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平行时代-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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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崇光的本意是希望陪静好走更远的,不要自己先离开,因为那样的话,静好会很痛苦。
☆、妈妈番外:那些必然
今天是静好的一周年忌日。
当费启思用一种小心翼翼地神情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我才稍稍意识到,我失去她已经整整一年了。
可是,为什么,我感觉她昨天才和我说的再见?
既然是静好的忌日,那么也是那个孩子的日子。
毕竟他们两个离去的时间先后间隔也不过几个小时而已。
他们两个就像是双生花,一个枯萎,另一个也注定要凋落。
忌日前一天,我和费启思从荷兰赶过来,却不敢回家,我怕我一回去就会想起静好。
晚上是在南湘家里过夜的,她在市中心卖了一套房子,算是作为她自己置办的嫁妆,她的婚礼定在4月6日,也就是静好生日那天,对方是一个十分帅气的男孩子,也很懂礼貌,只是比起那孩子,还是少了几分阳光。她说我就是她的妈妈一样,她要代替静好好好孝敬我,她说着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泛着泪光,我知道,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静好,这让我感到莫名的欣慰。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同南湘一起准备了静好生前爱吃的食物,而且每样都会准备两份,因为那孩子就葬在她的旁边,现在两个人终于可以在一起了,想起她生前,我曾经是那么的反对他们两个,而最终还是什么都改变不了,反而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一想起这些,我就感到十分愧疚。
早上走的时候还没有下雨,可是当我从车里下来时,却莫名其妙下起了大雨,就像老天在哭泣一样。
墓碑是雪白的大理石,被雕成画夹的样子,她那微笑的样子就镶在在正中。她是不太习惯对着镜头微笑的,那张照片还是在她换上伴娘服装的时候被我强迫着拍下的,那时我说,就当是给妈妈一个祝福吧,然后就看到她露出温婉的笑意,浅浅的,像飘落的雪花一样。
“阿姨、、、、、、”一个声音轻轻的响起。
我转过头,看到了林萧、唐宛如、顾里以及顾源,他们都穿着黑色的衣服,胸前戴着小白花,举着大大的黑伞,手中拿着两朵白菊,一朵是给静好的,另一朵自然是给那孩子的。
不会儿,宫洺也来了。
他那张脸比以往更加严厉,更加冷酷,整个人就像是被套上了黑色的袋子,将自己束缚在深沉的黑暗里,唯有当他在那孩子的墓前蹲下时,那张比大理石还坚硬的脸上才闪现出痛苦与怀念的神色。
那孩子,他有名字,叫周崇光,是宫洺的弟弟,当代杰出的青年作家,可是,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孩子,一个与静好有着类似孤独的灵魂的孩子,从我第一眼看到他,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眼见到他的地方不是在婚礼上,而是在会议室的门外,就是第一次带静好去M。E的那天,坠在队伍后面的我正好与那个孩子擦肩而过,那时他并没有太注意我,而是皱着眉头,匆匆的向前而去,一只手捂着肚子,像是强忍着不被人看出来,现在想来应该是胃痛了,却独自坚持着,只不过那时我的脑海中却浮现出静好的身影,静好的脸上也浮现过类似的表情。后来在去宫洺家的路上,当车子开过迎宾大道,在一排绿荫小径上,我看到他和静好手拉着手,像两个小孩子,那般幸福的微笑着。
我的内心突然就松了口气,心想这一天终于来了,静好她终于找到了那个可以让她放心微笑的人,可是她却从没有提起过这么一个人,到底为什么呢?
我思索着,决定还是不要点破的好。
很快,我就有了答案。
当天晚上接到她的电话,其实在她之前,宫洺就已经打电话来通知了我们,只是我还是很生气她没有亲自打电话。
可是,当我听到她那微弱的声音时,所有的怒火都消失了,连带着尚未表明的欣喜一同夭折。
作为一个母亲,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谁会想让自己的女儿喜欢一个身患绝症的人?谁会希望自己的女儿将幸福托付到一个没有未来的人手中?
