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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部分

淫术炼金师-第2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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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华多哥城?不是绕路到帝北吗?”
  “唉,帝中发生战事,摸到拉德尔家门口时,你老哥可能被煎皮拆骨了。”
  小芷愕然道:“先生所言甚是,一切就听从先生吧。”
  我从来不否认自己变态,看著女孩子脸红耳赤的窘态,就会觉得她们可怜又可爱,更加想欺负和犯侵她们。
  从肯肯城到华多哥城其实不算远,普通脚程大概一日一夜就能到达,这是以大路来计算。可是我们一丝不挂,当然不可能走大路,而且一对男女赤裸相对,走没两小时就要停下来十五分钟,大家明白吧。
  犹幸我有链金术知识,即使没有指南针,从大阳的轨迹、向日葵等植物的倾斜角度可以分别出方向。食物和烹煮方面更没问题,我可比百合、夜兰她们更加拿手。
  走了一天山路,计算距离我们应该快到达华多哥城范围,根据破岳的暗号,他们会在城的东边潜伏,只待我下命令即可进攻。
  “先生快看!”
  我的思绪被小芷的娇声打断,朝著她所指的方向一望,果然见到一座古老大城屹立远方,离我们只有两个小山头。
  心中暗叫可借,红瞳之术是以热幅射为媒介,只能提升动态视力,不能像翼人族般增加视线距离,否则我就能观察敌城制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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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芷不好意思问道:“我们连衣服也没有,要怎样混入城去?”
  我的大手绕过小芷蜂腰,往上罩著她的左|乳,虽然今天已经搓了几十遍,但女人的奶子摸多少遍都是那么舒服。两指一夹|乳头,这个死|穴立即使小芷低喘一声,软在我的怀抱内。
  我看看天色,说:“混入城?我没有说过混进去。”
  小芷想要说话,但我就是死不放开她的奶头,她以不依和不解的目光看著我,我笑道:“如果今晚下雨,我们就直接飞入城去。”
  “飞入城?”
  念动亚空间的咒语,我的手上凭空多出白银护腕,白银狮鹫虽然有些破损,但仅仅载两人进城应该没问题。小芷看见护腕,讶异道:“先生懂得亚空间储存魔法?”
  “十个魔法师,九个半懂得此魔法,这有何稀奇?”
  “那么你的亚空间阵内有衣服吗?”
  “呀,经你说起,好像有剑士服和链金术士袍……”
  深宵时分,天空果然下起蒙蒙细雨,点点微小的雨花在天空中螺旋而下,而我则穿了剑士服,怯南兰芷穿起我的链金术士袍,两人一同乘坐白银狮鹫,利用树林作遮掩,沿著华多哥城外低空飞了四分之一圈。
  但凡学过几日剑的家伙都有剑士服,区别只是价钱和分量。
  亚加力和亚沙度是剑士公会正式的剑手,然而他们的剑术段数不同,所以颜色上有差异,亚加力的剑士服挂了勋章和功绩饰物,在军队中算是有分量。我这身剑士服是在陶拉里亚学剑时穿的,虽然我有多余勋章可以挂上去,不过这是见习生的剑士服,我堂堂北方提督国家重臣,在公开场合穿出来会被笑到面黄。
  法南兰芷倒很喜欢我的链金术士袍,她说穿起来就像一个魔法师般。
  其实链金术士袍的外表,跟魔法师袍差不多,当中只有颜色、装饰和结带不同,我这件衣袍上挂了一枚四级链金术师的徽章,已经是专业的服装,勉强可以应付大场合。
  小芷第一次坐神器兽,也是第一次飞在天上,她兴奋地问道:“我们在城边飞,太有趣了,但何为还不进城?”
  “华多哥城不愧边防要塞,守备比我想像中更森严,此城的士兵应该在一万五至万之间,但城墙值班士兵居然有五千,哈申的性格相当小心谨慎。”
  “那么我们该怎办?”
  “哈哈哈哈……一万人分为四班当值,对士兵来说压力不少,我才不信没有士兵偷懒。”
  骑着狮鹫再飞四分之一个城,终于看暑一段城墙没有守卫,趁著下著小雨的机会,我们冲天而起从高而下进入华多哥城,狮鹫在一个小神殿的顶上著陆。
  依我判断,这边应该是城的西北方向,我问小芷道:“你知道监狱在哪里吗?”
  小芷摇摇头说:“我没来过此城,所以不清楚路线。”
  华多哥城说大不大,说小亦不小,要是逐处搜索,说不定搜到天光也搜不到。就在我苦思良策之际,大街上走过一支人马,为数大约是五、六百人,他们穿的是普通便服,可是这班人却惹起了我的注意。
  他们的马匹非常强壮,不是军用就是武装商旅的战马,而且五百多人全都具备优方骑术,行军经验告诉我他们是正规的军人。小芷一拉我的衣袖,说:“最前头的男才,是白狼军其中一位万骑长。”
  我装出愕然的表情,道:“小芷怎么知道他是万骑长?”
