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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魔君的冷情烈妃-第11部分

小说: 魔君的冷情烈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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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几天是你的生日,你要什么都行,别拧着性子了。”沈蝶烟伸出手抓住李越的手腕然后看向濮阳宗政:“今天爹做饭,你就先凑合着吃一顿吧。”

    李越问:“梁大哥不去吗?”

    “恩,就我们两个去,买些东西就回来。”沈蝶烟盯着濮阳宗政问:“有什么东西想要的吗?”

    濮阳宗政没说话,李越在旁边冒出脑袋说:“给梁大哥带些点心回来吧,刚才我在他屋里找了半天才没找一点能入口的东西。”

    沈蝶烟好笑的拍拍李越的头:“还是你想吃。”

    濮阳宗政一直不说话,沈蝶烟只能当他是默认了。她朝他轻轻一笑:“我们去了,你不是爱吃那个翠玉豆糕么,我一定会给买回来的。”

    濮阳宗政居然点点头,将沈蝶烟口中的“一定”记在了心间。

    李越跟在沈蝶烟身后,等到两人出了后院才问出声:“沈夫子好多年没进过厨房了,他做的饭能吃么?”

    “你小时候也是吃过的,怎么没见你出什么事请。看在你庆生的份上,衣服零嘴随便你挑。”

    虽然沈蝶烟这样说,李越还是显得闷闷不乐的:“那个韩曦,我一定要把他揍到满地找牙。”

    沈蝶烟揉揉他毛躁躁的头:“他跟你闹着玩的,你也是大孩子了,不能别人随便说两句话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李铮嘟着嘴:“以前就是他欺负我最多,我现在见着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沈蝶烟脸上带着宠溺的笑容:“你呀,还是小孩子脾气。”



………【第四十二章 小心思】………

    刚到镇子上,沈蝶烟就先带着李越在陈师傅的成衣铺里挑了一套衣服。李越自己挑了一件铁绀色的稍厚些的袍子。

    沈蝶烟嫌弃你按颜色太老气,料子也不像是夏天穿的。她拎着一件空色底子上描着亮白色的云雾的袍子:“你看看这件多好看,穿上它就跟大户的少爷一样。你整天穿的都是颜色的衣服,不是墨色就是深棕暗蓝,哪家的小孩子整日穿的像个小老头。”

    “你选的都是不耐脏的衣服。”

    “说的什么是话,你家的衣服你洗过一件没有,还不都是你阿婆洗。”

    “就是因为都是阿婆洗所以才更不能穿这些浅色的。”李铮小声的回答一句。

    沈蝶烟放下了手中空色的衣服,李越这个孩子,毕竟是自己看着而长大的。平时像个小霸王皮猴子似的,惹出的祸端也没少让李郎中拿着竹竿追着打。可李越,说到底只是个天真的孩子。他经常与别人打架,那是因为镇上一些孩子会恶意的叫他是“没娘亲养的野孩子”或者是取笑他那个一年到头出不了几次门的阿婆,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即便明知道对方人多自己讨不到便宜可还是像只幼犬狠狠的扑过去;不会撒娇,想要什么东西只会反反复复的说“想要想要”,连缠的大人无计可施的手段都没有;会笨拙的体贴大人,会小心翼翼的保护他的珍宝。虽然幼稚的像个傻瓜,可是却让大人更加心疼。

    “那我们各退一步总行了吧,你也别拿着那件不放了,别说那颜色难看,单说那个料子,在深秋的时候穿还差不多。”

    “布料厚一点的话耐磨。阿婆的手指拿不住细针,爷爷补的补丁又歪歪扭扭的没法看。”李越有些得意的说,“这么厚的衣服比那些薄薄软软的袍子经穿多了。”

    沈蝶烟伸手夺过李越抱在怀中的袍子:“什么经穿不经穿的,你爷爷或者我连件好衣服都给你穿不起吗?等三伏天捂出一身的痱子看你还能不能说出这种话。”

    沈蝶烟说完这话就对陈师傅说:“陈师傅,你把那件青白橡色的袍子拿给我,对对,就是那件。”

    陈师傅沈蝶烟说的那件袍子递给沈蝶烟。这件袍子的颜色虽然还是有些暗,可袖口以及下摆处都绣着胡粉色的流云百福的图样,越显得袍子素雅大方。料子也是极好的,摸在手中光滑轻柔。沈蝶烟上上下下前前后后看了两圈才将袍子递给李越:“喏,试一试。”

    李越并不接那件袍子,只是抬着眼皱着眉为难的瞅着沈蝶烟。沈蝶烟正好看到这孩子光滑饱满的大额头以及亮灼灼的眼睛。她劈手把袍子扔到李越怀中:“别以为做出这副样子就行了,快去换上让我看看。”

    “可是这种衣服我真的穿不惯,打架也不方便。况且开之前你也说了,是任着我挑。”

