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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我的老婆是军阀 完-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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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忙举杯干了,说:“谢三阿哥。”
德斌虽是睿亲王之子,但上面有三个哥哥,又不甚得睿亲王喜爱,加之天生口疾,想也袭爵无望,他整日厮混在堂子里,身子骨早淘空了,看架势一阵风都能把他吹倒。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结结巴巴道:“阿、阿哥,德、德斌也敬您一杯,祝、祝您马到功成。”只怕他连叶昭到底去哪里、办什么差都不清楚,吉祥话却是发自肺腑,因为他虽愚钝,心里却清楚,郑亲王家的阿哥对他最为亲厚。
叶昭看着他倒是一阵心酸,后世史书上,大多数宗室子弟自是寄生虫,可又怨谁呢?按他们祖宗传下的规矩,宗室子弟既不能随便离开北京城,更不能从事工商等营生,若不能从仕途军旅谋得差事,那一辈子也只能靠饷银混吃等死,说起来,这样过生活若能像正常人倒怪了。
就好像德斌,看样子怕也活不到三十岁,就这样一辈子浑浑噩噩的过去了,人世的酸甜苦辣一样体会不到,又何苦来世间走一遭?
“老七啊,我的话你要放心上,我走了之后,多保重身子。”叶昭叹着气,轻轻拍了拍他的手。
“我、我、我知道。”德斌费了好大力气才说出这三个字,憋得脸一阵红,更咳嗽起来,那兔相公忙翘着兰花指拿浅红丝巾帮德斌抹嘴,看得叶昭这个无奈啊。
达春斜眼瞥着德斌,实在忍不住道:“老七,你他娘身子板不行就少喝点酒,回头再憋死你。”又转头对叶昭道:“阿哥,那帮洋鬼子不听说的话,您也甭跟他们客气,抄家伙跟他们干就是。”
叶昭苦笑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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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话慢慢就风花雪月起来,常三笑得也没个正形,就问叶昭:“敢情听说您收了一房?亲王他老人家不知道这事儿吧?”
叶昭就瞪了达春一眼,达春马上喊起了撞天屈:“这可不是我说的,喂,三阿哥,你话说清楚,是不是我跟你说的,别冤枉了好人!”
常三挤眉弄眼的道:“就你小子跟我说的,怎么在景祥这儿就想赖账啊!”
叶昭知道达春混账是混账,但不会多嘴,自己在王家胡同的四合院不是什么秘密,有女子进出想来被有心人撞见了。
叶昭就笑道:“也不过是眼巴前的事儿,三哥的鼻子还真好使,我这次出去准备带上她。”
早就同苏红娘说好了,刚好可以顺路送她和苏老大去上海,而到了上海,她径直奔天京投奔太平军也好,取道广州回她的地盘也好,都极为方便,少了许多风险。等自己回来,只说她跑掉了就是。
坐在叶昭身边眉翠含颦、俏丽可人的美人乃是燕春院的红姑娘翠仙,前阵子刚刚从直沽调头过来的。她心思灵巧,早就想攀上燕春院第一等尊贵的客人达六爷,可是达六爷却被荷花个小蹄子迷得迷迷瞪瞪,荷花手段也不一般,想从她嘴里夺食儿,实在不是件易事。