  小芷的俏脸飞红,说:“对不起,我一直没告诉你,小芷是在西部干查家出身的。”
  “那你为何不告诉我?”
  小芷抱住我的手更加用力,道:“我不是有心要隐瞒,只是怕你知道敌人是白狼军后会害怕。”
  “这笔帐等会再跟你算,不过干查家跟神之一族向来没有交情,他们在这里出现,说不准跟你哥哥有关系,只要跟从他们或许能找到你哥哥。”
  虽然有些不甘心,但是南方的繁荣确实冠于武罗斯特,单是看华多哥城的街道设计,即使此城镇位置偏远,但是地砖质素和路灯数量,都比北方普通的城市优胜。
  正因为道路设计齐整,要跟踪白狼军变得更困难,我不敢骑著显眼的狮鹫,只能跟小芷以双腿在街上走,幸好白狼军亦不想引人注目,静静在马路上慢行,否则我们早已跟丢。


  走到十字路口,白狼军忽然分为四队,每队各有一百多人向四条路走,当然包括一支反方向的队伍,负责监察有没有被跟踪。
  我暗暗一惊,第一个反应是考虑会否已被发现,但旋即否定此想法,小弟对自己偷鸡摸狗的本领十分自信。第二个想法是他们此行见不得光,否则不用出动反追踪术,不过真奇怪,除了我们还有其他人会跟踪白狼军吗?
  法南兰芷没有经验,趁马队仍未驶过的当儿,我已经将她拉进一条昏暗的冷巷内。小芷问道:“我们被发现吗?”
  我摇头道:斗没有,只是小把戏而已。”
  待反方向走的马队经过,我才牵著小芷玉手走回长街,其余三支马队早走得不知所踪。小芷芳心大乱道:“现在要怎办?”
  看看小芷,我不禁心想若非要照顾你,救你哥哥反更容易,当然这种话我可不能说出来。走到十字路口,我蹲下来摸摸地面,下雨虽然掩护了我们的行踪,但雨水同样洗刷了马队走过的痕迹,害我们茫然呆站十字街头不知方向。
  雨水淋下来,我的脑筋也越加冷静,这里始终是南方蓝雁军的地盘,白狼军对华多哥城的认识能有多少?他们其实跟我们一样,对城内的路不怎么清楚,负责引开追纵的马队自己也不辨方向。
  看看三条路的尽头,忽然我发现他们犯了一个错误,牵著小芷道:“我们就赌一把,这边走。”
  “你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我笑道:“不知道,但是三条路的方向,其中两条有光,所以我选择昏暗的一条路。”
  小芷摸不著头脑,呆呆地望著我不明所以,而这刻我亦不解释那么多了。既然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总不会选择人来人往的地方,白狼军不了解华多哥城的结构,这个十字路口除了倒行的一条外,其余两条尽头有猛烈的灯光,唯一解释是夜市或红灯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
  故此我选了通向漆黑的一条,赌的是他们作贼心虚。
  急急走了五分钟,赫然看见一支百人小队进驻一所大屋内,这所大屋只有几盏灯点著,大花园外则乌灯黑火,但仍可看见有少量的守卫。
  “小芷你记住,等会无论我干什么也千万不要动,也千万别出声。”
  小芷已经把我当成神看待,她肯定地点点头,我带著她潜到花园侧边,从亚空间中抽出夜星·隐,抱起小芷跳入花园内。由于夜星·隐的隐形范围有限,所以我必须尽力抱紧小芷,使她的身体跟我贴得几乎没有空隙。
  成功穿过小花园,我从水管向三楼爬,小芷瞪大眼睛看著我,悄悄说:“先生你好像很熟识爬水管似的。”
  “要你管!快跟我爬上来,小心看著砖块凸出的位置踩上去。”
  “但……但是……”
  “你再不爬上来,守卫就会发现你。”
  被我一吓,小芷果然抱住水管跟我爬,半拖半拉,好不容易我才把小芷拉上了三楼的小阳台外。至此我终于松一口气,因为刚才经过花院时,已观察过守卫们巡逻的规律,他们在此经过不会超过两分钟,我有足够魔力支持隐身魔法捱过这段时间。
  从亚空问内取出垂死牌偷听器,我和法南兰芷从偷听器聆听屋内的对话,一把少年的声音说:“欢迎光临,穆特将军请这边坐。”
  一把中年男子的声音说:“强尼少将军客气。”
  我不认识什么穆特,反正是个小喽罗,不过强尼这个颇有气势的名字,倒从肯肯城的老伯口中听说过,他是华多哥城主哈申的儿子。强尼说道:“人已经准备好,跟纳顿元帅相约好的礼物都带了来吗?”
