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神仙混人间-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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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绅的脑海中马上又想到某岛国的动作片中,就有一种这样的姿势,女子趴伏,男子后入。
就这么一想,嘶,姜绅突然发现自己某处有了变化。
“记住了吗?”徐丽讲完一边,回过头来,她的头正好与姜绅的胯下几乎平行,一眼就看到了姜绅的变化。
“你………”徐丽又羞又怒,猛的站起,一把拧住姜绅的耳朵。
“自己放。”
“啊…………好痛。”姜绅怪叫,却觉的香风扑面,徐丽擦肩而过,再次逃出浴室。
徐丽逃出浴室,仍然心跳加速,脸色通红。
我怎么了,我怎么拧他的耳朵,这种亲呢的动作,只有情人、夫妻或者长辈晚辈之间才会有的,嗯嗯,我把他当成了晚辈,他是小弟弟,小侄子。
徐丽不停的安慰自己。
“打是亲,骂是爱,原来就是这种感觉。”浴室中的姜绅也在体会刚才的一幕,虽然徐丽拧了他的耳朵,但是姜绅却不觉的有任何反感,反而很喜欢这种感觉。
不过,我姜绅是要纵横天下的人,怎么可以老念着这儿女私情。
纳兰不败的意志时刻在转变着年轻的姜绅。
洗完澡后,姜绅就穿着内衣裤走了出去,徐丽不在大厅,估计回了自己房中,他也一路回到自己楼上。
躺在床上后,拿出了那块刚买的玉。
这块玉,本身是一件吊饰,挂在胸口,适合男女老少。
姜绅本来是想做一个储物戒指,后来一想,现在戴绿玉戒指的人几乎没有,只有电影中的老上海大亨们才会戴着各种大大的玉板戒指。
那就在这吊坠的基础上练制。
姜绅说做就做,神念一动,嗖,身上的仙气源源不断的灌入绿玉之中,同时按照储物空间的练制方法,不停的运转神通,打出法印。
嗖嗖嗖一个个手势、法印在空中崩发光亮。
哧,外表没有任何变化的绿玉吊坠,内部就像一个膨胀的汽球,刷刷刷向四面八方形成特有的储物空间。
这种空间,与姜绅他们现在的空间不同,属于第七空间,相当于是和地球平行的另一个空间。
大,大,大,姜绅不停的灌注仙气,感受到这小小空间在逐渐变大。
很快,一个长宽各十厘左右,高达二十厘米的储物空间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而姜绅同时觉的眼前一黑,扑通,晕倒在床上。
他是仙气消耗过多,从而累的晕倒。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慢慢醒了过来。
拿出手机一看,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醒过来的姜绅觉的自己全身精神抖擞,似乎有浑身用不完的劲,而且,隐隐仙气还有增长的痕像。
难道练制法宝,也等于是修练,也可以提高仙气?姜绅若有所思。
然后他神念一扫胸前的那块玉,可以清楚看见那几十立方厘米的储物空间,形状就像一个长方形的箱子,四周都是一片绿色的墙壁。
佛门说,一花一世界,没想到我的玉石中也终于有了一个储物世界。
中的宝物,姜绅也拥有了,姜绅又是高兴,又是激动。
不过,好像太小了,才几十立米厘米,也就只能放一部手机。
再来,姜绅感觉睡一下后,精神好了很多,仙气都似乎有增加,立刻再次发动仙气。
扑通,很快姜绅再次昏睡过去。
第二次醒来,已经是接近晚上十二点。
姜绅还是那种感觉,睡醒之后仙气恢复,精神振作。
再来。
第三次,第四次。
整个晚上,姜绅就拿着那块玉在折腾。
第五次醒过来,已经是早上六点。
玉坠中的储物空间经过姜绅多次祭练,现在已经长宽接近六十厘米,高已经超过一米,真正有了实用的价值。
而姜绅同时发现,自己虽然没有真正睡个好觉,但是精神振动,仙气增加,一晚上的祭练,竟然让自己仙气也所有增加,神念再次加强。
只不过,这种增加极为缓慢,但是只是坚持下去,自己的实力也会越来越强。
姜绅把其余的钱和自己两个手机全部放进了储物空间,然后起床,洗涮。
穿好衣服走下楼,就见徐丽也是早早的起床,在那里做起了早饭。
“徐姐,这么早?”
“咦,你不多睡一会,我还在为你们烧早饭呢。”徐丽得到姜绅五十万,也不准备做早饭了,做早饭太辛苦,外面包个饭店,比做早饭好多了。
“我……”姜绅本来想说我不吃了,不过想到徐丽这么早就起床做早饭,还是拿了一根油条。
“咦,那油锅可以不卖啊,留着自己做油条吃。”姜绅边吃边穿鞋子。
“你喜欢吃,我天天做给你吃。”
“不好,油条不营养,难得吃吃。”
“那就难得做做,中午回来吃饭不?”
