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容天下续集十里红莲艳酒-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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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如何也无法联想到,新郎是重莲。
尽管和他相处了很久,但一直觉得他是误落凡尘的嫡仙,或是炼狱重生的修罗。喜事花堂,同牢之礼,似乎怎么都联系不到他的身上。
新郎是重莲。新娘是步疏。
天底下最骄傲,最可能孤独终老,也是最令人神往的两个人,居然快成了夫妻。
说起来都觉得好笑,又有些可悲。
重火宫的事我鲜少插手,但最起码知道他此次成亲必有目的,也清楚他对步疏即便有感情,也不会多深。林二少我跑小江湖多年,知道这男女情爱有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凡人和凡人,丑男和丑女都可以成为一对儿。但变态和变态,一定成不了。
他要放出消息,不仅仅是为了重火宫里的事吧。多少有气我的因素在里面。不过重莲一旦陷入情网就跟个呆子似的。武功我比不过他,但对于他某些幼稚的行为,二少我一双法眼,瞬间把他看穿。
他要玩就让他玩。我继续忙我的事。
先去找司徒小雪天,再等缺右眼。
只是一路上听到很多消息,有点呕血。
“步疏自命不凡,清高得要命。果然看到重莲还是倒下了。”
“步疏这么恶心的女人,重莲也要娶?”
“重莲不男不女的,配双成步疏,是否有些癞蛤蟆吃天鹅肉了?哈哈,我敢打赌,两个月以后,步疏保证会休了他——他没有老弟啊,怎么好娶女人?”
“其实他们挺配的。”
“话说,重莲还真没什么良心啊。林宇凰一死,这才几个月就换新的了。”
“林宇凰死了?”
“重莲果然是女人,水性杨花呀。”
“我原来听说,步疏太漂亮,所以不相信真爱。她认为爱上她的男人都是冲着她的美貌去的。所以,只有不爱她的人才值得她爱。看来都是狗屁啊,这女人一遇到爱情,就跟傻子似的嫁过去了,也不看看人家是不是在利用她。”
“步疏的眼力也真他妈妈的够奇怪,这天下男人占了一半,她先是找了个最丑的,现在又找个不是男人的。不过这下好了,步疏是艳丑的心肝。重火宫和天山一打起来,有好戏看。”
我特想去把这些人的祖坟都挖了。特想出去吼一下:人家成亲关你们什么事?重莲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是仙人!你们这些狗男狗女,能同时武功第一容貌第一还能生孩子么?
提到孩子,开始同情步疏。
雪芝讨厌一切和自己父亲有接触的女人。连我和血凤凰搭讪她都气成这样,如果是重莲,她不劈掌灭了步疏?
对了,血凤凰?
血凤凰的消息几乎是从天山复出就断了,莫非她是天山人?
我知道的天山的女人,只有步疏,般思思,鬼母。
鬼母行走不便,排除。般思思脸是烂的,而且烂到无法易容,排除。
血凤凰是步疏?
假设是步疏。我在福寿客栈的暗室里看到三个人。一个蓝衣男子,一个红衣男子,一个白衣女子。若说白衣女子是步疏,那另外两个人是什么人?
抵达紫棠山庄,司徒雪天又特热情地跑出来接我:
“醋罐子是不是要打翻了?”
就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他莫名对你好的时候,一定是打算奚落你。
“打翻什么,他们俩是互相利用,到最后肯定有一个人要倒下,倒的人又肯定是步疏,我有什么好吃醋的。该替重莲高兴才对,捡到个好骗的女人来完成灭天山大业。”
“宇凰哥,重男轻女就不对了。谁说步疏那么好对付了?况且,给她撑腰的人,正是最难对付的那个。”
“重莲一定赢过他们。”
“你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担心。一是不清楚艳酒的背景,二是……步疏真的太漂亮了。
“他们是在暗里较劲没错,不过对手容易惺惺相惜,尤其是对步疏这种欠虐的女人来说。我可以这么说,只要重莲还有一点男人的特征,就绝对受不住她的诱惑。”
“没关系,美人和美人,一定成不了。看看我和重莲,我和林轩凤,唉。造孽呀,下次找个平凡人吧。”
“宇凰哥,你肚子饿么,我们去吃东西。”
长安春饭馆。
色字头上一把刀,万恶淫为首。一有桃色消息,气氛之活跃,群情之兴奋,岂是言语所能描绘。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一看表情就知道他们的侧重点是婚礼,还是两派之斗。
忽然有个大汉狠狠拍桌道:
“行了行了!不管是重莲利用艳酒,还是艳酒利用步疏,还是步疏利用这两人,重莲这臭小子运气都够叼了。银子让他拿,武霸让他当,还有步疏让他操!不管结果如何,人尤其是男人能活到他这个地步基本就没有什么好追求的了!”大汉稍微顿了顿,“对不对呀,小黄鸟?”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便冲过来,把我拖到他那桌旁边:
“都给我起来!”
