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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席绢-第1部分

小说: 席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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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极恶梅关系
【作者】席绢
【链接】//。xs8/love/4473/index。html



引子

任务

梅林里,有飘雪的景致与长年盛开的梅花,仿佛一年十二个月份里,硬是少了春、夏、秋三个季节,余下个冬季,好让梅花端坐枝头与雪争妍,永无残雪落梅的景象来划下争战的休止符。

“让一个恶人变成大善人?”梅轻喃着,伸手接住一朵飘来的白梅,含入唇中,掬其沁凉与幽香,吁出一口白雾,微蹙的眉头渐渐舒展。复又自喃:

“这是艰难的任务还是不值费心的小任务?”

老实说,他从未与人类的打过交道,对人性的认知着实不多。季节司神自以为得意的丢出竞赛任务,活似是翻天覆地般的了不得……嗟!结果不过是改变一个人的性情而已。

区区一个人而已。何足挂齿?

原本臆测着会不会是什么倾国造城之类的任务,攸关着一群人类的兴亡,结果根本不是。

白担心了一常

“梅主儿,听说人类是很坏的,千万别掉以轻心哪。”左右花精们纷纷提自己的看法,尤其是那些曾在红尘历练过一回的,更是忧心忡忡。

“是埃一群人固然棘手,但只一个人也不容小戏,人心险恶哩。”

“对啊对啊,司神要您将一名恶人教化为善人,这可是不容易的工作。”

“梅主儿……”

“梅主儿……”

急巴巴等着表达自己意见的花精们仍排了一大,眼见梅林内就要喧闹起来,梅伸手阻止所有的发言,也得回它最钟爱的宁静。

“得了,我会小心。”即使花精们千叮万嘱,梅还是不认为对付一名区区人类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时候也差不多了,你们好生守着梅林,静候佳音吧。”

振了振衣袖,清香的梅花自秘周身逸出,飘聚成一道拱门,正是通往人界的道路。

拱门上头,标示出梅将抵达的地方:

群雄割据的乱世,东北“孤寨”。

梅弹了下手指,便见得她那将要面对之人的大名――常 孤雪。

“一个人类而已。”她哼。

没什么困难的,不是吗?

足下梅馨浮动,追随她轻灵的步伐,身形渐渐远去;拱门化为落花,飘坠于尘土。

仙姿不复再见,梅林归于沉寂。

只有花精们挂记的忧心,兀自颤动着。



第一章

就算是泥人儿,也有三分土性,所以说身为冬令花魁的梅,自然也有其脾性。

无欲无求,少妄少思,彷若莹白的雪那般不沾染天地颜色,独揽着最初的单纯无垢……

一切,只因为懒。

如果一件事情打实心眼去做,需花十分力气,而取巧速成,却只用三分力气,那他二话不说,铁定以三分力气去完成它,压根儿不理会取巧的结果是不甚完美的成品。

管它的,反正是完成了嘛。

所以说,梅一向不觉得任何交付到她手上的工作有什么天大地大的了不得。

此刻,他端坐“观凡池”一角,考虑要出现在哪一年,才能让他更加顺利去完成工作。

“都说三岁定终生,可我又不可能盯他到成人,确定他没当成土匪头再回来,那少不得要花上我数十年时间……”他启口轻喃着。

“想要取巧,可也不易哪……”

修长玉指掐了又掐,想了又想,目光定在目标主二十岁到三十岁那一段岁月。伸手止住了波纹滑动,不禁端详起池中映出的男子面孔。轻哼着:

“刚才看你老年一副恶霸凶煞样,没料到年轻时倒也人模人样,一点也瞧不出是杀人如麻的极恶之人。

那么,这个人是出了什么事,致使他成为一名乱世祸害、草莽恶徒?、向来轻薄短小的好奇心扬起,致使梅投身一纵,决定从男子的二十来岁生命里进入,开启他任务的第一步。

对糟老头子没啥惹兴致,三岁幼童挂着两串鼻涕又嫌失了美感,索性折衷,就从他年华正盛时期进入吧,至少表相好看一些,任务执行起来也就没那么无趣。

随着身形彷若轻烟的投入人间烟火里,梅决定化为女身。身随念转,就见原本纤若细柳的身形开始有若干起伏――胸部微隆,纤腰更见约束,转瞬间已是个豆蔻少女的婉约身段。唯一没变的是他向来清艳的粉白面,以及额上那朵白梅印记。

翩落于白雪皑皑的寒冬腊月,迎面而来的刺骨寒风,让已成为“她”的梅舒心的吁了口气。

她钟爱冬天。这是属于它的季节。

很好,接下来就是找她的任务主了。

落点相当准确;若没有失误的话,她此刻应该正站在常 孤雪的地盘上,也就是土匪窝“孤寨”。

“待我算来。”也不急着找人,她再次掐指以确定,反正时间多得很,她有一百年。

她降落在常 孤雪二十四岁这一年。土匪窝“孤寨”刚占山为王,在“焚天峰”落草为寇半年――“难怪寨子看来寒酸得紧,想是百废待举,万般不缺,就缺待宰的肥羊送上门来。”