  如果我没猜错,强尼口中说那准备好的人应该是奥斯曼,而纳顿就是“白武王”拉迪克的长子,只不知他是怎样成了白狼军的元帅。闻得纳顿之名,法南兰芷的神色微变,知道我们没有找错地方。
  一阵异常的沉默后,穆特煞有介事地道:“这一点实在抱歉,元帅来不及筹备足够的金钱,我们只带来两千金币。”
  两千金币居然用个“只”来形容?奥斯曼何时这么值钱?
  强尼的语气夹杂不满,说:“两千金币?将军是否开玩笑,这跟我们约好的不同呢。”
  穆特立即道:“少将军息怒,元帅并非存心爽约,他已经另选宝物送来,希望少将军笑纳。”
  恰好此时一队守卫经过,我藉此机会施展隐身魔法,小心从窗口探起头望进去,见到两名男子坐在厅中沙发上,而中问的茶几放了几张银行兑票。
  两名男子一位年过四十,外表黑实强健,一看就知道是惯于行军的将领,应该就是白狼军的穆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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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名年纪甚轻,相信不会超过二十岁,此子样貌倒不差,皮光肉白,而且手臂的肌肉精壮,臂上纹了一只天鹰,相信是此城的少主强尼。
  除了金钱之外,茶几上另有两个檀香木盒,分别放了一支金身银簧的长笛,以乃一具泥黄铜色有些发黑的尿壶。
  守卫们离开后,我亦重新坐下来偷听,并解除隐身魔法节省魔力。只听得穆特再次开口说话,道:“这两件宝物收藏于干查家族已有千多年,估计其价值共一千金亩以上,跟我们议好的只会多不会少。”
  强尼可能被两件宝贝吸引,所以没有深思穆特说话的真伪,早已猴急问道:“这是什么宝物?”
  穆特说:“它们是“真·龙之笛”和“古代神灯”。”
  真·龙之笛?
  古代神灯?
  所谓龙之笛就是召唤术盛世的年代,召唤术师用以召唤龙族的道具,使用它可I:”
  节省大量魔力,熟练者甚至可越级召出巨龙。当时,龙之笛很普遍常用,但随著通田魔法崛起,召唤术亦转以中、小型魔兽为热门,慢慢地龙之笛开始被淘汰,到现在耸乎要到盗贼公会高价订货,再加一点运气才会遇得上。
  可是真·龙之笛是另一回事。
  普通龙之笛一般是短笛,但真·龙之笛则是长笛,其制作更是难度超高,而且主要材料稀有非常,需要龙之岛帝王龙的黄金之角、堕落陨石的光系元素,以及传说中独角兽的白银之角。龙之岛上有很多帝王龙混种,但黄金之角恐怕只有龙族族长的嫡系才有,就算是我亦没有胆量取回来。
  素材要命还不打紧,制作技术的要求亦很高,真·龙之笛必须做到完美无瑕的音色,少许偏差就会变垃圾,即使第九级链金大师的成功率亦只有五成,技巧高明如我最多只到六成多,所以制作过程十分刺激,心血少一点也会吓死。
  可惜的是,今时今日真·龙之笛有价无市,没有需求下如何珍贵亦只是收藏品一件,我也想不到强尼这武将拿了之后有何用。
  至于古代神灯可能指古老故事里,住了一位灯神那一盏。可是这不合逻辑,传说里的灯神法力无边,纳顿要是有灯神,哪会连几千金币也拿不出来?
  强尼只是一介武夫,他没有细密的心思,听见宝物两个字已经满足。不过我却有另一番想法,干查家族的财力虽然排在四大贵族之未,但他们总算一方之霸,连三千金币也拿不出来实在有问题,帝国西部一定出了大问题!
  强尼说:“好,我就当它们值三千金币,但你们答应将法南兰芷·干查小姐嫁给本将的事如何?”
  我一脸讶异望向小芷,这可非装出来的,强尼原来不只认识她,而且很喜欢她。
  小芷的脸也在瞬间红透,她猛地摇头挥手表示不知情,同时也为揭穿身分而尴尬。
  穆特道:“这点倒好办,只要纳顿大人坐稳白狼军元帅之位,自然将妹妹嫁给少将军,能够结交神之一族这个强援,正是我家主人的渴求。”
  哎呀呀,造反了!
  居然连白雪苍狼军也造反了!
  强尼说:“那很好,等纳顿元帅完全夺得兵权后,我才把奥斯曼交给你们。”
  穆特沉吟半晌,道:“少将军可否给个面子,先将奥斯曼交给我们,三个月内我们定将三小姐送来华多哥城。”
  强尼微怒道:“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吗?纳顿完成夺权后还会把人送来?要带奥斯曼回去也可以,立纸为凭将法南兰芷小姐嫁过来就成了。”
  “这个……念规个有些困难,毕竟纳顿大人还没完全控制大局……”
  “这是你们干查家的事情,与我没有关系,总之一是见到三小姐,一是叫纳顿立下凭据,否则我就把奥斯曼送到帝东或帝北。”
  穆特也开始烦厌,道:“少将军在要胁白狼军元帅吗?”
  只听到强尼冷笑一声,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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