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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唐朝好媳妇-第5部分

小说: 唐朝好媳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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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孩子……就会哄人开心。”张杨氏果然笑了。

    “好了,娘,我去做饭,虎头他们一定饿了。”小婉立即撤进厨房。

    说起小婉的前世,那绝对是入得厅堂,下得厨房,学识贯古今,厨艺通南北,用她男朋友的话说,女人应该精通的事务当中,除了生孩子还需要探索之外,其它的都属于专家级的水准了。

    进了灶间,她自烧火洗山药,然后指挥着几个小东西将一只野鸡拔毛,另外一只留着第二天吃,那只野兔则被她剥了皮后,挂在树上风干,眼看上秋了,今年的冬天不会好过多少,还是要多储备一些较稳妥。

    几个小家伙拔鸡毛挺带劲,一时忘了饥饿,一时间弄得混身毛烘烘的,看着好笑,小婉又将他们一个个提出灶间拍打干净了,然后全都撵到了张杨氏身边,省得他们在外面淘。

    猪圈里那两口大猪又呼噜呼噜地叫着要食吃,小婉又去喂猪——这两头活祖宗可是她们家的金主,张杨氏的药钱要有一多数着落在它们身上。

    灶间里传来煮山药的清香,小婉嗅了嗅鼻子,连忙返回灶间,然后将洗好的山菇和野鸡肉扔在另一口锅灶里,架上火之后,将山药灶的火熄灭,让它借着余热慢慢煨。

    不一会儿,汤锅里水沸了,传来阵阵香气,‘咕噜’……几声吞咽口水的声音,小婉回头看时,只见以她的小老公为首的四颗小脑袋正从门口向厨房张望,一个个眼巴巴地望着锅灶,贪婪地做着深呼吸……嗯,一个个肺活量还是蛮不错的。

    “快去收拾饭桌,谁先洗得干干净净的,就先给谁盛。”小婉开始利诱。

    “吃饭喽!”

    四个孩子一蹦三尺高,跳着蹶子去洗手洗脸,看着跑在最前头的张陵,小婉不禁苦笑——这就是我的丈夫?!

    晚饭只有三样,一个是烀山药,一个是野鸡蘑菇汤,汤上飘着一层油,味道鲜美,还有每人一小碟凉拌野菜,这是小婉亲自上山摘的,很有营养,是每个孩子都必须吃的,不吃打屁股,门口挂着的擀面杖可不是拿来看的。

    “娘,您也吃饭。”小婉盛了一碗炖得烂熟的蘑菇鸡肉,然后又剥了两块山药,放在一张能跨放在双腿上方的桌子上,端到炕上,然后扶着张杨氏起身,在她的后背又垫上几个枕头。

    “哎,我自己慢慢吃,你也快去吃饭吧。”张杨氏催促着,她也是心疼这个儿媳妇,说起来比自己家的孩子大不了几岁,可现在都撑起一个家了。

    “我就怕吃太热的饭,凉一凉才好吃。”

    小婉嘴里说着,手脚麻利地侍候张杨氏开始吃饭,这个时代,是个完全没有污染的时候,山珍野鸡炖的汤,连瞎子闻了也要张开眼睛。自从小婉开始使用那张弩弓,张家的桌上就没有断过野味,连张杨氏的胃口也跟着好了起来。

    “婉儿啊,这眼瞅着上秋了,过冬的粮食是不是不够啊?”张杨氏咽下一口汤问道。现在是秋天,正是草深林密兔子肥的好时候,吃食还不算难为。可庄稼一方面是无人播种,另一方面却是连续的兵灾闹的——那些当兵的纵马啃食地里的青苗,十亩地里倒有八、九亩颗粒无收的,连张家那两头猪都是赶到山里才保住的。

第一卷 乱世 第二节 张须陀、张屠户

    “娘,吃的您别愁,粮食虽然不成了,可咱家今年种在山地的山药却是丰收了,而且我领着张陵他们去地里还划啦了一些,也就大概够了。等明天我就去把咱家那两口大猪卖了,然后再去林子里转一圈,这过冬就没啥的了。”小婉宽慰道。

    这年月,什么也没有食物值钱,若不是张杨氏的病需要买药,小婉也不舍得将那两口大猪卖掉。而且她已经跟镇上的药店掌柜说好了,拿一口活猪,换三个月的药……说起来那药店掌柜也算是个忠厚人了,毕竟现在药材都很贵,而且进药比较麻烦。

    “娘,阿陵和虎头他们也该识字了,等天下太平了,公公也该回来了,不认识字,可没办法出去做事。”小婉轻声道,她清楚记得,好像那个唐太宗李世民就是历史上第一个开科取士的皇帝,张陵很聪明,如果时间上没计算错误的话,他应该能赶得上这头一拨开科,说不定自己也可以弄个状元夫人当当,想到这里,她自己差点儿傻笑出声。

