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苗仙路(完结)-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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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也是,几个孙子都大了,也不会缠着她这个奶奶,像小军小花都十多岁了,都有自己的玩法,秧苗更是自小就懂事也不会缠她,倒是小孙子总黏人的很。但是老太太喜欢被粘啦。
人越老就越怕寂寞孤独,总想找人说说话,但是年轻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谁会来理会一个老太婆在呢,最多逢年过节的聚聚或是拿点零花钱什么的。
秀云当然看的出婆婆的心思,说真的,她打心底感激这个老太太,想起过往,换了其他强势的婆婆的话,秀云早就被磨疯了。
反正闲时没什么事情做,两人就在家里做针线,找老太太学秀花样子。以前的老人基本都会绣花的,老太太虽然不是个中高手,但是教秀云却是绰绰有余,两人一边唠嗑一边绣花,看那一团和气的样子真是让沟上沟下多少婆媳羡慕的不得了。
……
秧苗现在可是有的烦了,罪魁祸首还是不断变得好看的脸蛋子。
麻烦的不是被人喜欢,秧苗其实很高兴别人真心喜欢自己,赞美自己,但是别人不是因为她是张秧苗而喜欢,而是因为她好看的脸蛋子才喜欢,这就是烦的根源了。
在初二下学期的时候,秧苗的座位被调到了前排中间来,用老师的话说,秧苗坐后面角落里,上课的时候男生的眼睛都转后面去了,所以把秧苗调的前面来多少不要让上课老师太难堪。
坐前面最郁闷的地方就是,秧苗现在不能上课看自己喜欢的书了,再加上课本的知识秧苗每次都预习过,老师一说就明白了,大多数时间就开始在那里精心冥想。
只等下课铃声一响就拉开课桌匣子看书,然后就围上来一圈男同学女同学。
“秧苗,你看的什么书啊?”
“好看不,借给我看下撒。”
“借下你的笔记本好不,我没记下来。”
“秧苗,我这道题刚才没听懂来着,你帮我看看。”
那个啥,五花八门的搭讪。秧苗觉得同学嘛,自己也没必要装清高,何况人家没恶意来着,便呆滞的点头或摇头来回应“哦”“嗯”“没记呢。”“我也没听呢。”
要说人家没理会自己吧,问什么都回答了的,但是这回答貌似也太简单了点。但是秧苗就像四季豆,油盐不进,依旧问什么答什么,像那种缩进壳的乌龟,让一群对她有意思的人没办法下口。
最郁闷的不是张秧苗来着,而是她的同桌刘小青。
说实在的全班的人,秧苗最欣赏的人就是刘小青了,这是一个如水的女子。十四五的花季,出落的娉婷窈窕,削直的长发,两鬓轻缕脑后,系上粉色头绳,像极了电视里的“小龙女”(李若彤饰演的小龙女)。再加上稚气未脱,相比还多了几分灵动。
秧苗最欣赏的还是小青的为人。大概也是和自己一样的懂事,做事从不张扬,学习成绩一直非常的好,对于比自己更加好看的秧苗也没有像其她女生那般嫉恨。始终和以前一样保持一份淡淡的亲和与疏离。
小青郁闷的不是别人喜欢秧苗而没喜欢自己,她郁闷的是这些人在围着秧苗的同时也打扰了自己的空间。
相反她很理解秧苗现在的处境,曾经的她也是这样被围着来着,不过她看到秧苗那种呆愣的样子太逗了,自己心里偷笑不已,都很想上去掐一下对方脸蛋。
别看小青柔弱的样子,还是个练家子呢,一手擒拿手将一个比自己高有壮硕的男生一下子摔趴下,这样一个凶悍的女生即使再漂亮再有才也不是普通人可以招架的,所以她乐得了现在的清闲。秧苗后来想想,自己是不是也该学下小青的做法,是不是露两手,吓吓那些登徒子。
秧苗想了下自己,貌似没有什么拿手的擒拿技,只有太极拳,貌似看着太柔和了,还有的都是自己从小人书上学的必杀技,什么猴子摘桃,海底捞月啊之类,这些要是一使出来,不是把别人将来的性福给毁了么。
秧苗有时想想自己都会傻笑,自己那个啥,也太邪恶了吧。
不得不说秧苗的装痴卖傻还是很有成效的,再加上几年来一层不变的深色长衣长裤,吐得掉渣不说,一个头也乱的像鸡窝,哪像小青人虽厉害点,但是头发看起来都可让人遐想一段时间。
秧苗却是剪得短短的头发,因为自己修炼不用睡觉,自然不用梳头,后来连洗头都省略了。其实不是秧苗很乐意自己身上黏糊糊的,而是洗的太干净了那种修炼了的体质,自然有种体香神韵什么的就显露无疑了。到时候不更加招蜂引蝶才怪。
秧苗想起自己刚上初中那会,是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
现在呢秧苗还是秧苗,就因为好看了点,来搭讪的人都快应付不过来了。
这也不能怪人家什么,重要的是人性潜在对美好实物的追求,就像出去买苹果,肯定捡大个光鲜的,谁会要那些个皱巴巴还烂了一半的,除非是减价减价,也有来捡便宜的。貌似秧苗很喜欢去市场淘那些便宜货的。
呃,貌似又扯远了点。秧苗现在就是那种实际上很光鲜的苹果,却自己硬敷上一层泥的那种。
