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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苏菲的选择-第6部分

小说: 苏菲的选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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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五交下一周的房钱。完了,就这些!其他一切都属于自由范围。正如我所说的,这地方就是为了孩子们能享受生活。不过,你要明白的是,我开的可不是妓院,如果你想叫姑娘,就带她到你的房间里,像绅士一样保持安静,并且在合适的时间打发她离开。如果能做到这一点,耶塔是不会找你麻烦的。当然,如果女士们想在这儿接待她们的男友的话,这条规矩同样适用。公鹅想做的,母鹅也能做,我都会一视同仁的。如果说我讨厌什么的话,那就是虚伪。”
  这不同寻常的宽容态度,让我下决心搬到这儿来。不过,尽管我被给予充分的自由放纵,可我能到哪儿去找姑娘?我突然为自己的一事无成大为恼火。当然,耶塔(我们很快就相互直呼其名了)的“许可证”至少意味着我很快就会触及这个大问题,那粉红色的墙壁也似乎很适合宣泄我那散发着淫欲的心。我不由得心中暗暗高兴,甚至有些激动。几天后,我在这里安顿下来,怀着热切的心情期待着充满情欲的夏季生活,并重新开始了一度中断的哲学研究和文学创作。
  第一个早晨,我起得很晚。那天是星期六。我信步来到弗兰特布西大街上,在一家文具店买了两支二号维纳斯·维尔韦特牌铅笔,十本黄|色稿笺纸,一个波士顿牌刨笔刀。回到公寓后,我得到耶塔的允许给浴室装上了一扇门。然后,我拖过一张粉红色的高靠背的柳条椅,在橡木桌前坐了下来。这张桌子也被漆成粉红色,条纹很粗,做得很结实,让我想起童年时乡村小学课堂里的课桌。半个小时过去了,铅笔在我的指间晃动着,黄|色稿纸上空无一文,与我同样空空如也的大脑面面相觑。我没有灵感,坐在那里半天想不出一个词,脑子里满是一些半胶着状的零零星星的奇想。我尽量让自己不为这种迟钝而惊惶失措。我安慰自己说,毕竟,我刚刚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还没有真正定下心来。二月初,我刚到大学生俱乐部的头几天,还没到麦克格雷公司上班之前,曾构思过一部小说,还写下了十多页。那是一个发生在开往弗吉尼亚一座小城的列车上的故事。在开头部分,我借鉴一部叫《国王的臣民们》的小说的写作风格,并且在叙述时用第三人称“他”以期吸引读者。我知道这故事本身是新奇诱人的,但我所做的只是开了一个好头。我翻开活页薄,又把它读了一遍。这也许是第九十遍了,但我仍感到开心,不想改动任何一个字。翻过这一页吧,斯汀戈来了。我自言自语地说,把它又放回到活页夹中。
