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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耽美 小人物之钓福记+美食记+美人记(小人物系列)-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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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飞的感觉真好,很自由,好像脱离了现实,来到另外一个世界里。难怪那些坊间小说里,每个大侠都喜欢高来高去。 

      自由的感觉只有一会,飞的速度果然快,平时我要走上一刻钟时间的路,感觉上好像「嗖」一下子就到了。 

      终于回到我自己的小房间了。虽然简陋,但住久了,还是很有感情的。 

      才过了多久?一天半吧?感觉上却好像过了一年,或者两年了。 

      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说的,就是现在的我,和我可爱的房间吧? 

      「老爷,酒和知府的箱子。」 

      陈伯难道其实是个妖怪?不然怎么速度这么快?老爷前脚到,陈伯后脚也到了。酒窖是在庄子的另外一个角落里呢。 

      盯盯盯,看看能不能看出陈伯的妖魔本质。 

      ……陈伯长得真漂亮。 

      即使一个大男人,谁也不喜欢人家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但我还是觉得陈伯好漂亮。 

      光滑的皮肤,连毛孔也看不到。 

      精致的五官,从来都面无表情的样子,散发出淡淡地清冷的气质。就像……对了,就像山顶上孤独摇曳着清香的兰草…… 

      天外飞来一只大手,眼睛看得自由沦陷了……干嘛把我的眼睛捂住啊? 

      「东西放下来,你先退下吧。」 

      眼睛被捂住,耳朵对声音的敏锐程度增加了。老爷的声音好像直接传进耳朵里面,甚至仿佛能感觉到微微的热气…… 

      ……讨厌,我在想什么啊! 

      既然看不见,听的自由总还有的吧! 

      拼命支着耳朵,想听到陈伯发出的任何一点疑似声音,但听得耳朵都酸了,真正的一点声音都没有!高手啊高手…… 

      我现在开始学武功,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终于又得回了眼睛的自由。左右张望了一下,那张被虫子蛀得一个坑一个坑的桌子上,放着三个酒坛,和一个精巧的箱子。陈伯已经不见了。 

      三个酒坛?我记得刚才父老吩咐的是——「去把酒窖里的竹叶青酒拿来。」——陈伯怎么知道老爷答应给我的是三坛?难道……不会吧? 

      「我问你,陈伯是不是一直都在你左右的?」正色问老爷。千万不要是我想的那样子,我的一世英名…… 

      「你这么关心陈伯干嘛?」有股酸酸的味道。 

      「你快说啦!」我想到那个结论,心情就开始郁闷起来。 

      「是啊。陈伯不会离开我半里以外。」 

      半里啊?那么远,应该没关系吧? 

      「不过,一般都在屋外守着的。」老爷继续加了一句。 

      ……那我跟老爷昨晚在干嘛,不是全部都被听光了? 

      我还记得,老爷只是轻轻叫了声陈伯,陈伯就听见了。那么,我昨晚情不自禁的时候,叫那么响…… 

      毁了毁了,一世英名全都毁了,那么丢脸的事情,居然被陈伯听见。 

      「你干嘛那么在意陈伯啊?」老爷一颗大头腻过来,酸味三里以外都能闻得到。 

      「没有啊。」想到陈伯现在或许就在哪个角落,听着我跟老爷的对话,鸡皮疙瘩就开始一颗一颗往外冒。 

      陈伯真是厉害啊,看到说话这么甜腻的老爷,刚才脸色一点都没变。 

      「明是就有!」老爷指控般的眼神。 

      不用看我,我的同情心已经被狗吃掉了。 

      酒啊酒,美酒啊美酒。三坛美酒,现在就在我的桌子上。 

      「你拆礼物吧!我要喝酒了。」口水口水口水,早就泛滥如潮。 

      「不要啦,你陪我一起拆,拆完我陪你喝酒。」 

      身体比脑袋更加直接地反应,我立即全身打了个寒颤,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老爷这样「娇媚」的声音,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住的…… 

      「去拆你的礼物!不要来烦我!不然我咬你!」对待老爷,真的不能脾气太好,爬到老爷的头上,实在不是我自己的缘故。 

      「你想咬我?」一双大眼眨巴眨巴,「真的吗?」老爷充满了惊喜地拔高声音。 

      ……一个大男人,这样能看吗? 

