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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天道颂-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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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色】………

    夜风起,呼呼作响。

    由远及近,却见一道奇异的火焰在大草原的风中飘荡,像是一盏明灯在这黑夜中欲与苍穹中的星斗比肩,孤独而又傲然独立。

    嬴雄和长老站在部落男女老少前面的高台上,嬴雄手持象征着部落族长权利的骨杖,神色肃穆的高举双手,面朝苍天,而长老在高台上手舞足蹈,口中念念有词,只是大家都不明白他念得是什么意思,也没有人敢在这个时侯打断他的祈天祷告之语。

    长老是和族长同等重要的职位,他用毕生的智慧引导着部落的发展,拥有着可以通鬼神的能力,族中大小祭祀大权全由长老一人操办,受到所有部落男女的敬仰。

    冗长的祈天祷告终于接近尾声,而嬴雄依然高举着象征着部族权利的骨杖,神色不变,随着长老的祈祷声越来越高昂,从他双眼里闪起幽幽的青光,透过火焰的光辉看去,让人不寒而栗,但是没有人惊讶,他们早已经看惯了,每一次的篝火晚会都会如此。

    嬴雄全身巫力转动,一股青芒透体而出,七阶巫武的实力已足以傲视部落年轻高手之列,他的年龄毕竟太过年轻了。而草原人好武成风,且尤以喜好厮杀斗勇。

    巫法的修炼分为巫武和巫师,巫武修炼自身气脉、筋络,强大自身的**经脉,追求的是肉身成圣的最高境界,传说中的盘古就是肉身成圣的至高存在,巫族做为盘古的后裔,无不为达到肉身成圣而趋之若鹜。而巫师的修炼多是才智出众之辈,以巫力驱动天地万物为己所用,古时修炼高绝的巫师甚至可以驱动日月星辰,借天威行其势,厉害非凡。

    草原巫风鼎盛,究其原因却是大多数草原人是当初夏、商遗民,对于他们来说,他们从未忘记过九州故土,世世代代、祖祖辈辈的言传身教,他们对九州大地的向往深情发自灵魂的悸动,许多草原人一生的梦想就是为了重回九州,看一看祖辈们给他们讲述的美好、文明的国度。

    巫教虽然从与九州道门争夺天下之势败下阵来,却不影响巫教在大草原上的根基,巫教继续在草原上延续着,只是不比之当初巫教统领天下之时的威风,而两者相距天壤之别。

    漫长的岁月中,遗民们从野兽的海洋中杀出一片和谐安宁的家园,他们恪守着这片来之不易的家园,他们渴望妻儿父母的平安,渴望不再饥饿,渴望杀掉看见的每一头凶残的野兽,所以他们从不放弃增强自身的机会,而且那也是他们的权利,战斗、厮杀成为了他们彪悍人生的一切,这便是草原人。

    虽然正是因为如此,草原人成为九州之民痛恶的族群,不准草原人踏入九州一步,曾经许多草原人受不了大草原的残酷无情,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闯过野兽的海洋,逃到了九州,然而他们并不被九州之人接受,被视作洪水猛兽一般,人人喊打,但是草原人从未为此气结,他们从来都不曾放弃过与命运的争斗,游侠儿们依然悍不畏死的探索者东方诱人的文明,从万千险阻中杀出一条血路来,那里有着向往的家园,温暖的气候,食不尽的食物,最重要的是那里是他们祖辈曾经的故乡,这种香火世代相传的固执和深情,就连时间也不能让它黯然失色,因为他们都是炎黄的子孙,同属华夏一族。

    嬴雄部落的篝火晚会终于在长老一声令下开始了,部落里的男女老少们顿时沉浸在无边欢乐的海洋中,夜晚的寒风带不走火热的激情。

    身穿兽皮的年轻男女围着冉冉升起的火焰跳起了古老、不知名的草原舞蹈,男人身子或做虎豹之扑,又或高杆直立,动静交替,手舞足蹈,尽显张狂、豪迈不羁的男儿本色,而女子们却围着男子身边,与自己心仪的男人一起欢笑,毫不畏忌男女授受不亲的虚礼,她们脸上洋溢着真挚的笑容,眼中充满了浓浓的火焰激情,一切都是如此自然,如天光露白,清风过岗。

    数十头猎来的雄狮早已经被吃苦耐劳的女人们拔毛去污,开肠破肚,然后男人们找来骨刃,将洗剥干净的狮子架在火焰上,慢慢的烘烤着,一股股诱人的肉香随风飘荡的老远,金色的油脂顺着骨刃滴到火焰中,火苗顿时腾起,并发出一阵“嗤嗤”声,淹没在欢乐的笑语中。

    “苍天佑我呦,百兽避走,风云变幻呦,死不休战,壮士远行呦,血泪流干,无魂归来呦,猛士敬天,赴火蹈刃呦,死不旋踵。”