初三下学期的时候石勇和同校的一个女老师结婚了,在女生眼里那个女老师并不怎么好看,而且还是教体育的,看起来大手大脚的,有些配不上石老师。
看着有同学拿了几本人家结婚的影集,好多人心里还是小小失落了一把,不为什么,她们只是在情窦初开的季节遇上了比较帅气成熟的男子,对石老师超出了师生关系但是又还未到那种男女之情。
秧苗很高兴石老师对自己又恢复了以前的那种漠然。
随着中考的临近,这是很多同学的人生一大转折点,或是继续深造,或是就此钻进生活漩涡。
男的可以准备赚钱养家娶媳妇生娃过日子。
女的大多回去等着媒婆上门让父母把自己嫁出去,然后相夫教子然后熬成黄脸婆然后……
秧苗对早已自己的人生有一个完整的规划,并且她也在为此不懈努力奋斗着。
在谈及感情方面的事情,秧苗不会羞涩矫情,而是认真剖析自己的内心,是否真的有情,还是只是大多数青春期的悸动而已。
不过秧苗最后发现,自己并不期盼那种肤浅的“喜欢”,心里更没有所谓的“悸动”。最后她在中学同学心里和小青一样只是一段传说而已。
蝶有意,花无情,花落为泥更护花。
第一卷 凡尘劫 第三十一章 城里人农村人
第一卷熙攘尘世第三十一章城里人农村人
小军如愿以偿的考进了师范学校,当老师,受人尊敬,那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伯伯和伯娘特意为小军杀鸡来庆祝,也请了秀云母女。
饭桌上,伯伯喝的醉醺醺的,端在手里的酒杯直晃荡,“儿子,来喝一杯酒,以后就是大男人了。”伯娘扯着伯伯衣裳“娃他爸,大娃还小呢,喝啥酒。”
“你个娘们家的不懂,今年满十六岁了,是个大男人了。大男人咋不能喝酒?”
小军喝下辣辣的烧酒,觉得一股子火辣气直冲脑门,一下子也变得豪气起来。
“爸爸,妈妈谢谢你们,这么多年辛苦了,我敬你们!”说完又一口闷下去一杯,这是那种八钱的大杯子。两杯下肚小军激动的还想说什么,但是因为不胜酒力趴在桌子上喝醉了。
伯伯和伯娘却因为小军刚才那句话愣在那里没回过神来,伯伯借这酒疯喊道“我儿子长大了,终于长大了啊。”说着说着一个大男人的哭了出来。伯娘在旁边一边抹泪一边嗔道“你个背时的,今天是我大娃喜庆日子,说那些干什么嘛?”
两人一辈子守着土地过日子,还要供两个学生娃上学,那日子得有多难啊。但是现在好了,小军上了师范学校,而且学校里有补贴,等两三年出来就能端上“铁饭碗”,一辈子都不用为吃饭发愁了。
最难得的是小军懂事了,知道父母不容易,那一句“幸苦了”又怎么能道尽父母辛酸,但是至少娃子能理解父母了。
“当家才知盐米贵,养儿才报父母恩。”
下沟有的娃子大了翅膀长硬了便撇下父母去逍遥,到处惹事,还让父母去收拾烂摊子。想到这些,两口子看着醉趴在桌子上的儿子心里突然觉得好幸福,再苦再累都值了。
老太太又想起了小孙子了,而且随着年级越来越大,现在都七十三岁。俗话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但是自从上次张强把志宏接走后这么三年来硬是没回来过一次,电话也没有一个。
秀云不自觉的将秧苗的手紧紧拽在手里,发现自己好怕失去这个女儿,不过她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以前还差点生生打死秧苗。
秧苗很自然的考进了县城里的重点高中。
秧苗以前最远就到过镇上,县城还是第一次来。秀云喜气洋洋来送女儿,拧着大包小包的,长途司机最讨厌这些大包小裹的占地方,上下车还麻烦的很。不过秀云兴致很高,一路上都是笑嘻嘻的巴不得别人问她干什么,她就回到“送女儿去县城读书呢。”然后又可以长篇唠叨一通自己女儿是如何成绩好如何懂事乖巧。
这时,每当有人向秧苗投去疑惑的目光,秧苗都会善意笑笑。
高中住宿比初中好多了,连宿舍楼都是五层高的大楼房,而且每间寝室只有八个床位,都有独立的储物柜配给学生,看上去非常的整齐。
去的时候,只剩下两个床位了,都在上铺,秧苗选了一张,秀云就开始忙不迭的帮秧苗铺床。
一边给秧苗讲“有事一定记得打电话回来知道不,现在生产队长你张老辈子按了电话了,接电话只要五角钱就可以了,不要舍不得哈。还有吃一定要去多打点肉来吃,高中的学习任务重,不能把身子拖垮了,钱没了给赵老辈子那里捎个话,我给你送来就是了。家里的事情就不要担心了,你只管好好读书,多长点本事,莫要让沟里的人笑话……”
秀云在那里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秧苗觉得很舒心,倒是在寝室里先来的几个坐那里闲聊来着,还有两个也是来送子女的母亲这会都被秧苗妈妈给念叨的没了声音,有两个穿着光鲜的高挑女生索性跑了出去。
另两个妈妈级别人物也是穿的很贵重的样子,看那金戒指,金耳环的,听了秧苗妈妈的絮叨忍不住皱眉头“大姐也是来送女儿上学的吧?”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就是想打断别人说话。
“诶,是的,我娃考上高中呢,这么远的路,让她一个人来咋放心的了呢?”