如果我的女儿不是静好,如果她只是一个爱撒娇的小女孩,如果她只是同其他女孩子一样,只是遇到了那么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子,如果她只是简单的喜欢、、、、、、
符合以上的任何一条,我都可以组织这件事,可是现实却让我无能无力,即使是国光这样好的孩子,那比那孩子更易显见的深情都不能让她改变心意,可怜那孩子到现在都还一直自责当初参与到那件事情当中,在静好离开后曾经一度消沉,差点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网球手的生涯。
静好啊,你可知道你收获了多少真诚的眼泪。
其实,在那孩子动手术的前一天就来找过我,他说他要动手术,如果失败了,就让我们将静好带走,永远不要再回这个地方,但是我没有把握可以带走她,说不定她会像上次那样从飞机上跳下去,我知道,如果是为了眼前的这个孩子,她一定做的到。
“这个你不必担心,我已经想好了对策,如果非那样不可,就让她、、、、、、忘了我吧。”
忘了我吧、、、、、、
这几个字说的很轻,如果不是我与他面对面,中间隔了不过一米的距离,恐怕我永远也不会听到这三个字从他口中吐出来。
不可否认,我被他感动了,再一次,我认真的打量着眼前的少年,发现他的眼中有更深沉的执着;就像他说着“我已经赢得了我的玫瑰时”的骄傲那般耀眼。
我一直以为静好付出的很多,其实那孩子又何尝不是真心的爱着她的,能够得到这样的真心,何其有幸。
“你很好。”我说。
他笑了,然后说,“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
其实,那时我已经策划好了要带走静好,即使她不同意,就是绑也要将她绑走。她的病不能拖,可是也不能刺激她,所以我们费尽了千辛万苦找来了兰杰明,就是为了静好。
可是、、、、、、
她为什么就不能等一等?
兰杰明说,“其实,她的病根本就不能治,但是她不让我和你们说实话。”
那么说来,她的离别是注定的了,不论是车祸还是疾病,她的离开是必然的。
可是,为什么要她背负这样的必然?
又为什么要我背负这样的必然?
“你要注意身体,现在你可是两个人。”费启思将风衣披到我身上,视线落到我的腹部,“小静好会责怪妈妈不懂得照顾自己的。”
我抚上自己的腹部,确定这就是我的女儿,就是那个一年前离开我的静好,她回来了,现在就在我的肚子里。
恍恍惚惚的坐上车,车子开离墓地的时候,国光才来,他依旧穿着青学时的队服,撑着一把白伞,像一朵云缓缓的自雨雾里飘来。
我想他应该会在哪里待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
☆、崇光番外:只如初见
五个月前;牙牙不见了。
在一个星期天的早餐,我推开门去丢垃圾,它从屋子里冲了出去,没有再回来。
我知道,它准是厌倦了,厌倦了便易的狗粮,厌倦了冰冷的房间,厌倦了这牢笼般的生活。
真是狡猾的家伙,明明先前在我面前表现的那么乖,早上跳到床来舔我的脸,在我才思枯竭的时候用咬尾巴的傻样逗我开心,原来这些都只是它的小伎俩,为的就是让我掉以轻心,我怎么就相信了呢,它可是一只有意识的小狗。
我还记得那天早上我穿了一件灰色的上衣,为了不被认出来,还特意戴上了与衣服颜色相衬的灰色口罩。然后我打开房门,连续两个月,第一次迈出家门,为的就是找一只逃跑的小狗。
走出公寓的时候是上午九点;一个小时候;我在部落格广场的喷泉旁边遇到了一个穿着亮色针织衫的女孩;而我一直在找的牙牙就蜷在她的脚边。
我觉得这是上天为我安排的一出奇遇,一条狗将两个从未见面的陌生人栓在了一起。
牙牙是一条很挑剔的狗;它长得很可爱;难免会有人爱心大发的想要同它“搭讪”,但每次都被它那龇牙咧嘴的模样吓的退缩回去,可就是这样一只性情暴躁的可爱小家伙却在一个傍晚跟着我回了家。
那时,我就知道这是一只有独立意识的小狗,而现在,它再一次跟随它的心意,选择了另一条路。
它为什么会选择哪个女孩子?
是因为她会画画?还是因为她对它的关注,要知道,在家的时候,我常常会陷入自己的冥想世界,它渴了或者饿了,非得汪汪大叫才能引起我的注意力,但在那个女孩子面前,它却什么也不需要做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这些东西。
最终,我没有将它带回去,因为我那里,没有它想要的东西。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kitty每天都来催稿,我有些烦躁,每次都会趁着她来之前逃出家门,然后想起了牙牙,想起了广场,发现除了这个地方,还真没要可以去的地方。
地方是不会具备意义的,而在地方上发生的事或者存在的人却可以将那个地方变得与众不同。
我不常出门,我的房子虽然冰冷,却很安静,那是独属于我的王国,在那里我可以不用在意旁人的眼光,可是外面不一样,到处都是被喧嚣与浮华掩藏着的空虚与寂寞,走在这样的街道上,感觉就像掉进了一个深深的黑洞。
我第一次走近广场却没有勇气坐到那个女孩子的面前,因为我在一个月前已经得知自己患了癌症,其实我是不怕死的,因为我对这个世界本就没什么感情,唯一放不下的,应该就只有宫洺了,他如果知道了,应该会很伤心吧、、、、、、、
我坐到她对面的一个摊位前,摊主是一个长头发女孩,和那个女孩子的关系还不错,我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她们在一起喝下午茶。
当时我戴着眼镜,并没有将自己的外貌暴露出来。
“先生,你可以将魔镜取下来吗?”