    “傻孩子,你公公在家的时候,还能教教他们,可现在家里哪有识文断字的人?”张杨氏何尝不知道让几个孩子学习,可她本人多病不说,就是识得几个字,也是跟丈夫后来学的,如何教人?至于入学或者请先生,那更是休提,他们家根本没有那份钱。

    “没关系,娘,我以前偷着跟村里的先生学过字,也会写两笔,先教他们认识字,等有条件再让他们入学。”小婉见婆婆意动,连忙拍着小胸脯保证。

    “可笔墨纸砚很贵啊。”张杨氏考虑的自然是经济问题。

    “娘,我们可以聚沙为纸,削柳为笔啊。”小婉拍手笑道。这个提议是她深思熟虑好几天才形成想法的,一些问题也早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

    “嗯,亏你想得出来,就这么办了,只是辛苦你了。”张杨氏想了一下,似乎真的可行,只是又有些心疼这个儿媳妇了。

    “我心不苦,命苦!”小婉心理这么琢磨着,却不敢说出来,只是笑了笑,道:“娘,没什么,教几个小孩子识字,也累不着。”

    吃过晚饭,拾掇着让几个小家伙睡下之后,小婉却拿着一盏油灯,来到原本是老公公的书房。这书房里已经没有多少书了,大多数被她公公带去了战场。对了,小婉的公公在隋末可是一位名人,以至于小婉知道他的名字之后,就知道这个人再也不可能回来了。

    说了半天,她公公是谁?

    张须陀!

    张须陀是隋朝大将,在荥阳通守的任上,中了瓦岗李密的埋伏阵亡,时年五十二岁,小婉悄悄向张陵证实过,如果历史没什么误差的话,应该在去年,她这位公公已经阵亡了,所以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境才会如此窘迫。而且小婉还担心,她公公生前可是杀了不少反贼,那些人要知道他的家眷在哪里,恐怕不会轻易地放过。

    在张须陀的书房里,留着几本兵法书,还有几册记录他一生所学的笔记。他身为大将,不但一身弓马娴熟,而且步下拳脚功夫也十分了得,一套分筋错骨手独步江湖,小婉上一世本就喜欢练练五禽戏、军体拳什么的,见猎心喜,早已经偷偷的练习这分筋错骨手,而且开始练习张氏家传的神射功夫,反正这家传功夫是传媳不传女,她身为长房儿媳,却也习得。

    山村的夜,静悄悄的,张家后院,一条矫健的人影兔起鹘落,正在练习一套拳路……拳起处,风弥六合,脚落处,点尘不惊,小婉原本的身体素质就好,在修炼了张须陀留下的武功后,身形更见婀娜,拳脚生风,虎虎有力。

    半晌,拳影一敛,小婉收住拳势,鬓边微微带汗,她抽出腰间的汗巾擦掉汗水,返回房……里面人影绰绰闪动,不一会儿,灯光一暗,整座院落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

    已经是入了秋,天气却依然像盛夏般的炎热,张记肉铺的大掌柜敞着怀,摇着一把大蒲扇,坐在门口的大树底下乘凉。

    如果是往年这个时候,有不少人家就开始往铺子里送生猪了,可这种兵荒马乱的年月,哪还有几个人舍得将自己喂大的猪向外卖,都留着自个儿家里过冬了。

    张屠户看了看案板上那几块肉骨头,胖脸上掠过一丝愁容,琢磨着是不是再到乡下去转一转,说不定还能够收上两口生猪。

    诶!

    这都是那位好大喜功的皇上闹的,你说……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东征什么高丽人,结果前面败得是一塌涂地,后院还起了火,兵灾匪患就没个消停日子,诺大一个山阳县,弄得十室九空,这掰着手指头算一算,也就是这三四年的事情。

    每想一回,张屠户就要叹息一声,这肚皮上的肥肉也跟前颤上一颤,路旁边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几个和他相熟的邻居走过去和他打招呼,他也是无精打采的。

    “嘿,张叔,这么好的天不做生意改晒太阳了?”街角拐过来一个女孩,身后还呼噜呼噜地跟着一口大猪,女孩手里还有一个大包袱,里面传来草药味。

    张屠户眼睛顿时一亮,“小婉,你是来卖猪的?”

    “是啊,不然我还带猪逛街啊?”来的正是小婉,一头猪已经送进了药铺,换成了药。另一头就送来了张记肉铺。

    “这猪不错,一贯钱怎么样?”张屠户喜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张叔你可不地道,这一贯钱可不多。”小婉不愿意。

    “小婉啊,这一贯钱是不多,可这兵荒马乱的你也知道……你看这样好不,再给你俩猪头,两付猪下水带回去,怎么样?叔能做的可就是这些了。”张屠户摊着手道。

    “知道了,就这么着吧,张叔,把您那俩猪头和您那两付下水给我吧。”小婉嘿嘿笑了一声。

    “噢,你等着。”张屠户起身进铺子,将两个大猪头找了根索子拴了,又拿了两付下水和一贯钱递给小婉,“路上小心一些。”

    “知道,我回去了。”小婉挥挥手,背着两个大猪头提着两付猪下水,还有一大包药材就离开了。

    “这孩子,够能干的。”张屠户看着小婉远去的背影,感慨地摇摇头,刚往回走了几步,他忽然一拍脑门,“嘿,刚才竟然被那小妮子给取笑了!”

