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鉴赏文库-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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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翻译的第一本书:《娃娃看天下》。漫画中可爱的西班牙小女孩玛法达令读者风靡,这本书至今发行已超过25版。
▲三毛的第一个中文剧本是《滚滚红尘》,并改编为电影。
▲三毛的第一套有声书:《三毛说书》,说的是《水浒传》中武松、潘金莲、孙二娘的故事。
▲三毛的著作包括:《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稻草人手记》《哭泣的骆驼》《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背影》《万水千山走遍》《送你一匹马》《倾城》《谈心(三毛信箱)》《随想》《三毛说书》《我的宝贝》《流星雨》《闹学记》《阅读大地》《滚滚红尘》。
▲三毛的译作包括:《娃娃看天下(一)(二)》《兰屿之歌》《清泉故事》《刹那时光》。
假如我有九条命
台港文学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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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
假如我有九条命,就好了。
一条命,就可以专门应付现实的生活。苦命的丹麦王子说过:既有肉身,就注定要承受与生俱来的千般惊扰。现代人最烦的一件事,莫过于办手续;办手续最烦的一面莫过于填表格。表格愈大愈好填,但要整理和收存,却愈小愈方便。表格是机关发的,当然力求其小,于是申请人得在四根牙签就塞满了的细长格子里,填下自己的地址。许多人的地址都是节外生枝,街外有巷,巷中有弄,门牌还有几号之几,不知怎么填得进去。这时填表人真希望自己是神,能把须弥纳入芥子。或者只要在格中填上两个字:“天堂”。一张表填完,又来一张,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各条说明,必须皱眉细阅。至少照片、印章,以及各种证件的号码,更是缺一不可。
于是半条命已去了,剩下的半条勉强可以用来回信和开会,假如你找得到相关的来信,受得了邻座的烟熏。
一条命,有心留在台北的老宅,陪伴父亲和岳母。父亲年逾90,右眼失明,左眼不清。他原是最外倾好动的人,喜欢与乡亲契阔谈宴,现在却坐困在半昧不明的寂寞的世界里,出不得门,只得追忆冥隔了27年的亡妻,怀念分散在外地的子媳和孙女。岳母也已过了80,5年前断腿至今,步履不再稳便,却能勉力以蹒跚之身,照顾旁边的朦胧之人。她原是我的姨母,家母亡故以来,她便迁来同住,主持失去了主妇之家的琐务,对我的殷殷照拂,情如半母,使我常常感念天无绝人之路,我失去了母亲,神却再补我一个。
一条命,用来做丈夫和爸爸。世界上大概很少全职的丈夫,男人忙于外务,做这件事不过是兼差。女人做妻子,往往却是专职。女人填表,可以自称“主妇”,却从未见过男人自称“主夫”。一个人有好太太,必定是天意,这样的神恩应该细加体会,切勿视为当然。我觉得自己做丈夫比做爸爸要称职一点,原因正是有个好太太。做母亲的既然那么能干而又负责,做父亲的也就乐得“垂拱而治”了。所以我家实行的是总理制,我只是合照上那位俨然的元首。4个女儿天各一方,负责通信、打电话的是母亲,做父亲的总是在忙别的事情,只是心底默默地怀念着她们。
一条命,用来做朋友。中国的“旧男人”做丈夫虽然只是兼职,但做起朋友来却是专任。妻子如果成全丈夫,让他仗义疏财,去做一个漂亮的朋友,“江湖人称小孟尝”,便能赢得贤名。这种有友无妻的作风,“新男人”当然不取。不过新男人也不能遗世独立,不交朋友。要表现得“够朋友”,就得有闲、有钱,才能近悦远来。穷忙的人怎敢放手去交游维持低姿态,大半仅是应战。跟身边的朋友打完消耗战,再无余力和远方的朋友隔海越洲,维持庞大的通讯网了。形成近交而不远攻的局面,虽云目光如豆,却也由于鞭长莫及。
一条命,用来读书。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古人的书尚未读通三卷两帙,今人的书又汹涌而来,将人淹没。谁要是能把朋友题赠的大著通通读完,在斯文圈里就称得上是圣人了。有人读书,是纵情任性地乱读,只读自己喜欢的书,也能成为名士。有人呢,是苦心孤诣地精读,只读名门正派的书,立志成为通儒。我呢,论狂不敢做名士,论修养不够做通儒,有点不上不下。要是我不写作,就可以规规矩矩地治学;或者不教书,就可以痛痛快快地读书。假如有一条命专供读书,当然就无所谓了。