      「老爷,你变三八了。」我淡淡地点出事实。 

      「三八?!」继续拔尖的声音,像被拔光羽毛的公鸡的尖叫。 

      「真的吗?」老爷变脸的速度实在非我所能及,一眨眼就恢复了正常,「我是怕你心情不好啊。」 

      眨了一下眼睛,发现我自己的脸部肌肉僵硬掉了。 

      再眨一下,眨一下,才恢复了正常。 

      以前的老爷会说一些好听的话,会拿一双眼睛深深地、深深地盯着你,会随时随地有机会就揩油,但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做出这么有损形象的事情。 

      要知道,王爷情圣的形象,可是以气质和风度取胜的呢。 

      如果这般模样被京城里那些小姐、夫人、王孙公子们看到,只怕京城里到处是倒地不起的人群…… 

      「好吧,我拆我的礼物,你喝你的酒就是了。」老爷终于妥协了。 

      如愿以偿地拿开老爷的咸猪手,为了这个目的,我已经奋斗许久了。 

      转身到隔壁厨房里,炒了几个小菜过来,顺便打开酿缸,看下做水晶肴肉的猪蹄的情况。看来,等下就可以炖上去了。 

      水晶肴肉是下酒的一等小菜。可惜,现在我的酒虫爬满了喉咙,等不及水晶肴肉了。 

      先把猪蹄拿出来泡在冷水里,等泡足半个时辰再来做吧。 

      一手拿着两盘菜,都是些花生米、葡萄干之类的小菜。想也知道,今天我没能出去买菜,厨房里能用的,除了这些还有什么? 

      不想再跑一趟,酒杯就咬在嘴里带过去。如果能有陈伯那样,一手叠十几个碟子的功力就好了。 

      ◇◇◇ 

      回到房间,把菜小心地放在桌子上。 

      老爷已经把礼物拆开了,小巧的箱子里,装着我选的三个小礼物。老爷正拿着一个仔细琢磨,桌上放着一个,应该是看过了。箱子里还有一个。 

      取下嘴巴里叼着的酒杯,因为怕掉下去,咬得有些用力,牙齿有点麻麻的。 

      酒泥还在,没有敲开酒泥的工具。上次开花雕的时候,是借用了柴房的柴刀敲的。开女儿红则是老爷的杰作。 

      还是叫他帮忙吧。 

      我绕过桌子,轻轻地推下老爷。 

      没反应。看起来,是被乞巧子做的璇玑盒迷住了。 

      再推下。 

      还是没反应。仍在用心琢磨着,那个有着很多零件的木方块。 

      稍微用力一点地推一下。 

      这次是换了个姿势避开我的手,皱着眉拆分方块。 

      还是没反应。 

      「老爷。」我叫一声。 

      方块被拆开了,成了一堆零件。 

      「王爷。」 

      开始一件一件地拼凑零件。据说璇玑盒共有七十七种拼法,每种都不同,但每种都能拼成一个完整的方块。 

      …… 

      「亲爱的。」 

      「什么事?」一张超级大的笑脸迎上来。我的脸上立即挂满了黑线…… 

      「帮我把酒泥弄掉。」喝酒要紧。 

      「好。」让无数人尖叫的帅脸,凑过来亲了一下我的脸颊,捞起一坛酒,只是稍稍使力,酒泥便从中裂出一条缝隙,而后散落成一堆拌着壳壳的小小泥块。 

      美酒…… 

      喝了快三年的绍兴黄酒,完全只喝黄酒。 

      绍兴的黄酒天下一流。但是,乍闻到久违的白酒的香味,口水还是不由得满溢了出来。 

      拿小酒杯摆下,我无比珍惜地捧起酒坛,慢慢倾斜…… 

      一道细细的酒泉,精准地注入小酒杯,刚刚好在酒满出杯面,将溢未溢的时候打住,完全没有浪费一丝一毫! 

      笑话!这么嗜好美酒的我,怎么可以浪费哪怕半滴美酒呢? 

      轻手轻脚地放下酒坛,立即把原来盖在上面的竹叶盖回去,免得美酒的酒气跑掉。接着,就是享受美酒的时间了…… 

      深深地嗅上一口气,清香幽雅,这么一小杯,喝完并不多刚好睡半个时辰左右,醒了,就好去煮水晶肴肉了。不错不错…… 

      凑近只能以「滴」来计算酒量的酒杯,摆定姿势,以杯就口,小小地抿了一点点美酒……清香流淌过舌头的每一个味蕾,舌头的任何一个部位,都能够清楚地感受到那种独特的味道。 


      夹杂着满溢的口水,酒液顺着喉咙直落下去…… 

      全身忍不住打了个颤,美味啊! 

      …… 

      「你不玩你的木头盒子,看我干嘛啊?」我没好气地说。 

      品尝美食佳酿的时候,被人用垂涎三尺的目光死盯着,还会胃口大开的,我只能说——佩服佩服,无比佩服。 

      「你喝酒的时候,那个迷醉的样子,唉。」老爷叹气摇头。 

      叹气?为什么叹气?难道,我喝酒的样子很丑? 

