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无效年华-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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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头,他口中的影剧院整个展现在我眼前。规模不大,门口装饰却很精致,有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感觉。不过看起来略显冷清,门口除了那块牌子我几乎一点都没察觉出来过节的气氛,也怪不得没有人了。不过,我就是喜欢往人少的地方去。
察觉到崇光挂电话的意图,我急忙回过神问他:“你在哪呢?在里面吗?”
话筒对面的崇光一声轻笑,很是温柔地回答:“笨蛋,我一直都在你身边。”而后趁我呆愣没有回答之际快速挂了电话。
一直,都在我身边?我回过神来转头四处张望,希望在某个角落里可以看见他。不过比较遗憾的是,我在寒风里找了近三分钟也没看见他的身影,于是只能跺跺脚走进他说的影剧院。
里面很黑,我前几分钟几乎是摸索着进去的,好在也就大概三分钟的路程我就望见前方传出了光亮。这样另类的设计让我忍不住轻笑出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鬼屋呢。迎着光亮走过去就到了大厅,一位兔女郎穿着圣诞老人的衣服,看起来滑稽又可爱。
“请这边来。”她脸上带着标准的职业微笑,为我带路,看起来也是崇光为我安排的。
她领着我来到一个比较小型的放映厅,说了一声“请尽情欣赏”就婀娜多姿地飘了出去。转头看了看,场内一个人都没有。只亮着几盏灯的放映厅看起来黑漆漆的,特别是最后几排,简直黑得什么都看不见。土豪就是土豪,看个电影还得包场。我撇了撇嘴,挑了第三排的中间位置坐下——我看电影一直都喜欢这个位置。
电影很快就开场了,不过正当我聚精会神盯着屏幕的时候,上面的一句话却让我愣了许久——仅以此片献给林朝夕小姐,感谢你作为《朵朵》的唯一读者和观众。
……《朵朵》?我忽然记起来那是崇光前几个月写出来的一个短篇,题材不局限于男女之间的爱情、亲情、友情,而是把主角变成一只可爱的宠物狗——朵朵,以他的视角去写很多很多的东西。没有看过的人是没办法体会在我看完那篇小说时的心情,有心酸也有疼痛,而这种情感泛滥的表现就是——我抱着崇光靠着他的肩哭了好久好久。
我想,崇光之所以可以得到这么多粉丝热切的追捧,不仅仅是他迷人的外表,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他真的写得非常好的文字,每一个普通的汉字到了他的手里组合起来,就是最最扣人心弦的话语。
连我这种人都能看他的文看到哭,可见他功底是有多深厚。当然,这也有关于他写的有关动物的题材,如果是风花雪月的那种,恐怕我就不会有这么喜欢了。
那时,我问他,是不是想把这篇小说拿去发表。他摇摇头,很淡然地说:“稿子是为了生活,而这篇《朵朵》却注入了我的真正灵魂,而且……”他定定地望着我,“我相信能看懂的一定是很了解我的人,所以《朵朵》,我不想再给别人看了。”
所以,我成了《朵朵》的唯一读者。说实话,从一个朋友的角度来说,我是希望他的这篇文可以发表的,毕竟这样好的作品很难见了;而从他的暗恋者角度来看,我更希望我是唯一一个分享他的成果的人。
说是电影,还是说微电影毕竟贴切。电影从朵朵的出生开始讲述,除去背景乐外几乎没有声音,只是屏幕上偶尔会出现一些必要的字幕。朵朵是一只出生就带着一块难看斑点的白色小公狗,出生在农村的一个普通家庭。他母亲的主人嫌朵朵太丑,把他丢弃在了菜市场。
电影里,朵朵的眼神迷茫无比,缩在纸盒子里的最角落瑟瑟发抖。那种可怜无辜的眼神让我的心狠狠地抽了一把。
朵朵还太小,不知道这世间的很多事情。有个人把他捡走他就开心得上蹿下跳,谁知那个人带他回家只是为了吃他。还好那个人的女儿阻止了他的行为,并把朵朵送到朋友家抚养。
我看见小女孩把朵朵放下后还摸了摸他的脑袋,而朵朵则是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她,顺从地伸出舌头不舍舔了舔她的掌心,引来小女孩咯咯地笑。