    老人们唱起了这首不知传自何时的歌谣,他们举着大陶碗,让烈酒肆意的流淌在火热的心田中,他们也曾经年轻过,也曾经向往过那美好的梦想,然而岁月不饶人,如今已入暮年,回首往昔,一腔悲情猛然袭上心头,热泪自沧桑的面庞流下,仰首引吭高歌,苍老的高歌之声肃然而起,惨烈中包容着无限的激情,在生死之间徘徊,注定着他们生的风风火火,死的轰轰烈烈。

    草原人性情刚烈无比,他们食的是野兽的血肉,他们骨子里流淌着野性的光辉,为了妻儿老小的生存,他们与野兽作战,在烈风中抛洒热血,他们不畏生死,为了情义赴火蹈刃,死不旋踵,他们用这种求存的无畏精神冲击着大草原的残酷无情,所以他们快乐并痛苦着,与天斗,与地斗,与野兽斗。

    嬴雄端是豪迈,双手举着大陶碗,来者不拒,酒水肆意的泼洒在面颊上,哈哈大笑,他道:“就是一起上,俺怕你们不成。”

    男人们都是死要面子,一语激起千层浪,便有十几个大汉围了过来,抱着一大陶罐酒,几人大有誓不罢休的决心。

    斗酒的男人最具有男儿本色,便是一个柔弱书生醉酒了,也能将三分男儿风采变现的淋漓尽致。围着一人,大多是刚刚成年的小伙子,他们最为崇拜长辈们的豪气,叫喝声响起一片。

    篝火的旁边坐着一群白须鹤发的老人,骨嶙嶙的双手端着草原的烈酒,细细的品味着,看着一群争强好斗的后辈们,心中感慨万千,烈焰光芒给他们的脸颊上铺上了一层鲜红的光彩,那双饱经风雨的眼睛透漏着一丝柔情。

    “嗨,嬴家族长今天可是高兴了啊。”一名老者笑呵呵的说道,手中的骨刀对着烤肉轻轻一划,一块带着血丝的烤肉送到了他的嘴里,依稀可见那烤肉里还流淌着鲜红的血液。

    “可不是吗,他家女人前几天给他生了一个胖大小子,高兴的合不拢嘴,今天上天又赐给了他家一个小子,真是好运气,看他们这群大娃子都有儿子啦,咱们都老啦!”另一名老者喝着烈酒泱泱的说道,很落寞。

    嬴雄前些日子得了一个儿子,如何不高兴,他阿爸死得早,族长的重担就落在了他的肩上,便成了部落里最年轻的族长。喜得贵子,部落里的长者们都去庆贺,草原人有这样的规矩,长者前辈为新生的娃娃送送喜庆,让上天保佑他平平安安的长大成人。

    “球,谁说俺们老了,不照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想当初俺可是徒手干死过一头暴虎,大草原上那里没去闯荡过,这帮小子还差远着呢?”一位老者不服气的拿着一把骨刀威风凌凌的舞动着,锋利的骨刀在火光的映衬下,闪过森冷的寒光。

    那老者的话一下子唤起了这些已经年过古稀、知天命老头子的激情,神情熠熠,面色生辉,都大声的笑了起来,举起大陶碗,仰首而尽,甘爽淋漓。

    骨刀是用一些死后凶兽的骨头磨成的,是草原上猎人们厮杀的锋利工具。大草原上的草原人不懂冶铁,也不懂打造兵器,但是个个都是做骨刀的高手,在战斗中就是自己的生命,草原的战士视骨刀如性命一般珍惜,骨刀锋利无比,舞动起来耗力很小,轻便顺手,刀过无声,兼且取材便利,没有成本,只要杀死野兽,取出它们的骨头,通过一些秘法,便可制作骨刀,有些游侠高手能够以一把小巧的骨刀结束一头凶悍的野兽,深受草原人的喜爱。

    “过些时日,部落勇士大比就要开始了吧,又一场厮杀要开始了啊。”放下陶碗,那老者伤感的说道。

    “那是没办法的事,部落的勇士是部族里最强大的战士,当年俺们不都是从野兽群里杀出来的吗?不然哪来的赫赫功劳,不做勇士,部落的孩子们会尊敬俺们吗,能顿顿有肉,餐餐有酒吗?”老者手里把玩着锋利的半尺长的骨刀,只见骨刀游走在他的五指之间,快的化为一道残芒,若是稍不小心,指头就别想要了,眼里闪过一道青色的寒芒,划破黑色的光幕,远远看去像是一只闪动着绿芒的凶兽眼睛,杀意肆虐。

    而那名刚才舞着三尺多长骨刀的老者却哈哈大笑,毫不在意道:“你们这群老货,成不成勇士是小子们的路,咱们的路都走到了尽头啦,大草原上的野草不也要每年枯死,再强大的野兽俺们也宰过,勇士啊,都是从野兽堆里爬出来的,想成为勇士,想要受到族人的尊敬,想要风光无限,那就得流干自己的血,拿命去换,这就是大草原的道理。”

    “锵”的一声,老者将手里的骨刀插在了草地上,速度快若闪电,力道大得吓人,骨刀插土爆发出了刀枪相击的爆鸣声,这老者曾经是族中最强大的勇士,实力之强悍,可单人挑战草原霸主暴龙兽,并将之击杀,他姓山,别人却不知道他叫山什么,只是称呼他山,草原的游侠们称他“暴龙山”,如今已是暮年,岁月无情,光辉不再,膝下一子,族人喊他山子。

