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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烈女怕缠郎(董妮)-第11部分

小说: 烈女怕缠郎(董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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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冬正想一脚把情敌踢飞出去——

    「啊!」熟悉的尖叫声在对面响起,是沈涵晴!

 第八章

    「杨佑荣,你想干什么?」沈涵晴本来已上楼去为客户做睑,却突然想起面膜忘了带。最近被杨佑荣缠得快发疯了,搞得她成天失魂落魄的。

    因此,她下楼,想麻烦席冬帮忙回妍美容工作坊拿一些过来,不意,才下楼梯就瞧见杨佑荣攻击席冬的场面,吓得她脸都白了。

    席冬拚著硬挨杨佑荣一拳的疼痛,连回击也不曾,就直接奔到她面前。

    「小晴别怕,我们只是在闹著玩,没事的。」

    她会怕男人,有一部分的原因是从小被五个弟弟动不动就互殴得鼻青脸肿的场面给吓出来的。

    她不懂,男人为什么喜欢那种激烈的肢体动作?老把自己搞得一身伤很好玩吗?她只觉看得心脏要麻痹。

    为此,席冬努力不让她看见自己暴力的一面,可惜仍教杨佑荣给破坏了,越来越想痛扁姓杨的一顿。

    不知道他若请心姊放弃杨佑荣他老妈这位大客户,心姊会不会气得拿刀砍人?他真的快忍不住想「得罪」这个客人了。

    沈涵晴看著席冬脸上浮起的淡红伤痕,气得浑身颤抖。「杨佑荣,你——」

    「不是我!」杨佑荣拚命摆手。「是他!他骗你,我才——」

    「住口!」温柔女孩气坏了。「我明明看见你出手,你还不承认?无故出手打人的人,是最野蛮的!」

    席冬真想把她搂在怀里,恣意疼惜一番。连开骂都这样可爱的女孩,不多啊!

    「误会啊!」杨佑荣觉得好冤。「他欺骗你,我是想帮你教训他,所以才打他的。我不是什么野蛮人,真的,请你相信我!」

    沈涵晴恨恨地一跺脚,「我不会相信你的!请你离开,杨先生,我不想再看见你。」她真的火了。

    杨佑荣面色惨白。

    席冬则乐得想放音乐、跳大腿舞。

    「冬哥,我们走。」沈涵晴主动拉起席冬的手,转身准备走人。

    席冬兴奋得脸都红了。他们又牵手了耶!最近这种机会越来越多,啊,他真是幸福的男人!

    「慢著!」无端被冤枉的男人岂肯轻易罢手?「我真的不是无缘无故打人的,我可以发誓!」杨佑荣追在他们身後喊。

    可惜沈涵晴已受够了他的纠缠不清。「不管你是有原因还是没有原因,总之,打人就是不对。而且,杨先生,我对你的日夜跟踪已经受不了。」

    痴情男子伤痛地捧著破碎的心。「沈小姐,我这么喜欢你,为何你就是不肯相信我?姓席的真的不是好人啊!你一直被他骗了。」

    沈涵晴确定自己的耐性已经用尽。「因为我是心甘情愿被冬哥骗的,这样你满意了吗?」

    「说到底你就是不相信我……好,我可以斩指头发誓!」不知从哪里变出来的瑞士刀被杨佑荣拿来抵在左手小指上。「我杨佑荣敢对天发誓,一生一世只爱沈涵晴小姐,所言所行绝对真诚,若有撒谎,让我有如此指……」

    鲜血进出之际,沈涵晴脚软了。

    「啊——住手!」她尖叫。

    席冬一脚踢飞杨佑荣手上的刀。「你疯了?!」

    「我只是想证明我的爱!」他大喊。

    「我不要你的爱!」沈涵晴浑身发抖。「求求你,别再缠著我了,我不喜欢你啊!」

    「你又没有跟我交往过,怎能确定自己不会爱上我?」杨佑荣很固执。「我可以把心剖出来给你看,我爱你的心绝对真诚!」

    「因为……」情急之下,她抛却一切理智,捉住身边唯一的依靠。「我已经有男朋友了!除了冬哥,我不可能爱上其他人的!」

    「我不信,追求你之前我打听过,你明明没交男明友!」杨佑荣错愕极了。

    殊不知,席冬比他更呆滞。苦苦追求了十几年的爱情,难道就要因为这假原因而成真了?不过……真要如此,他也万分期待。

    「那是因为我和冬哥一直是秘密交往,自然没人知晓。」看来沈涵晴是真的被杨佑荣搞疯了,才会这般失控。

    杨佑荣咬牙切齿,片刻後开口。「没关系,只要你还是自由身,大家就都还有机会!」

    怎么有这样「番」的人?沈涵晴快要气炸了。「很抱歉,你没机会了,因为我和冬哥今天就要去公证!」她大叫,只要可以赶走杨佑荣,要她把头切下来她都愿意呀!

