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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小时代]无效年华-第37部分

小说: [小时代]无效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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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难忘归难忘,这种玩命的事情还是比较适合像林朝夕、何杨、顾里这种神人去做,毕竟他们都是能扛着火箭炮往前冲的人。昨晚半夜我就着这个问题和林朝夕讨论了近三个小时,讨论到后来连她的声音都充满了倦意。
  最后她实在不耐烦了,冲我丢了一句:“明天你只要乖乖呆着就好,交给你我自己也不放心。”
  瞧瞧!人家就是标准的女王样,相比来看我简直就是个小透明。不过听着女王保证了的话,我这个小透明也就抱着被子放心地睡过去了。
  果然这世上没有比女王的承诺更让人安心的东西了。
  让我忍不住内牛满面的是,今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的手里握着一支睫毛膏,而我正对着镜子把本来就纤长的睫毛刷得根根分明。本来我只是半睡半醒,看见这幅场景就彻底被吓得醒了过来。
  我的手轻颤了一下,然后身体的主动权就回到了我这里。林朝夕的声音从心底传出来:“醒的挺早的。不过现在能把身体借给我吗,我不觉得你可以完成化妆这项任务。”
  镜子里的我眼角抽搐地盯着我自己,脸色因为涂了什么东西而明显白皙了不少,即便我摆出了一个平常的表情但看起来还是比原先顺眼很多,只是只涂了一半睫毛膏的那只眼睛看起来略显奇怪。
  我顺从地把身体让给她,然后从镜子里看着她一脸漠然地往自己的脸上涂涂抹抹,把脆弱的自己变成一个精致而冷漠的女强人。盯着她化妆师一件神奇的事情,因为我很少看见化妆的整个过程,而从林朝夕涂抹的优雅动作中可以看出她显然是习惯了这种事并且能非常灵活地掌握化妆技巧。
  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做最后一步步骤了——往自己的嘴唇上涂上美艳的鲜红色。这样艳丽的红色涂在她饱满的唇上一点都不违和,反而使得她看起来像是一个做好了万全准备的高傲女王。
  林朝夕拿起梳子,把柔顺的头发重新梳了一遍,轻轻地披在背后。我记得刚来游戏里的时候,我的头发只是刚刚过肩,如今一年过去了,头发也已经长到了过胸的位置。突然就想到了那句“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曾几何时,我也曾想为那个阳光的崇光留到长发及腰……只是现在这些都已经成了妄想。
  我嘲讽地笑出了声,林朝夕淡淡地通过镜子看着我,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下:“笑什么?不好看?”
  “不是。很好看,非常好看,比南湘还要漂亮。”我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南湘是谁?”林朝夕难得多了句嘴,看得出此刻她也想找点话题来缓和一下气氛。
  “嗯……”我对这个回答显得有些苦恼,“是一个女生,很漂亮,女神级别的那种……虽然她也在上海,但是你应该没有见过她吧。”
  我知道小说中的南湘描写得有多美丽动人、勾魂夺魄,不过毕竟我没有真正见过她,不好加以判断。不过从此刻来看的话,化了妆的林朝夕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美女——虽然南湘的美是纯天然的。
  林朝夕点了点头表示她了解了,而后看见镜子眼神有些飘忽:“我知道化妆能把一个丑女变成美女,可是我更知道,这样厚厚的妆容就像是一层面具——微笑、发怒,都是假的。”她抚上自己的脸庞,迷茫地笑了,“我不希望何杨看见这样的我,我希望在他眼中我还是那个高傲的、但是没有那么多心机的我……可是现在我没办法,我已经死了……连用身体都是勉强,我又怎么敢要求更多。”
  “我的时间是有限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时间就到头了,所以我得在我再也消失不见之前完成我要完成的事情。”
  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导致林朝夕突然之间情绪有些失控,因为她的话到后来明显凌乱了许多,不过我还是能体会她的心情的。
  她不希望自己这副虚假的样子被何杨看见,因为在她眼里,何杨是恋人,是伴侣,而不是工作伙伴;其次,她此刻能控制身体只是我的允许,而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为灵魂的她会消失不见,所以她很害怕;最后,在有限的时间里,她只能义无反顾地完成父亲留给她的任务,而不能想着与何杨长相厮守,她为此而难过,但她别无选择。
  她仰着头,免得自己快要崩溃的情绪让泪水流出来。一袭黑色的风衣,让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冷艳高贵的女特务。但是谁也不知道,她的心里有多难过脆弱。
  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她换上一副自信的表情。敲开何杨房间的门,她与同样一袭黑衣的何杨对视片刻:“走吧。”声音里是我永远无法拥有的平静。
  因为了解何杨,所以她知道此刻何杨也一定收拾好了自己。
  这两个对视的人,他们是这世上最完美的情侣,可是何杨不知道,其实他们已经阴阳相隔。
  我的心里忽然涌上来深深的悲哀。
  ****
  之前就想象过《M。E》的公司是什么模样,等亲眼见到了我才知道自己想象中的那幢楼和《M。E》之间的差距就像是宫殿和草房的差距。一句话——没有任何可比性。
  因为是上海最近的新建筑,所以外观看起来异常精致漂亮,在上海市中心这样的繁华地段看起来也丝毫没有违和感。而它的另外一个特色就是它那吓人的高度,抬头已经望不到顶了,也许我来一个后空翻可以望见?