    再回头看小婉……人已经走得远了。

第一卷 乱世 第三节 狍子、狼

    从村子到县城,有十来里地,小婉脚上再得力,也不可能走着去,她是借了村尾的马婶子家的小毛驴进城的。

    离开张记肉铺,小婉到路边将猪头和猪下水用绳系了搭在驴背上放好,解开缰绳,一抬腿便骑了上去——她可不像寻常小媳妇那样侧骑毛驴,她就跟骑马似的,直接跨骑,缰绳一抖,小毛驴得得地迈着小碎步,跑上回乡的土路。

    自晋朝以来,胡人大量涌入汉族聚居地,历史上称为‘五胡乱华’,虽然当时社会动荡不安,朝廷更迭如同走马灯一般,但当时民风彪悍,大家小户都保持着让子弟学习骑、射的习惯,男孩子尤为如此,而女孩子虽然少有从军的,但学习刀剑、骑射的也不在少数。

    小婉身为张家长媳,事实上也承担了张家大小的生计,她臂力小,用弓是不成的,但用弩却有百步穿杨的本事。而且现在的小婉更是一扫以前的柔弱,连公爹留下来的那柄铁剑也挥得虎虎生风,箭法更是大进,不仅那张弩被她运用得如同神助一般,弓箭上的本事也大见长进,五十步以内十发七中还是有些把握,所以这次进城,剑、弓全都带在身上,让几个想过来搭讪的泼皮乖乖地止步,免得惹刺上身。

    眼看着太阳已经挂到了树梢,小婉有些着急了。这一带青山绵延数百里,天黑后常有猛兽出没,她以前也进山打猎,可那都是白天,而且还是在林边,进山里她也不敢。小毛驴正得得地往前走,忽然听到旁边的树丛里乱草沙沙作响,抬眼望去,一只肥硕的狍子从左前方三十步处急奔而过。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路的速度虽然快,却很少做急转弯,属于那种一条道跑到黑的,这么好的机会小婉自然不肯放过,她迅速地回手拿弓,搭上箭,将弓一下子拉了个全满,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般地向狍子射去……至少今年幸运之神还是挺照顾她的,那枝箭噗的一声,端端正正地射入狍子的胸腹。

    ‘哞’的一声哀叫,正在疾奔中的狍子翻了一个跟头,软软地倒在地上。

    “中了!”

    小婉欢喜得心花怒放,她拎着弓,从毛驴上跳下来,将它拴在旁边的树上,然后快步来到那只狍子跟前。此时正值初秋,山林里的野味正在攒膘的时候,肉厚脂肥,如此大的一头狍子拖回去做了熏肉,这一冬天无忧了,而且这狍子皮若是剥下来给大户人家做靴子,至少又能赚个三、四十文。

    就在她弯下身,准备拖那狍子前腿的时候,猛然间一阵心悸,她倏地抬起头,只见从前面的树林中缓缓走出一头毛驴大小的野狼,绿幽幽的双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

    小婉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挺直了身体,好在本能未忘,她迅速地弯弓搭箭,对准了那头野狼。

    虽然有独自上山打猎的经验,可单独面对一头野狼,这还是第一次,而且综合两世为人的经验,也未曾见过这么大个的野狼。

    “你……你不准过来,地上那头狍子也是我的,你不准打它的主意,快走开!”小婉心里紧张,连手上的羽箭都乱晃,却是不忘威胁。与狼相遇,最忌讳转身而逃,这个道理她在上一世便知道了,可真当身临其境的时候,那可绝对不是那么回事。

    身后那头毛驴跟着凑趣,叫得她心烦意乱,恨得她真想一回身,先将它毙了,只是那野狼步步紧逼,她根本连回头的时间也没有。

    眼看着那野狼突然停下身体,前身微微下俯,小婉心里一紧,右手五指蓦然松开,早已经搭上的那枝羽箭嗖的一声射出,势若流星般地从野狼的颈边飞过,倒把那畜牲吓了一跳……但旋即它便发现自己并未中箭,并且很虚荣地为刚才的胆怯表示愤怒,前爪在地上扒了几下,猛地凌空跳起来,向小婉扑过来,那张血盆大口的目标似乎就是小婉那白嫩的脖子。

    假始小婉再练习几年拳脚工夫,就是跟那野狼正面搏斗她也不怵,只是目前不行,她身形不动,猛地抽出那张弩弓,三枝弩矢早已经摁进了弩槽,只见小婉轻轻一扬手臂,三道寒光倏然飞出,噗噗噗……三声锐器入肉的声音,三根弩矢一根不少地射中野狼,那头野狼扑到中途,身体便如同灌了铅似的,扑通一声掉在地上,四肢抽搐了一阵之后,便寂然不动。

    “应该是死了吧。”小婉自语着,随即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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