那一家人对朵朵很好,可是朵朵却一直惦记着那个救下他的小姑娘,整天守在门口期盼着她的到来。可是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年过去了,那个小姑娘却没有再出现过。尽管新主人也经常和他说话,但朵朵依然固执地守着。
直到有一天,新主人告诉他,那个小姑娘死在了车祸里,带着他上山去她的坟前。朵朵虽然不明白这些东西,但也意识到了自己心里的主人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每天入了夜他就单独上来陪陪她,因为他怕那个小小的她会寂寞。
可是这个温馨短小的故事,竟以朵朵为了守护主人的墓而被盗墓贼打死作为结尾。
当初看文字的时候就哭了好几遍,这次画面展现在我的眼前,更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电影结束,我满脑子都是朵朵被血染红的脸颊,那里镶嵌着一双泪水盈眶的眼睛。也许这就是崇光只安排我一个人在这里看的原因,因为他知道高傲的我不想让别人看见我哭泣的样子,所以安排了这个放映厅好让我一个人放声大哭。
……可恶的周崇光!用小说骗我的眼泪还不够,居然还用电影来让我哭!我边抹着眼泪边在心里咒骂他。
等我收拾好了所有的心情,崇光的最后一条短信来出现了:“我在我们上次一起放烟花的地方等你,速度哦。PS:别哭啦,一定哭得很丑吧。”我破涕为笑,收起手机往曾经有过我们快乐回忆的地方飞奔而去。
我跑得很快。
虽然冷空气吸进肺里的感觉异常难受,可我一点都不在乎。一想到崇光在那里等我,我就恨不得长一双翅膀瞬间飞到他那里去。仿佛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都努力地寻找着一个突破口把这样的兴奋告诉所有人。
崇光,那是我的崇光,他在那里等我……
眼前的所有景物在我看来都是虚无的,只有那个站在远处冲我挥手微笑着的人才是我真正要找的人。我快乐得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笑容却怎么也止不住地浮现在脸上。我急促的呼吸、我发红的脸颊、我疯狂跳动的心脏,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我此刻有多开心快乐。
快一点啊,再快一点啊。我努力突破着我的极限,因为我看见崇光向我张开了双臂,他张合的嘴唇吐出的是我的名字……而下一秒,我整个人大力地撞进他的怀里,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忍不住往后退了好几步才稳住身体,我却浑然不觉地环抱着他的腰身,把头埋在他的怀里。
不用抬头我也知道崇光脸上的表情一定纠结无比,因为我也知道这样的一撞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可是我忍不住啊。我的手环得更紧,怎么样都不肯撒手。他身上的气息把我整个人包裹了起来,像是香甜的糖果。
“喜欢我的圣诞礼物吗?”他低低的嗓音响起,有些快乐却也带着些许疲倦。
我用力地点点头,感觉眼泪差点又涌出眼眶:“喜欢,好喜欢。”
我从来没过过这样的圣诞,从来没有人会为我准备这样另类的惊喜……我好感动也好开心,我很想对崇光说些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却都变成了“我好喜欢”。是的吧,其实一句“我好喜欢”已经表达了所有我想说的话了。
崇光松开我,冲我调皮地眨眨眼睛:“这就开心坏了?还有惊喜呢。”说完,他牵起我的手走到另外一边。地上没有灯光照耀,显得黑漆漆的,他握着我的手,转头温柔地望着我:“想看烟花吗?”
待我惊喜地点头后,崇光用手遮住我的眼睛,神秘地说着:“倒数咯,三——二——一!”
几个月前的那一幕再次出现在我眼前,只是这一次,所有的烟火在地上特意摆出了一个形状,安稳地待在原地燃烧属于自己的生命和光彩。跳跃的火星跳上最高处又落下,像是一道最美的抛物线,燃尽了它一生的精彩。
“平安夜要吃苹果的嘛,不过我觉得太没新意,所以给你做了一只烟火苹果……”
没错,正如崇光所说,那摆出的形状是一只苹果。不过崇光的手艺太差,如果不是他说我还真没看出来呢。
崇光的手掌把我的整只手都包裹在了里面,他身上的热量传递到我的手上,即使没有手套我也觉得异常暖和。忽明忽暗的火光之中,我看着他认真的侧脸,同样突发奇想认真地问:“崇光,我们明年,还要一起过圣诞好不好?”
