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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盗墓荒天冢-第15部分

小说: 盗墓荒天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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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凉的县城门口,走来一位步履蹒跚的路人,他似乎得了某种疾病,每走几乎都会停下来喘几口气,那几声粗重的鼻息之间好像还带着轻微的沙哑,这人应该害了严重的肺病。

    他好像对这座县城十分的熟悉,每每经过转角,他总是没有任何犹豫的拐向其中一处。就这样,他来到了一座空荡的房门前。

    静态的景物变化的很快,光线陪同空间一起往内部收缩,他呆呆的站在原地,好像完全不知所措。

    “一个问题。”他道。

    “请问。”

    这声音是从背后飘来的,可他没有在意,“那里是不是长了一种花?”

    “弥桑花。”那声音回道。

    “谢谢。”他感谢的说道,之后便往来的方向走回去。

    景物并没有任何变化,他也没有任何不同,依旧像那天晚上走入阳泉客栈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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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盛开在阳界的彼岸花
    五天前,航船从福州港出发,顺着珠江,一路航向广州港。

    “开心是过一天,不开心是过一天,别老整天板着一张脸,我记得刚认识你的时候,你比我还潇洒呢。”

    船上一间隔舱内,胖子舒服的靠在窗边,欣赏着海上风景,偶尔有海鱼跳出水面,他便会拿起桌案上的馒头,整个扔下去。

    “不是有一句话叫做心宽体胖吗?我长的瘦,自然没你那么想得开。”李清一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回道。

    “这话有点你先前的风范了。”胖子道,“我问你,咱们去广州要做啥,是不是去杀人?”

    李清一瞥了胖子一眼,道,“你脑子里在想什么?难道是坐牢做过瘾了?”

    胖子来了兴致,一屁股做到李清一床边,震的他赶紧从床上跳起来,“你看啊,我们这几天先是被黑帮追杀,然后卷进了一场谋杀,接着莫名其妙的进了监狱,最后还糊里糊涂的跟着越狱。如果你现在告诉我要去杀人,我绝对不会吃惊的。”

    “那你得失望了,我们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救人。”李清一翻起白眼,道。

    “这可说不准啊,没准救着救着,就杀人了。”胖子一本正经的道。

    李清一假装露出一副害怕的表情,往边上挪了挪。

    “你干嘛?”

    “我发现你有杀人倾向,称你没动手前,我犹豫要不要把你打晕。”

    “打晕我?我有那么笨,会被你打晕?再说了路还那么长,你可得有孤单啊。快说,我们是去干嘛?”

    “盗墓。”

    “盗……墓?有品位,胖爷喜欢。”

    ……

    古时选择墓址,首看风水。墓穴选的好,可以荫及后代子孙的。凡是有些地位的人物,都希望自己葬在一处风水宝地上,庇佑后代,一直繁荣昌盛。

    这里所说的风水,并不是指其表面上的意思。而古语有言“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

    风水之道,以得水最为重要,其次就是藏风。这里面涉及了一套比较复杂的理论,简单来讲,古时候认为天底下所有的水皆是由生气所生,所以有水就表明生气旺盛,若是没水,就代表生气薄弱。水源长,流量大是与生气旺盛成正比的。故言,葬法以得水为上。

    所谓藏风,并非是空气流动而形成的风,因为这种风是避不了,藏不住的。这里的风说的是因生气外溢形成的风,是聚气不良而扩散的生气。藏风的意思就是使生气不外溢,防止向四面八方扩散。就是说,选择坟墓要密封,或是葬在较深的地层。

    由于藏的住址是乘生气,得水则可以得到较旺盛的生气,所以葬法以得水为上,藏风次之。

    关于范林祥的来历,李清一知道的并不多,那会儿他刚到品古轩的,范林祥就已经是古董行的掌柜的。

    看着这么一副文绉绉的打扮,李清一实在无法将其与那些整日在古墓里活动的盗墓贼联系起来。

    “当年若不是遇见你父亲,现在的天殊地榜上极有可能添上一位姓范的人。”

    李清一曾偶然间询问过老李叔关于范林祥的事情,可在得到一句简简单单的回答后,老李叔再也不肯多吐露一句。

    天殊地榜,若是能够名列其上,便等于拥有了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盗墓世家会为其许下重诺,只为在盗掘某个皇陵的时候能够出手相助。世俗的权贵也不例外,会对其十分敬重,不敢轻易得罪。因为,谁也不想自己死后刚下完葬,第二天墓穴就被盗个干净吧。

    范林祥竟然有这种本事,却甘愿放弃,做一个平平凡凡的小掌柜。过去那段岁月里曾发生的事情,就这样被人为的掩盖了,只因为其中牵涉到李清一的父亲。在品古轩中,凡是此类话题皆属于禁忌。老李叔似乎在逃避着什么,他希望李清一永远的被蒙在鼓里。

