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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美人谋律 作者:柳暗花溟-第111部分

小说: 美人谋律 作者:柳暗花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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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心里七上八下的,纵然知道夜叉可能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最好就是个过客,绝对不适宜有某些联系,却还忍不住会想起他。可能因为好奇心,她本来就是疑心重,好奇心也重的双重性格。夜叉于她而言,实在是太神秘了。再说,他还欠她一条半命不是吗?而这也不怪她,如果与夜叉有关的一切都不出现,她也不会再想起。 

    “皇上头些年吃过天竺国进奉的糖,觉得和咱们大唐制出的糖相比,自有特别之处,所以派了人专门去天竺国学习。”哪想到康正源又把话扯了回来。 

    “皇上真是英明神武。”春青阳由衷的赞叹。 

    康正源点头,“百姓们常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民生之举,皇上一直很是关心。其实,咱们大唐的糖品质很高,还会卖到周边国家去,每年为国库添不少进项,也养活了好多人呢。” 

    春荼蘼因为看不到要看的那个人,干脆把窗子关上了,沉默间正听到祖父和康正源的这段对话,不禁腹诽:说不定当今圣上也是个爱吃糖的,为了满足口腹私欲而动用国家之力。什么外贸啊、国库啊,都是附加效益。就冲他给冒牌皇帝可乘之机,就证明他有昏庸的时候。 

    “不过这冰糖倒是我大唐的弄出好东西,据闻,是益州的当地人用土法熬制。”康正源话题一转,“荼蘼,没想到你倒认得。”益州,大约是今天的成都那一带地方。 

    春荼蘼心头一跳,心道康正源心细如发,这么点小细节都注意到了。但她反应一向快,只笑笑道,“在洛阳,我认识了一个商旅。他倒送过我两块,滋味果然不同。康大哥见笑,一直再想尝尝来着。” 

    从醉乡楼的二楼,正好可以看到对面的一间门面挺大的点心铺子,门前招牌上写着:冰糖售罄。 而既然当街都有卖,就说明民间会有。顶多算稀罕物,也就是价钱高点、每天的供应少点罢了。而洛阳做为陪都,一定会最早得到长安的流行趋势,包括吃的玩意儿。所以她这样说,就能搪塞过去。 

    果然,康正源只怔了怔,就释然了。 

    春青阳也笑道,“馋嘴猫就馋嘴猫的机缘,这么难得的,都给她吃到嘴了。” 

    于是三人就笑,把春荼蘼心中那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疑惑给冲淡了。可是锦衣出现,难道又有什么杀人任务? 

    回家的路上,她尽力不让祖父觉察出她的不对功儿。到晚上,康正源果然打发人送来一大盒子糖果,各式各样的,有的在市面上都见不到。当然,还有几块品相好的冰糖。她就着新沏的浓茶,含了块冰糖在嘴里,只觉得一种又苦又甜,又凉又烫的感觉直入心脾。 

    第二天,按照事先的约定,康正源带春荼蘼逛开了长安城,并带来了韩无畏的问候。自从从洛阳回来,皇上就把韩无畏派去守大兴苑,非旨意不得离,但不妨碍有人去看他。大兴苑在皇城以北,类似于皇家的私人狩猎场,也对皇城背部有防卫的作用。而守苑是苦差,又不容有失,没人知道皇上为什么派一向宠爱的侄儿去担这个差事。 

    康正源觉得与冒牌皇帝案有关,春荼蘼认为皇上对韩无畏另有重要安排,但两人都不主动说出心中疑问,干脆就谁也不提此事。 

    当天他们游览了几家有名的寺院和道观,第二天春荼蘼提出想去逛街买东西。因为都是女人喜欢的事,就不好让康正源陪着了。再者,他在大理寺还有差事。康正源倒也爽快,直接派来府里一个专门负责采买的娘子,年纪三十来,为人爽利会说话,由她带着春荼蘼四处玩。 

    春青阳和小凤、过儿很奇怪,他们都知道,春荼蘼最不喜欢出门,没事的时候就爱守在家里,她称之为“宅”,除非风景名胜,或者是刻书坊,不然让她去首饰铺子,她都没兴趣。 

    “到底是长安嘛,不能白来一趟,必须所有的店铺都看看。”春荼蘼解释道。 

    “都看?!”这下,连小凤和过儿两个最能逛的都吓着了。 

    春荼蘼不解释,因为她没办法说,那天她看到锦衣的褡裢上,绣着两个字:叶记。明显是某间铺子的名号。但是什么铺子,不得而知。总不该,还是棺材铺吧?难道他们要开成连锁棺材铺?而她,很想找找看。 