  对于我这种小市民的盲目崇拜心理,林朝夕嗤之以鼻,还和我在心里对话:“林家的公司规模不会比《M。E》小。”
  “你们都是土豪嘛,富二代什么的,我反正又比不上你们。”我叹了口气。
  说话间,何杨把自己的名片递给前台小姐,然后我们就被带上了宫洺的办公室,我估计这大概是何杨事先和宫洺打好招呼的结果。举手投足之间,何杨和林朝夕都有着足够的默契和相似度,这是感情和时间的积累,是我和崇光做不到的。
  到达指定楼层,我们直接往里间走。宫洺的办公室是全透明的,办公室外是两张特殊的办公桌,看起来应该是Kitty和林萧专属的。不过奇怪的是,Kitty和林萧竟都没有待在办公室外,而是一个个地都站在里面,神色慌张。
  Kitty和林萧对面,是面上永远是那张精致面具的宫洺,可此刻骄傲的他却低着头。
  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重点。
  ——重点是,在宫洺那张豪华的办公桌旁边,站着一身便衣的崇光。
  尽管他是背对着我的,虽然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但是我依然可以从他的背影认出是他——他的身形、身高、穿衣风格,我了解他就像是了解自己一样。从办公室里凝固的气氛和崇光僵硬的背部我大概也推测出什么。
  何杨没有再往前走,也没有开口,而是像一个外人一样环臂冷冷地看着这一场好戏。
  从来不知道我是如此地思念着崇光。即便我在这些日子里努力地不去看有关他的消息,即便我会在开心的时候笑得放肆,可我依然骗不过自己的本能——在偶然看见他的消息的时候会久久停驻目光,会在别人对着他的照片发花痴时默默地观望……也比如说现在,我看见久违的他,忍不住想要落泪。
  我始终没有林朝夕那么坚强,憋着不哭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困难无比的事情。我只能尽量地深呼吸,深呼吸,再深呼吸,把眼泪咽回去。
  不想他?你真的不想他吗?怎么可能不想他,你明明就想他想得要发疯。
  突然之间,崇光把右手拿着的文件砸向一动不动的宫洺,声音里满载的伤痛也让我的心狠狠地抽痛了一下:“你他妈是不是人?!”
  他那样嘶吼的模样、疯狂的模样,是我和他相处那么久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我知道此刻他的泪水一定忍不住了,因为他的声音在颤抖,在压抑。
  我心里的防线因为他那样的一句话而慢慢瓦解。
  宫洺抬头望了他一眼,提起笔刷刷地在纸上写下了什么,而后递给Kitty,站起身离开。半途之中,被崇光一把抓住,接近崩溃的情绪彻底崩溃:“你说啊,你说啊——”
  你说啊……
  没有人敢走上前,发怒而极度伤心的崇光让任何人都忍不住害怕颤抖。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片刻,我觉得我已经失去了估计时间的能力,崇光揪住宫洺领子的手慢慢地垂下,顿了顿,他转身往外走去。甩上门的声音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他通红的眼眶和满是泪水的脸颊。
  他疾步走过我的身边,带起了一阵风。但他没有看我哪怕是一眼,我不知道他是没有注意到我还是刻意地忽略了我,直觉告诉我是前者。
  可是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我清清楚楚地听见了他心碎的声音。
  办公室里的气氛渐渐回暖,像个复苏的老人重新呼吸起来。宫洺和Kitty活动起来——宫洺理了理自己的领带和衣领,Kitty把地上的文件全部捡起来。唯有林萧——她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最后下定决心握着一把伞追着崇光跑了出去。
  这一过程里,我呆呆地站在,像是个被抽空了灵魂和知觉的木头人。
  何杨忽然握住我的手,幽深的眼眸锁住我:“我们该进去了。”
  我机械地抬起头,想反手握住他的手表示我自己没事可却怎样也做不到。心底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快去追崇光,快去追崇光,为什么要让林萧代替你站在崇光的身边,站在他身边的人不应该是你吗!