  黄|色稿纸仍然空空如也。我开始烦躁起来,还有些欲火中烧。我尽量控制自己不去想那种淫秽的画面,它们虽然无害却于写作无益。我站起身来在屋里来回踱步,房间里洒满明亮耀眼的阳光。天花板上传来楼上房间里的说话声和脚步声,我觉得那墙和楼板像纸一样薄。我抬头盯着天花板,开始憎恶这无所不在的粉红色。我十分怀疑它真会如耶塔所说的那样对我“起作用”,也不认为自己会真的喜欢上这种颜色。我在我的“图书室”前停下脚步。由于书太沉,又很占地方,我只随身携带极其有限又必不可少的几本书,主要是一些工具书:《美国大学词典》,罗瑞的《同义词词典》,约翰·多思的作品集,奥茨和奥尼尔的《希腊戏剧全集》,《墨克诊断与治疗手册》(针对我的臆想病的必备书),《牛津英文诗集》,还有一部《圣经》。我想我最终能慢慢建立起我的图书室的。现在,为了让自己不再冥思苦想,我试着去读马洛的书,但不知为什么,那轻快活泼的作品并不像往常那样能让我心动。
  我放下书,来到浴室,开始清理放在药柜里的物品(多年以后,我惊喜地发现,我塑造的一个主人公D·萨林格也做着与我同样的事)。这于我已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仪式。多年来,不管是写作还是阅读时,每当我的思维变得麻木、浑沌,我便靠“感觉”这些东西来恢复思维的敏捷。这是一种很神秘的物体与精神接触的需要。这些东西是我昨晚放进去的,而药柜其实是浴室墙上的一个壁柜,它当然也成了苏尔·齐墨尔曼发狂的粉红色的牺牲品。我用手指仔细地一件一件地“辨认”着:一管芭巴所尔剃须膏,一瓶阿尔卡…塞尔兹汽水,一把奇克自动剃须刀,两管培索登特牙膏,一支韦斯特医生牙刷(中间有鬃毛的那种),一瓶罗伊尔·利姆剃须水,一把肯特木梳,一盒奇克安全刀片,一盒未开封的有玻璃纸包装的三打带润滑油的特洛伊牌安全套,一瓶布莱克牌的去头屑香波,一卷列克沙尔尼龙牙线,一盒斯奎比复合维生素片,一瓶阿斯特林爽口液。我用手轻轻地触摸着它们,仔细地辨识着上面的标签,甚至还拧开剃须水的瓶盖,嗅着带柠檬味的芳香。那一两分钟的药柜“寻访”,让我得到了相当大的满足,然后我关上壁柜门回到书桌前。
  坐在那儿,我抬眼朝窗外望去,突然潜意识里醒悟到吸引我来到这儿的另外的原因。我看见了位于公园一角的寂静的检阅场,年生已久的梧桐和枫树排列在公园的小径两旁,把人行道遮掩无遗。透过树枝,斑驳陆离的阳光洒在检阅场缓缓倾斜的草坪上,给人一种田园诗般的静谧美感。但几乎就在一墙之隔,仅几个街区之隔的弗兰特布西大街,却呈现出另外一番景象:拥挤的交通,无处不在的刺耳的嘈杂声,让人神经紧张的强烈的城市氛围。而这里却是绿树成荫,没有汽车的喧嚣,人们在公园里悠闲地漫步,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这环境不像在大都市的中心街区里,倒让人恍若置身于里奇蒙德或查塔奴嘎这样的南方小镇,或是在哥伦比亚。我感到一阵强烈的思乡之痛,并突然开始迷惑起来:我干嘛要跑到布鲁克林来?一个无用而又好色的加尔文教徒到这犹太人堆里来干什么呢?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写有这所房子的六个房客的名字。喜欢井井有条的耶塔把每个房客的名字都写在一张小卡片上,分别贴在每个房间的门前。纯粹是出于一贯的好奇心,我在半夜里踮着脚尖来到走廊上,抄下了这些名字。有五个房客住在我楼上,有一个就在我的对门:内森·兰道,莉莲·格罗斯曼,莫里斯·芬克,苏菲·泽维斯托乌斯卡,阿斯特丽德·温斯特恩,莫伊西·穆斯卡特布里特。长大成|人后,我一直喜欢形形色色的名字,以及它们奇妙无穷的变化,它们不像我从小就熟悉的康宁罕或布兰兹之类的名字那么单调乏味。我觉得穆斯卡特布里特这个名字,那浓郁的拜占庭风味简直令我着迷。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认识兰道和芬克。那三个女性名字激起我强烈的好奇心,尤其是阿斯特丽德·温斯特恩,她就住在我对门,曾在走廊里与我擦肩而过。我正对着这些名字胡思乱想时,突然被一阵杂乱的声响所惊醒,它从我头顶的房间里直接传下来;接着又是什么东西被撕碎的声音。我那受尽折磨的耳朵马上本能地做出反应,那是两个人像野兽般疯狂Zuo爱时发出的声响。