    她知道这样不理智,可她就是想知道,锦衣是在长安暂留,还是开业久居。她对自己不肯承认,她其实想知道的,是夜叉的事而已。 

    洛阳的那间棺材铺子,实际上春荼蘼也悄悄去过。她放火烧屋那天是半夜,当时她又非常惊慌,可是她记得那附近的路。只是当她找到时,铺子已经转手,做别的生意了。和旁边的人打听,说是一个胖胖的年轻男人开的店,但做了几个月就病重,回老家了。那些人还议论,说年纪太轻,性子又温软的人开不得这路买卖,压不住那股子阴气死气,自己不出毛病才怪。 

    可是,那时的她心中疑惑深深。 

    夜叉在躲她?为什么?夜叉要救她?为什么?夜叉不见了,为什么? 

    这些问题,其实一直在她心底,就像孤魂一样游荡不去。只是,她从没有注意过。但那天在酒楼的一瞥,突然让这些念头像地下涌出的冷泉一样,无声无息的就蔓延上来。 

    如果查出来,他本意就是要躲着她,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都绝对不会再往前凑。她春荼蘼,从来不会让人躲开第二次。至于要救她三条命云云,也都是夜叉自己说的,并不是对她的承诺。她说还欠一条半命,也只是说说而已。 

    有了这个念头,春荼蘼开始对“叶记”进行漫无目的的寻找。她其实可以用手段,但夜叉和锦衣那个身份,是不能用公开方法的。至少,她不愿意给他们带去不必要的麻烦。皇上既然点名要她来长安,她若不知道暗中有人盯着,就太白痴了。 

    长安城那么大,春荼蘼辗转于不同的集市之间,表现出过份的热情,还拿着银子乱花,买了一堆没用的东西回去。春青阳有点心疼银子,可想着小孙女难得这么高兴,也就忍了。过儿和小凤的体力一向比春荼蘼强,却顶不住这般走法,只好轮流跟着她。一刀和大萌到底是贤王府出来的,私下研究过春荼蘼此举的深层次原因。他们认为,小姐是极聪明的,做任何事都自有深意,最近这么败家,就是给好多暗中隐藏的人看的,就是让所有人都认为,乡下来的姑娘没见过世面,看到长安的繁华,还有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所以花了眼,真是眼皮子浅啊。 

    春荼蘼呢?每天回家都感觉腿要断了,第二天却还咬着牙出门。只是叶记铺子有不少,却没一家有锦衣的痕迹。难道,他们不在长安? 

   



第11章武器一条街
 
   “可以说,这里的集市,我都走遍了。”在春荼蘼来到安第七天早上,她宣布。
 
    全家人明显都松了口气。
 
    “就是说,以后小姐都不出门了?”过儿乐得差点蹦起来。可惜昨天是她当陪逛员,所以累得两条小腿如今还发软,根本做不了除了站立之外的任何动作。
 
    “没正经事,就不出门。”春荼蘼修正,咬着牙令自己的下肢不哆嗦。小凤和过儿是一人轮一天的,她却是主力,这么多天下来,毅力再足够,体力却透支过度,再撑不下去了。
  
    虽然,她心中却有一份莫名的失落。但,也许这就叫缘份?她在大雪地里堆个雪人,都能遇到夜叉,现在努力寻找,却一直未果。而既然无缘得见,她也不必强求了。
 
    小凤连忙拿出长安城的地图,那上面已经被画了好多叉。她找了找,最后点着一处说,“小姐算得真准,也只剩下这一个集市没有去过了。”
 
    “那边都是铁匠和兵器铺子,你难道也有兴趣?”春青阳对孙女很无奈。
 
    春荼蘼怔了怔,有些想放弃,但转念又心道三十六拜都拜了,不差这一哆嗦,于是道,“我想给我爹买一把漂亮的西域匕首,没有开刃,鞘上镶好多宝石的那种。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宝剑买不了,匕首什么的也能凑合了。”无论如何,就算这寻找有始有终吧。
  
    而且,真的也很想给父亲送件礼物。去年差不多这时候父亲为了给她送生辰礼,惹了官非,让她可以借此走上诉讼之路。虽说父亲的生日是八月十五,这时候早过了,但好歹她到了大城市,提前预备下,明年再送也一样的。
   
    在大唐,铁匠铺子、售卖武器的商店,不能随意开业要由官府发给牌照。执照人要往上查三代,绝对身家清白,而且无人做过官吏,特别是军中的。在国都长安城内,甚至把此类从业者及店铺,都集中在一个坊市之内。其实,就是管制的行业。
  