    「我不信——」杨佑荣惨叫,整个人快昏了。

    但,有一个人比他更想晕——席冬。想不到……他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要在今天实现了!啊,感谢上帝、感谢父母将他生出来、感谢见证这一切的蓝天白云、感谢天底下的一切!

    他终於有机会娶沈涵晴做老婆,并在四十岁之前生下他们俩的爱情结晶了!

 

    仿佛是梦、也不是梦……

    总之,席冬和沈涵晴公证结婚了。

    目的只有一个,拿那张结婚证书给杨佑荣看,逼他死心。

    不过姓杨的又出新花招,他说不信沈涵晴是真心想嫁席冬,除非让他看到他们恩爱的证据,否则单一张薄薄的结婚证书,他是不当一回事的。

    为此,沈涵晴只得搬离她的桃源仙境,住进席冬新买的公寓里,务求两人和谐的婚姻生活能让杨佑荣彻底死心。

    但要沈涵晴——一个从小怕男人怕得要死的女孩与一名男子生活和谐……这似乎变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任务了。

    新婚第一晚,她怎么也睡不著,当然不是因为房里多了一个男人。她和席冬的婚姻只是权宜之计,怎可能同床共枕?

    可单单是比邻而睡,就够她发疯了。

    整个晚上她都在想,隔壁的席冬正在做什么?可靠的良人会不会在下一瞬间变身成狼人,前来袭击她?

    虽然是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大哥哥,但他们终究不曾同居过,谁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比如男扮女装、光著身子在房里走来走去、收集女性内衣裤……

    「啊!」猛然想起,她洗完澡的时候习惯性地将内衣裤洗好、晾在浴室里,万一被他偷去……「不行呐!」

    倏地站起身,她正想去抢回可怜的内衣,却又突然想到——「不对,隔壁的是冬哥,他是再有礼不过的男人,应该不会干这种龌龊事。」

    席冬面容俊俏、举止斯文,待人总是彬彬有礼,是妍美容工作坊里公认快绝种的好男人,怎可能会有行为不当的地方?

    「不会的!」她努力说服自己要相信他,但……「他终究是男人啊!」是她最怕的一种生物!

    坐立难安到了十一点半,实在忍不住,她还是蹑手蹑脚地跨出房间。「喝!」客厅的灯居然还亮著。

    席冬就坐在沙发上,听著她最爱的、每晚必听的理查·克莱德门钢琴曲。

    他的手中还端了一杯……闻起来像牛奶的东西。

    「冬哥。」她走出来,突然觉得,他家的布置其实还满像她的宿舍的。「你还没睡啊?」

    「我每天晚上都会喝杯牛奶,再听半个小时的音乐之後才去睡。」

    「咦?」怎么跟她一样?

    「你要吗?」他对她举举杯子。

    她不自觉地点头,蓦地会意自己为什么睡不著了,因为每晚必做的睡前仪式忘了做。

    席冬起身到厨房,泡了杯牛奶给她。

    「谢谢。」她接过牛奶,轻啜一口。「你加了蜂蜜和白兰地?」她再度呆了。

    「你不喜欢吗?那我另外给你泡一杯好了。」他站在厨房的吧台内轻笑,晕黄的灯光从侧面照过去,她只觉得他俊美得像太阳神殿里的阿波罗。

    原来男人也可以看起来这么地舒服,一点也不恐怖;过去,她从没发现。

    「小晴、小晴……」他的呼唤打断她的沈思。

    「啊?什么事?」

    他疑惑地望著她。「我只是想问你,你的牛奶是不是什么都不要加?」

    她终於发现了他手里那只新温好的空杯子。「不必了,我就喜欢喝牛奶加蜂蜜和白兰地。」刚才的惊讶是因为没想到,有人的习惯跟她一模一样。

    「我也是耶!」他笑得更灿烂了。想起这么多年来为了了解她的习惯与嗜好所付出的金钱与心血,今朝有了回报,心头充满喜悦。

    她的心不期然地撞了一下,古人说: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她总算能够体会这层涵义了。

    可惜的是,这种现象居然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

    「我没想到冬哥原来长得这么漂亮。」恨他不生为女儿身,否则她就能更早和他做好朋友了。

    「小晴,你不必为了一杯牛奶这么感激我,我们认识二、三十年了,我这张脸你还没看腻吗?」他走出吧枱,脱离了灯光的照射,迷离的魔法瞬间解除。

    她眨眨眼,复又愣住。

    「不一样。」过去,他亲切一如邻家大哥,她虽知道他容貌不俗,却没有太深刻的体认。

    但刚才,她忽然觉得他魅力倍增,整个人闪亮得像在发光。

    而後,他虽又恢复原来的亲切,可那层眩目的光彩已在她心底烙了印,让她无法忘怀。

    「哪里不一样?」他笑著来到她身边。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嗯,感觉吧!」她不自觉地任他贴近自己,忘了早先在房里的不安。