今日听闻达六爷摆酒打茶围,第一个点的就是翠仙,当时把翠仙可给乐坏了,心说达六爷原来早就打我主意呢。
却不想出局来到福和楼才晓得蛮不是那么回事,自己要陪的却是另一人,虽说清清秀秀文雅的很,可翠仙还是有些泄气。但见到荷花又嫉又恨的模样翠仙就留了心,再听大家一口一个“小王爷”的叫着,又渐渐从话头听出来了,这可是满屋子的黄带子,翠仙头晕晕的,知道自己捡到宝了,怪不得荷花脸色那般难看了。
不过见叶昭规规矩矩的,翠仙也不敢造次,只是帮叶昭斟酒布菜,偶尔轻轻用酥胸碰碰叶昭的胳膊,却好似都是无意为之。
但眼见谈起风花雪月,就那两个带了兔相公的爷手脚都开始不老实,这位公子却还是自顾自的眼都不瞥自己一下,翠仙未免有些急,见叶昭酒杯空了,忙给倒满,娇声道:“爷,酒是穿肠毒药,少喝两口。”
达春就哈哈大笑起来,对叶昭道:“看,有人心疼了不是?今晚哥哥就别回去了。”喊翠仙来出局自是因为达春未曾沾过她,“朋友妻不可欺”,现时在春楼也有不成文的规矩,朋友招呼的姑娘,不可再行招呼,不然就没有道义,而如果有人看中了朋友认识的姑娘,愿意招呼她,这个姑娘也要表示拒绝,当然,经过一番周折,玩弄一些花样,也就可以对这个姑娘上盘子,行话就叫割靴腰子。
达春是讲究人,自然不会找自己沾过身的姑娘来陪叶昭。
翠仙心中一喜,却羞答答的低头不语。
就在这时节儿,忽听西厢一阵哄笑传来,一个男人猥琐的声音:“那小白屁股,真叫个滑溜,奶奶的老子都想下手去摸了!”
两间雅座只用一道薄薄的木板隔起来,隔音效果自然不好,本也是极寻常的事。谁知道偏偏那边男人明显喝高了,说话越来越大声,哄笑声也越来越响。
叶昭听得分明,那男子是在炫耀他怎么整治乡间对头,听话语他来自湖南乡下,一位农把式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他,他却是设计陷害人家,告官言道农把式的妻子偷汉,知县好像都惧他几分,于是判了那少妇杖刑。
叶昭眉头就蹙了起来,女子以通奸获杖刑,是要去衣受杖的,也就是说要除掉裤子亵裤打屁股。
对于受杖刑的女子来说,大庭广众脱光下身,那无异于比死还难受,尤其是在这个礼教时代,这种侮辱简直令人发指。
却听那男子还在得意洋洋的炫耀:“老子不打他,打他算什么能耐,老子就看他女人的屁股,叫大伙一起看他老婆的屁股!早知道老子也去当几天差,娘的行刑的小子还跟老子说呢,他娘的他还正大光明的摸了几把!”
那边又一阵哄笑。
叶昭就哼了一声:“妈的不是个东西!”
达春眉毛早就竖了起来,见叶昭都骂起了大街,那还用说,拍桌子就站了起来,常三和几个黄带子跟在他身后一拥而出,那些杂役长随紧随在后。只有德斌醉眼朦胧的左右张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就听隔壁桌椅倒地碟碗摔碎以及惊叫声,那男子嘶声喊:“娘的老子是衡州团练曾伯涵的本家,你们……,啊”惨叫声,想来又挨了打。
叶昭倒是心下一动,衡州团练?曾伯涵?文正公?却不想隔壁的竟然会是曾文正的宗亲,可人品也未免太过低劣。
不过莫说现在曾国藩名声不显了,就算日后官拜大学士、一等侯,这些黄带子又哪会真的将他放在眼里了?
惨叫声不绝,叶昭慢慢品了口酒,却是想不到跟曾文正的第一次交集由此开始,不管孰是孰非,看来,倒是先结了怨了。
那边厢达春似乎打累了,大声喊:“妈的都送顺天府,今天爷非办办你们!”