    一股惨烈的气息涌动在这群老人的四周,这是强者的气息,正是鼎巫才有的气息。身边的篝火呼呼的闪动不止,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他们都是活下来的族中勇士,为了族人的生存拼杀了一生,流过的血汇聚起来可以流淌成河,舞刀老者的话他们都懂,他们就是那么经历过来的,但是常常最容易明白的道理却反而让人犯糊涂,一时间他们真正的感觉自己老了,往日的辉煌一去不复还,留给他们的只是半生的厮杀经历和无尽的噩梦,那些曾经的阴影留在他们的心底,久久挥之不去。



………【第四章 斗酒】………

    “好啊,好啊,黑子,看你家婆娘,真是女中豪杰。”闹哄哄的欢笑声夹杂着一阵女子怒骂的声音传来,老人们也好奇的看向那边。

    嬴雄斗酒群雄,却不想把上前挑战的汉子们灌趴下了,一众年轻汉子面上无光,东倒西歪,醉醺醺,边上的几个年轻女子看着自家的汉子被嘲笑,几个性子火辣的大骂他们,却是惹来一阵呼喊声。

    黑子是最后一个倒下去的,大家很佩服他,因为他喝的酒比前面几个人加起来还多,不过大家更佩服自家族长,简直是千杯不倒,乃真好汉也。

    嬴雄哈哈大笑,指着围观的一群人,举着陶碗,哪意思就是告诉他们:谁不服,上来啊。

    一众人都感觉面上无光,一群人喝不过一个人,简直是岂有此理,在草原人心目中有三件事不能认输,一是:打架,二是:每十年一次的战士大比,其三便是喝酒了。

    其三项将草原人豪爽、不拘一格的性情表现的淋漓尽致,而与草原人交往,你可以不和他们打架,也可以不知道什么事战士大比,但是却不可以不和他们喝酒,酒是性情之胆,也是草原人向天地倾吐心声的一种途径,从九州来的商人们都知道,草原人不会谈生意,但是你和他们谈生意之前必须和他们一起喝酒,他们通过酒与商人们结交,这种奇特的规矩使许多九州人不可理解,也不可理喻,但是只有和草原人真正坐在一起喝过酒的人才会明白他们是怎样的人,他们的胸怀是多么的广阔,大草原养育的不仅仅是草原人,还有他们的如酒一般烈的性格。

    黑子重重的倒了下去,却见一个身材娇小美丽的女人走了过来,她身后还紧跟着十几个女子,而她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那婴儿面白如玉,一双大眼睛滑溜溜的看着四周的人,十分惹人喜爱。

    周围的人一眼就认出了她是黑子的婆娘,也是部落里有名的美女,皮肤黝黑,一头黑发披在肩上,透漏着一股野性的美丽,部落里少有的美人,前不久刚产下一女,长老言此女天生不凡,长大定是美丽不可方物,且取名幽姬,长老出言褒奖,顿时使得黑子扬眉吐气。

    见她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周围的人顿时轰动了,有人喊道:“黑子他家婆娘,要想替黑子赢回面子,就得把族长灌趴下喽才算数,不然,大伙不同意。”

    此音一出,应和声一片,却惹来那女子身后的女人们一阵怒骂,其实她们是拉回自家的汉子的,却不想被捉难,随即又想到自家汉子不中用,十几个人喝不过一个人,真是丢人,自觉面上无光。

    黝黑女人却不答,上前拉过黑子,然后将怀里的婴儿交给身后的几个女人,端起大案上的陶碗,仰首喝尽了烈酒。

    她身后顿时传来一阵叫好声,比起先更为响亮。

    嬴雄奇异的看了她一眼,只见这女人个子不是很高,却很标致,皮肤黑里透着红,女儿家特有的娇羞中却有着一股阳刚之气,这种气质生在一个漂亮的女人身上,简直可以说是诱惑至极,而他没想到这女人还有这样的能耐,草原人人爱酒,酒能壮胆驱寒,尤其是酷冬腊月,天寒地冻的时候,北原出奇的冷,若没有烈酒暖身,可能会冻死人。

    “族长,俺替黑子喝。”女人毫不含糊的举着大陶碗,脸上红晕满布,却更显她动人的娇媚之态,不过却掩不住她英气勃发的豪情,众人方觉,此女子不比男儿差。

    嬴雄自然认得她,前些日子两家同降喜庆,只不过嬴草得了一个胖小子,而黑子家得了一个女儿,草原人眼里没有男女之见,男就是男,女就是女,男子固然能够传宗接代,而女子也并非不堪大用,而且张草部落处事开明,对待邻族和善友好,口碑极好,且战力强悍,曾经吸引了许多其他部族的草原人前来投奔,为此还引发了许多非议。

    嬴雄长声一笑,呵呵道:“谁说女子不如男,好,先喝上几陶碗再说。”

    嬴雄这一说,大家都开心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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