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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春来归梦满清山-第8部分

小说: 春来归梦满清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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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竟然有人求我的字,不禁一阵惊喜,转念又一想,何不顺便……于是便说:“不如十三爷用一副字跟我交换如何?”
“谁的字?你要是喜欢我写的十幅八幅都行。”
“谢谢爷这么大方,不过您也太高看自己了吧?”既然想要达到目的,就得先杀杀他的威风。
果不出所料,他刚才一脸的笑容已经荡然无存,两道眉毛几乎要拧到一起,顿时一片愁云惨雾。
我忍住笑,故意不看他的样子,继续说道:“爷的字也不是不好,不过比起我想要的可还是差了一点。”
“你到底想要谁的字?”
“董其昌的。”我终于狮子大开口地说了出来。
“不是吧!这个交易我好像亏得很呀!”十三好像真的被吓到了,看来这位香光居士在清朝也是很值钱的嘛。
“那我就让一步,你拿一副今人的仿帖也行,但得是我认识的人才行!”这下离我的最终目标不远了。
十三想了想,刚要开口,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然后仔细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笑了起来:“如玉,你要是想要四哥的字,大可直接开口,不用绕这么大弯子吧?”
这十三爷还真是善解人意,虽然迟钝了点,但也终于悟到了。康熙的这些个儿子,无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四爷更是以书法见长。康熙就很喜欢董其昌的字,而四爷的书法则追随其父,甚至比乃父更胜一筹。
不过既然目的达到了,还是要鼓励十三一下的:“十三爷圣明,奴婢的心思一点都瞒不过爷。不过既然刚才是爷想要奴婢的字,想来爷也不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就反悔吧?”
十三又是一副拿我没辙的表情,眨了眨眼睛,无可奈何的说:“爷还能跟你一般见识?不过咱们丑话可说在前面,你写的要是让爷不满意,我可不去帮你找四哥讨字!”
“奴婢遵命!现在就写,管保让爷满意!”我也冲他眨了眨眼睛,心想总有办法让你说不出话来。
昼漏稀闻紫陌长,霏霏细雨过南庄。
云飞御苑秋花湿,风到红门野草香。
玉辇遥临平甸阔,羽旗近傍远林扬。
初晴少顷布围猎,好趁清凉跃骕骦。
轻轻放下笔,一脸得意地望着自己的大作。虽说有好几个月不写字了,但近二十年的书也不是白念的,倒是还没发现退化的迹象。
十三看过了那首诗,脸上的无奈之色更重了:“竟然连皇阿玛的诗你也背得出,真是小看你了。看来这‘不满意’三个字我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那奴婢就等着十三爷的赏赐了!”
“好!答应你的事,自然帮你办到就是。”十三小心的收起这张纸,脸上却浮起一丝坏笑,“不过如此刁钻古怪的丫头,我可是消受不起,看来只好让给四哥了!”
“人家孔融四岁就学会让梨了,十三爷今天才悟到这个道理,呵呵…也不算太晚啊!”竟然又想拿本姑娘开心,岂能这么容易让你占了便宜?
还没等十三反应过来,一团火红已经冲进了屋子。
“十三哥,你不是说来叫如玉一起去围猎的吗?怎么这么慢,我们都等不及了!如玉,快走吧,晚了就什么都打不到了。”原来是婉晶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拉着我就往屋外拽。
“格格,奴婢就不去了吧!那骑马……”
“行啦!去了再说也不迟。”格格不容分说地就把我拽了出去。
而留在帐内的那个人,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飞快地捡起地上的一个纸团,便跟了出去。

