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恩记-第107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此说来,叶伯父既是很重视这种药材……”莫叶沉吟了片刻,“……又似乎,他也是在代别人寻药。”
叶诺诺闻言,忽然眼中一亮,击掌道:“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很有这个可能,因为爹跟我说,如果我们有幸找到这种药,不要将其折断,而是连着它根下的土,一起铲走。”
“这是要活的。”阮洛沉思片刻后微微点头,“叶妹的推测应该没错。”
听阮洛赞成自己的想法,莫叶紧接着又问道:“叶伯父今天会一起来么?”
“我爹不同来,他得留在一叶居,那儿不能缺人。”叶诺诺在回应莫叶时,心里的一个疑惑再次冒了出来。
其实她也觉得奇怪,最近一两天父亲的行踪有些异于平常。
以往他去山里一趟,会在里头一待就是一整天,昨天却半道就回来了。并且昨天听自己说了阮洛的事之后,他干脆就留在家没出门,倒把自己给派出来了。
今天听莫叶提了一句,她才恍然,原来父亲很有可能是在帮别人寻药。可同时她又觉得很不可思议,父亲为这药可是往山里跑了两年多,若不是一叶居挂着那幅画,他可能要直接搬去山里住了。…
父亲虽然看着越来越懒散,不怎么管一叶居的事,但她知道,父亲从未真正放下过行医之德。他每天不论在外面忙了多久,傍晚都必然会回来,翻看一叶居诊历,若有疑难杂症未疗,次日他都会亲自出诊一趟,留在医馆的应急药也都是最好的。
叶诺诺在说了父亲留守医馆的事之后,见莫叶沉吟起来,不禁问道:“姐,你在想什么?这样有什么不妥么?”
“没什么。”莫叶收了心中所思,微微一笑,说道,“只是觉得如果叶伯父能一起来就更好了,若没有他的直接指引,我和阮大哥都是外道人,怕会认错。”
不知怎的,叶诺诺忽然想起一叶居的事来。心绪微沉。到了如今,连她也能明白,挂在一叶居的那幅画代表着什么。
宫中那位贵人,不知出于什么缘故,竟想将父亲软禁在京都。以往那个人如此作为,行迹藏得好,可当三年前那幅松柏图来到叶家。这行为渐渐的就明显起来。
阮洛不知她此时心里的想法。看她闷闷不乐的样子,还以为是她因为父亲不来而心生郁闷,便鼓励了一声:“没关系。我和莫叶今天都给你当药童,叶医师唯一的传人,今天要好好表现。”
说罢,他还伸出一指。在叶诺诺的鼻尖轻轻刮了一下。
有点凉,还有些痒。在阮洛收手之后,叶诺诺还自己摸了摸自己鼻头上被他碰触过的地方,没来由的忽然就有了积极劲儿,当即拍了拍胸脯。目光一指莫、阮二人,大笑道:“对,你们两个今天都要听我指令。”
虽然不知道叶诺诺刚才脸色突然微沉的原因是什么。但莫叶能清楚另一件事,那就是比起看她郁闷。她还是更喜欢她常常开心的样子——尽管这丫头一高兴就容易扔大话。
莫叶忍不住打趣一句:“你当你是女将军呢!”
不料阮洛在一旁笑着点头道:“不过,今天诺诺就是我们这支寻药小队的主将,嗯……如果腰间再佩一把大刀就更威风了。”
叶诺诺闻言灵机一动,哈哈大笑道:“我带了镰刀啊。”
……
眼见时间已经不早了,屋外阳光明媚,三人便不继续在屋子里嬉闹,准备出发。莫叶换上叶诺诺带来的那套奇怪衣装,等这衣服穿到自己身上,再待肢体一番活动,她才真正感觉到这套衣装的奇特处。
在换衣服的过程里,叶诺诺陪着莫叶,除了进行指导,还做了一番解释。
靴子之所以会是皮质,且筒高至小腿肚,是作为足部保护,寻常布鞋在遇到山路荆棘时,可能会挡不住尖锐而被刺穿。并且深山多深草,靴子做成这个样子,还能保护足部抵御草丛中可能存在的毒虫袭击。
除了叶诺诺解释的这些,莫叶自己还能感觉到,这套青布衣并不似它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单薄,不仅具有夹层厚度,而且在膝盖、手肘、手腕部位,全都再加一道较硬的牛皮面料。
不用叶诺诺解释,莫叶已能推测,这是为了防止人可能在滑倒时,衣服能最大限度保护人体容易挫伤的关节部位。