  站在崇光身边的人,不应该是我吗……
  我和崇光的那些快乐回忆,和崇光和林萧不曾有过的。崇光曾费尽心思照顾我,给我惊喜,那些行为早就超过了朋友的限度。
  ——站在他身边的人,当然应该是我,也只能是我。
  我心里的声音肯定了我的想法,使得我一下子挣脱开了何杨的手。我来不及看何杨一眼或者对他说一句“抱歉”就踩着林萧的脚步跑了出去。高跟鞋在地板上踩出蹬蹬蹬的声音,一声一声像是敲打在我的心上。
  穿着高跟鞋跑绝对是技术活,我踩得脚踝几乎要碎了也不肯停下来,因为我知道这是我难得的机会。待我跑出大楼扶着柱子喘气的时候,我才惊觉我竟然控制回了自己的身体!
  原来,我对崇光的感情已经强大到可以压制林朝夕的精神力了吗?
  稍稍喘了口气,我急忙跑出可以避雨的区域——不知何时,天上已经下起了雨,也怪不得刚才林萧会拿着一把伞冲出来。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雨水挂在我的睫毛上让我视物异常困难,所以我不得不眯起眼睛搜寻。
  可当我找到崇光身影之时,我的笑容就僵硬在了唇边,想要迈出的脚也在半空中凝固起来。
  崇光背对着我坐在水池边,而林萧撑着伞站在他的身边,一手按着他的头贴在自己的身上。姿势在湿漉漉的雨帘里看起来柔和而美好。
  看吧,这样子的他们多好看啊,简直就是这世上最登对的情侣。
  对啊,没错,他们原本就是小时代的官配嘛,他们两个不在一起还能和谁在一起呢,还有谁能拆散他们呢。
  没有人能拆散他们啊,连我也不行。
  我看着他们,捂着肚子蹲下,疯子一样地笑了起来。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让我看过去他们的身影也不是那么的真切。
  没有人能拆散他们……
  连我也不行……
  ——TBC——

  …48…

  我一直都知道,不管我再怎样阻挠,崇光还是会像剧情发展那样和林萧相遇、相知、相爱。所以看见这样的场景,我一点都不吃惊。
  因为林萧是小四笔下的女主,所以即便她胆小怕事、自卑善妒,她还是得到了校草简溪和万人迷崇光真挚的爱情,所以她可以轻易地获得崇光的爱情。而为崇光做了那么多的我,就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拥抱,冰冷的雨水落在身上,淋得我活像个落汤鸡。我想林朝夕如果能看到我这副狼狈样,她一定会皱着眉装作不认识我的样子。
  明明林萧认识崇光的时间没有我长,可是为什么此刻站在崇光身边的是她而不是我?难道就是因为我在你最需要陪伴的日子里离开了你吗?你应该知道的——我不信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想天天见到你,看见你开心就忍不住地笑起来,看见你难过就有想哭的欲|望……是你把我从一个不知道何为喜欢的感情白痴变成了患得患失的痴情种!
  你凭什么,凭什么,在我认识在这一点之后就转身离去?
  是,当初是我先离开你,可我没有办法!我用的身体是林朝夕的身体,我和你相处的时间都是从她那里借来的、偷来的,我只能顺从林朝夕的意愿。你知道吗,如果当时我转身离去的时候,你能一把握住我的手,而后紧紧地抱住我,那么我也一定会哭着抱紧你。
  我一定会什么都不管了,我一定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牵着你的手直到我不得不离开的时候。
  可你没有。
  身为作者,你应当和我一样会猜对方的心思;和我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对于我的性格喜好你也基本摸清楚了……所以说,当初放手是你自愿的,是吗?
  其实你一直都觉得我是累赘是包袱对吗?如果不是因为宫家亏欠林家,你是不是连和我说话都觉得累呢?那么,真是辛苦你了,要每天装作开心的样子和我相处,要刻意设置一些能让我动心的场景来留住我,来让我不要记起那些对你们不利的记忆。
  过去你没有喜欢过我,那么在林萧出现之后,你就已经彻底地遗忘了我,遗忘了那个叫林朝夕的傻姑娘了吧。
  我真恨你,我也真恨林萧。
  如果你心里真的有过我,那么你现在就不该这样顺从地靠在林萧的身上;而林萧呢,如果她真的爱简溪,一开始就不应该去招惹上司的弟弟,更不该让你喜欢上自己。
  此时的我突然想起了简溪最后写的那封信中的一句句子:“我好像灵魂出窍看着我们两个在接吻一样。”
  现在我也是一样,我在欺骗自己,我就好像灵魂出窍一样看着崇光和我在拥抱。
  可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鸵鸟心理。
  全身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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