第一次看到围猎出发的场面,亲贵皇子们个个跃跃欲试,人喊马嘶此起彼伏,扬起的黄土足有一米多高。而十三,仓津,还有格格也终于因为受不了我等同于步行的前进速度,一个个策马绝尘而去了。他们一走,我倒是自在了很多,至少不用跟在后面吃土了。拍拍身下的这匹老马,行,表现不错,至少能配合本小姐一直安全的坐在马背上。记得当初阿真哥哥为了教我骑马,描述了古今中外无数二人并骑的浪漫场景,还许下了无数个冰淇淋的承诺,结果也算是差强人意吧,我至少能保持举着冰淇淋端坐在马背上的造型,至于纵马驰骋,那可就不是力所能及的了。
现在四下没人,我倒也乐得清静。一个人骑着马遛弯儿,顺便观赏一下木兰围场的景致,也算是一件乐事。碧云千里,天高云淡,林海万顷,山泉涌溢,随处可见的野菊花风姿绰约,遍地的野草与落叶相映成趣,百鸟栖息婉转鸣于林间,玉带般的溪流若隐若现。难怪康熙皇帝几乎每年都会有几个月到这里驻足,抛开政治原因不说,此地的景色也真称得上是自然天成,气象万千,比之江南水乡的轻灵柔媚,自有一份恬然壮丽的美荡然于胸中。
忍不住跳下马背,希望可以全身心地融入大自然里。那匹老马似乎也很赞成我的决定,低下头安静的吃草。踩在软软的落叶地毯上,嗅着树林里弥漫着的秋天的味道,真是说不出的舒服惬意。再向前走几步,选了一棵异常高大挺拔的白桦树坐了下来,听着树叶沙沙的响声,不觉有了些困意。
恍惚中,依稀看见四爷走了过来,他的神色依旧是淡淡的,清冷的目光直直的射向我。突然间,他一把将我抱起跃上了马背,而那匹老马竟然也抖擞精神,放开四蹄飞奔起来。我闭上眼,紧紧依偎在他的怀里,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而他温暖的手掌,灼热的呼吸,却在四周实实在在包围着我。
一个吻落上我的面颊,原来他的唇竟是温暖而湿润的,我感到有些羞涩,又往他的怀里靠了靠,伸手拽紧了他的手臂,却依旧不敢睁开眼睛。
“Will you follow me?”我的帅哥终于说话了。
“Everywhere。”我本能地做出了回答。可总觉得有些不对,又不知道错在哪里。我的天,这里不是清朝吗?怎么他会用英语和我对话?赶忙睁开眼,看到的却是阿真微笑的面庞。
“小雨,这么久,你到底去了哪里?让我找得好辛苦!”阿真的眸子似乎有些湿润了。
难道我又穿越回去了?没想到这辛苦的盼望竟然在不经意之间实现了。刚要答话,热泪盈眶的阿真竟然变成了十三。
“如玉,这下你终于动心了吧?”十三仍是一副痞痞的样子。
我第一反应就想跳下马去!而他却死死的拉住了我,把我紧紧地箍在马背上,用他柔软的舌头探入了我的颈中。我狠狠的推了他一把,却发现身下的马儿突然不见了,周围也变得漆黑一片。我大叫着向下跌落,双手漫无目的的乱抓,终于好像碰到了什么,一个毛乎乎的东西撞进我的怀里,而我也终于落到了地上。
睁眼一看,哪里还有十三的影子,仍旧是刚才坐下的地方,只不过怀里抱着一只金毛的小狗。而它,正伸着长长的舌头,舔我的下巴。唉,真是郁闷,没想到本小姐抽空睡个觉竟然还被它调戏,估计肯定是只小公狗。我用手指敲敲他的头,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有空多钻研一下业务,哪么学学抓耗子也算有个一技之长,没的长大了只能当只流氓狗!”
它似乎是听懂了,呜呜叫了两声,又开始舔我的手掌。看来教育的作用还是巨大的嘛,这小东西至少迈出了向绅士狗转型的第一步。我被他舔得痒痒的,便反手握住了它的前爪,另一只手伸到它的颈中呵痒,它却仿佛很熟悉的样子,干脆直接躺在我身上享受起了按摩的待遇。看来这只狗说不定就是哪个王爷阿哥养的,看这等着被人伺候的架势,简直就是驾轻就熟。
我撤掉了金毛的按摩服务,随手摘了一些狗尾草,想专心致志的编只小兔子。它倒也自在,打了个滚儿站起身来,静静的倚在我的身边。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不知道清朝的孩子会不会也念这样的儿歌,看着手中成型的兔子,绒乎乎的,除了长的是一身绿毛之外,倒也娇憨可爱。金毛似乎是第一次看见这颜色奇怪的兔子,围着我的手又嗅又舔,甚是兴奋。我一挥手,把兔子扔了出去,而它也转身追了过去。
我随即站起身来藏到了树后,想考验一下金毛的侦察能力,可左等右等却不见他过来。贴着大树露个头,看看它是不是找错了方向,可眼前的景象却把我吓坏了。金毛悠然地坐在树下玩弄着那只快要散架的“兔子”,却全然没有发觉背后一道闪电一样的利器正向它袭来。
我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飞快地跑过去伏下身,抱着它滚了出去。耳边似乎听到一个声音大叫“危险”,同时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擦着我的脸颊飞了出去,一阵冰凉,好痛呀!继而有热热的液体流下,不知道是血还是泪水。我的脑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也不能想,就那么直挺挺的趴在地上。直到有人把我拎了起来,晃着我的肩膀,大声叫我的名字,失去的意识才开始逐渐恢复。
“如玉,如玉,你醒醒!醒醒!”那声音好生熟悉,却又想不起来是谁。
我努力睁了睁眼睛,眼前出现了一个男人模糊的面孔,就是他晃着我的肩膀,一脸的焦急。
脸上又是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我伸手想摸,却好像有另外一个人拉住了我抬起的手臂,随即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别乱动!”却又好像隐含着一丝心疼。
我挣扎着转头望去,却又一次对上了四爷的目光。他仍旧像梦里一样直直的盯着我,眼神里却布满了疑惑。
这时,有几人过来七手八脚地把我抬了起来,好像说是要送回格格那儿。刚才那两个人的声音又从背后传来,其中还夹杂着金毛呜呜的叫声。
“四弟,今天真是对不住了,竟然把你的爱犬看成了野兔。”
“三哥客气了,都怪这畜牲随处乱跑,不过,只是苦了那丫头。”

