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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部分

盘丝洞38号-第129部分

小说: 盘丝洞38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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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的刺杀、毒害及绑架……

    卫大倾情巨献异域神秘绝恋

    《埃及艳后》延续了卫风一贯的文风,朴实又不乏灵动的语言、流畅又不失跌宕的情节、平易又不失饱满的人物,这些卫风式写作手法在《埃及艳后》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难能可贵的是,《埃及艳后》还是卫风大人勇于突破的力作,其中凝聚了卫风大人的几个第一次:第一次写同人小说,追忆了我们心目中永恒的经典,圆了“《尼》迷”们魂牵梦绕已久的续集梦;第一次写“双重穿越小说”,主人公穿越到“穿越小说鼻祖”《尼罗河女儿》这样一本书中,并在一部小说中塑造了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两位穿越人物,让人耳目一新;第一次描绘异域风情,较全面地展示了古埃及神秘迷人的风土人情,塑造了一位集美貌和智慧于一身的埃及艳后。

    对这样的一部作品,如果你如我一样,会在看到书名时就被它吸引;如果你比我理智,会在看完第一章后再也不忍释卷。

    网友热评

    看过卫风的《青蛇》和《星之海》,喜欢她那种平和质朴的文风。《埃及艳后》虽然延续了作者一贯的文风,却让我惊艳不已。情节发展似曾相识却又出乎意料,个人认为是卫大目前为止最好看的文了。

    ――网友爱美丽

    卫风的作品和作品风格都很让人赞叹,光是这种新写作点就让人耳目一新。文中流水般的叙述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让我这颗“《尼》迷”的心受到狠狠撞击。

    如果有可能,希望爱西丝能与伊兹密王子在一起。《尼》里,凯罗尔把他祸害得够呛,为了他的国家,他应该选择杀了凯罗尔,可是他爱恨交织的心和躯体却一直背叛着他身负的责任。新版《尼》里,作者安排他爱上了爱西丝女王,爱到无法自拔。让爱西丝读懂伊兹密的心吧,别让另一个凯罗尔再伤了他的心。

    ――网友xiaobao95

    刚刚看完这篇小说,感觉很棒,把《尼》中我讨厌的爱西丝写得惹人怜爱了,却把《尼》中我喜欢的凯罗尔写得不讨人喜爱了。这篇小说中的人物与《尼》中的很贴切却又有所不同,恰恰写出了我心目中所想象的样子。

    ――网友七上八下



………【如果还有如果--敖子恒同人番外(上)】………

    如果还有如果------敖子恒同人番外

    作者: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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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前面的话:这篇番外是我在看了评论区蛇蝎美女、eyeful等亲的帖子后有感,自己杜撰的番外。以子恒为第一人称,只是希望描绘出我心中的子恒,和他无望的爱。剧情原创同人,可能会有与卫大还未出现的正文相悖之处,仅为纪念,一段朦胧暗涌的情意。

    *******************************

    (一)母亲

    小时候,嗯,准确地说,刚能化形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我与他们,是不同的。

    他们能够轻易地幻化人身,在年岁那么幼小的时候。为什么我却要蛰伏如此漫长的岁月,而化形的痛,彻入心肺。他们能够自如地翻云覆雨,在功力那么微浅的时候。为什么我却要修炼如此艰辛的法阵,而布雨后被抽干般的无力,记忆如新。

    他们看我的眼光是不同的。我可以读出暗涌的轻蔑、和故意的忽视。甚至,从长者肆意地居高临下中,从同辈无遮地排外中,从父亲几乎忘却的记忆中,从姨娘们讽刺地嬉笑中,我都读得出那份不同。

    我是不同的……不同的!藏在心底的兽,在铺天盖地的包围中,似乎很快就要压制不住,勃然迸出。

    可要忍住。

    忍住。

    只为卧床的母亲。我的亲生母亲。

    一个仅被临幸过几次,一个被丢在遥远的行宫,不能踏入主殿的蚌女。

    母亲不可以和她的姐妹们相会。因为她是“侧妃”,是神龙敖家的女眷,她不可以和低贱的蚌族私交。

    母亲必须要向她的“姐妹们”叩拜。因为她是蚌女,是东海水域最底层最平庸的族类。她没有资格和她们平首。

    母亲,应该算是最美艳的蚌女吧。不然也不会被父亲惊鸿一瞥,就纳入囊中,藏于内阁。母亲,也应该是最艰难的蚌女吧。身怀神族后裔的骨肉,过于强大的血脉吸干了她全部的灵力。我的出世,可以说严重损伤了她的身体,让她长年卧床,尽管她安之若素。

