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与花鬼-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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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手下的钢琴。钢琴声越来越快,轩朗渐渐朝我走来,他像以往那样冲我笑着,他的声音轻轻地传进了我的耳朵。
露露,如果桥塌了,你愿不愿意和我死在一起?
我更加用力地按着琴键,轩朗的声音似乎也跟着高了,他一遍又一遍地叫着我的名字。露露,露露,你在哪儿?
我睁开眼睛,手指已经被眼泪打湿了,那个声音却没有停止,我捂住耳朵,任眼泪滂沱。我什么也听不到了,只听到自己的哭声,哭到无声,哭到累了,哭到再也哭不出来。我缓缓地擦掉眼泪,拿起曲谱,离开了钢琴教室。
冬天的夜晚,海边几乎没有行人,只有三三两两几个晃动的影子。一块块黑色礁石仿佛是蜷缩着的怪物。我坐在海边,海水浸湿了我的鞋,脚被冰凉的海水刺的隐隐作痛。我打开曲谱,风有些大,一下子吹走了好几页,打着卷随风而去。我拿一块石头压住曲谱,抽出其中的一张,浸在海水里,海水轻轻拍打岸边,曲谱上的字迹、音符,一切的欢乐与悲伤,爱与恨,生与灭都渐渐模糊、变淡,最终只剩下一张不堪一击的、残影重重的白纸。
一多半曲谱已经被我埋葬在海水中了,我将冻僵的手指放在嘴边哈着气。一个小孩儿跑来,扔给我一个打火机,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他的父母在不远处叫他。我愣了一会儿神,打开打火机,点起了一张曲谱,火焰升起,燃了一会儿便熄灭了。在夜晚的海边,这么点火光,如梦似幻,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手中小小的温暖的火焰。我依次将一张张曲谱燃烧了,每烧一张,那个小孩儿就在不远处拍手欢呼。最后只剩下一小半曲谱了,我在黑暗中愣了一会儿,黑色的大海与苍白的月亮是我的送葬人。我一把拿起剩下的所有的曲谱,用打火机点燃了。火光比之前的都要大,也更加明亮,像是一朵橘色的太阳花。火焰终于还是熄灭了,我的光化作了一缕烟,而我就是那灰烬。
作者有话要说:
☆、他的骄傲,我的武器
眼看期末考就要到了,课间留在教室里的同学比以前多了一倍。以往我也不爱在课间出去玩,现在更加有了理由让自己整天呆在课桌前,像是长在了那里。
习题做了一本又一本,当函数、太阳夹角、昼夜长短变化、DNA的分子结构等等知识占据了我大脑的全部,我可以暂时忘记身边的事情。身心仿佛做了一场有氧运动,痛快地出了一场汗,放空一切,浑身上下全都舒服起来。可是,我的努力并没有换来老师们的赞赏,总是有老师到马俊峰那里给我告状,说我上课不听讲,做其他科的作业。马俊峰已经不止一次让我去他的办公室了,每次都毫不讲情面地训斥我。即使这样我依然我行我素、软硬不吃,马俊峰一时也拿我没办法。
学校换了新的教导主任,徐欧除了教课之外,什么事都不理,更加行踪不定了。新教导主任是个老古板,每天派人在校门口检查同学们的是否穿了校服、有没有烫头发、鞋跟是否太高,有没有染指甲油等等,不厌其烦。我一向循规蹈矩,从来也没有被检查的同学扣留下,可是今天早上,一个眼尖的同学发现我脖子上有一根细细的绳子,非说我戴了项链,让我摘下来。我紧紧地握住藏在衣服里的小瓶子,说什么也不肯摘。于是,我被几个“尽职尽责”的同学带到了教导主任那里。不管是谁来要求我,我都没有摘下这根“项链”。没错,这绳子挂着的小瓶子里装的就是轩朗的牙——他的骄傲,我的武器。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颗牙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如果轩朗是从我心里长出来的,那么,这颗牙呢?不过,此时的我已经不敢再有任何关于轩朗的妄想了,任何的希望不过是加重我的病情,让我陷入湿软黏腻的沼泽里,再也拔不出来。如果轩朗是我心里长出的玫瑰花,那就把这牙当作是玫瑰花上的刺。我累了,困了,不想再挣扎,也不会再寻找什么了。
教导主任放下了狠话,说我带着项链就不能回去上课,于是我被要求在他的办公室里罚站。下了第一节课,马俊峰终于来了。他叹了口气,冲我伸出了手:“快回去上课,把项链交给我,我替你保管。”我一动不动,只是低着头。马俊峰见我没反应,放低了点声音,说:“这项链是不是对你很重要?”我什么也不说,只是紧紧地握着了项链。他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你先把它交给我,下学以后就来我这儿领回去。”我想了想,又摇了摇头。“你不信任我吗?”马俊峰直截了当地问我。“不是。”我终于简短地吐出了这两个字。马俊峰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吧,你先把项链摘下来,自己收好,不要在学校里戴。”见我一言不发,马俊峰不容置疑地说:“这是最后的底线了,摘下来,回去上课。”
我犹豫了一会儿,伸手解脖子上的绳子,那感觉真的糟透了,像是缴械投降的士兵。现在的我,一无所有,连最后的尊严和信念也没有了。不行,我不能把它摘下来,我是如此的脆弱不堪,如果连这个支撑都失去了,我最后的根基也毁掉了。这个牙是我的那场迷狂的梦境仅剩的残存,我怎么能够,我怎么忍心,将它摘下来?