“回来的。”
“好的,我等双儿起床了,带她出去逛逛,帮你开通网络。”
“好,那中午见。”
两人一问一答,熟的就像自家人一样,连姜绅都发现自己很溶入这种生活。
普通的人生其实很简单,就像现在一样平平淡淡,快快乐乐。
如果母亲还在,姜绅真希望就这么平平淡淡过完一生。
但是,当普通人遇到宋世辉、小红毛这种人时,注定会变成一出悲剧,所以,人生一定不能平凡,我姜绅也一定要强大,强大到这个世人上的任何人,都只有被我打脸的份。
姜绅离开家中,拦了一部面的,向市东的东华山去。
相传六百多年前,有一位佛门高僧云游四方之后,来到东华山,见东华山各处腥风飞卷,漳气漫延,满山绿草林木枯萎,便知此处有妖孽横行。
当地百姓知道这佛门高僧是位能人,个个苦苦哀求他降妖伏魔。
但是这高僧却在山上找了一个破旧的山洞住了下来,每日念经诵佛,七七四十九天之后,终于出现一个长的凶神恶煞的黑脸大汉,见到高僧倒头就拜。
原来此人就是山中的妖孽,知道大师法力无边,却心存善念,没有斩妖除魔,而是以慈悲感化,所以最终回头是岸。
为感谢高僧,后人在东华山顶,专门盖了一座东华庙,常年香火不断,如今更是成为东华山很有名的一个旅游景点。
此后的东华山,逐渐成为传说中的洞天福地,更有当地百姓称,每有凶恶之徒走上东华山,到了晚上睡觉,都能隐约听到连绵不断的阿弥陀佛声。
姜绅今天就想去东华山东华庙看看。
东华庙建造已经有五六百年的历史,在这么多年的历史长河,无数的战火中,能保存到现在,肯定有他特别的地方。
果然一到山脚下,姜绅神念一扫,就感觉到了山中散发的淡淡灵气。
昨天大雪下了一晚上,东宁市中心还好一点,别的地方积雪都有十数寸厚,但是东华山上的山路上,竟然没有积雪,全部都化成了雪水。
清晨的东华山,鸟语林香,姜绅走在山路,感受着整座东华山的灵气。
东华山的灵气,与玉石中的灵气完全不同。
所谓人杰地灵,一个杰出的人降生或到过的地方,这个地方就会成为名胜之地。
东华山的灵气就是这种灵气。
也就是说,六百年前的传说,很可能是真的。
也许,地球上也曾经有过玄门之士的出现。
姜绅看过无数网络小说,绝对相信,在古代的历史上,或者在无数年前的炎黄历史中,飞天遁地,这不是小说的异想天开,也许那时的人们,真的有这种本事。
他一路感受灵气,一路向山顶而去。
东华山高有七百多米,山路长达一千多米,平时爬山的人很多,但是冬天几乎没有。
姜绅爬到一半的时候,才见到第一批和他一样爬山的人。
这三个人好像是一路的,其中一个四五十岁,另两人,一个是三十岁不到的美艳少妇,另一个是二十出头的青春女子,一左一右扶着那中年男子。
看到姜绅健步如飞的跑上去,三人都是微微一愣,不由自主停下来看了下姜绅。
大冬天的,竟然还有人和我们一样爬东华山?而且,看上去像是一个学生。
姜绅微微一笑,对三人点了点头,然后头也不回,一路慢跑,几下就消失在他们眼中。
“他竟然是跑上去的?”那二十出头的青春女子不可思议的看着姜绅的背影。
“年轻人,身体好,你以为和我一样。”中年男子呵呵一笑:“走,我们加快速度。”
“爹,你慢点,你以为你还十八岁啊。”美艳少妇不满的拉了拉他。
“哈哈哈,有阮护士在,你怕什么。”中年男子爽朗的大笑,加快了步伐。
第十四章 城东绅哥
第十四章 城东绅哥
原来是一个女儿,一个护士?
以姜绅的听力,跑出去一百多米,依然把他们的对话听的清清楚楚,这大叔也正是,大冬天带着女儿、护士来爬山?