    他把音乐声稍微调小一点,坐在沙发上跟她聊天。

    半个小时後,她才回房,当晚,意外地睡得非常香甜。

  

    凌晨六点半,沈涵晴准时起床,即便今天是她新婚後第一天,她的作息还是和平时一样。

    多年来,她的生活一直很规律,早上六点半起床,慢跑半个小时,七点沐浴,然後准备早餐;七点半食用,八点骑脚踏车到公司上班,直到六点下班,买晚餐的菜,做饭、吃饭,做简单的家务;九点洗澡,看一些书;十一点半喝牛奶、听音乐,就寝。隔天,又是一样的行程,比时钟还准。

    读书的时候,常有人说,她的生活像在当兵一样,无趣极了。

    在梓心园里,同事们也常常劝她偶尔要放纵一下自己,以免老了後悔年轻时没玩过。

    她总是听听就算了,每个人有每个人适合的生活,她就是喜欢规律,不习惯意外,当然,也就过不来缤纷多采的生活。

    她一直没遇见过志同道合的朋友,也认定了这辈子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想不到同志却是存在的。

    而且,一直在她身边。

    当她在准六点半出门,遇见也要去慢跑的席冬时,著实呆了。

    「早安。」他对她说。「你也有慢跑的习惯?」

    她点头。「冬哥也是吗?」

    「是啊!」

    「真巧。」

    「我们的生活习惯很合呢!」他笑。当然,她的习惯是自然养成,他却是努力多年培养得来。

    但过程不在考虑范围内,重要的是结果。

    她为了这份「巧合」开心地笑开了怀。

    他,得到了最好的报偿。

    两人边聊、边跑上马路。

    「冬哥喜欢在哪里慢跑?」

    「我大概都是跑罗斯福路那一段。」

    「我也是耶!」她很讶异。「可我怎么从未遇到过你……」才说著,发现已经跑到了岔路,她往东转、他则向西行。

    原来如此,他们一个习惯从东跑到西,一个则喜欢由西跑到东,难怪不曾相遇。

    「哈哈哈……」他弯腰大笑。「真是既巧、又不巧啊!」

    可是,她从没有像这一刻一样,感觉到两人如此接近。

    他们……好像好像,生活、习惯、喜好……几乎一模一样,这个世界上真有可能出现一个与自己完全契合的人吗?

    这是不是就叫缘分?她的心猛一跳。

    「那今天……」席冬想问,两人一起跑好不好?

    不意,沈涵晴突然跳起来。「我们还是照原订计划跑好了。」说著,她跑向东边。

    他没追,因为看到她通红的耳朵,知道她是因意识到他的存在而难堪。想当年,他初初发觉自己喜欢她时,也是这么的旁徨。

    他该给她一些时间厘清自己的心绪才是,所以他跑向了西边。

    沈涵晴迎著晨风,慢慢地跑著。

    随著朝阳的升起,凉爽的气温逐渐升高,代表夏日的艳阳正在发威。

    但她却一点也感受不到,她的身体感受不到热意,只有心里翻滚著热油。

    她一直有很多女性朋友,却从未交过男性友人,因为她怕男人。

    她高中读女校、大学也是……甚至出社会,到美容工作坊工作,她的生命里仍鲜少有男性的影像。

    而她也不在意,反正她不需要男人也能过得很好。

    她的生命里只要有女人就够圆满了,她始终这样想著,直到与席冬结婚、同住在一起为止。

    她从没想过这个世界上有人可以与另一个人如此投契。她想起家里的父母,他们结婚三十几年了,两人的默契也是好到不行,往往父亲一个眼神,母亲就立刻能够明白意思。

    母亲常说,父亲只要嘴巴一张,她就能够看到他的喉咙底。

    沈涵晴以为那是夸张了,但席冬颠覆了这个想法,

    看著他、待在他身边,她觉得自己像找到生命中某块缺失的部分,心头不禁惶惶不安,不清楚此刻混乱的思绪代表著什么?

    莫非像她这样一个深深害怕男人的女人,也有可能爱上一个男人?

   

    若要以一句话来形容沈涵晴和席冬的婚姻生活,那只有「和谐」一词。

    这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任何人突然要和别人住在一起,都一定会产生一些冲突才对,偏她和席冬完全没有。

    已经快一个月了,一个例外也没有发生耶,好像……他们已共同生活了十几年,早习惯了彼此一样。

    举个例子来说好了,早上,她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在热腾腾的白饭上把蛋戳破,让蛋黄浸渍整碗饭,再浇上一点点酱油。哇,那真是人间美味啊!

    席冬也一样,他们的口味合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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