解了一半,我又重新把绳子系好了。马俊峰和教导主任等着我解项链。“这是学校的规定,戴项链就别来上学。”教导主任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我系好绳子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教导主任的办公室,马俊峰在背后叫我的名字,可是我没有回答,径直走出办公楼,走向校门口……从小到大,我第一次如此叛逆。
我只顾低头往出走,没有留意和一个正在往校园里走的人撞在了一起。我抬头一看,有些眼熟,他看到我也露出了意外的神色。“你这是要逃学吗?”他提前开口了。“你是……马炎曈?”我很艰难地想出了他的名字。还不到一个月,过去的人和事似乎都离我很远了。他点了点头。我也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继续往出走,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我听见他低沉的嗓音里传来一阵冷笑:“值得吗?你现在还认识自己吗?”我没有停下脚步,可是他的话一字不差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等我停住脚步,转回身来的时候,炎瞳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
像所有逃课的学生一样,我们只是想离开学校,可是我们并不知道,离开后该去哪里。所以我只能像死了主人的狗那样,本能地守在主人生前的家。
妈妈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阁楼里做几何题,她无奈地看着我说:“以后别戴了,你知不知道马老师为你费了多少心?你这样任性,让马老师怎么和学校里的领导还有其他老师们交代?真是奇怪,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孩子啊!”
何苦又提到马俊峰?良久,我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下午,我被妈妈押送回了学校,教导主任当着马俊峰和妈妈的面,看似和颜悦色、语重心长地讲了一堆替学生着想的大道理,终于放我回去上课了。马俊峰扫了我的高领毛衣一眼,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当着教导主任的面让我放学后留下。我知道,马俊峰心知肚明,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摘下项链。而他所谓的放学后留下,我也再熟悉不过,不过就是在他办公室里做一会儿题。我的转变令马俊峰束手无策,而他也只能束手无策地继续保护我,像是对一样东西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已经容不得放弃。
清晨青蓝色的光刚刚打到了我的眼皮上,我便如释重负地睁开了眼睛,我穿好衣服、下了床,身体带着夜以继日特有的沉重和腐臭。有时候,就是在那漫长的像黑洞一般的夜晚,我会觉得我的睡眠是具有独立意志的个体,它自由自在地去外面闯荡,而我只是一个不具有生命体的躯壳。
我爱上了洗凉水澡,刚开始觉得冷得刺骨,令人战栗,可是一旦适应了水温,就会觉得凉津津的,连骨头都干净了,像是一股清泉流进了身体里,心也跟着清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洗净我身上不得休息的细胞散发出的衰老气味。一晚上不睡和好好地睡了一夜,身上的气味是大不相同的。
洗完澡,我会从冰箱里拿出鲜牛奶,从前,我很少喝牛奶,但是现在那些清淡的蔬菜汁和果汁,已经不能满足我。我的心不知道丢在了哪里,胸口处空空荡荡的,需要填补,冰牛奶成了我的最爱。我只要尝一口,就能知道,这牛奶鲜不鲜,已经放置了几天。如果超过了一天,我会毫不犹豫地扔掉。妈妈说,我的洁癖和古怪越发严重了。也许,牛奶中的络氨酸让我产生了幸福的错觉,哪怕是非常小的。
我不再爱看以前看的书,除了做题就是一遍遍地看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或是兰波的《地狱一季》。
如果你问我,我的“病”是不是好了?虽然现在的我失眠兼更加的沉默少语,但是时间会抹平一切。时间,既是人们的庇护所,也是无情的流沙。
可是,我反倒想要问你一个问题,到底哪一个更加坚固?是这由碳水化合物构成的血肉之躯还是记忆?对不起,我要承认,我并不把轩朗当成自己头脑中制造的一个幻象、一个妄想,他深深地根植在我的心里,活在我的想念中,所以,我把他当成记忆。