很不错,切人的时机刚好。横竖是没了反悔的机会,也只能这么想了。

去叫一个已经杀人如麻的屠夫改过向善虽不是不可能,但总是吃力了些,也已然折损了太多无辜的生命;而,阻止一名尚未大开杀戒的人去当屠夫,至少简单得多,感觉上也比较有成就感。

放眼望去,“孤寨”建构在易守难攻的地形上,确是防人围剿的好地点。数百间木屋、草屋散落在较平坦的地势上,目前共住了四、五百口人。这些人里有魁武的莽汉、有庄稼汉、有落拓失意的军人……各有其来处,汇聚出南腔北调的大杂烩。但他们投身来此的原因只有一个――想在乱世里生存下去。在被欺凌与欺凌人之间,选择生存选择欺凌人。

而,身为领袖的常 孤雪无疑的提供了保证。

他够狠,断不容人欺凌到他头上。

他够强,可保他们不被消灭、不被饥寒煎熬。

即使跟着他所必须付出的是沾来满手血腥,但那又如何?命如薄絮的世道,只有求生与求死,再没其它容许滋生道德或恻隐之心的空间。

“多灰暗的气氛,真是不舒服。”忍不住挥了挥手,生平第一次亲近人类,就觉得满心不适,被那沉郁得教人窒息的悲凉弄得转身想走人。

真不晓得怎会有人眷恋凡尘、耽溺轮回,好好的神仙不当,硬是牵念人世。难道就为了嗅闻这种乌烟瘴气吗?

振了下双袖,梅轻飘飘的向上飞跃至梅枝上安坐,闻到了些许人气往她这方向过来,她立即隐身,好奇着人类的模样。

往树林这边走来的是一男二女,看来是生活较为宽裕一些的人,因为梅在他们身上找不到补钉。

“阿爹,您瞧瞧刚才那是什么话!刘昆竟然要求寨主娶他女儿,不摆明了投奔来咱寨子,就是要充老大吗?真不晓得他哪来的脸皮!”青衣少女忿忿不平的叫着。

被青衣少女唤作父亲的人,名叫钟南山,是寨子里德高望重的老者,大伙都叫他一声钟叔,因为他是山寨大王身边唯一算得上亲人的人。地位超然,管理着寨子里上上下下的内务,安分守己,也从不仗势欺人,算是在这一群逞勇斗剽的悍汉子中少见的温吞人物。

他开口道:

“萍儿,咱们寨主年少英勇,刘昆既然率了五十人来投靠,自然会想争取高一些的地位,直接成为寨主的岳父不就是最好的方法吗?

“但是……但是……孤雪大哥怎么可以答应嘛!他有那么多女人了,一旦他娶了某一人,不是太不公平了吗?”

“是啊!我们可吞不下这一口气。”青衣少女旁边站着个丰满的褐衣少女,虽是稚嫩的脸,但身材可是惹火得足以燎原。她叫乔小艳,寨主的女人之一。

钟南山看着两张不服气的小脸,顿时觉得头痛起来。

“寨主自有他的考量,你们就别嘀咕了。反正以他的性子,压根儿不可能独对哪一个女子好,你们有何好担心的?”

“是啊,孤雪大哥确实是太冷淡了。”语气中满是闺怨。

“你有啥好担心的?横竖寨主怎么也不会冷落你、弃你于不顾。倒是我们,认知道将来会如何?”乔小艳哼着。她们都是因为局势,不得不寻求强壮羽翼来依附的女子;一旦有了依附,日子也算衣暖食足了后,免不了又要忧虑起茫茫不可知的未来。渴求一个足以保障终身的名份,却又知道名份这东西不会平白落在没有背景、靠山的女人身上。如今能是领权人物的枕边人之一,已是大大的荣幸。

只服侍一人,并且被保障了安全,绝对比任何男人欺凌狎玩,却以朝不保夕的日子好。

这是乱世,无可奈何而想生存下来的人,没有顾念道德、哀悼贞烈的余地。只不过,一旦生命被保障了,接下来不免想索求更多更多的福祉……

“放心吧,总会有出路的。我看林义对你有些意思,必明儿也许我该向寨主提一下――”钟南山没能说完,已被乔小艳惊恐的打断。

“钟叔!那个林义已经四十了!何况身边还拖着五个稚龄的小孩,人家才不要!”相较之下,年少英挺的寨主是多好的依归呀。

“小艳,当人后娘总好过一辈子没名没份吧?你们都该明白,一旦寨子更加强盛后,来委身的女人只会更多而不会减少,到时你们如何比得过?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会终生吃香,但一个再美的女人,过了三十就乏人问津了,你们切莫太执着才好。”钟南山这话同时也是说给闺女听。每个女人莫不希望自己的汉子是群中之首,但一个真正的群中之首,又怎会只属于一个女人?何况是平庸无奇的女人?