姜绅很快就忘了他们,因为他神念一扫,五百米内已经没有其他人了,他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狂跑一下。
看看我的追星赶月有多快。
姜绅估算了一下与山顶的距离,然后运转神通,一步登山。
嗖,空中拖出一道肉眼几乎捕捉不到的身影,人影一闪,姜绅就站在了山顶某处。
呼,姜绅又有点头晕了,好在这里的空气中有淡淡的灵气存在,让他呼吸之间就可以恢复起来。
与纳兰不败一步千里相比,我刚才这一步,大概迈出了三四百米,我用了两步,就从山下跨到了山顶。
以姜绅现在的速度,全力发动没有顾忌的话,一秒钟可以跨出近十步。
也就是说,他一秒钟可以迈出三四千米。
一般手枪子弹的初速度也就二百到三百多米每秒之间。
超音速飞机也就大于三百多米每秒。
换句话说,姜绅要是有足够的持久力,飞在半空的话,速度是飞机的十倍。
不过,姜绅刚才试了下,全力运转追星赶月,最多五十步恐怕就要力尽而竭,然后晕倒。
仙气不够,不能持久,男人,还是要持久。
姜绅摇头苦笑,往前走了几十步,很快就看到一座阵旧的寺庙。
这是座几百年的古庙,虽然没有经受过战火的破坏,但是也很久没有修补过,远远看去,非常阵旧。
据说东宁市曾经有领导提议修补一下,后来又被另一个领导以保持复古原味的理由反对掉了。
姜绅走到庙前,神念一扫,整座庙里都散发一股淡淡的气息,这种气息,不是灵气,像是佛门的香火气息。
庙里有好几个和尚,但还没有客人,咦,还有几个摄像头。
姜绅神念扫了一遍,庙中没有什么对他修练有用的东西。
姜绅微微有点失望。
东华山,也算是名胜古山,没想到除了有一点灵气之外,竟然没有什么可以对修练有用的东西。
他连庙门也没进,走到山顶的一处高峰处,抬头看向四面八方。
东华山东面是城郊区,西面还有一大片山林,其中市林场就在西面不远处。
连绵起伏的山林,像一只沉睡的雄狮,一眼看去,远处都是白茫茫的,只有东华山上的积雪,似乎早就融化。
只是站在高处看了几眼,姜绅就觉的自己体内气血滚滚,仙气涌动,刹那之间,修为似乎又有进增。
难怪古代的道门都要在山中潜修,姜绅心中也几乎涌起一种以后干脆隐居山林,潜心修练的冲动。
他静静的站在那里看了一会,然后准备转身下山,却在这时,余光一扫,发现山下某处似乎有一道亮光一闪而过。
亮光?像是金属反射的光芒。
那片山林,好像是市林场所在,与东华山,仅一条山路之隔。
姜绅用眼光估算了一下,直线距离好像超出了五百米,是他神念都不能扫到的地方。
要不是他现在眼光也变的锐利,那道光芒他都感觉不到。
姜绅想走,但是看那片丛林,密集无比,别说冬天,就算是旅游旺季,也很少有人去那片丛林。
就这么想了下,那边刷,光芒又闪动了一下。
有人,真的有人在。姜绅看出来了,那边肯定有人。
那就过去看看。
姜绅四下打量,整个山顶寂静无声,这里,没有人,没有摄像头。
嗖,他一飞冲天,追星赶月,一步就从东华山跨起,然后人在半空,以比一枝飞箭还快的速度,落到林场之中。
整个过程,如同兔起鹘落,速度飞快,一秒钟不到,就换了一个山头。
落到那边,神念再扫,终于看到是什么情况。
市林场的一片丛林中,三个二十多岁的男子,围着一个清纯绝色的少女。
这少女大概十七八岁,应该还是学生,扎着两条长长的马尾辨。
本来扎两条辨子在城市的学生中很少看见,因为可能会被人说成村姑,但是这少女天生丽质,清纯可人,两条辨子配上她,硬是多了七分清新。
“吗的,癞皮丁这狗日的,怎么生个女儿这么漂亮?”
“我瞧着也不像亲生的,会不会这狗日的抱来的。”
“胸毛哥,能不能上了这小妞啊,看着真是心痒痒啊。”
“哈哈哈,就是,就是。”
两个男子,手上都持着一把长刀,你一言我一语,吓的那小女生缩成一团,不过,她的眼神没有惊叫和害怕,似乎对这些已经习以为常。
姜绅从她的眼神中,看到更多的是坚强和无畏。
“哭啊,叫啊,再不哭,我叫他们剥了你的衣服。”叫胸毛哥的拿出手机,恶狠狠的吓唬小女生。
小女生全身一颤,睁着一双无助的大眼睛看了看他,然后低头抱胸,缩在一棵大树下面,咬着牙齿没有反应。
“咦,他吗的。”胸毛哥把手机摇了半天:“这里信号这么差,我草,你们跑这么远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