“不,就这样画吧。”
我拒绝了她的提议,因为这样我才能更加方便观察对面的人。
后来一连许多天都是这样度过的,直到我也开始拿起画笔。记得上一次画画的时候还是高一时期的国庆海报,我画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
她在给别人画画,而我则在给她在画画,画画的人成为被画的对象,就像她落入我的眼里,装饰了我的窗。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用素描,因为我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颜色可以将她的美体现出来,或许她本身就没有颜色,就像空气一样透明,可是,只有有她在的地方,我就能感觉到呼吸,那些呼吸声以她为圆心,由近及远的扩散,扩散。
只是,我从来没有近距离接触过这些呼吸,我怕我产生依赖,一个人一但对这世上的某一样东西产生依赖,那么他一定就会惧怕死亡,因为那时他的心中一定有了牵挂,让他与这个世界产生了羁绊。我不想被羁绊,我不想变成惧怕死亡的人,所以我强迫自己不去见她。
可是,人的一生中,总会遇见某个人;让你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的人,而这种相遇通常都是发生在你没有准备的时候。
很快;我就再次见到了她。
两个月后的一天清晨,在我接到校长打来的电话,他说校宣传部会有一个女生来采访我,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一个女生就出现在我家门口;只见她穿着浅紫色的长款毛衣,抱着一大袋食材走进我的家门;在黑色发丝自她肩头滑落的瞬间,我感觉一阵微风穿透了我的身体,像来自森林的呼吸,将我紧紧缠绕。
我从来没有想过她会来敲响我的房门,也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与她再有交集。明明已经过去了两个月,明明已经在试着忘记,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突然这边接近?
我想;这应该就是我们口中的命运。
这是命定的相遇;是命运馈赠给我的最好年华;也是命运注定让我无法逃脱。
作者有话要说:
☆、季凌夏番外
“小王子是回到了自己的星球上了吗”
“是的;叔叔。”
老人偏过头看着墙上的画沉默,半个小时后,我将手指探向他的鼻子;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而他的眼睛却仍盯着墙壁上的那幅画。
我整理了思绪,强忍着悲痛,将那幅画取下来,放到他的胸口上,画并不是什么名贵的画作;而是很平常的素描。只见画上是一个小男孩站在葱郁的大树下,视线投向远方,像是在等待着什么;我记得那棵树;上面破了一个大洞;和叔叔小学毕业照上的一模一样;那么;这幅画应该是五十年前的作品了;一副五十年前的素描;被完好的保留至今;在人生的最后一眼都不舍得闭上;这幅画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
当我把他的双手交叠在画像上时才看到画的右下角写着一行稚气的小字——“祝你可爱的前提一片光明,我的小王子。”
我突然意识到,叔叔看着这幅画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画中的人,而是因为画画的人,只是不知道此刻这画画的人在哪里,如果她听到叔叔去世的消息该是怎样的心情。
叔叔的葬礼很隆重;世界各地的人都纷纷赶来参加他的葬礼,各界媒体记者更是对此全程追踪报道,自他遗体被抬出公馆直至墓地;一路都有鲜花开路;那些受到他捐助的孩子手捧着白色的蜡烛;围绕在灵柩的四周;一路无言。
当最后一掊土填平后,宣告着这个驰骋商界四十余年的帝王彻底的离开了人世。
而我,也失去了这个世上唯一被视作亲人的人。
回想他的一生,是如此的轰轰烈烈。
学生时代是驰骋体坛的网球名将,进军商界后更是雷厉风行,大刀阔斧,以铁血手腕闻名,短短五年内就让季氏集团坐上亚洲第一的宝座,十年后成为全球五十强,年仅三十的他就成为亚洲商贸首席执行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如帝王般存在的人,却一生未婚,只是在三十岁的时候收养了一个名叫季凌夏的孤儿作为继承人。
在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