崇光的手颤了一下,然后又用力地把我的手握紧,笑道:“我可没力气再给你折腾一场了,不过你倒是可以考虑下个圣诞给我准备惊喜。”
我抿唇一笑,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他。
一片白色的东西落在崇光的肩头,很快就化成了水。我微怔,伸出手去接,手心里凉飕飕的。很快,第二片第三片随之到来。崇光的声音很快把发呆的我惊醒:“下雪了。”
是啊,下雪了。晶莹的雪花在黑夜里看得不真切,但是有闪亮的烟花作伴,看起来倒别有一番风味。白色的雪,如柳絮在风里肆意飞扬,张狂却不失风采,我想谢道韫的“未若柳絮因风起”是有道理的。
烟火、飞雪、远处的灯火通明、默默对视的我们,构成了一幅绝美的静物油画。
我复而撒娇般的钻进崇光的怀里,嘻嘻哈哈地对他说着笑话。多美的景,多美的人,而我又多希望时间可以停止在这一刻,永不前进……
****
那时的我不知道,这所有的一切美好,都只是为了反衬后来发生的事情。只是为了在我跌落低谷时,狠狠地打击我脆弱的心脏。
我也不知道,我那句认真的约定,从这以后再也没有实现过。
而我最最没有料到的是,亲手终结这一切美好的人,竟然是我自己。
这一场雪,也许就是为了把过去的所有都埋葬吧。
——TBC——
…37…
和崇光回到家后,我扭扭捏捏地把装着金毛猎犬的盒子递给他。
要是他没有给我准备那么多的东西,我就可以大大方方地给他了。而现在,在和那些崇光用心准备的东西比较之下,我的金毛猎犬简直……相形见绌。
——可是礼物买好了又不能不送。
倒是崇光一脸惊喜:“给我的礼物?”我红着脸点点头,装作无所谓地走到厨房那边倒了杯水,眼角的余光却忍不住瞥向崇光的那边。
我当然会担心崇光喜欢不喜欢我送的东西啊……该死的!我竟然紧张得有些胃痛。翻了个白眼,我忙喝水掩饰我的失态。
崇光在灯光下认真拆礼物盒的样子很好看,而在他看见盒子里的东西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瞬间就亮了起来。
捕捉到这个细节,悬在喉咙里的那颗心才算落回了肚子里。
我拿着水杯飘到他身边坐下,佯装淡定地问:“喜欢吗?”
崇光没有理会我,开心地把盒子里的金毛猎犬抱在怀里,然后凑近自己的脸颊作出皱鼻子的表情:“呐,你叫什么名字啊~”
金毛猎犬许是来到不熟悉的环境,身体有些发抖,可是小眼神无辜得我好想上去狠狠蹂躏一把。
【请玩家不要私自调戏NPC的宠物!】
系统你够了!
没有发现我和系统互动的崇光依旧逗弄着怀中的狗,调戏似的挠了挠他的下巴:“……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了哦,我叫周崇光,我身边坐着的那个笨蛋——就是把你买回来的那个啦——叫林朝夕。”
……什么叫你身边的笨蛋?!刚被系统惹毛的我再次被崇光的话激怒了!而激怒我的下场就是——
我叉腰作泼妇状:“周崇光你叫谁笨蛋呢?”
崇光低着头为狗狗顺毛,脸上好像是对于自家孩子的疼爱神情:“嗯,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叫什么呢?”
崇光脸上的表情变得苦恼起来。
靠啊,我被崇光忽略了,还忽略得相当彻底。我撇撇嘴,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不爽……好啦,真的只有一点点……而已。毕竟那玩意是我送给崇光的生日礼物嘛,他那么喜欢我应该高兴才对。
不对!我这种后宫娘娘失宠的语气是闹哪样!
而身边,崇光的声音传来:“……叫你DAN好不好?”
此时心情不好的我听见崇光的话转过头来龇牙咧嘴地问:“周崇光你高中念的一定是文科吧?连生物最基本的DNA都记反了?”
我相信一般人听到这三个字母都会下意识地组合成“DNA”,就算不是理科生也会觉得耳熟,更何况理科出身的我。
崇光这才斜了我一眼,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老神在在:“果然是读理科读傻了。”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又继续说,“这是给他的英文名哦,DAN——Day And Night。”
Day And Night?日与夜?日夜?
我继续用疑惑的眼神望着崇光,他被我盯得微微叹了一口气:“日夜不就是朝夕的意思吗……”
呆愣半秒我一下子从沙发上跳起来:“周崇光你居然骂我是狗!!!!!!”
崇光:“……”
****
崇光非常喜欢那只“DAN”(原谅我实在没办法把朝夕这个名字套在那只长相萌我一脸血的金毛猎犬上),喜欢到吃饭一起、打游戏一起、写稿子一起、洗澡一起,甚至连睡觉都是一起睡的!此等行为在我看起来是非常不正常的。就像一个男人放着眼前的美女不管而去和一个基佬聊天——前提是,那个男的不是GAY。
况且,你们能体会他喊出“朝夕”的时候是对着一只狗时我内心的感受么?我的心在滴血啊!有时我很怀疑崇光这是故意的,因为我可以捕捉到他喊出那个名字之后眼里的笑意。
嘛,没关系,这些都是小问题。崇光的这些行为只能说明他非常喜欢DAN,我甚至可以自我催眠说他对DAN那么好都是因为我……
好了林朝夕你的脸皮又厚了不少。
时间自平安夜过去之后就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春节。不过和圣诞节比起来,上海人民热情淡了很多,全国的热点几乎都放在“春运”和“年夜饭”这两样东西上。
崇光向来不喜欢这类节日,在他看来圣诞过完已经过完了年,依旧过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