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人妖[综]-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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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人自然不可能是撒旦叶那货,毕竟不是同个世界,却是让我诧异的家伙——瑞默尔族的吸血鬼,唐朝广玉公主的侍女非霞。
她木无表情地说:“终于对了,好久不见,狩猎者古枫。”
僵尸的世界么?有一刹那的失神,胸腔那里的痛苦似乎又出现了,顷刻蔓延了开来,十六年的痛苦折磨,不是想忘就忘的,一口气呼不上来,喉头更是出现了熟悉的腥甜,不知道是到了时间还是被吓的,嗯,是吓的。
咽下了满口鲜血,我平复了一下。绝对不让她发现我这让人无语的吐血症。
我勾起了最完美的牛郎式(==)微笑,拉起非霞的手亲吻了一下:“好久不见,我美丽的瑞默尔族女孩非霞,请问如空谷幽兰般清雅的你,‘终于对了’,是什么意思?”
呼吸之间,弥漫在我两人之间的气氛冷如冰窖,非霞的眼角有那么一下的抽搐,抽回手,她拿出手帕擦了擦,“我不是恩客,你不是馆里小倌,收起那套。我的魔力早就在千多年间突破了局促的界限,这个空间内,任何空间动荡我都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入这里的血族一个接一个,我…告诉了将臣,他夺取他们的信物,这一次终于是你本人了。”
保持着微笑,我却突然觉得恼火,深呼一口气,“哦,找我干嘛,炫耀自己抢了我的目标。”故意扭曲事实,真有种想狠狠地抽将臣的感觉,如此不乖的学生。
“故意扭去有用?”非霞的视线落到了安迪的身上,只一眼就判断了他的属性,“不完全且受世界约束的孱弱个体。”
“你给他几滴血不就完全了嘛。”我凉凉地道,转移了关于将臣的话题。
非霞默,不久后,拇指甲在中指处划了个口子,蹲下,捏开了安迪的唇,往里面滴了三滴血后,非霞舔了一下手指,指间的伤口消失了,而安迪身上,我造就的伤口也已经愈合。
“这么吝啬,才三滴?”
“再多一滴,他就死定。浸润了六千多年魔法的血液,你以为他能承受。”
不能,就安迪那易推倒的小身板,算了吧!
“你的男人?”非霞用那张死人脸问着让人蛋疼的问题。
皮笑肉不笑地回复:“不。是。”去你全家的男人,我找男人也找杰伊斯啊混蛋……反正,这样的小鬼,让我那啥我也不会那啥的……
片刻后,安迪清醒了过来,迷蒙的眼清明了,只是眉宇间的痛苦没有减少分毫。
“今天开始,你隶属瑞默尔族,是我的孩子,赐予姓氏瑞默尔。”
“我不是怪物,我不是我不是……”挣扎着坐起来,一把推开他前方的非霞,安迪眼眶红了,才安静了一段时间的少年又陷入偏执,一点不复早先看到的聪明成府。
一巴掌下去,阻止了某个白痴自虐的行为,并不是我多好人、多负责任,只是眼前的金发少年如果成为了非霞的直系,不免是报复某些自以为是家伙的一个助力。“愤青也有个限度,你比那帮怪物高级多了,瑞默尔是个喜欢魔法的氏族,不属于这个世界,因为追求更高的境界才成为的血族,绝对比你那被这个世界规则影响的仇人强,你听懂了吗?”刚刚的眼神,说明这家伙有很大的仇家呢~,何不利用一下。
少年的长发遮盖了他的脸,透过他的细碎的金发,我看到了他肿了一边的脸,以及那不断下滚的眼泪,宛如水银的质感,重重地砸到了渲染了清晨水珠的青草上,溅起上面的露珠。压抑地紧咬唇部,却不让自己发出一丝声音,少年潜藏在懦弱外皮下的倔强是那么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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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安迪哭够了,我从非霞身上知道了将臣想起来和积极筹备报复,也死皮赖脸的跟非霞达成了共识——
首先,不要告诉将臣我的存在。不说有多恨,至少在我从十六年痛苦的不爽中脱离才行。
其次,我帮非霞看管她的孩子安迪,在他成长之前避免伤害,但是非霞必须提供给我阴我的家伙们的资料,同时教导我魔法。非霞六千多年的魔法造诣,绝对是变态级别的,恐怖的禁咒啊,可爱的小魔法啊,来吧来吧。
也不管在我提出的时候,木无表情的非霞眼中深深地鄙视,我争取着能争取的最大利益。
我要求才完成的“初拥”什么的,你完成了就是你的责任了不是,跟我无关啊无关,嘎嘎嘎。
达成共识之后,非霞离开了。只是在那之前,她说:“千年的痛苦,千年的自责,我自问承受不了……”
沉默是我能给予的答案,与其说恨吧,更多的是想及那时的痛,还有对将臣某些表示和某些话的惶恐——
'“因为……你杀了我的老师,我爱的人!”'