  我惊恐地看着天花板,吊灯像木偶似的摇来晃去,玫瑰色的灰尘从屋顶上洒落下来。我觉得那张床的四条脚几乎快从上面穿透下来了。这简直太可怕了!它不像在交媾,倒像是一次比赛,一场吵闹,一场自由大混战,一次疯狂的宴席……我可能有些词不达意,但我不必仔细辨别这些词的确切意思,只要能把我的总体印象传递给别人就行了。那男人和女人的激动兴奋的叫喊组成了一曲高亢的乐章。我从未听到过这样的叫喊,也从未听到过为达到最佳境界而发出的如此刺激的声音;然后缓慢下来,接着又重新开始,这次更剧烈、更快、更深入,我耳中满是高潮来临时的叫喊声、呻吟声、哀求声。即使戴上那种特制的耳机,也不能听得如此真切。它清楚至极,同时又是那样漫长,似乎永远停不下来。我坐在那里不停地叹着气,直到上面突然停了下来;然后有人走到浴室开始淋浴,水溅在地上的声音,还有咯咯的笑声,好像直接从天花板上传下来,然后又是脚步声,咯咯的笑声,啪的一声脆响,好像是一只顽皮的手打在光屁股上的声音,接着响起的是令人陶醉的贝多芬第四交响曲,让人觉得是那么的不协调。我心烦意乱地走到药柜前,取出那瓶阿尔卡汽水。
  我刚想坐回到书桌前,突然感觉到楼上的房间里正在爆发一场激烈的争吵。它来势凶猛,犹如夏季突然袭来的一场狂风暴雨。与刚刚结束的那场爱情马拉松一样,我能听到他们的每一个细节,只不过他们这会儿极力压抑着说话的声音,有些听不清楚。我听见有人生气地拖着脚步走来走去,不耐烦地挪动着椅子,摔打着门,声音因愤怒而一声高过一声。但我仍然只能听清一部分内容。那男子明显处于上风,他那沙哑狂怒的男中音几乎淹没缓慢柔和的贝多芬;与之相对的是那女子的声音,听起来十分哀怨,显然处于劣势,而且越来越悲切,好像还有些害怕。她一直小声地哀求着。突然,一个玻璃杯或者是一件瓷器——不知道是烟灰缸还是酒杯——朝墙上摔去,“怦”的一声碎了。那个男人的脚步声重重地朝门走去,楼上那扇门被飞快打开,又被使劲关上,脚步声进了二楼的另一间屋子。最后,这二十分钟的疯狂演出宣布结束,这间屋子陷入死寂般的深渊,只能听见还在缓缓流动的慢板,以及那女子令人心碎的呜咽声。
  我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习惯,就是从来不正正经经地坐下来吃早餐,同时还有晚起的“恶习”,所以一直乐于享受“晚早餐”或“早中餐”的快乐。头上那阵折腾结束后,时间差不多已过中午,我感到肌肠辘辘;同时,那场爱情风暴又让我产生了莫名其妙的共鸣,我这时觉得特别饿,好像也刚刚参加完楼上的那场激战。我饿得有些头晕目眩起来,但柜子和冰箱里只有一些啤酒、咖啡,于是我决定到外面去吃午饭。前不久我在这一带四处乱转时,看见过一家叫赫佐的犹太餐馆,就在教堂大街上。我打算去那儿,因为我还从未品尝过正宗的犹太食物,还因为,这是在弗兰特布西……我为自己的决定寻找着理由。其实我不必为此不安,因为今天是安息日,这家犹太餐馆闭门谢客。我又来到不远处一家叫萨米的犹太餐馆,它看上去不太正宗。我要了一份马寿鸡汤、蛋面鱼团和肝片,这是我大量阅读犹太刊物时了解到的犹太食谱。那侍者十分傲慢地把菜端了上来,我觉得他简直是在装模作样(我那时不知道,怠慢几乎是犹太侍者的共同特征),不过我并不特别介意。这里挤满了人,大部分年事已高,他们喝着罗宋汤,大声嚼着土豆馅饼,到处是闹哄哄的依地语。餐厅阴湿的充满熏香的空气里满是低沉、苍老的喉音,好像被鸡油糊住了一般。
