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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书评杂见-第6部分

小说: 书评杂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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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伊哈布?哈桑曾说:“科幻小说可能在哲学上是天真的,在道德上是简单的,在美学上是有些主观的,

  或粗糙的,但是就它最好的方面而言,它似乎触及了人类集体梦想的神经中枢,解放出我们人类这具机器中深藏的某些

  幻想。”

  (二)穷困的思考,命运的忧思

  无可否人,作者是一个肯思考的人,甚至能够将艾萨克。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大定律演化成新阿氏三大定律。思考是件好事,至少比单纯的YY好,然而单纯的思考却需要严谨的论证来去伪存真。比如新三大定律中的一个悖论:第一律和第二律明显是从平等的角度将人与机器人置于同等地位,第三律却站在自然竞争适者生存的角度将明显处于竞争劣势的人类放在天平明显失重的一侧。对于人工智能而言,人类是可有可无的,相信《骇客帝国》里面机器人喂养婴儿的场面还有许多人记得,我是很觉得恶心当时。

  机器人,人工智能,永远不能和人类处于同等地位,否则必然带来暴动,毁灭的将会是全人类。当然咱们现在是空对空,公婆各有理,所以我想简单谈一下对平等的看法。

  雅克?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将平等划分为自然的平等和社会的平等。自然的平等或者反过来说是自然的不平等,人一生下来就是不平等的,为什么有人生在豪富之家,能成为王侯将相,至不济还能混个温饱,有人就只能饥寒终日,一辈子光棍?在农业社会,男人干活就是比女人强,所以女人的地位就低,生为男人就能统治家庭,生为女人就只能相夫教子;现在就业很多单位不要女生,为啥呢?生理原因!这是生来的不平等。机器人毕竟不是人,人类社会不可能将他们作为人类平等对待的。除非,对了,除非机器人的力量能达到那种让人类让步的地步。这就涉及到社会的平等了,社会的平等是用来纠正自然的不平等的。歧视性招工在西方是要被告上法庭的,而且会一告一个准。

  (三)激烈的打斗,快意的恩仇

  江湖儿女,快意恩仇,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快意恩仇,纵横天下,是男人心中的梦想。男人的血性,能通过女人表现出来么?开篇几场激情无限,火花四射的打斗场面告诉我们,这是可能的,不但可能,而且在三月的笔下变成了现实。血酬笔拙,只好请各位自己去体会喽。

  下面的是我给你拍的砖,如果纯是为了作广告,可以不要一起转载到外面。说实话,这本书我觉得可以用四句话来总结:稀里糊涂的行文,莫名其妙的故事,似是而非的表达,无可奈何的文笔。

  书是用一个荒诞而恐怖的梦境开局的,说恐怖大家都能看出来,之所以说是荒诞,是因为我看不懂作者写下的文字究竟

  要表达什么意思。(他跑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望着,双眼充满了希望,他伸出了手,口中叫着,用很平常的声调

  叫喊道:“救救我,救救我。”)很平常的声调可以叫喊么?好像只有街道的大妈才有这本事吧,开口就是高八度。

  作者不停的用他,他来表示某个人,直接造成了人称的混乱,我是看了第二遍才明白哪些动作是他,那些事情是他的。

  两个男他已经够糊涂了,下面的女她再加进来,彻底迷糊了。难道是后现代解构的力作?下面这一段我是彻底迷糊了。

  (她揉了揉红肿的双眼,推了一把坐在床头的人,没有动,她又推了一把,完全没有声息:“笨蛋呀!她本来就没有声

  音嘛!看来能量补已还没有满,大脑系统无法正常工作。

  “不对!”她急忙起身贴近了看:“平常补充能量时都可以讲话呀!不可能呀!”他尖叫了一声,白色的液体缓缓地从头部的

  裂口处流了出来,流得半个肩膀全都是,还有几根线圈耷拉在脸上。)她,他,太难理解了。

  第二节里面的她他也是混乱,例如:过了五个月的逃亡生涯,末了,又失去了她,想来是自己命苦。

  这还只是人称的问题,语法修饰词的错误也是屡见不鲜,例如:“哈哈……”那人用很不爽的大笑向天笑着,声调显得有些

  呆板:“人类就会吹牛。”到底是让人不爽,还是他自己不爽的笑声?即便大家能理解,这种文字也算的上是病句了。

  在这里,我不能说作者的文字功底过关,虽然在起点文笔一般,能把故事说清楚明白流畅的就说作者有好文采,但本文

  的作者连这最基本的一点都没有做到。所以我建议作者先从短篇开始练笔,能把故事讲清楚明白了再来写中长篇。

  还有一点想告诉作者的是,不要寄希望在起点,因为女主角的书现在不会红火的,即使冲新书榜也没用。当然你可以试一下,也许现在的读者品味不同了也不一定,毕竟喜欢玩《古墓丽影》和《生化危机》也不在少数,《都市妖奇谈》也在今古传奇连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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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有铁血打造的风骨-血酬砖砸《功成》】