眼见事情越闹越大,就算是远亲,可这案子真走公堂办起来会令曾国藩脸上大大无光。
叶昭却没有去劝阻达春,同这位未来举足轻重的人物结怨又怎样?会影响自己振兴国运的计划又如何?人,总要能过得了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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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不是色狼
叶昭这个钦差大臣真个叫轻车简从,只带了顶马一人,戈什哈六名,瑞四等随身伺候的五名包衣奴才,老夫子杜文全前几日从山东回来,就成了叶昭的师爷,此外倒是有苏红娘苏老大以及罗阿九等天地会众共七人。
二十余人雇马车到直沽,又从直沽征用了一艘沙船走海路奔上海。时下各地动荡,倒是走海路最为安全。
骄阳之下,碧波万里,沙船扬起的巨大风帆猎猎作响,叶昭站在船头眺望远方,虽然不知身处方位,但想来已经出了渤海湾。
“大人,船头风大,不能久待。”船老大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壮汉,卷着舌头跟叶昭说官话,他姓李,也是这艘沙船的主人,乃是崇明人。崇明帮是上海海运三大帮之一,当然,这个所谓的三大帮只是一种商人对同乡的认同,联合起来同异乡人互相之间争生意而已。
李老大刚刚从南方载了一船白米,本准备去牛庄采购大豆再回上海,却不想遇到官家征用雇船载客,自是欣然同意。
叶昭虽是一袭便衣打扮,征用船只事务都有瑞四办理,但那戴着红缨子、披挂整齐威风凛凛的戈什哈寸步不离的守在他身边,一眼就知道这位才是正主儿。叶昭虽然年纪轻轻,但历代京城满洲亲贵少年得志的不知凡几,更不要说这位少年官员也没几个随从,想来不是什么高官贵胄。
“李大哥,这条船置办下来要数千两银子吧?”叶昭笑着问他。
李老大面上微露得意之色,可不是嘛,从十来岁进商行做小力笨,到今日能与人合股买下一条船安身立命,却是多少人奋斗一辈子也可望而不可及。
不过他回话自然谦逊的很,“回大人,小的是跟人合伙买的旧船,让大人见笑了。小的跟伙伴准备过几年,托人借些银钱,再购置一条。”
叶昭微微点头,眺望远方,却又轻轻叹口气:“总不如火轮船快捷。”
李老大笑道:“看来大人去过上海,见识过洋人的火轮船,不瞒大人,小人也曾经有这心思,可一来银钱不济,二来火轮船操控繁琐,没有现成的伙计,后来心思也就淡了。”
叶昭道:“银钱不济可以多方筹备,没有伙计可以跟洋人学习嘛,又不是多么高深的手艺,你们运输这一行当,总要讲究个吐故纳新,若一直墨守成规,总是要被淘汰的。”
见李老大赔着笑,但显然有些不以为然,叶昭就道:“现时大伙靠什么赚银子?无非依靠南北输运,而洋人的火轮船是禁止北上贸易的,可说不准儿哪天就没了这规矩,你再想想,火轮船一样可以去牛庄采购豆谷,北上南下再无禁区,咱们的沙船到时候何以为生?”
李老大就笑道:“不是我不信大人的话,可朝廷总会给咱们活路吧?上海滩外,可是有上万条沙船呢,可不独独我这一家儿。”
叶昭笑笑,道:“商业竞争,又何尝不是你死我亡?很多事朝廷也是无奈为之,十几年前,洋人还只准在广州城同十三行贸易呢?可现在呢?五口通商,自由贸易。想要有活路,总要变,总要改,总要自强!”
老夫子杜文全不知道几时来到了船头,听着叶昭的话抚须微笑。
李老大脸色难看起来,想是闻叶昭所说宛如看到了世界末日,心情抑郁的回了舵楼,耳边却一直在回响着叶昭的话。
“老夫子,这外边风大,您还是回舱吧。”叶昭看着瘦骨嶙峋的杜文全,还真怕一阵风把他吹海里去。
老夫子笑道:“爷,您都不怕,我这进了半截棺材的身子怕什么?”
叶昭莞尔,说实话身边认识的人当中,也就老夫子能算得上正人君子,其他人对自己虽好,但转身对别人就不知道是一副什么面孔了。
“爷,我有问题想讨教,那英吉利国既然与咱们相隔万里,来我邦漂洋过海要半年之久,他们又为甚么非要跟咱们过不去呢?”