南客庐的人齐刷刷站起来,兵器酒瓶的声音乒乒乓乓。
“这是我老弟,姓林,都知道了?”
“林大哥好!!”
我拱手干笑:“好说好说。”
这堆人里可是有花白头发的老头子,把我叫得真老。
缺右眼拉我坐下,那些人也跟着坐下。
“你们听好,以后林大哥的事就是我的事,他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以后他要遇到什么困难,你们要不帮,我把你们脖子都一个个都掐断了。”
“是,帮主!”
我擦把汗,朝雪天挥挥手。他走来,我给缺右眼说那是我朋友。缺右眼把我从头到脚看一边:
“你的朋友怎么都是些小白脸,莫非物以类聚?”
“缺大爷,你是小白脸么?”
“是曲大爷!”缺右眼重重拍我的肩,一杯酒塞到我的手中,“不过我喜欢你这话,喝!”
我和他干了一碗酒,擦擦嘴巴,擦擦衣领。缺右眼又招待雪天坐下。雪天在我耳边悄悄说:
“看不出来你会喝酒。”
“会喝酒的人一定要是大肚子大胡子么?”
“不,我以为能喝酒的人,往往性格比较豪迈或者沉稳。”他顿了顿,笑道,“莲宫主的酒量应该不错。”
“他?”我哈哈笑起来,伸出一根小指头。
“不会吧?”
“我骗你也是这个。开始我也以为他能喝,后来发现一杯就可以灌倒他。他从来不喝酒,我再逼也没用。但他神智不清醒的时候喝过酒,之后发酒疯,愣要跳到莲池中去摘星星,还是我去把他抓回来的。”
其实以前问过重莲这个问题。我说你可是重火宫的宫主,酒剑相伴又是何其潇洒的事。花遗剑武功不及你,但人家喝酒起来还真是大侠作风。哪像你,平时无比帅气,一到喝酒就跟姑娘似的扭捏。
他只是笑,不作回答。
女人是水做的,往往酒量比男人好。重莲要真去练练,绝对比寻常男人厉害。
现在大概明白了些。经历风雨越多的人,越容易对酒上瘾。
男儿有泪不轻弹。酒能够将泪水化作满腹烈火,让人浑噩,让人沉醉。总是说浅尝辄止,实际还是会醉。想要不醉,只有不喝。
但真正能不沾酒的人,少之又少。重莲便是其中一个。
他并不是粗糙且缺乏感情的人,但他理智得令人无法相信。
他不喝酒,或许只是想要让自己永远清醒。
总觉得一旦他醉了,便会垮掉。
那次重莲说要摘星星,我拦腰抱住他,他还在不断挣扎,说一些莫明其妙的话。先是说,爹,九犬一獒。孩儿是最明亮的那颗星星。对不对,对不对?
一连问了几十次对不对,他忽然说,凰儿,为了你,我连天上的星星都愿摘。然后又重复了几百次,我要帮你摘星星。
我使劲甩甩头,站起来倒酒:“别讲他的事了。来来,缺大哥,我敬你!”
五七
我万万没料到的是,重莲不会喝酒也就罢了,缺右眼居然也是个水的。两三坛子下去,他就开始左摇右摆,满口胡言: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恶心的事,就是被人丢到粪坑里三个时辰。起来的时候,老子觉得像重新投胎一样。”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丢人的事,就是释炎那老秃驴把我赶下少室山的时候,那么多弟子,他把我的袈裟扒了,还生生把我头上的戒疤刮去……”
他的手下看着他,无言以对。
还好夜深了,客栈里人也不剩几个。
我和司徒雪天对看一眼,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内疚最亏心的事……”他忽然压低声音,唯一的右眼往下翻,“就是强奸了般思思。”
我没反应过来。
“当初喜欢她,她却喜欢重莲那小子。有人说她自杀是因为我,我真的良心不安。”
“什么?”
“所以,我再喜欢楼颦珂,楼颦珂再喜欢林轩凤,我也不去计较了。林轩凤死了不说,就是没死,我也争不过他——这念头女人都喜欢小白脸。但是,我还是喜欢她。”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了什么?”他左右看看,大着舌头,“我什么也没说。”
“林大哥,帮主一喝醉就爱乱说话,您别在意。我们这就送您回去。”
“不必,我们自己回去即可。明天早上我再来。”
司徒雪天道:“早上怕我陪不了你,花大哥早上冒虚汗,我招呼人伺候他。”
“那中午再来。”
翌日清晨,我的背上其痛难当。刚随着司徒雪天去探望花遗剑,就听说曲悠延拜访。雪天请他进来,他大步流星跨入房槛:
“宇凰,你不是要去天山么。”
“没错,一会就出发。不过,我对天山的人很没把握,还是先打探了再去。”
“那是没问题,不过你在这里守个死人做什么?”缺右眼靠近床,忽然抽气道,“这是花遗剑。”
“从英雄大会他被白翎击倒,便一直昏迷到现在。”
“老子就不信白翎有这么强悍。看看。”他走到床旁,给花遗剑把脉。
“缺大哥还会医术?”
