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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附庸风雅-第67部分

小说: 附庸风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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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欢边看边笑,看不出颜哲玉还挺有文采的。

    接着就是朝政版,其实没什么朝廷大事,只是反映了朝廷最近公开颁布的一些有关民生的政令,并开一专栏专门介绍史上有名的能臣干吏。

    第三版是经济版块,一篇关于如何对待农商辩证分析的文章,以及一篇有关商业精神的文章。剩下的全是商业新闻,譬如大肆鼓吹钱庄的好处,鼓励大家存钱,还有为玻璃宣传造势的新闻,以及硕人阁新品发布的消息等等。

    第四版是春闱特别版,介绍热门考生,并邀请当世大儒其实是秦翊的博士评析考题。

    第五版是民俗民生,报道长安城最近发生的各种奇事俗事,有悲欢离合,有家长里短,也有逸闻趣事,志怪传说。并开有美食专栏,介绍了长安夜市葛家名吃。

    最后一个版块儿,则是用整个版面刊载了一片前所未闻的传奇故事——沈欢亲自编写的推理小说!

    这个故事就是沈欢以那件事情为基础换个角度写出来的,没有加工改编,一切基于事实。

    只是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参与事件的任何一个人,而是学院的一个先生,因学院里发生了这个事故而被受命调查此事。(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 解决
    其实,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仅是证明沈欢没有做已经是不够了,重要的是让所有人知道沈欢没有做,所以这就需要宣传舆论的力量。正好沈欢他们准备的报纸已经有了雏形,沈欢就借用这件事情,一来澄清自己,二来推广报纸。

    虽说几人最初的想法是做商业资讯报纸,但沈欢认为有影响力的报纸是需要可读性的,所以就建议改成综合性的小报,内容丰富但少涉及政治。计划定下来,几人就开始准备四处邀文,沈欢还为其写了有关西方商业文明的文章以及两篇小说故事。同时寻找有潜质的“记者”,准备印刷各项事宜等等,所有一些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准备。

    直到沈欢这件事情爆发,将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不但事情全部提前,而且报纸的内容也因此改变,很有可能被查封。

    但是几人还是坚持用这种方式帮沈欢正名。

    于是很快第一期报纸就紧锣密鼓的安排下去,动用所有能用到的资源,十天时间也只赶出了八百份。

    为了一炮惊人达到沈欢所需要的效果,特意选在马球比赛之前在比赛场地售卖,形式新颖,耳目一新,再加上在场的都是不缺钱的主,很快就售罄了。赵玥将报纸的定价仅比成本价高一点儿,十分便宜,毕竟报纸不是靠这个挣钱的。

    《长安旬报》火了,这种独树一帜的出版物因其题材内容已经成了长安城大街小巷热议的新事物。

    第二日,上百份《长安旬报》刚一出炉,就被抢购一空。

    沈欢出宫时,灰蓝的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空气变得清新湿润。

    到女学时,沈欢刚下车。就有一个人出现在她面前。

    “学生余言见过郡主。”来人向她行礼。

    沈欢这才看清楚他,原来是沈婂卿表哥的朋友,那个斯文男子余言。此时整个人显得有些紧张。

    “原来是余公子,不知何事要来找我。”

    余言偷偷瞥了眼沈欢。然后才道:“学生当日失言,连累郡主名誉受损,深感羞愧歉疚,特向郡主赔罪。”

    沈欢听罢,反向他裣衽行礼,吓得余言往后退了一步。

    “涵卿敬佩余公子为人,误解之人何其多,能主动认错的人却何其少。公子今日能过来,已是难得的君子之风。”

    似乎被沈欢说的非常不好意思,余言有些手足无措:“郡主雅量”

    沈欢也不想继续站在这里被围观,于是笑道:“我接受公子的歉意,公子也不必为此继续内疚,毕竟事情已经澄清。时间也不早了,公子快些回去吧,小心迟到被博士惩罚。”

    余言再次向沈欢行礼:“多谢郡主,在下告辞了。”

    他走后,沈欢向教师走去。等坐下来才松了一口气,这样作秀还真是累人,秦翊怕是费了不少心思才能说服余言向她主动道歉吧。沈欢想着。心中流过一道暖流,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恢复了平日的懒散样子。

    午休时苏碧儿来找她,忍不住斥责她一声不吭的弄出这么大的热闹。

    “事情不是都解决了嘛。”沈欢告饶道。

    苏碧儿瞪她:“你还说!害我好多天都没有睡好。”说着又无奈的摇摇头:“还真没想到,五皇子竟然为你作证。”

    五皇子沈重是出了名的冷淡性子。

    沈欢嘿嘿笑着:“我那天想找想着找些证据好为自己辩白,无意中看到了文墨楼,虽然文墨楼离曦晖楼并不近,但是文墨楼有三层,与曦晖楼之间没有视线阻隔。我就想着会不会有人看到些什么,于是打听了一番。没到那日中午竟然是沈重在三楼。”

    “他看见了吗?你又是怎么说服他帮你的?”苏碧儿追问。

    沈欢狡黠轻笑:“他怎么会关注这种事情,我说他看见了他就看见了啊。”

    苏碧儿指着沈欢明白了过来:“你让他做假证!”