那神马,与我无关,哈哈哈,OMG。
带着沉默的安迪小贫友,我沿着间或有几棵树的草原一直走,不多时,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镇出现在眼前,而小镇的外围,草原的边缘,驻立了一座深严的白色古堡。也不知道是不是年代久远了,斑驳的墙壁早已染上了些许灰棕色,更枉论,本该尖锐的墙角早已被时间磨去了棱角,不显灰败破烂,相反弥漫了岁月的古典痕迹。
“是不是,我跟着那个女人,就能报仇……”
如果不是我的耳朵好,铁定听不到安迪这句询问了,不管他是否自问自答,我都必须纠正他的想法,我要的是助力,不是拖累,“既然有报仇的心,就要有不择手段的觉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即使自己变得肮脏,即使到最后自己都不能接受自己,即使变成了仇人一样的恶魔。诚然,瑞默尔族只要肯花时间,只要肯面对枯燥,学到的东西比任何血族多得多,更何况非霞是年龄为六千多岁的血族。”
“我明白了。”
边说边走,离近了才发现古堡的前面站着一个男人,背对着我们,男人不算高,一身黑色的茸毛大衣穿在身上,手里拿着一根拐杖,扎在草中。让我有熟悉感的是男人那头黑色却挑染白色的短发,让我抽搐着嘴角,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美丽大草原旁的高贵古堡,里面住着一个情伤的杯具僵尸,他的名字叫嬴政,哦不,莱利。印证我的猜测般,男人适时转身,那张脸和那如同伯爵般高贵的笑容与久远的记忆相吻合。
“你们好,我是这座古堡的主人,我叫莱利。请问来两位这里是……”随着他感兴趣的询问,古堡内走出一个穿着古典服饰的女人,女人的眼中带着戒备和敌意。
他继续:“这是我的女仆,珍妮。”
我蛋疼了,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但是你不该是满眼风霜饱经沧桑的吗,现在这么自由自在充满好奇是怎么回事啊混蛋!
“你好,我叫…席凡,这是我的弟弟安迪,他受了伤,请问可以借个地方休息吗?”我特明媚忧伤抚摸着安迪的金发。
恢复的安迪则是翻了个白眼后迅速进入状态,脚步一个不稳,就要往跟前跌去,我眼疾手快扶住了他,他才抬头,沾染了水汽的灰色眸子看向了莱利身边的珍妮,马上让珍妮逾越,请求莱利。
莱利见状发出了意味不明的笑声,他说:“欢迎新的住客,如果喜欢,我不介意你们一直住下去。”
错愕,这么好客?不过既然你如此邀请了,就不要怪我从此霸王了,就怕你倒是想赶人也不可能,嘿嘿!
安迪,十年
将臣已经不止一次踏入仲天、千湄和优河居住的楼阁了。
地处陕西境内,高山林立间,能看到仙境般的亭台楼阁。贯通着整座房子潺潺流动的泉水蒸腾着热气,混和着清新的空气,飘渺胜幻境。终日弥漫不散的烟云,为神祗们的居住地形成了一道天然屏障,虽然,他们或许根本不需要,毕竟只要一个简单的术法就能让所有人看不见进不来了。
“将臣大哥,你来了,有好消息,我们找到昊玥的转世,仲天大哥去了接他。”清脆的声音一如最原始的记忆,洗却了脂粉气息的少年显得温和如同掌心的暖玉。
千湄总是第一个过来的,知道过去未来的千湄,看不见一切,却知晓一切,很奇怪,这样的人居然能一直保持那份纯粹。身侧永远跟随者优河,在相继觉醒之后,他们是最幸福的一对。一对璧人,让将臣会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自己跟着古枫的日子,这也是将臣喜欢到这里的原因。“那很好,你们快要全部觉醒了。”
“就差婳琤了,不过要差不多一个世纪之后。我总觉得,随着我们的觉醒,尚轩他似乎……我很担心。现在,帝昀也越发严肃了。”千湄歪着头,蹙眉深思着什么,清明的双眸荡漾着水色,千湄多次在错综复杂的命运丝线中寻觅答案却一无所得,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压制她的天眼,截断了她跟未来的某些丝线的接触。
不时闪过的一幅幅画面,让千湄担心,弥漫着血色的未来,不明的潜在敌人,一切都向着悲伤的方向迈去。因为不清晰,所以千湄没有告诉任何人,哪怕是身侧的优河。
不动声色地转动目光,将臣微笑道:“棺材脸的大叔你还指望他有其他表情?”
