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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爱莫能弃(完+番外)-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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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

  钱眼打断:“你这是抄袭我呀!”

  说笑归说笑,他还是告诉了我,银子不那么富裕(对他而言,银子永远不富裕),但多几个人的饮食大概没问题,不过是水缸里多一瓢水,煮饭时多放把米。我们就在府中选了一小院落,里面四五间房。我布置了孩子的卧室,分配了两个仆人。

  才过了三四天,我就收养了第一个孩子。这是个女弃婴,被人扔在路边,哥哥捡了回来。她应该只几天大,瘦得像只小鸡,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表示双亲日后根本不存再与她相认的念头,但哥哥说她的父母已经是对她心存了善意,不然的话他们把她淹死就是了,不必把她放在外面。

  我抱着那个女婴,感到陌生又亲切。她的哭声嘶哑无力,听着随时会断气。我让人请了奶娘喂她,可每天她醒着时,我都去抱她。这才知道,抚养孩子,物质上的需求的确不多,但要许多精力去和她在一起。

  三周后的一天傍晚,春风过窗,吹动着窗上的轻轻的布帘,我正抱着她来回摇动,她看着我笑了,那近乎是无知可又最纯真的笑容,让我泪满眼中。

  她的笑回报了我对她做的甚至我还没有做的一切。我不指望在未来,她有一天会这样抱着我,让我还她的笑容。我不指望日后,她长大了,偿还花在她身上的银两。我甚至不指望她感激我,因为她根本不欠我的,这一瞬间,我感激她,让我在这样心绪黯淡的时刻,有这样的机会抱着她,体会到了我能如此软弱可不必惭愧。虽然这一瞬间可能无法长久,可在至少此时此刻,我对她有毫无条件的爱,她对我有毫无顾忌的依恋……

  我理解了我的父母,明白即使我不在他们身边,关于我儿时的记忆会温暖他们一生。

  半个月之后,钱眼又带回了第二个女婴,这个是七八个月的年龄,钱眼说她的母亲刚刚病死,她的父亲失足跌伤后卧床不起,无法再抚养她。她已经可以吃食物,我每天给她喂些粥之类的东西。我发现孩子对喂她吃的人最亲近。只几天功夫,我走向她时,她就坐着,向我挥舞手臂,流下口水,面带笑容。

  有生以来,我头一次能这么放心地去关怀照顾而不担心我的行为让人感到沉重难堪,让人退避三舍。

  我把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照顾这两个女婴身上。过去的二十五年,我没有这么努力工作过!用句俗话说:我要是以前这么卖劲儿,我早成了大富翁、诺贝尔奖得主、博士生导师、或是国家主席的秘书了(我知道主席的秘书比主席忙,主席的稿子都是秘书写的)。

  每天一起来,就是抱孩子,哄孩子,换不完的尿布,喂不够的食物!她们怎么没完没了地拉屎撒尿?怎么两三个小时就又饿了?!我还不管洗尿布洗衣服,就已经累得半死!一天下来会一头扎在床上睡到天明都不翻身。看来我根本不是个真正的保姆,更不是母亲!没把事情都做全了不说,晚上还能好好睡一觉。我一贯的干不成事的风格……说来我是利用了她们啊!

  就这样,我觉得时间终于又像水一样悠然快速地滑过,不再似陷在泥泞中的车轮踯躅不前了。

  虽然觉得自己没做到完满,我还是倍感充实,常感叹:有事业真好啊!

  钱眼听了,说我讲的不对,我这不是事业,因为我干的是赔本的买卖,顶多算是“事儿多”。

  丽娘天天带着她的孩子来,我们把三个孩子都放一起,看他们躺在那里,好奇地看着别的孩子,口水满身。我们会为他们十分微小的表情和动作同时哈哈大笑,虽然丽娘看着我,眼里似乎有种怜悯。

  一天,我笑着问:“丽娘,还想要孩子吗?”

  她大大方方地说:“要,一直到我要不了了。”她停了一会儿,迟疑地说:“洁儿,你真的这么不指望了吗?我当初,等了十年……”

  我吓了一跳:“天哪!丽娘!我没有那么健康的心脏!十个月,我都熬不过去,十天,都太长!”

  丽娘皱眉:“心里有念头,是让人高兴的事啊。”

  我轻叹:“那是因为你觉得有一天,念头会成真实。况且,你是真的喜欢我爹……”希望和爱情,我都没有吧……

  丽娘想了半天,低声说:“我知道,不该问……可你到底,是不是动过真心?”