    沈欢摇头。食指竖在嘴角:“不是哦,是我求他保持沉默,确切的说,是我在做假证。”

    “那他是怎么答应你的?”

    “你知不知道,平时万事不动声色总是一副高深莫测样子的人,都是隐藏的吃货!”沈欢颇为得意。

    “吃货?!”

    “对啊,还是那种特别挑剔非常难伺候的吃货,我手中有些存货,又在宫中打听他偏好甜食,所以送了几份儿点心过去。

    “这么轻松?”苏碧儿有些不信。

    “是你想的复杂了,其实你别看沈重总是冷冰冰生人勿扰的样子,其实人挺不错的,那次在硕人山庄却主动出手帮了我,可见人不像外表那么冷漠。”

    “兴许是你投他的眼缘吧……”苏碧儿道。

    她可比沈欢在长安的时间长,了解的事情也多。当今皇上有九子,大皇子既是嫡又是长,外家还是郑家,但是一直却未被立太子,言传皇上最宠爱五皇子沈重,是想着把位子留给他,虽然是道听途说,但从一些事情上也能看出一些端倪。

    当年宸妃宠冠六宫,风头无人能及,就连皇后都要避其锋芒,而自从宸妃过世之后,皇上更是鲜少踏入后宫。五皇子沈重自幼受宠,成年后的宅邸是所有出来建府的皇子中唯一能和大皇子比肩的,宫中赏赐不断,恩宠无边。

    但沈重是个孤傲冷漠的人,总是一副与世隔绝的样子,甚至对皇上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近的人,也从没听说过他帮助过某人。

    “不说这个了,你看过报纸了吗?感觉如何?”

    苏碧儿笑道:“都已经传疯了,我怎么会没看,着实有意思,不过国子监的博士们,还有那些当世大儒可是要疯了,上面的文章着实惊世骇俗。撇下那篇情论不说,关于农商之论怕是已在学界一起轩然大波了。”

    “长久以来的重农抑商虽然情有可原,却偏颇严重。如今天下负税过半为商税,却还一直压抑。于天下于百姓都无利,正所谓无农不稳,无商不富,是时候该为天下商贾说句话了。”

    “你别说,那篇文章虽有动摇传统之嫌,却字字属实,句句在理,我都要被说服了。可惜天下学士顽固之人何其多,千年来传统定式又有几人敢于挑战,这篇文章无异于平地一声雷,要将着天下学问震上一震呢。”

    “到底如何,日后自然见分晓,还不知道第二期能不能如约发售呢。。”沈欢伸个懒腰,“晚上玥儿邀请我去第一楼,你有没有兴趣?”

    苏碧儿给她一个郁闷的表情:“我母亲不允许我晚上出门。”

    “那真是可惜呢,我都好久没有见过秦大哥他们了。”

    沈欢看着苏碧儿越发懊恼的表情决定见好就收,不再逗她。

    下了学。沈欢再次来到朝华街。

    有了上次的经验,沈欢逛街的效率直线提升。首先去了几家书肆,看看能不能淘到什么书。她个人比较偏好地理图志、杂文小品、游记传奇等书,可惜好书难淘,半天才挑到一本杂文。之后去文房铺子转了转,其实她现在的文房用品俱是绝品,有青染衣留下的,陆宋两家赠与的,也有太后赏赐的,在外面也难得找到更好的,她主要比较关注颜料的发展。看看能不能有新的发现。

    随后,就是沈欢最感兴趣的书画铺子了。她要看看有没有值得入手的作品,很幸运淘到了一张满纸生烟的狂草和一幅道尽苍凉的墨莲图。三幅作品具出自一人之手——拙行客。

    “这人倒是有意思,丰掌柜,以后这人的书画全都帮我留着。”沈欢对着年轻的文雅掌柜道。

    “姑娘放心,下次那人再来时,在下一定帮您留意。”

    “那就多谢掌柜了。”

    沈欢心情正好,想着让钟秀给这个掌柜一些打赏,抬头时却瞥见门外的一个身影,不禁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冲了出去。