“阿爹,我们才十五、六岁呢!”钟萍跺脚抗议。对十六岁的她而言,压根儿认为三十岁是等一辈子之后才会走到眼前来的数字。花朵儿才下绽放,哪遥想得到落红的飘零欷欧?

“对呀,钟叔何必这般吓我们。”乔小艳也埋怨道。

“反正我们想请阿爹阻止常大哥去娶刘昆他女儿啦,您一定要跟他提哦!”

“我哪能左右寨主的想法?”钟南山头疼地道。

“不管!您一定要提。若说全寨子里常大哥还有听得进话的人,就属您了。”

“那是因为你爹爹我从不多话,也不逾矩。现在,我还是打算遵份守纪做事,你就别在我这把老骨头上磨蹭了。我还有事得做,先走了。”

“爹!阿爹――”少女不依,追了上去。

“钟叔,您走慢些啊――”一男二女,快步离开树林,幽静的林子内,复又只闻寒风逗弄白梅的沙沙轻响,枝桠兀自晃着晃着,抖落了几瓣梅花,也让梅顺势翩然落地,伸了个懒腰――时候也不早了,找人去吧。



☆☆☆



身为一个土匪头,应该有怎样的标准配备?

首先,他要有杀人不眨眼的狠厉。

再来,他要有蛮霸之气以服匪众。

接着,他有很多女人、很多下属、很多武器与马。

然后,刀里来、血里去,烧杀掳掠,随时有杀人与被杀的心理准备。

他似乎应该有一把大胡子,应该有一副高壮的身躯,一双嗜血的眼,一张擅长狞笑的嘴,再加上满身满手挂着抢来的珠宝,展示着向自己的战利品。

梅坐在窗台上,对着数尺外的那个男子品头论足:左手拿羊皮卷、右手拿梅枝,核对着古往今来的土匪异同处。这个常 孤雪,是有一把大胡子长在他阴沉冷厉的面孔上,也又高又壮,否则恐怕舞不动他身后那片墙上挂着的大刀、铁棍等武器。眼神阴阒,嘴巴……看不太清楚,跳过;没有珠宝在身上招噎…也许是“营运”不顺所致。

吸引梅目光的,是一道自左脸颊笔直划至右耳后的长疤痕。她几乎可想见他曾经多么惊险的在一把致使利器里捡回自己小命。如果刀子再往下一寸,砍得更用力些,十成十是得人头落地了。

那道伤痕是怎么来的?由颜色判断,应有十来年以上了。会不会是因为容貌被毁,致使他性情大变,种下了日后成为大恶人的因?

此时的常 孤雪正在跟一名巨汉谈话,那人叫伏勇,声如洪钟,身形巨大得都要顶到屋梁了。高大的常 孤雪都小了他快一个头身。

伏勇是“孤寨”里的二把手,地位仅次于常 孤雪。力大如牛,脾气直冲,常让下属感到畏惧,但也因他藏不住情绪的性格,令居上们者安心重用。虽不免有被莽撞坏事的时候,但这种人并不容易背叛首领。就算哪天心起异念,也会马上被消灭,没什么威胁感。

“那个死贼秃刘昆,带了一群老兵残将来白食还不够,居然妄想要当你的老丈人,好爬到你头上撒野!你刚才干嘛阻止我?干脆让我的九环刀劈他个身首分家,省得被他一长串浑帐话气死!”

话题正绕在刘昆欲嫁女的事件上。休说常 孤雪的女人们群们忿忿不平了,连全寨子里的人都觉得那刘昆欺人太甚。

“喂!把头儿,你倒是说句话呀!”

“有什么好说的?”常 孤雪终于开了金口。

梅立即飘近他,想听清楚他的声音。

怎么会有香味?常 孤雪眉头微拧,目光扫到窗外那一树正盛放的梅花,奇怪着梅花幽淡的香味几时浓烈了起来,让屋内的人得以轻易嗅闻到?

“刘昆那厮值得大伙如此介怀吗?决定权在我身上,即使是娶他女儿,难道就由着他在寨内横行?何况我尚未点头允他。”

嗯……声音沉沉的、沙沙的,想来是个不常高谈阔论的人,语气里没什么感情,淡薄得很。不错,挺适合冬天的调性,莫怪他房外那树梅花开得特别好,够冷喽。

梅落坐在刚才常 孤雪坐着的位子上,继续听他们聊。

“想那刘秀,既无美貌又骄纵,你身边的女人随便一个都强过她!真不知她哪来的脸认为她有当寨主夫人的本钱?!”伏勇嗤道。

“别再提那些不重要的事了。说说你下山查探到什么吧。”显而易见,常 孤雪已经受够了那些话题,不希望别人再抓着地讨论。

“哦,那个呀!下个月初七,康州的大粮商有一批价值百万两的粮草要运往开城,进贡给洪达的军队。”伏勇搔了下头,接着报第二笔:“还有,天朝的相国告病返乡,听说光是运珠宝金银就要雇三十个挑夫、三百名保镖,并分成五路运送,怕出了个万一。市井传说他要往益州投靠目前武力最强盛的莫囚龙。他们运财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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