    “是,是任着你挑,可若是不好看了或者不是当季穿的我可以决定不掏银子。快去,再磨蹭我就把你扔这里当给陈师傅当学徒。”

    陈师傅在旁边听见了就笑着摆手:“哎哟,李郎中家的小公子我可不敢收。”

    李铮还要说话,可一见着沈蝶烟挑着眉梢的威胁模样,只好把脑袋垂下去表示顺从。也没有拐进内堂,直接就在柜台前脱掉了外褂换上了袍子。

    …………我………………是………………得瑟的………………分界线…………

    注释:关于古代的女权问题之一二

    男尊女卑——这个词汇最早的出处是《列子?天瑞》:“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为贵。”此篇出自《列子》,《列子》出自战国前期有名的思想家列子之手(我读着有点像绕口令——列子,名寇,又名御寇)。而《列子?天瑞》怀疑是晋人(东晋学者张湛?)所编写。不过为了是哪一种,这个词汇以及这种思想在中国至少也存在了数千年了。

    不过,阑子在这里不是来评判这种腐朽的、错误的、伤害了万万计女性同胞的思想糟粕。

    历史以及人类社会总会存在这种现象,无论是口头相传还是记录在案,但凡是知道的人多了,每个人都这么说,那就真的变成了这副样子。

    人类社会是从母系氏族一步一步演化展而来的,人类逐步展成父系氏族是自然选择的必然结果。社会的展主要都是依靠男人(最简单的比方就是八十年代以前,中国大部分家庭的女性还没有走出家门而是由男人负责养家——别跟我提文革、下乡那些年,那时候连孩子都是劳动力),而女子也逐渐从属与男性。

    在词典中,男尊女卑的解释是“尊:地位高;卑:低下。在封建社会里男子地位高,女子地位卑下。这是重男轻女的不平等封建礼教。”

    但阑子认为,女子的卑微并不是全部来自男子和社会的压迫,主要一部分还是因为自身对于社会的贡献力来决定的,当然,这里也存在着一个恶劣循环。女子对社会的展逐渐低于男子的贡献,然后开始出现了负面思想,随着负面思想的存在、补充,女子从自身能力方面的弱势也开始转向社会认知方面的被动的轻视。反反复复,女子在社会在男子眼中越来越“没用”,思想方面也越来越被压制,随着压制,逐渐造成某种悲惨的局面……

    …………已经把自己…………绕晕了的………………分界线………………

    下面才是阑子一直津津乐道的。

    现代人不知道是被古籍还是什么误解成古代的女子多凄惨,几个女人要争一个老公,年纪轻轻死了老公就要守一辈子的寡说不定死后还能给立个贞洁牌坊死后风光一把……

    事实的真相是女子可以二婚,而男子也不是想娶多少你就能娶多少的。先秦的时候,女子再婚的现象就很普遍了,明朝律法中甚至有明文规定女子可以二嫁。像是我们最熟悉的《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的老娘刚棒打鸳鸯完,家里的人就逼着刘兰芝二嫁。原文是“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当年学这篇课文的时候只知道背熟完事,直到现在才觉得古代人有时候比现代人还open。“还家十余日”——十余日啊,不是年,不是月,而是天。即便是现在,有哪家的姑娘才离婚,不出两星期就有人来娶的?

    除了“三妻四妾”以外,中国还有一个词叫做“匹夫匹妇”,匹夫匹妇现在的解释是平民男女,泛指平民。可是,“匹”这个字我们可以多想想,这个字的基本字义是有三,1。量词,2。单独(匹夫之勇)3。相当,相敌,比得上(匹配)。夫是丈夫,而“妇”这个字也含有妻子的意思。

    ——也许是阑子的望文生义,可是这个词真的感觉透着“一个老公配一个老婆”的意思。

    而且“三妻四妾”这个词中的“三妻”是指一位妻两位平妻的意思,男人的正室老婆只有一个,你敢多娶就敢治你的罪。就像皇帝,妃子贵人才人的多的连阶级都分不清可皇后老婆永远只有一个。

    …………完工的…………………………分界线……………………

    说的不全面,太多了,都是看了什么资料想到了什么就说什么。

    注释的字数比文章还多,比写小说还费劲——还有,给我鼓励吧给我票票吧!



………【第四十三章 望子成龙】………

    李越换上袍子后,沈蝶烟围着他满意的点头:“这样才像位风度翩翩的小公子。”

    李越伸手扯着袖口苦着脸说:“我才不要做只会吟诗喝酒对对子的无用书生少爷,我可是要做天下第一游侠的男人。”

    “即便是游侠剑士也该仪表堂堂的,莫非李越你想做虬髯客那般的人物。”沈蝶烟伸手将一条象牙色的腰带围在袍子上,看了看后又说:“带子的颜色虽好,可惜仍是素了些,回家我给你绣点花样。”

    “蝶烟姐,莫非你的意思就是这件了?你根本就没有问我喜欢不喜欢。”

    沈蝶烟站起身:“你一个小孩子自然要听掏银子的大人的话,姐姐看着好看就行了。脱下来吧,回去我先改改你再穿。”

    李越飞快的脱下来,伸手将之前他自己挑的那件铁绀色的袍子抱在怀中:“我不会穿那件,我只要这件。”

    “不行,放下。”

    李越不说话了,抱在袍子的手越的用力。陈师傅在旁边解围:“沈小姐呀,既然他要那一件你就给他买那件便是了。何况,那件袍子可比你挑的便宜多了。”

    “这两件能相比么?”