也许,你要尴尬地一笑,眼神显得有些躲闪或者不经意间露出了同情,因为你觉得我的病情有增无减。可是,我要说,我并非像个疯子那样,认为轩朗真的存在过,我说他是记忆,只是一种比喻。因为,他很重要——重要得像是我心中最珍贵的记忆,重要得超过这坚固抑或脆弱的血肉之躯。
不过,现在的我觉得,像个疯子那样活着,其实也不是罪大恶极,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我疯了,我仍然会是个安静的疯子,与人无尤。
露台上、阁楼里、卧室里的花草都被我清空了,暂时放在芳姨那里。但是院子里不能光秃秃的,妈妈让我帮忙选一些花,于是我在院子里种了许多风铃草。
以前我并不喜欢这种含羞搭脑的小花,我更偏爱薄荷、柠檬、白芙蓉、水仙、茶花等等,爱它们的清丽彻骨、风流别致。但是那本浪漫悬疑小说《吕蓓卡》中关于曼陀丽庄园中的风铃草的描述总是不经意间闯进我的脑海中。
在正午十二点时,浓烈却清澈的阳光洒在大片紫色的风铃草上,妩媚绝伦。更重要的是,风铃草没有香味,它的骨子里散发出的是一股烟草味。这样娇羞美艳的小花,竟然有着这样叛逆不羁的内在,真是可爱的堕落。
如果有一天,你想要抽一根,不妨试试这个。
我记得炎瞳曾经跟我说过,不过,他那用精致的打火机点燃的香烟到底是什么牌子的,我早已记不清了。
作者有话要说:
☆、须臾
上下学有意避开姗姗,也不怎么和同学们打交道,连起码的皮笑肉不笑的打招呼也省略了。我掌握到了一个可爱的定律,只要埋下头走路,并且保持面无表情,就不必再应付累赘庸常的现实世界。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学校里一个边缘化的人物了,而是彻底成了一个孤僻的人。堕落和我行我素,让我产生了一种自由的快感。
“咦,你换了手帕?”
水池旁,我细细地用冷水洗了手,正用新买的浅灰绿的手绘荷花棉布手帕擦手。一个声音传来。我有些恍惚,转头看去,是萧岚,当然是她。只有她,才会和我一样,为了洗手或者洗个水果、水杯之类的事情,绕过离我们班级更近的女卫生间,大老远跑到水房里来,虽然,卫生间里也有水池。
萧岚将洗好的水壶盖好,低着头看着我新换的手帕,可是我知道,她其实只看了手帕一眼,她现在正在用全副身心打量着我,只有眼睛看似集中实则涣散地盯在手帕上。能让萧岚注目,真是一件难得的事情。我喜爱我的手帕,物品的美就像冰牛奶一样,能给我带来幸福的幻觉,更何况它是这样一个熨帖温暖,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私物。可是我知道,萧岚并不喜欢它。萧岚喜欢大洋彼岸那些洋气的事物,而不是这个毛笔画一般的手工绘制的荷花手帕。
她抬起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手帕,冬日早晨的阳光照射进她的眼睛里,有了一丝淡淡的带着水汽的温度。“其实,也挺好看的。”她说,又低下头看了看那手帕。我知道,她这一眼是真的看手帕,可是说的话却无关手帕,而是介于友情与念旧之间的一种情愫。
我笑了笑,什么也没说。她张开口,似乎想要说什么,却找不到措辞。
“萧岚,你好了没有?”一个女声不客气的催促道。因为不客气反而更加显得亲昵。
萧岚也粗声粗气地说:“好了,好了。”
然后,她又转回头来看我,眼神因为头部的转动,那阳光也流动起来,她换了一副和前一秒不同的柔和语气,问我:“走吗?”
我撇开眼睛,眼神游离起来:“你们先走吧。”
萧岚顿了顿,轻轻“嗯”了一声,转身走了。她的眼睛也陷入了背着阳光的阴面。
随着换了座位,我和萧岚之间的友谊也宣告结束了,心照不宣的。所以说,杀死我们友谊的并非是那位让马俊峰给我调座位的同学家长,真正的原因是,我和萧岚,我们对彼此来说,已经不是最方便、最省事的伴儿了。我们稀薄而平淡的友情服从最简单不过的现实原则。
今天,在水池旁的意外相遇,让我们都意识到了一点,也许,我们身上有着非常相似的一面,或许,我们是可以做真正的朋友的。但是,太麻烦了,还是算了。
我和她都对眼前的人和事视而不见,我们并不喜欢这个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这个环境里面的人也都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何必为了这样的过客而费神?萧岚生活在流利的英文口语、经典英文歌、美剧、外国电影以及对大洋彼岸的向往中。她深信不疑,现在的这个世界,对她来说,不过是一个糟糕的旅店。而我,一直生活在非现实里,逃避现实是我唯一的向往。
如果你要担忧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