  我感到莫名其妙的愉快,尤其是对这种嘈杂而热闹的环境。我对自己说,高兴一些吧,斯汀戈。和许多有着相同背景的富有同情心的南方人一样,我对既有学问又很敏感的犹太人一向抱有好感。我的第一次“爱情”就给了米莉亚姆·布克宾德,一个弗吉尼亚本地的船上用品零售商的女儿。她那时刚刚六岁,头上是可爱的发髻,眼睛里闪着那个种族特有的忧郁和捉摸不透的神秘。后来,在对犹太书籍的大量阅读中,我又陶醉于他们悲欢离合的历史和传奇故事:亚伯拉罕和摩西的痛苦求索,大卫王忧虑迷茫的圣诗,丹尼尔深奥神秘的幻想,以及那甘苦交融的忏悔,信仰破灭后的恐怖、彷徨……这一切都让有关这个种族的故事显得特别动人。
  除此之外,犹太人也从南方白人那儿找到了兄弟般的友情。当然,这是陈词滥调,因为南方人已经找到了颜色更深一些的替罪羔羊。不管怎样,午饭时间坐在萨米,我能感受到这个新环境带给我的振奋。这一点并不令人吃惊。我迫切地想置身于犹太人之中,这也是我迁居到布鲁克林的原因之一。当然,如果只是坐在犹太人开的餐馆里,是不可能进入到犹太人的灵魂深处的。离开餐馆时,我甚至对自己说我已经开始喜欢蔓尼兹切威茨酒,事实上它不过是蛋面鱼团的佐料,而且糟糕得难以下咽,只是有点像我在弗吉尼亚时已十分熟悉的那种甜葡萄酒。
  我漫步回到耶塔公寓。想到楼上发生的事,我不免有些焦虑。我的担心多半是为自己着想,如果这种事经常发生,那我就别想得到安宁。而我心烦的另一个原因是,这件事着实蹊跷,一开始是发疯般地Zuo爱,两人都尽情享受快乐,然后一下子被狂怒、哭泣和愤怒所取代。而我不知道又最想知道的是,到底是谁对谁干了什么。这种好奇心令我对自己有些反感,这样一来我与房客的首次见面,不是简单的一声“嗨”或握手,而成了偷听两个素未谋面的人Zuo爱的场景。尽管我曾想象过自己在大都市里可能会遇上的风流韵事,但骨子里我并不喜欢偷窥;但这两个宝贝离我实在太近了,他们差点就要从我头上掉下来了,我根本没法不听,也根本没有办法不想去了解他们究竟是何许人!
  在遇到耶塔的第一个房客时,我的问题几乎马上得到解决。当时他正站在楼下门厅里,在门口的一张桌子上翻邮件。他长着一身赘肉,斜肩,一张椭圆形的脸,看上去二十七八岁,砖红色的头发,有着土生土长的纽约人那种特有的阴郁而不友好的神情。刚到这座城市时,我觉得这种神情里带有一种毫无理由的敌意,有好几次我差点为此诉诸武力。后来我才意识到,这是都市人特有的一种气质,就像穿山甲坚硬的外壳一样无法去掉,也无法模仿。我礼貌地作了自我介绍:“你好,我是斯汀戈。”而我那邻居却只顾翻着那些信件,我得到的回答是又大又粗的平稳的呼吸声。我觉得一股热流涌上脑际,嘴唇也一下子麻木了。我闷闷不乐地转身朝我的房间走去。
  这时我听见他说:“这是你的吗?”我转身看见他手里举着一封信,从字迹上看是我父亲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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