想之中马队已经向北奔驰了二十多里。

    直到大嗓门的穆顺在他身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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