  我长叹:“丽娘!我都不问自己!动没动过,都没有意义了。我现在想的是,怎么能让自己好好地活着。后面的日子才是重要的。”

  丽娘转头看着孩子们说:“洁儿,我喜欢谢公子……可如果实在不行了,我一定让老爷,给你找别人……”

  我笑着,“丽娘,有了这些孩子,我才发现,我适合做个母亲,不,保姆,虽然是个不合格的,我不洗衣服不做饭,还爱睡懒觉……可让我欢喜。我是多么不适合去爱一个男人,我忽冷忽热,善妒易怒,纠葛沉重,根本把握不好我的情感,非常不合格,弄得别人和自己都很苦……”

  我们都不说话了,看着婴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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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四十三章 留下]


  钱眼多次要拉我出府,但我都因太忙而拒绝了。这次我没依赖着他给我宽怀,所以他没办法要挟我。可这天他说我一定要和他去吃饭了,因为他要和哥哥一起去采买药材,历程一两个月。他要在酒楼点桌酒席,请我和哥哥,他的娘子,李伯大吃一顿。我问他为什么不在府中,我们的厨师也很好。他说他是要饭的出身,认定只有在饭馆里吃的才是高级的。想起上次他怎么设计让我去见谢审言,我严肃地说:“钱眼,上次的事,我念你一片好心,就算了。可这次,你要是再来一次……”

  钱眼拼命摇手:“不会不会了,我可不想让你见到他。”后来到了酒楼我才明白了他的意思。

  时值五月,天气渐入盛夏。

  这次钱眼没挑眼,我穿了一身简单的米绸色男式长衫,扎了一条褐色的腰带,是个仆从的样子。李伯穿了褐色的衣服。杏花是已婚妇人的打扮,一身浅玫瑰色的女装,十分媚丽,钱眼看得色咪咪的,杏花一见他那个样子就横眉立目。钱眼穿了身实木色的衣服,颜色和样式都不扎眼,大概是不用摆阔让人给安排座位了。出来了,我才发现我们的服装像是一堆各色树枝,衬着杏花一朵花。

  钱眼选了最大的酒楼,坚持上最好的顶楼去坐。傍晚时分,我们到时,厅里坐了大半,为了不惹人注目,我选了角落的座位,面窗背向着门坐下。

  钱眼说哥哥一会儿会从他行医的地方直接来此,我们给他留了靠外边的座位。

  满耳就听人们在议论:“今天的诗会你去了吗?”“去了,只想看看那谢审言,结果他片字未写。”“江郎才尽了吧。”“是啊,曾经大变,哪里还能有什么诗思。”“这次夺冠之诗……”

  我皱眉:“钱眼,今天有诗会?”钱眼有些茫然:“知音,你知道我,就想挣钱,平时哪知道什么诗会啊?”杏花插嘴:“诗会之后,大家都会聚在酒楼畅饮,这家酒楼就是首选,谢公子会不会……”大家都看着我。钱眼严肃地对我说:“知音,咱们逃回府去吧!或者,换一家饭馆,小点的,我还省点银子……”

  算来,自从上次与谢审言一别,已经两个半月多了,他也快到了该娶亲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这么长时间我没想过他,现在我倒想见见他。我的心已经安定了,如果他来了,看他一眼,也没什么吧……就笑着说:“先吃了再逃吧。”

  钱眼先点了小菜和一壶酒,酒来了,他给大家都倒了酒,杏花把我面前的酒杯往她那边挪了挪,说一会儿替我喝。我笑道:“没这么紧张,上次来时我喝了一瓶呢。”杏花嘀咕着说:“那也不能让小姐喝。”

  钱眼和李伯饮着酒,我和杏花饮着茶,边吃着小食边等着哥哥的到来。

  钱眼问我:“知音,你那么上心那两个孩子,日后你想让她们干什么呀?”

  我想了想:“钱眼,她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不管。”

  钱眼假装惊讶:“怎么能不管?明摆着不是自己的孩子。”

  我微点头说:“有道理,如果是自己的,大概就管东管西,可那样,孩子非但不会感激,反而会讨厌我。”

  钱眼笑道:“你不管她们,日后她们也会怨你的……”

  我点头感慨:“说的是啊!不管她们,她们会觉得我不关心她们……”正话间,见钱眼两眼看着门,笑容没了。

  我听着门边一阵嘈杂,一群人进来了。我没回头看,知道了八九不离十。心中一下子很高兴,乱跳起来,这么长时间,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那群人吵吵嚷嚷地到了我们的桌子旁边的桌子,大家纷纷落座,钱眼的脸都白了。我不用侧脸,只抬眼睛就可以看到谢审言被一位穿着红橙色衣服的女子半揽在怀中,扶着坐在了邻桌斜对着我的座位上。他半垂着眼睛,似醒非醒的样子,没有向我这边看。他穿了一身橄榄色的长衫,衣襟领口稍敞着,露出里面白色的内衬。他的头发有些乱,几缕从耳边垂下,让他苍白的俊美容颜更添了几分性感。那个搂着他的少女看来不这么觉得,她一坐下来就娇笑着说:“公子的头发又松了,我来给公子挽上。”说着抬起原来抱着谢审言肩膀的手,捻起一缕头发往谢审言头上压去……我收回了无意中看了过久的目光,转而看着钱眼,钱眼勉强地对着我笑着。耳边谢审言的声音,有些哑,可温和如丝:“嫣红,劳你的手了……”那女子一阵轻笑……

  钱眼的脸部开始抽搐,我尽力保持平静,对着钱眼笑起来,低声说道:“钱眼,你说实话,是不是羡慕得很?”