“嘘,别吵。”
我和雪天对看一眼,不禁摇头。
“什么破玩意,不就是神雀落日掌么?白翎自创的武功,伤人无形,但凡中招,必定昏迷不醒。”
“你怎么知道?”
缺右眼把他衣服拉起,腹部有一道蝴蝶形的红印:
“有个姓白的小孩给我说的,他还告诉了我解法。”
姓白又是小孩?白琼隐少说有十八。不过必定是他没错。
我怎么请他帮忙,他都见死不救。缺右眼从来不做救人的勾当,他却告诉他。这不明摆着闹着人玩么。
我道:
“你可以解?”
“不都说了天山人怕少林武功么。修习过易筋经义外加太祖长拳,反向使用点穴秘法,取个名儿就叫妙手金刚。不过,使用这招需要一个东西。”
“什么?”
“蛊。”
“这个很容易,苗子开的药店有卖。”
“不,这个蛊一定要是天山山顶的蛊。天山地理位置特殊,生出来的成虫比普通的蛊要小,寿命长,还是红色。要把这个蛊磨成粉运入他的体内,同时进行反向解穴,保准儿没问题。我们去一趟天山,肯定能弄来。倒是小黄鸟啊,你怎么一直按你的背?”
“估计是有蛊会从我背里钻出来了,不过一定不是活的,也不是天山的。”
缺右眼紧皱眉头,起来拍拍我的背:“我看看。”
有东西掉在地上,疼痛慢慢消失。
我不由自主睁大眼睛。
缺右眼把它捡起来,是一条干瘪的红色小虫。
“小黄鸟,你会变戏法不成?”他惊喜道,“我叫你找你就找到了?”
“我晚上回来。”
扔下这句话,我就跑了。
我跃上房顶,朝长安城外奔去。
分明是春季,凉风却刮得人骨子生疼。眼望城内的十里红楼化作红点,无底绿江沿河流淌,树林间鸟叫虫鸣,深翠生烟。
我从来没有用这么短的时间跑完这么长的距离。
在凤凰竹林外站定的时候,我已经累到无法站直身体。腿似不是自己的,我扶着竹子,用袖子擦汗,一边往里面蹒跚走去。
蛊一解,暂时忘记的东西也记起来了。
人说话的声音我记不是很清楚,但语气不会变。那个暗室中,红衣人说了一句话:
“下一次少室山的事,轩凤也去吧。”
新生的竹子拔地而起,郁郁葱葱,寒烟清幽。
小木屋早已变成一堆焦炭。
我飞扑过去,跪在地上,沿着房基的竹子根,使劲挖坑。
无疑红衣人是艳酒。
那个蓝衣人,多半是殷赐。
泥土污浊了手指,指甲被泥中的石头折断。我的汗水一滴滴落入土中。
我拔出一根烧焦的竹棍。
竹节是断的,以绳子衔接。
也就是说,那个门的方向不是巧合。这里翻修过。这片土地十分坚硬,如果想将根基拔出,一定会损坏地皮,在短期内必然看得出来。所以砍断上面的部分,再接上新的。
如果林轩凤还活着,那一定是他。
林轩凤没有死。
林轩凤还活着。
“轩凤哥。”我飞速站起来,手因为激动而极度颤抖,“轩……轩凤哥。”
“很高兴你发现了这个秘密,凰儿变聪明了。”身后有一个声音响起,“不过,你不会有机会再见到他。”
“一定是他!”我竟连惊讶的过程也省了,直接回头道,“我,我才和他说过话!他还活着!我简直不敢相信,我……”
三春竹叶,骏马青丝。
大梦方醒,重莲独乘一骑,身影在竹林中隐隐约约。
“步疏的话,艳酒不可能不听。而我的话,步疏不可能不听。”
“你说什么?”
重莲淡淡笑道:“你说呢。”
“我会去找他。”
“你自己看着办吧。”他微提缰绳,掉头走掉。
“慢着。”
马蹄声停下。
清风摇摆着翡翠般的叶片。
我思考了很久,跑过去,抓住重莲的腿,摇了摇:“莲,我只是想再见见他。就只见一面。就算不能和他在一起也可以,我只想确定他活着。”
重莲看着远处,长发垂落在腰际。从下往上看,他的下颚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