    两盏茶过后,沈蝶烟带着李越出了陈师傅的成衣铺。沈蝶烟手中拿着那件她挑中的青白橡色的袍子,李越跟在他身后满脸笑容,手里捧着他自己中意的那件铁绀色袍子。

    李越眉开眼笑的绕着沈蝶烟打转:“蝶烟姐,我决定了,以后一定听你的话。”

    两人还没有吃饭,沈蝶烟只顾朝酒家的方向去,看都不看他一眼。李越伸手把她手中的包袱接过:“蝶烟姐,你是生气了?”

    “恩。”沈蝶烟从喉咙深处迸出一个字。

    “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一下子买了两件衣服?”

    “别说是两件,就是二十件我也能给你买起,我气的是——”沈蝶烟瞪了李越一眼,“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那件那么难看你居然抱着不撒手。姐姐是想把你打扮成雍容闲雅神清骨秀的翩翩佳公子,而不是,”她指着李越手中那件被各色碎步包起的铁绀色袍子,“而不是这样短衣土脸的乡下野小子。”

    李越也收敛了玩笑的神色,有些苦恼的问:“蝶烟姐,你也希望我读书入仕途么?上次我还听见爷爷跟沈夫子商量让我去学堂读书的事情。”

    “不让你读还放任你在外边疯玩?还是你想学你爷爷的医术以后也进了太医院当位御医?”

    李越摇摇头:“虽然跟爷爷学了些,但我不想做这个。”

    “那不得了,你不念书还能做什么,我看你是在外面跑野了,不习惯被管教着。”

    “我都跟你说过了,我以后要当锄强扶弱的游侠。”

    “你当游侠就可以不认字不读书了?”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一家悬挂着酒帘的酒家门前:“好了,你想吃的芙蓉菜心就在里面。花婶子的手艺我也有许久未尝了,以她的手艺何必要卖酒,开个饭庄也是绰绰有余的。李越啊,等我们用完饭就去墨砚斋买书,然后再给梁大哥买些点心就直接回家去。不会在集市上多停留,知道了吗?”

    李越点点头:“恩,我知道了。”



………【第四十四章 失信】………

    带着李越吃了他一直念念不忘的芙蓉菜心后,沈蝶烟带着他去了墨砚斋。

    墨砚斋的老板一见着沈蝶烟,先不打招呼,直接从柜子中取出一个用油纸包裹的东西,方方正正的也不算小。沈蝶烟猜着没有十多本至少也该有七八本书,而父亲却说只有两三本。

    “这就是沈夫子要的书,我还打算他要是再不来取,我就亲自给他送过去了。这宝贝都在我这铺子里待了两天了。”墨砚斋的老板一边说一边扒开书上包的油纸。

    “才两天而已,家父大概是太忙忘记了,今个中午偶然想起来就急急忙忙的让我来拿了。”沈蝶烟陪笑着说。

    “沈夫子那么个嗜书如命的人能把这么宝贝的书给忘了?”墨砚斋老板露出不置信的表情。

    沈蝶烟有些好奇:“究竟是什么书?”

    墨砚斋的老板不说话了,全神贯注的揭开包在外面的东西。沈蝶烟看这那书又厚又大的,没想到居然都是一层层的油纸和丝缎。

    “这究竟是什么书能宝贝成这样?”沈蝶烟忽然想起自己从父亲的书桌上拿的银子,整整一张两百两的银票和十多两的碎银。本来以为是要给李越置办衣物大量准备的,可按着眼前这书一层油纸一层丝缎的裹法,还不知这书是何天价?

    墨砚斋老板终于把外面的无数层东西揭完了。沈蝶烟定睛一看,原本还猜着至少也该有七八本书实际上只有两册。墨砚斋老板的手上垫着两层油纸,双手托着书凑到沈蝶烟眼前。

    竟然是一套两册的《论语郑氏注》写本。

    “沈小姐,这书你可要看仔细了。喏,一点损伤都没有。”老板伸出手前先看了眼自己的右手,然后才小心翼翼的翻开书,“看看这里面,文武边朱丝栏,十二行,行二十三四字不等,真真前朝的好东西。价钱是我跟沈夫子老早就谈妥的,一百九十两。这书要是搁京城的书斋古玩店中,没有几百上千两绝对买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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