“哦,看你们是农村里来的吧?”贵妇人语气有丝难掩的轻蔑。
“诶,是的,我们是黄果树那边张家沟的。”
秀云还在那里兴致勃勃的说,却没发现对方已经满脸黑线,还沟沟呢。
秧苗在心里偷着乐,她不介意别人的鄙夷,鄙夷又不能让自己少块肉。倒是看对方被自己妈妈给憋的那样子哟。不过秧苗看见妈妈这样高兴,心里觉得非常的轻松,轻灵。像是某种枷锁又被解开了一道样。
另外几个女生彻底被秀云憨厚的回答惹笑了,那贵妇人有点不自在,但任由她怎样旁敲侧击的讥讽,都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一样,最后只得拉着另外一个女人气鼓鼓走了“屋子里空气不好,还是出去透透气,顺便看看她们这个学校算了。”
秧苗小声在秀云耳边嘀咕道“妈,你知道不,你刚才可把那两人气坏了。”
“啥,我干嘛气她们呢。哦,哈哈,你说刚才啊,她们怎么问我就怎么回答好了,咋个又气到了呢。城里人真是小气的紧呢。”
“嗯嗯,是的是的,我发觉妈现在是越来越有气势了,也更好看了。”
“去去,一边呆着去,我把蚊帐挂起,现在蚊子凶的紧。在我女儿身上咬两个疙瘩我可不干。”
“好,知道了。”秧苗觉得原来享受也是这么美妙的事情呢。
寝室另外四个女生见秧苗母女嘻嘻哈哈的说悄悄话,心里没来由有些酸,除了小时候在母亲怀抱里撒过娇,越大了就越疏离,母女间能分享的就越来越少,隔阂就越来越大。
女儿对私人空间要求越大,对母亲的怨忿也越来越深,到什么时候双方只剩下简短的问答。
就像刚才两位城里母亲,对女儿说的最多的就是好好学习,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对于孩子来说为了学习而学习是一件多么累的事情。她们觉得秧苗好幸福,有这么亲且密的母亲。
所以每个人都有被羡慕的权利,就像秧苗,曾经的她是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多余的人,母爱被弟弟瓜分了去,父爱则在她生命里根本就没存在过。
现在虽然弟弟跟爸爸去过好日子了,但是妈妈却一天比一天舒心,原本属于自己的母爱也渐渐回归,自己修炼的心境也在逐步提高。真希望这样的日子就这样一直延长下去。
第一卷 凡尘劫 第三十二章 生命本源
第一卷熙攘尘世第三十二章生命本源
浑沌空间里的晶核圆球团散发的乳白色光晕又扩大了一倍,其生命气息也更加的浓郁。
秧苗想看看那么多的小球究竟是怎样排列凝结在一起的,但是现在里面又何止千个小球,秧苗仔细观察了半天也没弄清楚个究竟。
这时秧苗联想到在初中的生物课上,讲到了细胞分裂的知识,再结合生理卫生书上说道,人最开始就是由一个细胞分裂长大来着。
秧苗想起这些,再看浑沌空间里的那个小球,便豁然开朗起来。
她想起自己第一次进入混动空间时的样子,那时候自己魂魄已经离开本体,按照常人的话肯定是活不了的。因为以前修炼了一年多,只是普通人的体质根本没有办法在这么灵气稀薄的俗世解开修炼封印的,但是在那个时候恰好把生命本源从父母恩赐转移到自己本体上,这样修炼之途就顺利成章了。
然后再在自己神魂的触碰下将其激活,从而带动整个身体元气的运转,进而修复身体损伤。从新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