看到老夫子一副虚心请教的模样,叶昭就一阵头疼,也怪自己,要将那几本书送给苏红娘,就请老夫子誊写一份,搞得老夫子现在成了问题先生。
其实大儒立命的老夫子对于蛮夷制度想来是不屑一顾的,但对书里描绘种种却颇为好奇,倒经常和叶昭探讨起来。
“为了银子吧。”叶昭只好将这错综复杂的东西方制度碰撞简而略之。
老夫人抚须点头,深以为然,就道:“爷,您歇着,我那儿怕再有个七八天也抄不完。”现在老夫子日以继夜的就是干这誊写的行当。
叶昭笑道:“不急。”
就算一路顺风顺水,到上海最少也要十几天吧?
……
虽然靠近通风干爽的舯楼,但狭窄的舱房还是有些湿湿的闷。叶昭进入房间的时候苏红娘正坐在木板床上捧卷阅读那本《农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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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乃是千军万马的巾帼领袖,自然看得出这本书的价值。
叶昭从身后拿出一只木匣,笑道:“送你的。”
苏红娘见叶昭进了船舱,就放下书本站起来拱手为礼,倒把叶昭搞得很不习惯。
苏红娘委实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叶昭,这个小滑头贪污享受、十句话里怕有九句是假的,更谈不上什么英雄豪杰,更是旗人,看他轻轻松松能从死囚大牢救出哥哥,十九就是分量不轻的宗室贵族。
但说一千到一万他都是哥哥的救命恩人,更一路护持送大伙离开京城险地。
苏红娘江湖作派,重义轻生、豪气干云,是以这个救命恩人可就令她有些伤脑筋,现在只希望早日想办法报答叶昭,同这小鬼两清,再无瓜葛。
不然每日听他轻浮语言,真怕有一朝忍耐不住一刀砍了他的脑袋。
叶昭的礼物,苏红娘自然要婉拒。
叶昭打开木匣,里面是一把花旗国造转轮手枪,以款式构造论,实在与后世的左轮手枪没有太大差异,只是更为厚重。
这是当初英国人送给天朝贵胄的西洋火器之一,不过这批西洋火器早就被道光帝束之高阁,这把转轮枪倒是辗转流落到郑亲王府,被亲王锁在了书房角落,若不是叶昭无意发现,亲王早就忘了这码子事,见叶昭喜欢,自然送与了他。
叶昭将木匣递过来,笑道:“西洋火器,这个叫手枪,射程威力不及长枪,但胜在方便,只是子弹没有几颗,等到了上海,帮你多购置一些。”
苏红娘摆了摆手,说道:“还是你用来防身吧,我用不到。”
叶昭却不由分说塞了过去,“我知道你骄傲,身手了得,可人总有没力气的时候,再说了,你身手再厉害,能比得过火器。”
苏红娘不接,说道:“清妖的火器我也见识过,也没什么了不起。”
叶昭叹口气,“西洋火器又岂是鸟枪可比?这么和你说吧,若是鸟枪能连续不断的发射,射程更远,威力巨大,你能躲得开么?”
苏红娘俏脸微微变色,显然马上想到了这种火器的可怕,她黛眉微蹙,问道:“西洋火器这般犀利?”
叶昭道:“现时还达不到,但随着科技进步,半自动的毛瑟枪时代马上就会来临。”
“科技?”苏红娘有些不解。
叶昭笑道:“送你的书里有一本提及西洋科技的,看来你不感兴趣。”
“这么和你说吧,西洋人发明了一种物事叫做电报,用线相连两地,你说的一句话,转眼间就可以传到千里万里之外;又有火车,用钢铁机器为车头动力,力气比牛马大万倍百万倍,拉货物在路上疾奔;又有照相机,可将你在镜中的影子瞬间拍下,留作纪念。”
“这些都是科技,而非巫术,在将来,更有可以在天空飞翔的机器,可搭乘数十人数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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