      「到底怎么样啊?话说一半很欠扁呢!」脾气啊脾气,不是我控制不了你,而是实在不想控制你来气死自己。 

      「唉。」老爷仍旧皮痒地长叹一口气,「白里透红的脸,加上迷醉的表情,真恨不得一口把你整个吞下去,免得出来危害世人。」说完,还欠扁地摇了摇头。 

      我发觉我的牙齿又开始发痒了,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 

      哼!算啦,阿福我大度,不跟你计较。 

      背过身去,免得又遭到老爷的打搅。 

      小心翼翼地托着稀世珍宝一般的小酒杯,最重要的还是美酒啊!美酒当前,其他一切闲杂人等,请自动靠边站。 

      抿上一口,满口留香。眯着眼细细品味,直到连余味也散去,继续再抿一口。 

      嗯,唇齿余香,不愧为极品的竹叶青酒,既有如同可花一般芬郁的味道,又有竹叶淡雅的芳香。 

      此酒只应天上有,人家难得几回闻。 

      「阿福啊,你眼光不错。」老爷的声音,又一次打断了我品尝美酒的幸福时光。 

      ……我要杀了你! 

      看到我的眼光如同锋利的飞刀,不断地飞过去,即使是老爷,也抬架不住地求饶。 

      「不要这样含情脉脉地看我,我会害羞的。」 

      老爷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在含情脉脉了? 

      品尝美酒被打断,是一件简直无法形容痛苦程度的悲惨事情。特别是一口酒刚含进嘴里,将要品尝的时候,被突然出声吓了一跳,还未充分品尝,便滑落胃袋。 

      这已经不仅仅是打断品尝过程的问题了,还涉及到浪费美酒佳酿的大罪名! 

      如果真要举一个例子,来使这种悲惨更加利于理解,那么,这就好像是正憋着劲出恭,而且正在使力,正要解放的时候,却突然被人吓了一跳,结果不但解放不了,还使得想要排泄废物的冲动都缩了回去。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加悲惨的事情了吗? 

      「为什么眼光不错?」还是有好奇心的,我知道自己的眼光很好。 

      「知府说这几件礼物是你挑的,挑得很不错。」爱不释手地把玩着原本在箱子里的一大块血红色石头,老爷好像非常中意。 

      手劲真大。这么重的一块石头,我是要用双手来捧的。老爷居然一只手便翻来覆去。 

      不过,原来老爷是说这个啊! 

      对于古玩的眼光,我阿福还是非常有自信的。 

      为了重现很多很多失传的佳肴,我年轻的时候花了五年时间,跟着玲珑阁的大师父学古玩。为的,就是在那些古物里寻找失传的食谱,当然也收获颇丰。 

      至于眼光一向高于顶的玲珑阁大师父,怎么肯收我当徒弟,那当然是该归功于我的厨艺了。 

      知府的宝库里,玉器古玩珍品不少。名画、书法、诗集也很多。不过,那些东西虽然在绍兴这个地方来说,绝对是超级珍品,但相对于王爷,只怕连瞄一眼的举都缺。 

      在宝库里转了一圈,我看中了五件东西。只是知府不识宝物,都丢在角落里生灰尘,万幸没有被虫子蛀掉。看来,知府大人对于宝库的保护工作,做得挺到位的。 

      看中的前三件,是觉得老爷一定有兴趣的。 

      第一件——黄山松月夜。 

      玩石之风,在两朝之前甚为流行。但后来渐渐式微,名石佳品也一一散落,失去踪影。而这块雨花石,便是失传的珍品之一。 

      这块纯黑色的雨花石,只有一个拳头大,石质坚硬,表面光滑如玉。 

      石上天生图案,黄色怪石狰狞,古松作蟠龙之姿,黑色是夜的背景,一弯皎洁眉月高挂中天。端的是黄山松月夜,栩栩是天生。 

      若是京城里那些自认高雅之士,不一定会喜欢这块石头。那些人是浮夸比拼之风的推广者,认为只有当世盛行之物,才是值得欣赏和花巨资买下的。 

      但在拂去石上灰尘,看清楚它的第一眼,我就确定——王爷会喜欢它。 

      因为王爷不是那些把古玩珍品作为攀比之人。每每造成新的流行之风伊始的,便是王爷。只要是值得欣赏之物,便值得收藏观玩。 

      第二件,方才已经说过了,是乞巧子的璇玑盒。 

      乞巧子自称乞巧,是天下第一巧手。擅长制造兵器、机关、锁链、暗器以及玩具。 

      据说乞巧子一生只做了十件玩具,都是为了他心爱的女儿所做。其中最精妙的,便是这个璇玑盒。用的村质是最好的黑檀木,经过数十道防腐、防蛀工艺处理,经历几百年,没有一丝破旧腐蛀之相。 


      第三件,也是石。而且,是一块方正高大的血红色石头——鸡血石。 

      鸡血石,仅产于昌化,与寿山田黄石和芙蓉石,同称治印「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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