将臣的话引来了优河的大笑,千湄的无奈,也将他们引离尚轩的话题。
“对了,将臣大哥,这五十年内你要小心,我隐约感觉你会……”千湄气恼的瞪了优河一眼后,开始叮嘱将臣。隐约的画面中,将臣危险的画面让千湄甚是担忧。
作为被叮嘱的人,将臣心不在焉,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抚慰着担忧的千湄,让他放宽心。帝昀阻止,将臣偏要促成他们觉醒,至于尚轩的问题,其实将臣没有说,尚轩挑战的是元神和身体分离了无暇顾及苍生的女娲的转轮……
帝昀心情不好,将臣心情很好,去老朋友那里听听精灵的歌声似乎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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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莱利的古堡一住就是十年,他不曾尝试赶我们离开,也没有微词。我们跟他一样不会变老的问题,他对安迪是一脸了然,对于突然出现的远房亲戚吸血鬼形态艾拉没有表示,对我则是好奇的,旁敲侧击了很多次,结果都是被我忽悠了。
以下对话是我跟他最常见的“交锋”——
“席凡,你的长发真美丽,如同跃动的熔岩般,嗯,不像个人呢~”
“长头发是太麻烦了,美毛线,还有,我本来就不是人。”
“那…你是什么?”
“我是推倒了M的S,俗称Superman。”
“……”= =
当然,我跟莱利的对话是一脸正经的,相信我,不然他的贵族式表情不会那么抽搐,嘎嘎嘎。
这座古堡自然不似电视剧里面那般简单,就是马小玲也说过,这里有很多不干净的东西,而我在十年间也见了不少,他们直接或间接地给我提供了不少娱乐。
恐吓画像——当你看着上面那位古典美人笑容的时候,它就会以迅猛地速度变脸,变成了满口毒牙七孔流血的腐尸。其恐怖程度,让艾拉尖叫了好几次,差点就毁了那幅画。
厕所之手——当你大便的时候,某个座厕里面会伸出流着绿色脓液的怪手,温柔的抚摸你的菊花。其YD程度,让魔力开发的不错的安迪小贫友用雷系魔法将其轰的几乎成渣。
波霸女鬼:当你晚上睡不着外出的时候,你总能看见她穿的异常少布的伸出纤白的手邀请你跟她度一个美丽的晚上。其猥琐程度,绝对让你见识到波霸的傲人风姿。虽然她曾经被我光系削弱和暗系治愈来回演练玩过一晚(轩:渣)……
诸如此类的事件发生了很多次,而莱利总能每次都看到现场,可见他让人来住多半是居心不良,为了让漫长的生命不至于芥末,找点娱乐,可惜,他小看了我们。
当然,期间不乏被一点也不善良,古堡内的脏东西灭了的借住人。接近一半人中的是波霸女鬼leaf的毒手,作为资源让leaf越来越明艳照人,越来越吸引猥琐男。
因为城堡里有那么都好玩的东西,我为了我家宠物更加强大,自然是很好心的不时收集那些特别“东西”调/教,哦不,喂养艾拉,目标是将他变成全能生物,至于那些是什么东西嘛,不就是厕所之手的脓液、恐吓画像的一个小角、流血长针整一根等等。
很多时候,我不得不自恋的说句,老子真是个好主人啊好主人,欢迎想被圈养的家伙们,嘿嘿嘿。
……
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我明白到自己由现代穿越回了解放前,咳咳,不,是一个多世纪以前。距离女娲醒来,距离一切的开始还很漫长。
至少现在凯瑟琳。皮尔斯(Katherine Pierce)已经逃了,彻底消失在所有人眼前,那个安迪的仇人,记忆中《吸血鬼日记》里面的女BOSS,女王般吸引人的高贵疯狂型美女。
凯瑟琳杀了夜间路过其领地的安迪家人,圈养了安迪,并用意念控制安迪喝了她的血,警告安迪一旦自杀便会变成吸血鬼,以看着漂亮的安迪痛苦为乐的肆意女王。如果不是作为女巫的埃米丽(Emily),只怕安迪在她厌倦后,死亡于痛苦中。
不是没问过眼睁睁看着那个女人逃了,却将自己的手捏得手心出血的安迪需不需要帮忙杀了女王BOSS,但是安迪否决了我的提议。他的信念里带着自己的倔强,亲手手刃仇人是他生存的唯一目标。
至少现在莱利还没遇到诗雅,那个让他痛苦不已的女人,那个让他挚爱一生的英伦美人。
不是没动过去改变的念头,但是爱情这东西就是罂粟,明知道会上瘾人总不免会迷上,让人放弃不得。
我不是神更不是“命运”那自以为是的混账,所以我不会圣母的去说要改变别人的人生,阻止莱利爱上那个诗雅。即使对象换了,总会有个“诗雅”让莱利爱上的。当然,山贼土匪什么的,让我练习剑气是不错的选择,不过那也是很久之后。
至少现在老子的剑气宛如一坨屎,每次剑的力量恢弘志气地划出后,却经常性连1米都不到就萎了,最好的一次是…3米,更别说像小说中的延绵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