  不能只有铁血打造的风骨-血酬砖砸《功成》
  《功成》是朋友菊园过客的书,血酬应邀砸几块砖。

  (当然这砖可不是白砸的,尽管是朋友,也得要些散碎银子充充家用)

  闲言少表,咱直奔主题。

  (一)这篇书评将就四个方面开刀,当然首先说设定:

  翻开书,血酬心想,怎么着也得说两句好话吧,刚想到这里,突然低头看到了那个设定,血酬心里就是一凉到底,心道:“完了,这本书没得看头了,还是先砸砖吧。”

  我现在告诉读者,从这个鬼设定里面都能读出些什么讯息来:

  第一,主角绝对是卫振,而且会有一场败仗!(这个不稀奇,写的很清楚明白了。)

  第二,姚诗雅,绝对是女主角(呵呵,假如有的话)

  第三,在众多人物还没出场前,你就可以知道哪个人物是天生的奸相,哪个鸟人是一辈子没干过好事的坏蛋。比如晏殊(虽然跟北宋的那位写词一流的大哥同名重姓,不过更可能是齐国矮子相国晏婴的化身)

  又比如司马龙,怎么看起来都像齐国的另一位名将(田鸡大哥),嘿嘿,纯属乱搞。再比如吕仪(估计是张仪和吕不韦的组合体)

  第四,通过上面的三个反角,我知道了这个故事的梗概和环境。大体应该是战国的事情,七雄争霸,而主角应该最后会一统天下(因为主角既有军事家的果断,又有政治家的城府,谈笑用兵,镇定自若,还是个深受儒家影响的历史学者。汗,真是妖精啊)。又一本YY作品,血酬心里想到。

  第五,那个臭屁的神秘人物菊幸成是作者的书中化身,学究天人,算无遗策,如神龙见首不见尾般的人物,多智而近妖的妖人。这叫人么?认真点好不好大哥,给点专业精神好不好?这是小说,不是话剧什么的,还要话外音。

  总结:设定完全失败,不说是垃圾,免得人家说我是人身攻击。

  建议:那些鬼人物作者自己知道就行了,没必要全亮出来,你让读者还看不看了。全删了吧,留着帮倒忙。

  (二)谈完了设定,血酬就开始评点人物了,毕竟人物还算是小说的三大要素之一。以前读史书,会很鄙视吴起这个人。母死不归,杀妻求将,这是人做的事么?当时的我,心里就为这一代名将打上了牲口的烙印。看作者是以吴起为原形写的《功成》,自然最期待的就是作者用什么来给吴起翻案。功绩么?《史记》上很清楚,不劳烦作者罗列。仕于周,算的上是一段精彩的历史重造,但更多的还是军事,除了全能的本领以外,并没有表现吴起平凡人的一面。流氓的习气有么?没有!缺少了市井的流氓气息,卫振的少年之时就是一片空白。我不知道作者为吴起立传的初衷写到后面有没有改。圣人的春秋笔法,学也是学不来的。太史公的秉笔直书,在文中也没有看到。作者表现吴起的心理,表现吴起的灵魂,手法之简单,描述之粗糙,使我完全没办法改变对吴起的固有印象。

  一个悲情将领,需要的并不简简单单的描写,军功,不过是过眼云烟

  ,转瞬即逝的东西。盖世的功名,只能让后人羡慕,景仰,而不能让后辈叹息,悲恸。吴起是个复杂的人物,狡诈,有急智(死后还能摆仇人一道),阴险(杀妻求将),甚至是市侩。他是战国时期急功近利的商人地主学说的实践者,也可以算的上是法家的拥趸和实践者。从他的性格和做事风格来看,根本跟儒家的那一套东西沾不上边。作者把卫振设定为一个有儒家风范的人物,这与原型吴起完全是背道而驰。吴起是枭雄,不是儒者。从历史上来看,前秦之前,不可能出现儒将(不是孔子的那些学生,他们有的是贵族,而吴起不是)。人物就说这么多了,作者对卫振性格的设定似乎是违背了为吴起立传的初衷。

  (三)人物说完,再来谈《功成》的故事情节构造:

  第一,架空的故事,生造的历史。对于一个熟悉中国历史的读者来说,读《功成》是有种极为不爽的感觉。每每在战国的历史上出现晋朝的故事,引用汉代的事迹。说起来,读这本书,我一直是把它当成是一部历史剧在看的,所以出现任何战国之后的事情,都会让我相当反感,甚至晕眩。

  第二,难分的主次,不懂的轻重。老实说,自从在设定里看到卫振是主角以后,就有了一种先入为主的感觉。结果,第一章,不是主角;第二章,还不是主角;好,等到了第三章,终于看到主角了,正在庆幸时,又看到了大段讲述无关人等的杂乱东西。真是失望啊,没有一个完整的线索人物贯穿情节的始终,怎么看都像是无数目话剧杂糅成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最后说一点小意见:

  第一,作者长于炼字写情,拙于谋篇布局。所以建议作者改写历史剧本。大段的言语对话,里间穿插的设定都像是故意在卖弄或者是在充字数,让人极度不爽。

  第二,写小说,重的是情节,人物。卫振的刻画在网文中已经算的上是精品了,但同样使得情节枯燥乏味的问题更为凸现,刺眼。看完了全书,除了脑袋里还记得的那些和《东周列国》和《史记》里相同的情节故事,对卫振的印象就只剩下书里面无数褒扬的文字了。凸现人物靠的是情节,而不是书中一而再,再而三的评价。这点,作者并没有做的很好,采用的手法已经落于下乘。

  第三,卫振的故事,说起来并没有什么鲜鲜的东西在里面,大部分都是从史书和其他小说里抽出来的吴起和其他将领的故事。这一点是很致命的,毫不客气地讲,作者是在偷懒。文字那么好有什么样?什么斩将立威,什么悬羊击鼓,到底有没有作者自己的创作在里面?即便是写传记,也没这么写的。作者是在欺负网上读者的浅薄,阅读量的狭小么?

  赞扬的话,血酬就不多说了。相信只要看过书的人,都应该能看的出来《功成》的优点。还有,读者不要因为血酬砸了《功成》,就以为这是一本坏书,恰恰相反,只有血酬看的上眼的书,血酬才会去砸。读一本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一篇书评,只是我对《功成》砸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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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修真魔法师-苹果白的传奇】



  有趣的修真魔法师-苹果白的传奇
  几个月之前注意这本书,是因为白白申请加入新作盟。当时对前面六七万字的印象很简单,这就是一本流行的YY小书,看起来虽然错误百出,但着实比较爽。这么有前途的商业书,鄙人自是不肯放过,报告了上头,收入盟中。白白是个有趣的淫,所以他的书也写的很有意思。这本书从书名上看,无疑是接黄泉《仙魔战记》的衣钵,但是写的更为嚣张。

  闲言少表,转入正文。

  “休克文”,第一眼看到这个主角的名字,我就看错了,因为觉得顺眼,所以从此就叫上了。关于休克文,有一点疑问,就是牛青和他讨论的“老子”名字,在西方,老子是译作laozi或者其他文字,并不是用daddy或者father代替的,所以即便牛青通晓西洋文字,恐怕也不会翻译成打daddy的。

  关于老子化胡的传说,古已有之,不管是老子变佛陀,还是变上帝,都不是什么希罕的事,让白白把故事说的有趣才是真的。

  白白的有趣,不但表现在他自己的聊天打p中,连带着文中的人物都是如此。休克文看起来整一个小地痞,米价了会说“靠”(估计是fuck的翻译),天机老头子会说“变态”,这世界,怎一个乱字了得?

  这文中第一等的有趣人物,在我看来,非老鳄鱼莫属,这本来应该是个光芒万丈的人物,可惜白白为了突出主角,让老鳄鱼离开了他,真是遗憾!如果有鳄鱼和主角在一起,该是多么有趣的事情啊。当白白安排主角遇上上古神兽的时候,老鳄鱼就完全失去了光彩。对于一个高手而言,他的对手至少应该是两个高手才比较正常。白白在情节的安排上,是有问题的,主角的起点那么 高,只能不断安排更凶猛的对手来与他练招,好让主角升级,这是网文的通病,就连当年大红大紫的《天魔神坛》,也只能用神来毁灭主角一次,才能继续进行第二部的目标。白白的文章,我觉得应该是个中篇,地球上比较牛B的东西都克制不住他了,再强行写下去就只好升龙进太空了。

  打怪升级,像游戏一样,写的好的像rpg,一般的像网游,连情节都可以省略去了。对这个问题,我个人曾经想过,应该就是个定位问题,随波逐流这样的文章,可以写成长篇,升龙道就只能拖成长篇。对白白来说,其实写得有趣我就很满足了,只是太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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