  杏花立着眉毛看着钱眼,两眼怒火。钱眼对着我和杏花赔笑说:“知音,娘子,我怎么可能……别的不说,一见面二十两银子的胭脂钱我就舍不得出……”

  杏花一下子掐住钱眼的胳膊,钱眼吸着冷气可不敢动,杏花低骂道:“就是因为舍不得银子你才没这么干?!”

  钱眼也低声说:“娘子,别把我胳膊废了,这不是实话嘛!她们太贵了!还比不上你好,真不值!……娘子!我的胳膊!没了就不能……娘子!……知音!……”钱眼做出哭泣状……

  我知道他在转移我的注意力,轻叹了口气。旁边人的谈话我不想听都得听。

  “审言兄,难怪我们这一两个月见不到你,原来夜夜宿在温柔乡啊……”

  “这位嫣红姑娘平时可不爱理人……”

  “那天春媚楼的兰儿还念道公子哪……”

  “我才明白,我那旧相好桃儿这阵子总问我是不是认识谢审言公子,原来你现在是个脂粉堆里的红人哪!”

  “审言兄,虽然你刚才在诗会上没写诗,但大家都知道你是因为身边被那三个美人搅得心不在焉哪,哈哈哈……”

  “怎么能是不在焉,嫣红妹妹就在这儿,审言心在此嫣才是……”

  “审言兄,可受得了六只小手摸来摸去的……”

  “当然,要不审言兄怎能……”

  “我也想有人来摸我啊,怎么没人……”

  “你哪有审言兄这样的人缘儿……”

  其间夹着那嫣红的娇滴滴的声音:“公子,你的颈上有胭脂的残痕,我来给你擦去……”“公子,你来见我之前可不能去见别人,奴家饶不了你……”

  谢审言的短短言语:“嫣红,我不知……”“不敢有劳……”“嫣红妹妹莫要……”

  我感觉着自己,高兴的心思虽然没了,可连失望都没有,只是麻木。这两个多月,我没有让自己想他,看来很对。我也许真的已经把他忘了?还是因为我把心力投在了帮着丽娘和照顾那两个孩子身上,真的对他关闭了心门?谁说付出的没有回报,现在那两个女婴的笑容,就隔在了这些言语和我的嫉妒之间。她们保护了我,帮助我战胜了心中的猛兽,可也许是因为我的对谢审言的那份情爱已经消亡了?……

  钱眼开口说:“知音,有时候,别只看着表面的东西。”我微笑:“钱眼,与我无关的事,我不多费心思……”

  说着我抬手拿起附近的一只杯子,往唇边送去,杏花出言道:“小姐,那是酒……”

  一刹那之间,我心中异思翻滚,眼睛不由得闭上。我那次来就是因为喝醉了,这么长时间,我没有蘸过一滴酒。如果我再醉一次,是不是杏花害怕的那样,再回去?是酒醉让我来到了这里,还是我的灵魂不能再沉湎于那样的困境才选择了离去?我可否想过再换一次?那位小姐,可曾想到要回来?

  方想到此处,一阵似风似雾的气氛降临在我身旁,我悬在空中的袖子无风微动,那跨越了两个空间的走廊悄然到来,我的意念踏入了短暂的永恒。

  我与她心意想通!信息冲击而至:那位小姐生了一个儿子,但气愤她的丈夫屡教不改的淫乱,竟挥刀斩断了他的命根!幸好他马上捡了起来,奔去医院,医生当场手术,给缝了回去!按照法律,那位小姐本该服刑,但她的丈夫念她刚为他生了孩子,加上二十多年的相知,为她脱了追究,只与她离婚,把儿子留了下来。那位小姐单身出门,丈夫给了她足够的生活费用,保她衣食无缺。我的父母受不了她的蛮横,不再和她来往。她感到无聊孤单,想回她的家……

  如果我们在同一个瞬间都想回到原来的身体,走廊会我们开启。命运要求我做出选择。

  我是不是想回到那个熟悉的世界?回到那汽车满街店铺林立,书籍电视充斥的文明中去……那里有我的父母双亲,有个儿子,我可以说服我他让我来照料,当然我再也不会和他在一起了……那里,我还有可能找到接受我的人,虽然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可能爱上谁……我的酒杯停在我的唇边,只要我手一抬,饮下这酒,一个姿态,表明我的意愿,我将瞬间睡去,片刻醒来,已在故乡……

  还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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