这是一套经过严谨考量后制作的衣装,它虽然有些奇特,不太美观,但明显极具实用性。而在这衣服上的种种发现,影响莫叶格外留心的最关键的一点,是她因此想到了五叔那身贴身剪裁的劲装。除了他以外,程戌身上似乎也是那一套黑衣从不离身。…
想到这里,莫叶心起一念,笑着道:“很独特,没想到叶伯父还有这种新奇创造。”
叶诺诺“嘿嘿”笑了两声,犹豫了一下后才道:“其实这套衣服被改成这个样子,一大部分设计都是坏石头出的主意。”
因为石乙常常取笑叶诺诺,虽然他话语里没什么恶意,但往往能迫得她无言反驳。叶诺诺心里恼,又不是真记恨,便给他取了这么个绰号。
“他的设计?”莫叶闻言不禁诧异一声,同时心中又默然想道:石乙……难道伍书与他来往不到一个月,就教了他这个,这也太不可能了。
叶诺诺十分理解莫叶会面现惊讶神情,事实上对于石乙为何能有那么多新奇想法,她心里也一直感觉很惊奇。那家伙常常带着一股无赖气质,但却又有颇多智慧,并且真正相处下来,就会发现他的心地其实还蛮善良的。
大约一个月之前,通过莫叶的介绍,叶诺诺与石乙结识。但让人意外的是,这两人坐于一桌没聊多久,不知为了争辩什么,当场吵翻了。
若不是看在莫叶的面子上,叶诺诺在那一次见面之后,也许就会彻底与石乙翻脸。
这样的他如果客访叶府,有叶诺诺对他的不良情绪打头阵,极为袒护女儿的叶正名没准会像上次赶程戌时那样,直接用扫院子的竹笤帚迎面将他抽出去,又怎么会与其合作改制采药穿的衣服?
关键点就在于,石乙遇上叶正名的地点。是在城外。
十多天之前,叶正名在上山寻药的过程里出了点事,滑下山坡。好在他久有行走山路上的经验,脚滑的时候及时调整身姿,那一摔只是在脸上留了点挫伤,没伤筋动骨,但一身衣裳全都破了。样子颇为狼狈。
微微瘸拐身子回来的叶正名走至半路上。是石乙扶着他回到城内的。
陌路相帮令石乙留给叶正名的印象颇好,有了这份先入为主的看法在,当石乙坚持要扶着叶正名直接回到叶府时。任叶诺诺如何冲他撇嘴瞪眼,最多招来叶正名的几声训诫,却都是冲她去了。
不过,叶诺诺对石乙彻底改变初识时的成见。也正是在这一天。
为了表达谢意,叶正名留石乙吃了顿家常饭。其实他也有些好奇,原来自己的女儿还早自己一些认识了石乙,只是两人之间似乎存在什么误会。等在饭桌上聊开这话题,叶正名当即笑了。
为了让父亲对石乙的态度快速倒向自己这一边。叶诺诺悄悄在第一时间告诉了父亲,石乙来自东风楼,别看他在饭桌上一脸良善微笑。其实骨子里无赖得狠。她却不知,因为上一辈人的关系。她的父亲对东风楼的了解远远比她周详,只需她这一句话,反倒让他记起了石乙真正的身份。
尽管叶正名目前还不准备告诉女儿,石乙的真正身份,多多少少能与叶家有所关联,但女儿这暗地里使坏的一句话,倒让他对眼前那个少年小子更友善了些。
叶诺诺适得其反,还感觉非常莫名其妙。
不过,如果石乙不耍他那一套戏弄人的法子,他个人的闪光点还是很明显别致的。饭桌上的石乙见叶诺诺满脸不乐意的样子,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逗弄她,就转言跟叶正名谈起改制衣服的事。
石乙不会对时装有太多兴趣,但对于讲求实用性的工作着装,他的确有着比这个时代的人更为丰富的见解。而他会主动提及这些事,出发点也是好的。…
得知叶正名是位经验丰富的医师,本来可以每天坐在自家开的医馆号脉开处方做些清闲活,可他却常常为求好药,亲自往山里跑,石乙不禁对这位恪求医道的医者心生敬意,便想要用自己两世的见识储备为这个可敬的医者做点什么。
而在听了石乙的改装见解之后。不止是叶正名,连对他有成见的叶诺诺也终于彻底改变了对他的印象。
必须承认,一个人如果拥有卓越的才干,也可以凭此遮蔽一些他性格上的瑕疵。
按照石乙的指点,首先缝制成的一套,自然是衡量了叶正名身形而作,成衣效果也令他再次忍不住的赞叹。叶诺诺见父亲穿那一套实用又精神,她当然也嚷着要一套,这本不是难事,但等她有得穿了,她立马又想到了阮洛,不过她坚持要给阮洛做一套这种衣服的目的,却是早就想好的游山玩水。
至于第三套,甚至还有第四套,则是府里两个丫鬟羡慕所得。