书要教得好,也要全力以赴,不能随便。老师考学生,毕竟范围有限,题目有形。学生考老师,往往无限又无形。上课之前要备课,下课之后要阅卷,这一切都发挥“人师”之功,在“教”外施“化”。常言“名师出高徒”,未必尽然。老师太有名了,便忙于外务,席不暇暖,怎能即之也温?倒是有一些老师“博学而无所成名”,能经常与学生接触,产生实效。
另一条命应该完全用来写作。台湾作家极少是专业的,大半另有正职。我的正职是教书,幸而所教与所写颇有相通之处,不致于互相排斥。以前在台湾,我日间教英文,夜间写中文,颇能并行不悖。后来在香港,我日间教30年代文学,夜间写兼职然而认真的艺术家不把艺术放在主位。鲁本斯任荷兰驻西班牙大使,每天下午在御花园里作画。一位侍臣从园中走过,说道:“哟!外交家有时也画几张画消遣呢。”鲁本斯答道:“错了。艺术家有时为了消遣,也办点外交。”陆游诗云:“看渠胸次隘宇宙,惜哉千万不一施。空回英概入笔墨,生民清庙非唐诗。向令天开太守业,马周遇合非公谁?后世但作诗人看,使我抚几空嗟咨。”陆游认为杜甫之才应立功,而不应仅仅立言,看法和鲁本斯正好相反。我赞成鲁本斯的看法,认为立言已足自豪。鲁本斯所以传后,是由于他的艺术,不是他的外交。
一条命,专门用来旅行。我认为没有人不喜欢到处去看看:多看他人,多阅他乡,不但可以认识世界,亦可以认识自己。有人旅行是乘豪华邮轮,谢灵运再世大概也会如此。有人背负行囊,翻山越岭。有人骑自行车环游天下。这些都令我羡慕。我所优为的,却是驾车长征,去看天涯海角。我的太太比我更爱旅行,所以夫妻俩正好互作旅伴,这一点只怕徐霞客也要艳羡。不过徐霞客是大旅行家,大探险家,我们,只是浅游而已。
最后还剩一条命,用来从从容容地过日子,看花开花谢,人往人来,并不特别要追求什么,也不被“截止日期”所追迫。
坚硬的荒原
《中外散文选萃》
何塞·恩里克·罗多 赵振江
坚硬的荒原①,一望无际,灰茫茫,朴实得连一条皱褶都没有;凄清,空旷,荒凉,寒冷;笼罩在铅也似的穹隆下。荒原上站着一位高大的老人:瘦骨嶙峋,古铜色的脸,没有胡须;高大的老人站在那里,宛似一株光秃秃的树木。他的双眼像那荒原和那天空一样冷峻;鼻似刀裁,斧头般坚硬;肌肉像那荒凉的土地一样粗犷;双唇不比宝剑的锋刃更厚。老人身旁站着三个僵硬、消瘦、穷苦的孩子:三个可怜的孩子瑟瑟发抖,老人无动于衷,目空一切,犹如那坚硬荒原的品格。老人手里有一把细小的种子。另一只手,伸着食指,戳着空气,宛似戳着青铜铸成的东西。此时此刻,他抓着一个孩子松驰的脖子,把手里的种子给他看,并用下冰雹似的声音对他说:“刨坑,把它种上。”然后将他那颤栗的身躯放下,那孩子扑通一声,像一袋装满卵石的不大不小的口袋落在坚硬的荒原上。
“爹”孩子抽泣着,“到处都光秃秃、硬邦邦的,我怎么刨呢?”“用牙啃。
“又是下冰雹似的声音回答;他抬起一只脚,放在孩子软弱无力的脖子上;可怜的孩子,牙齿咔咔作响,啃着岩石的表面,宛似在石上磨刀;如此过了许久,许久;那孩子终于在岩石上开出一个骷髅头大小的坑|穴;然后又啃呀,啃呀,带着微弱的呻吟;可怜的孩子在老人脚下啃着,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像那坚硬的荒原一样。
当坑|穴达到需要的深度,老人抬起了脚。谁若是亲临其境,会越发痛心的,因为那孩子,依然是孩子,却已满头白发;老人用脚把他踢到一旁,接着提起第二个孩子,这孩子已颤抖着目睹了前面的全部经过。
“给种子攒土。”老人对他说。
“爹,”孩子怯生生地问道,“哪里有土啊?”“风里有。把风里的土攒起来。”老人回答,并用拇指与食指将孩子可怜的下巴掰开:孩子迎着风;用舌头和咽喉将风中飘扬的尘土收拢起来,然后再将那微不足道的粉末吐出;又过了许久,许久,老人不焦不躁,更不心慈手软,冷若冰霜,纹丝不动地站在荒原上。
当坑|穴填满了土,老人撒下种子,将第二个孩子丢在一旁。这孩子像被榨干了果汁的空壳,痛苦使他的头发变白,老人对此不屑一顾;然后又提起最后一个孩子,指着埋好的种子对他说:“浇水。”孩子难过得抖成一团,似乎在问他:“爹,哪里有水呀?”“哭。你眼睛里有。”老人回答,说着扭转他那两只无力的小手,孩子眼中顿时刷刷落泪,干渴的尘土吸吮着;就这样哭了许久,许久;为了挤出那些疲惫不堪的泪水,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地站在坚硬的荒原上。