    可世间没有捅不穿的秘密,事实背后的真想即便被层层迷雾掩盖,但若是用心去找,总能发现蛛丝马迹。况且有些事情,就像是无心插柳一般,无意间的某个举动说不定就能揭开面纱的一角。

    连通叶乡村的小河,一路蜿蜒从远方绵延的青山上流下,在安山县城郊外转了个圈后,汇入一道珠江的支流中。

    二十里的河旁小道,六人一路走来,却觉得周围的气氛越来越压抑。刚开始的时候,范林祥还会跟他们聊上一些关于墓葬,风水上的小故事,可到后来,范林祥只顾眺望远方山脉,且神态愈来愈不对劲。

    范林祥已经不再继续走了,而且举动越来越奇怪,他先是蹲在河旁,把头埋在水里,然后抓起一把岸边的湿泥,搓了一遍又一遍,还用舌头稍稍舔了一下。

    “你们家的大掌柜是不是迷糊了?”

    在船上时,李清一也告知了胖子关于范林祥的一些事情,当听到这位是可以名列天殊地榜的高人之后,顿时惊为天人,这几天都不敢多说话。看到高人竟然在吃土,胖子马上跟着效仿,湿润的泥土接触到味蕾,一股浓厚的土气瞬间充斥了整个口腔。胖子赶忙吐了几口唾沫,埋怨起来。

    “怪哉怪哉。”范林祥舔完了土,自顾自的说起话来,“我先前假定这里有一座古墓,就按照风水格局推演了一番,可得到的结果却是这样。”

    范林祥没有吊众人胃口,继续说道,“远方的山脉起伏不绝,千年时间水土格局不会骤变,而墓穴葬在这里就是所谓的葬山之法。这里有点穴,布局,排水,定吉向,其中包括,格龙,乘气,消砂,纳水,开山立向,坐穴分金等等学位。尤以察势最难,其次是观形,方术理气则比较容易。”

    “你们看着远处的山脉,犹若飞龙跃动,若水之波纹,这就是势。所谓的形,便是山的形态,比如山峰高耸,方圆秀丽,这就是形。换言之,远方来的称为势,近处结的称为形。”

    “凡是从远方来的势,与近处生气所结的形相符,那此地风水则主吉,如果相悖,则主凶。”

    “而问题就在此处。”范林祥压低声音道,“眼前地势起伏,越走越高,而山势绵延,穷尽目力也抓不到何处为止。”

    “这不是很好吗?像龙身起伏,不就意味着此地大吉吗?”李清一奇怪道。

    “恰恰相反。”范林祥摇头道,“寻常所讲的地势,是指平地龙的趋势。山势,是指山地龙,既陇龙的趋势。平地龙的趋势看地表的脉络,所谓脉原一线,俗称草蛇灰线。山地龙的趋势是看山脊石骨的走向。好像蛇行走一样,爬向东西又趋向南北,又复直行,又再回环,像是蹲在哪里等什么,又像是在抱起什么。”

    “像此种有静有动的山形地势,配上与其相符的河脉筋络,方为真正的风水宝地。可是这里,山行往远处,但未见其止。水流绵延而来,却如同被人卡住了喉咙,这哪里是什么宝地,而是一处大凶之地!”

    “有谁会选取这样的地方作为自己入葬之所,这是在诅咒自己,诅咒的子子孙孙,永远被拘禁,永远走不出这天地牢笼啊!”

    李清一怔住了,如范林祥所讲,这里绝不可能会有人选择,作为自己长期安眠的葬地,那么战国古墓何在?老李叔信上所说,要来这里找冯连生究竟意欲何为?

    “可不可能,因为年代久远,发生了地震,从而导致山脉走向,水流流向出现偏差呢?”胖子也有些风水基础,低声问道。

    可这一问,却引来了范林祥的呵斥,“山脉地势哪有这么容易改变,你以为是盘古开天辟地吗?”

    胖子挠了挠头,学起虎头标志性的傻笑,“我这不是为了开拓一下思路嘛,范掌柜别生气,别生气。”

    “那我们还要继续往前走吗?”李清一询问道。

    范林祥沉默片刻,反问道,“清少爷,你确信那份地图是出自老李叔之手?”

    “地图与信函放在一起,上面的字迹的确是……”

    李清一的话戛然而止,他惊奇的望向范林祥,而后者正凝重的看着他。

    “范掌柜,你的意思是……有人伪造了老李叔的笔迹?”