叶府主仆关系虽然亲近,但也不至于特地为仆人制衣,只是这两个仆人有些不一样,一个是叶正名的拌药好帮手小丫,另一个是医馆助手小英。这两个人如今在叶府的意义,远大于端茶倒水的仆役,没准以后会成为叶正名传授医技的女徒弟。
考虑到她们今后可能也有随叶正名上山访药的时候,叶诺诺便也给她们都做了一套,没想到今天赶上好用途了。
莫叶穿的是小英的那一套,还算合身,叶诺诺领着穿戴整齐的她一边往外厅走,一边说道:“没想到坏石头肚子里的花招还挺多的,有空我得再去找他,问问那沙袋的事。”
莫叶暂时收了心中所思,笑着说道:“如果你再当着他的面喊他‘坏石头’,小心他真的对你用‘花招’。”
叶诺诺闻言只撇了撇嘴,没有再说话。
只在厅中等了片刻,阮洛也已经穿好那套奇怪的衣装,从偏室出来了。他的这套衣服是叶诺诺照着他的身形量了尺寸后做的,应该很合身才对,但当他走出偏室时,叶诺诺却一眼看出,那衣服穿在他身上,有几处都歪扭了。
显然是服侍他的丫鬟也没见过这么奇怪的衣服,自然帮不上什么忙了。
而与莫叶一样,换装后的阮洛在见到叶诺诺的第一句话,也是问这衣服的来头。
实际上阮洛的心里对这奇装也存在质疑,但他思考的出发点不同,年少时有过一小段军旅生活的他,看着这套衣服有些眼熟,但其奇怪的款式又不完全等于军装。
………(未完待续)
1032、庭争
…
具体来说,应该比步兵装束更精致一些,但又略薄弱于武将将军的战衣,不存在保护前胸背心的甲胄。
得知这大致算是石乙的作品,阮洛也诧异了一声,但又良久只是沉默。他自然不会向眼前这两个女子过多透露他的想法,因为这可能会牵扯出已经回军方的王哲。
除了三年前有一次,他稍微向莫叶透露了一些他的过往,并且后来他也为那次的事而觉着后悔,此后的三年,他便再也未提过这类事,只当自己是继承了宋家产业的阮洛,而不是那个随父亲在军中长大的阮洛。
看着阮洛若有所思的脸庞,叶诺诺一边为他检查袖口腰间没钉好的皮扣,一边笑着说道:“是不是觉得很奇特?莫姐姐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我告诉你啊,这衣服之所以做成这个样子,每一处改变都是有原因的,比如这收紧的袖子口,是为了防止万一虫子掉进去,咬起人来可痒了,还不好挠……”
莫叶在一旁笑道:“这些还不都是石乙教给你的,你以后可要给他改称谓了,不能总是‘坏石头’那么叫。”
叶诺诺撇嘴道:“谁让他先称我‘恶丫头’,哼!”
……
三人除换了衣服,随后连发式都改了。为了防范山路荆棘多,减少扣划困扰,三人都把头发拢到后脑勺,紧紧束成一团。不过,这本来有些古怪的发式,倒与三人奇怪的着装相得益彰,使三人看起来精神清爽。
各自背起装有工具和水囊的篾筐,三人踩着阳光出发。
宋宅的总管事早在一年前被阮洛派去管商行的事了。宅子里人丁简单,阮洛觉得让他只做这处半空大宅的管家是大材小用。阮洛的这一布置是正确的,宋宅总管事出任商行总管事后,帮他分担了不少事务。
至于宅所这边,交给白桃打理,一直以来也没出过什么差错。
阮洛此次出行一个侍从家丁都没带,白桃站在大门口目送他们三人的背影走远。不禁幽幽一叹。
而等白桃回到自己的住的小院子。看见停在屋檐一角的一只灰羽雀,她眼中那缕留守空宅的寂寥顿时一扫而空。分院子住不仅便利了莫叶,其实也便利了白桃。没人知道她用的香料暗藏玄机,招了招手,那只灰羽雀便十分乖顺的停在她手上。
这只灰羽雀虽然不是鸽子,却有着信鸽的能力。那投鸟之人不用鸽子。也是因为投放地的限制。它来自宫中,若它非普通鸟类的形体。恐怕还未飞出来,就被大内高手投石子射杀了。
藏在灰羽雀足下的一卷纸,为了隐藏形体,也是连包裹的小筒都未设。不过这种纸是在书写后泡过油的。耐磨得很。
白桃握着灰羽雀回到自己的房间,取下鸟腿上的纸条,就随手把它搁在梳妆台上。那灰雀到了白桃手中。似乎变的乖顺得有些木讷,站在梳妆台上便不走了。
看过纸条上的内容。白桃眼中快速浮过一丝厉色,紧接着她就从抽屉里取出火折子吹着,那泡过油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