泪水汇成一条哀怨的细流抚摩着土坑的四周;种子从地表探出了头,然后抽出嫩芽,长出了几个叶片;在孩子哭泣的同时,小树增加着枝叶,又经过了许久,许久,直到那棵树主干挺拔,树冠繁茂,枝叶和花朵洋溢着芳香,比那冷若冰霜、纹丝不动的老人更高大,孤零零地屹立在坚硬的荒原上。
风吹得树叶飒飒作响,天上的鸟儿都来枝头上筑巢,它的花儿已经结出果实,老人放开了孩子,他已停止哭泣,满头白发;三个孩子向树上的果实伸出贪婪的手臂;但是那又瘦又高的老人抓住他们的脖子,像抓住幼崽儿一样,取出一粒种子,把他们带到附近的另一块岩石旁,抬起一只脚,将第一个孩子的牙齿按到地上,那孩子在老人的脚下,牙齿咔咔作响,重新啃着岩石的表面,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默不作声,站立在坚硬的荒原上。
那荒原是我们的生命;那冷酷无情的硬汉是我们的意志;那三个瑟瑟发抖的孩子是我们的内脏、我们的机能、我们的力量,我们的意志从它们的弱小无依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去征服世界和冲破神秘的黑暗。
一杯尘土,被转瞬即逝的风吹起,当风停息时,又重新散落在地上;一杯尘土:软弱、短暂、幼小的生灵蕴藏着特殊的力量,无拘无束的力量,这力量胜过大海的怒涛、山岳的引力和星球的运转;一杯尘土可以居高临下,俯视万物神秘的要素并对它说:“如果你作为自由的力量而存在并自觉地行动,你便像我一样,便是一种意志:我与你同族,我是你的同类;然而如果你是盲目的、听天由命的力量,如果世界只是一支在无限的空间往返的奴隶的巡逻队,如果它屈从于一种连自身也毫无意识的黑暗,那我就比你强得多,请把我给你起的名字还给我,因为在天地万物之中,唯我为大。”
①指阿根廷和乌拉圭境内的潘帕荒原。
艰难的选择
洪涛
我的双亲年老多病,在最后的时光里,他们多么希望俩人能够在自己的家中厮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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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凛冽的寒风,夹杂着雨雪一个劲地抽打在卧室的窗玻璃上。父亲从床上抬起头,用嘶哑的声音严肃地说:“玛姬,我现在必须承认——我和你妈不能再在家里住了,你赶快把我们送到养老院去吧。”
在此之前,我父母的医生已和我就这件事谈了很多,但父亲说出来仍然使我感到震惊。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年迈的双亲所祈求的一件事,便是两个人在自己的家中,面对所熟悉的一切,安度晚年。我朝母亲看去,此刻她正紧挨着父亲躺着。
自结婚以来她同他一直睡的是这张床。她曾是那样的高大和丰满,但现在却变得那样的单薄和瘦小。
几天前,我从新墨西哥州阿布奎基市的家飞来密苏里州,探望我的父母,帮助他们入住养老院。父亲因为肺炎和早期充血性心力衰竭而卧床不起,母亲也久病不愈。尽管他们设法摆脱这种困境,但医生警告我说他们也许没有多少日子了。
“妈妈,您觉得养老院怎么样?”我问道。
只见妈妈的手在床上摸索着,最后紧紧抓住爸爸那饱经风霜的大手。
“我听你和你父亲的。”她答道。
“就这样了,”我对自己说,但仍然不愿想这是真的。作出决定的时刻终于到了。
和他们俩一样,我一直希望永远也不要作出这样的决定。我打量着这间卧室,它摆满了他们喜欢的物品:舒适的大双人床,别致的单人枕头,俩人都喜欢的绣花盖被,父亲那棕色的桃木写字台,他那陈旧的“雷明顿”手动打字机,父亲作为礼物送给妈妈的蓝色大花瓶,墙上挂着数幅妈妈作的最好的画。除了这间屋子,难道还有其它什么地方能让我的双亲感到安宁和幸福吗?
“我三年前就在养老院填表了,”爸爸说道,声音里充满了威严和力量,就像他四十年的教学生涯里在教室里讲课一样。“是该把我们送进去的时候了。”
我曾去过那所养老院,那是由我父亲以前的几个学生合伙开办的。养老院里窗明几净,员工都经过良好的培训,饭菜也丰盛可口,气氛轻松愉快。如果我把父母送到那儿,我想他们肯定会得到良好的照顾。”“我一直相信人们不应该为把他们挚爱的人送进养老院而感到内疚。其实养老院有时是最好的地方。但在现在这件事上,我力图摆脱这种想法。只为了一件事,我是父母唯一幸存的孩子,并且我住的地方离此地有700英里之遥。如果他们进了养老院,他们身边就没有了亲人去看望和照顾照顾他们。
“不过我想——”我开口说道。
爸爸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