刺眼的阳光透过树叶儿照射下来,我偏了偏头想避过耀目的光线,而止不住的泪水却如泉涌般模糊了双眼。

董其昌
明代后期著名画家、书法家、书画理论家。“华亭派”的主要代表。生于嘉靖三十四(1555)年,卒于崇祯九(1636)年,字玄宰,号思白,又号香光居士,华亭(上海松江)人。
他的书法广泛临学古人,融会变化,尤其擅长行、楷书。早年他从颜真卿入手,后改学虞世南,兼取各家之长,晚年仍归入颜真卿。他的书法综合了晋、唐、宋、元各家的书风,自成一体,笔画园劲秀逸,平淡古朴。其书法影响深远,一直到清代中期。康熙、乾隆都以董书为宗法。雍正从小就接受严格的汉文化教育,书法追随其父,走董其昌流畅和美一路。他的书法文雅遒劲、气势宏伟,有皇帝欲凌驾雄强的气概。
董其昌作品比较珍贵,但在流传过程中膺品不断,至今已难见精品。海外艺术市场董其昌作品较多,欧美收藏家喜欢他的书画。1989年6月纽约拍卖过一幅他的《婉娈草堂图》被专家认可,以165万美元的价格成交。

                  中秋之夜
深秋绝塞谁相忆,木叶萧萧。乡路迢迢。六曲屏山和梦遥。
佳时倍惜风光别,不为登高。只觉魂销。南雁归时更寂寥。

秋色苍茫,再过两天就是中秋佳节了。我斜倚在炕边上百无聊赖,随手翻着纳兰的《饮水词》。自从三天前回到紫禁城,格格就一直把我留在屋子里养伤,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再不就是对着镜子研究脸上的伤疤,哪儿也没有去过。当日的那一箭虽然来势凶险,却幸好只是擦破了面皮,并没有伤到筋骨。还记得几个小太监把我抬回驻地,太医已经等在了那里,我模糊的感觉到有人给我检查伤口上药。而等到第二天清醒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有半张脸都没被蒙在了裹伤的白布里。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下完了,一定被毁容了。本小姐虽算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至少也是万千爱美女士中的一员,可没想到阴差阳错回到古代,竟然为了救一只狗毁了容貌,真是倒霉呀!当下便说,既然已经毁容了,就求格格一定要给我在皇宫里安排一个不用见人而且收入又比较丰厚的职位,我就只能以此养老了。
格格听了我的话,先是一阵开心的大笑,然后就把事情的原委给我解析清楚了。原来那条狗是十三送给四阿哥的,因为是第一次带出来,所以跟丢了队伍,却正好碰上我,结果我就替它挡了那一箭。之后是四阿哥命人把我送了回来,还请来了随行的太医。而包裹在层层白布下的伤口,并不太严重,只要恢复得好,应该是不会留疤的。

我又拿起镜子照了照,当初被利箭划过的伤口,已经结了暗红色的笳,突兀的横在左颊上,四周有些痒痒的,可我又不敢用手去抓。只是积极的运动着脸部的肌肉,希望可以让这麻痒减轻一点。
“如玉姑娘在吗?”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
我答应了一声,只见一个小太监走进门来,麻利的打了个千说:“姑娘吉祥,奴才是四爷府里的高福儿。”
“公公多礼了!如玉怎么敢当。”我站起身来,浅浅回了个礼,心里对他的来意充满了好奇。
“姑娘客气了。四爷吩咐奴才把这凝香膏给姑娘送来,这药是太医院的孙医正亲自配的,最是拔毒止痒。姑娘涂在伤口上,过不了几日,也就全好了。”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递到我面前。
一阵幸福感涌上心头,我差一点就想抱着那个盒子亲上两口。不过场面上的工夫还是要做足的,我接过盒子,又福了个礼说:“真是劳烦公公了,让四爷费心,是如玉的罪过,如玉在此谢过四爷的恩典。”
“那姑娘就好生歇着吧,我也该回去回话了。”
我刚想留他吃杯茶,或是应该找点什么打赏之类的,他已经转身走了出去。我也只好提高了声音说上一句:“高公公好走!”
回身坐下拿起那个盒子,拧开盖儿,一阵沁人心脾的香味扑面而来。我轻轻挑了一点淡绿色的膏体,对着铜镜,仔细的涂在伤口两侧,伴着怡人的香气,那清凉的感觉丝丝渗入肌肤,真是说不出的舒服畅快。
闭上眼睛半躺在被子上,听着窗外风吹落叶的沙沙声,嗅着空气里似有若无的香气,不禁回忆起每一次与四爷相遇的情景。他那孤傲的背影、深邃的眸子、炽热的眼神、冰冷的语气,还有深深印在我梦里的那温暖而湿润的一吻……他的一切一切,占满了我的心灵,再也割不出一丝一毫的空隙。我知道自己已经把所有的梦想和爱恋都倾注在了四爷的身上,而四爷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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