    我的身体里,流着最高贵、最强大的龙族的血。

    正因为这血,我跻身敖氏,在大家族中排上一个微末的角位。

    我的身体里,也流着最低级、最普通的蚌族的血。

    正因为这血,才有了那些不同。那些如刀样刻在心底的羞耻。

    可也正因为这血,才有了我,才有了我的生命,才有我敖子恒。

    生命的获取是我所不能控制的天择。惟有努力地活下去,为母亲活下去。为自己活下去。

    要给母亲宁静。因而要忍。

    要给自己更多的时间。因而更要忍。

    要活到比任何一个嘲笑我的他们,都要好。所以,我忍。

    母亲并不快乐。这显然易见。父亲不能谓之风流,但其心明显不在女色。虽是如此,生育我后的母亲,病骨支离,形骸枯槁,远没有与父初逢时不可方物之色。父亲的走访,在我记忆中,仿佛是随着年而递减的。最后一次出现,甚至都忘记了是否已过十年。

    朋友,在母亲而言,是一个奢侈的名词。高攀不起,低就不得。她全部的生活,似乎只有我。

    每日里,只有晨昏之际我修行课程前后的请安,才是母亲最开怀的时光。她会挣扎着走出殿阶,依在宫坊侧边等我。我只记得她氤氲在海水与夜明珠中的笑容,绽放出凄美烟花。

    如果父亲真的爱母亲,他会让她过着这样的生活吗?如果父亲真的负有责任,那么放开母亲,让她自由自在地在蚌族中寻觅自己的良伴,会不会是更好的选择?

    爱是什么?爱并不是,喜欢就追,娶回就罢。爱能不能长久,爱能不能长守,爱能不能让她幸福?

    母亲的葬礼,只是随随便便在族外围的祭堂。那时的我,也还没有能力,让母亲的遗骸,葬入敖氏族冢。

    母亲才不过数百岁,即使在蚌族,她这样的年龄,也应该是一个女妖最温柔而有魅力的时间。

    是谁夺走了她的笑容,和她的岁月?

    若我长大,我必给予我的“她”,夏日黄昏时晕光里最灿烂的容颜。若我长大,我必满足我的“她”,从衣食起居到玩伴消遣所有的期翼。若我长大,我必只娶她一人,恩爱和睦,成为别人羡慕的神仙眷属。

    若是不能,我宁可放弃。让“她”追寻,更自由的幸福。我不要让“她”,走上相仿母亲的道路。

    我跪在母亲的冢前,默默许下,一生的誓言。

    ----------------------------------------------------------------

    爱有很多种。爱并不绝对。一个人会有怎样的爱情,和他生长的环境、和他的想法与性格,密不可分。所以了解子恒的生活,应该从他生命的来源开始。

    (二)凤宜

    遇见凤大哥,都不知是几百年前的事了。

    让我回忆一下。那日仙师携着尚是少年的他,来参加敖族的立宗大典。

    那时的我,还是个身着青袍的小孩。呃,好吧,我承认,一直到我快五百岁的时候,我还是身着青袍的小孩。

    所以用这个形象来判断凤大哥和我相识的年份,似乎不是一个确凿的好选择。嗯,总之,是化形还没多久,至少是几百年前的那个时候。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时的我,是不被允许进入立宗大典的。

    因为身上一半的蚌血。

    这是可以接受的。我?解。

    而不能接受的是,这个决定,是我已整装肃容,装戴齐全,头顶母亲亲自系上的青云冠,行至大殿门口时,才被拦下告知的。司管祭典的礼官,不知在谁的授意下,隐瞒了族内长老的决定。

    当着林林总总数千宾客亲眷同族的面被拦下。

    是存心看我的笑话吧。

    “蚌女的儿子,也想进入神龙的立宗礼吗?”

    我记不准当时登记的参礼者原话是怎样了。我甚至都忘记了他是什么族别。

    因为我还来不及回答,就被牵起了手,再一怔,就已经离大殿好远了。

    “既然他闲着,那陪我玩玩好了,正缺个人带我四处转转。仇老您自便,我到不到场,都一样吧”一阵风一样,我被拽着从仙师身边掠过,留下这句清脆悠尾的告示声,在殿门轻飘。

    “风行万里?”虽然看似幼小,其实在学堂时候,我记下了绝大多数仙术和修炼之道,哪怕是还未力所能及之术。带我离开的,正是这种禽系族类的绝学。

    牵着我手的,是个发角飞扬的少年,仅仅能看见他小半个侧面,精致美丽,已是惊世之容,微狭的桃花眼,更是勾人不浅,可偏带着顽劣的笑容,随着微弱的气流而飘动,那么洒脱和随意,将先前的魅惑感生生揉入了少年阳光傲人自信满满的朝气。

    若是会这样的法术。若是少年般的容貌啊,他明明就是还很幼小的禽族嘛,不比我大多少。但多么不公平,水族的幼年期那么长,有相当一段时间,他很快就会成长为成年,而我还要顶着这副尊容好几百年

    等等,若是能随着仙师进入大典的少年

    “你一定是凤宜吧!”