    钟灵钟秀被沈欢突如其来的反应吓了一跳,急忙追了上去,在街角找到沈欢时,看到她一副沮丧失落的样子。

    “郡主,您怎么了?”钟秀关切道。

    沈欢摇头,然后对着两人笑道:“让你们担心了,方才看到一个熟人,可惜人太多,没有追上。”

    钟灵和钟秀对视了一下,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好在沈欢也不再纠结了:“许是我看错了,管他是谁呢,咱们去对面的金石铺看看,正好逃几块儿好石头刻章。”

    这几年,沈欢的书画都有很大的进益,唯独篆刻落了下来,如今手手上了力气差不多回来了,也该好好练习了。

    此时的印章多为金、玉、铜、牙等名贵材料,石质印章较少且多为清贫之人所用,而史上有名的四种篆刻石料:青田石、寿山石、昌化石、巴林石,此时虽不是默默无闻之辈,却也多不受重视,沈欢在金石铺子没有什么收获,却在一家手工艺小店儿有了收获。

    这家小店名为胡一刀,掌柜胡一刀是个大师级的手艺人,享有盛名,他的店里有几个精致的石雕,沈欢看过去眼都直了。

    其中一枚半个手掌大小的双鱼游曳石雕,两只金鱼首尾相连,雕刻的灵动可爱,活灵活现,工艺超凡,难得的是全石通体明透,似凝固的蜂蜜,润泽无比,这竟是田黄石上品的田黄冻石!

    此外,这里还有两枚封门青、灯光冻两种上品青田石的石雕。

    沈欢激动不已,这种石头要是放到现代可是要贵比黄金,而且有价无市啊。(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团聚
    “掌柜,你们这石料可还有?”

    看起来老实木纳的伙计摸着后脑勺道:“姑娘就不要打这石料的主意了,我师父最喜欢石料,这些年天南地北的跑,好不容易收集了一些,是万万不肯出售的。“

    钟秀挑眉:“怎么,你们打开门来做生意,竟有不卖的道理。”

    那伙计看到秀美的钟秀,脸色涨的通红:“不…不是…这个…这个石雕是卖的,可…石料…石料不行。”

    沈欢好笑的看了眼钟秀,然后安抚他:“我这丫头嘴巴厉害些,但是并无恶意,小哥不要介意,我只是真心稀罕这些石料,不知道怎么能让令师割爱,卖与我稍许。”

    少年伙计摇头:“不行的,师父是绝对不允许的。”

    “可否让我见一下令师。”沈欢提出。

    钟秀将几枚铜板塞到少年伙计手中,那伙计连忙推辞:“姑娘不用这样,我…我这就去找师父。”

    然后少年伙计头也不回的往后走去,有种落荒而逃的架势。

    沈欢笑道:“连店都不要了,我们钟秀倒是蛮厉害的嘛。”

    钟灵也笑了出来:“虽然呆头呆脑的,可是长得还算清秀。”

    没想到钟秀却十分坦然大方没有一点儿羞涩:“你们可真没意思。”

    话说间就见少年拉着一个人过来了,那人年纪约有五十,两鬓斑白,却精神矍铄,双眼有神,此时正不耐烦的向少年道:“你这头犟驴要干什么,没看见我正忙着吗!”

    少年只管闷头前行,拉着老头儿走到沈欢面前:“这位姑娘要见您。”

    沈欢裣衽半礼道:“老先生。”

    胡一刀是雕刻界有名的大师。虽然工匠地位低下,但是凡是在一门工艺上达到了大师的级别,都会受世人尊重。便是在世家,也多受礼遇。甚至有些大师,地位尊崇,世家也不能奈其何,所以沈欢行这半礼并不过分。

    “小丫头为何非要见我。”胡一刀打量着沈欢。

    “我为夺先生所爱而来。”沈欢一句一字道。

    老头没好气道:“那你就走吧,老头我是个小气的人,没有心情和别人分享所爱。”

    “先生可知,世间夺人所爱者有两种人?”

    “什么意思?”

    沈欢笑道:“夺人所爱者无非为两种人,一种是当世仇人。可我与先生素昧平生,自然无仇无怨。而另一种则是知音同好。因爱好一致,难免在某些事情上有些争执,不知先生觉得我说的是否有道理。”

    胡一刀看向沈欢,颇有些兴趣:“小姑娘年纪不大,口气却不小,竟敢口出狂言说是我的知己。”

    沈欢见胡一刀不急着走,心中雀跃:“这枚双鱼雕的材质温润凝腻,天下间唯有江南东路福建的寿山村才有如此美石。寿山村出美石,除了这种田黄冻石。还有很多其他种类,如同片片桃花瓣浮沉在清澈溪水之中的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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