    “是与不是,我不清楚。”范林祥道,“但若继续往前走,必然凶险莫测。叶乡村之事,绝非偶然,我原本还抱着侥幸的心态,猜测那里是因为某种瘟疫的缘故,全村之人相继死亡。可是……少爷,来看看这朵花吧。”河边花草开的正艳,范林祥小心的采摘了一朵,郑重的端在手上。

    此花共有三片花瓣,呈黄白相间的颜色,花蕊缀着一抹点点的艳红色彩,这本是一朵极普通的花,李清一不明白范林祥为何如此郑重其事。

    “这花叫做弥桑花,唯有阴气极重的地方,才会生长。”范林祥道,“或许这名字你们没听过,但它还有一个响当当的称呼,你们绝对听过。这弥桑花,又叫做盛开在阳界的……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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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红雾中的人影!
    黄泉路上几波萧条,透明的魂灵睁着空洞的眼,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欲念,那些忘不掉的离愁,纠缠不尽的情愫,最终只化作一缕没有重量的幽魂。

    忘川河前,灵魂停驻,偶尔拂过凄风,卷起彼岸花丛如浪涛起伏。红色的花似鲜红的血,如一片翻滚的血浪。这是最后的风景,不久之后灵魂会踏过奈何,喝下浓汤,重归初生的纯净。

    生生世世的轮回,从此而起,从此而终。唯有彼岸的花朵,伴着无声的冥河,交织成一片唯有死者方能听见的浪涛声。

    这就是彼岸花的传说。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叶开一千年,花叶相错,生生世世永不相见。”范林祥叹道,“而这朵弥桑花之所以有黄泉彼岸的意思,是因为这种花香能吸人魂魄,让人失去意思,只剩一副无用的肉身。”

    “那不是和植物人一样?”胖子暗自嘀咕,突然想到了什么,猛的退后几步,捏住自己的鼻子,憋着声音喊道,“快把鼻子堵上,你们都想成植物人吗?”

    虎头吓了一跳,他虽然人有点憨,但在身死存亡的时刻,脑子还是很清醒的,连忙一闪身,躲在了胖子后面。他不敢拿李清一挡刀,筷子是哥们儿也不能随便出卖。但胖子就不一样了,一是不熟,二是胖子的体格大,吸的气也比别人多,毒气经过这一手,飘到虎头那儿的就可以忽略不计了,躲在他后面可谓万无一失。

    “傻大个,你还蛮机灵的嘛,知道找个替死鬼!”胖子捏着鼻子,说话就像公鸭叫唤,他可从不吃亏,脚步一转,人又到了虎头后面。

    这二人你来我往,一会儿工夫就挪远了,众人只能听见偶尔顺着空气飘来的争吵声。

    “他们可真蠢,范掌柜敢拿过来,就肯定没危险,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筷子嗤笑道。

    “这花香虽威力惊人,但要造成危害,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范林祥解释道,“一是要足具规模,弥桑花连成一片,释放出浓郁的花香。二是要长期吸入,才会失去神智。”

    “人身上有三魂七魄,花香将魂魄抽离,人渐渐的陷入到自己假设的幻境中,不可自拔,在迷幻中慢慢消亡。”

    这朵小花竟然有这般威能,大千世界还真是无奇不有。李清一拿起弥桑花,凑在鼻子下闻了闻,那是一种很淡的清香,常人根本不会注意到自己生活的环境里多出了这么一种味道。

    “我原本还以为自己判断出现错误,但看到弥桑花之后,我断定眼前的这片山中,必有一处大凶之地。”范林祥道,“我们所处的这片土地,在春秋战国之时称作百越之地。当年秦皇统一六国,以他的性格绝不可能放过这片浩瀚的大地。”

    “战争一触即发,秦皇命令屠睢率领五十万大军南下攻击百越,在秦国铁骑之下,被称作蛮夷的百越之人根本无法抵挡,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大地被染成红色,空气里弥漫着化不开的血气,史称——百越之战。”

    “而要蕴养出弥桑花,需要数不清的鲜血去灌溉,唯有在被血液染透的大地上,弥桑才会开花。清少爷,你懂了吗?”

    范林祥用一种奇妙的眼神盯着李清一,似在问,“你知道我们将要去的地方了吗?那里绝不是一处简简单单的古墓。”

    震耳欲聋的冲锋号角在山谷中回荡,无数身着黑色铠甲的秦兵淹没了青翠的山脉,他们手持金戈肆意挥砍,百越之人顽强的抵抗如同枯纸般脆弱。泼溅的鲜血,渗入铠甲的红色纹理,镀在刀刃的妖冶红芒,将清澈的河水染成一派猩红!

    岁月如弹指一瞬,两千年眨眼而过。青山在天边起伏,流下淙淙河水,几经蜿蜒,流向远方。时间涤净了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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