    “你就是敖子恒吧?”

    我们竟然同时道破了对方。也对,放眼东海里,最出名的“蚌女的儿子”,似乎非我莫属。

    惊异、与惊喜,仿佛同时而至,分不清伯仲。还未当起免费的导游,我就与他从禽族与水族关于“神行术”的差异一直争论到东海之彼与仙界云洲相接成环的可能性。

    从来没有一位族人,能这样认认真真地和我争辩这样的论题。说我韬光养晦也好,说他们偏执世俗也罢,争得面红耳赤的我,连我自己都头一次见到。

    可凤宜的见识和气度,真的远胜于我。“凤大哥”与“子恒”,在临别之前,他与我的称谓已然定型。这声“大哥”,我叫得心服口服。不过也就是这一声“大哥”,让我叫足了数百年。

    我似乎忘了什么。

    啊,是的,我忘了那血。

    忘了他身上流淌的高贵的凤凰之血。

    忘了我身上神裔与水族交糅的混杂之血。

    与凤宜的友谊,是凌驾于血脉之上的,心神的交汇。

    原来朋友,这样简单。

    可是母亲你知道吗,原来“朋友”对我敖子恒,不再是四面排挤八方轻蔑时遥不可及的奢望。

    嘴角不知何时,扬起了从未有过的角度。

    ------------------------------------------------------

    读小说的时候,我就觉得,朋友对于子恒,应该是珍贵如同生命般的存在。凤宜的友谊对子恒来说,是漫长生命中最应守护的情谊。同样地,我相信对于凤宜来说,子恒的友谊,也是他漫漫岁月里视若珍宝的经历。所以凤宜的心思、子恒的暗昧,彼此间,都不会是秘密。

    (三)三八

    三八那只小蜘蛛啊,是我见过最有趣的虫族了。

    那阵子为避招惹麻烦,向族里自请新搬到碧水潭,在凤大哥引见下给邻居桃花观主打个招呼。

    谁知道刚入桃花观,就听见一片诵诗声。

    桃花观那群妖,听说都是还未到天劫的小妖,什么时候竟开始舞文弄墨起来?

    哦,对了,听凤大哥说,有一个会背古诗的小蜘蛛来桃花观了。

    过去一看,居然大家都在识字,而吊在那里教大家的,一定就是这只神奇的小蜘蛛。

    这恐怕是那桃花观主闲暇之余,消遣这只蜘蛛来着,还真给她开了个私塾。

    可是,为什么在黑色的墙板上写白色的字?那字还歪扭地不成体统。

    真是有个性的蜘蛛

    凤大哥忽然问起我来,要不要挤点毒蛛液。他该不会是怀念虫子的味道了吧,把人家还没化形的小妖吓得瑟瑟发抖,真是不忍。赶紧开解过来,不要以大欺小。

    再看那板上的字: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诗、这景,还有那桃花观主凤凰八成是要让他们禁念此诗。

    果然如此。

    小蜘蛛看着像是奉命教大家识字。一上来就教这首诗,这不是一个有经验的老师呢。该不会,她只会这一首诗吧?

    看着它们那么弱小的灵力,大大小小数个都还没化形,忽然就想到小时候的我。仿佛触到心里某些柔软的地方。若是可以我突然对他们说:“想识字的话,我倒是带了一些书来。我现在借住在山后碧水潭里的双清府,你们可以找我借书。”

    后来这句话无数次地出现在我的回忆里。我明明白白地知道,这句话,是对“他们”说的。尽管时至今日,只有“她”,真的来过。

    好吧。这世间的无论是草木还是鸟兽鱼虫所化之妖,识字的都是凤毛麟角。我知道。

    好吧。对于将将数百岁待化形,还未历劫的小妖,修炼功法、自然比识文学字要实在得多。我也知道。

    或许当时我说,“想提高功力的话,也可以到我这里来”,能吸引更多的小妖吧。

    只是旁边就是凤凰坡。那只天之骄鸟,似乎有喜爱指点他人迷径的为师嗜好。

    即使没有,他家坡前的草地,总是门庭若市,喧嚣热闹的。

    他是整个世间离神裔最近的族系。他的身体里,流淌着高贵的、不死的凤凰之血。

    相比我这个小小碧水潭避难的旁系龙族,还有些身分不明,即使是最低微的小妖,也知道何处、应趋之若鹜。

    所以只有三八这只傻蜘蛛,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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