    武器管制这种事在春秋战国时期最宽松,所以那时候的侠客剑士很多,尚武之风最盛。秦统一天下后,为防止造反对兵器就管的严了。秦始皇收缴天下兵器,熔化后铸造了十二个铜人,她在现代时就听过这个故事。
  
    至于元朝,蒙人为防汉人造反,每十户才能有一把菜刀,简直严苛到极致了。当然,这个也可能是后来传得有点夸张。
 
    大唐呢?虽没有春秋战国时的随意,但也相对放松。《大唐律》中规定“甲弩、矛、盔甲”不许私家拥有。私藏甲一领及弩三张,流二干里;私藏甲三领及弩五张,处以绞刑。对私下藏有这些的处罚非常严厉。基本上想陷害谁,就在谁家藏一堆盔甲和弓弩,然后偷偷举报就行了。、
  
    但是弓箭不属管制兵器,民间可拥有、可贩卖。还有就是装饰性的宝刀宝剑、不能伤人的匕首和其他武器。铁匠铺子,大部分的生意是打造生产生活的用具。
 
    “也是,你爹必定喜欢那些东西。”听春荼蘼这么说,春青阳就笑了笑道,“那你早去早回吧,我这就去把你这些日子买的东西归置归置,等咱们回洛阳时只怕要装好几大车才能运到码头上去。”
  
    春荼蘼有点不好意思,却还要装成兴趣盎然的样子之后就像小美人鱼为了某王子,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尖上似的痛苦着带着小凤离开了家门。好在那个坊市比较远,在长安城的边缘地带,她们雇了马车去,然后嘱咐车夫在原地等着,打算转一圈就回。
  
    这地方,也算是铁器一条街了,一踏入就感觉出一股辛辣凛冽的阳刚之气,似乎连太阳都灼热了几分。还有金属的味道,有火气的感觉扑面而来,以及那叮叮当当的悦耳声响,掺杂着男人们的大嗓门,连成一片,有如一首雄壮的乐曲。
  
    这里是男人的世界,女客极少,因而当春荼蘼和小凤出现,立即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小凤美貌,春荼蘼长得也不错,兼之很有大家闺秀的气质,回头率有百分之二百。
 
    “别瞪眼,把他们全当成透明。”春荼蘼提醒小凤,因为一个大胡子正对着她们笑,“我听人家说过,男人最爱自做多情,你明明是怒瞪,他们却以为你是对他们的示意有反应,自恋的会以你看上他们了,说不定采取下一步行动,就是跑过来搭讪,所以不理会是最高境界。”
  
    “可是这地方真要命。”小凤发寒似的抖了抖,像要把鸡皮疙瘩都甩下去,“小姐,要不咱们回去吧?明天换了男装再来?”
 
    “长安贵女,鲜衣怒马,听说很流行狩猎的。”春荼蘼脚步不停,仍是慢慢踱着,“所以此地女客虽少,但也总会有姑娘们来买弓箭。这群人见多识广,穿男装女装没差别。”
  
    “可是…”
 
    “放心,所谓寸铁为凶,官府对这种地方管理严格,他们也自有平衡和保障秩序之道,不然真出点事,还不得打得血肉横飞?而且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天下掉块石头,都说不定砸到某个权贵,底层的平民不会随便惹事。换句话说,在别的地方你可能遇到地痞无赖,在这里反而安全。他们爱看就看呗,又不会少了胳膊腿儿。”
  
    “是。”小凤低头,干脆紧跟在春荼蘼身后。
 
    春荼蘼前世后世都在公堂上混,习惯了被各色人,包括最耻的罪犯盯着看,因此丝毫不以为意。渐渐的,那些男人们也觉得没意思了,况且这般大方、动作又舒缓优雅的的姑娘,不是权阀士家出身,就是皇亲国戚,还是别惹为妙。
  
    其实,春荼蘼根本是走不动,只是往前蹭而已。
 
    约摸逛了半条街之远,她终于走进了一家店。倒不是这家店有什么特殊,实际上店的门面很小,偏两层高,于是更显狭窄逼仄,挤在两家大铁匠铺子之间,灰扑扑的像是危房似的。不过因为店门敞着,被春荼蘼眼尖的看到里面设了座位,立即想去歇歇脚。
  
    “掌柜的,有好看的匕首没?拿来看看。”一进店,她立即就瘫坐在椅子上,敲了敲旁边摆了粗瓷茶具的桌子。
 
    那掌柜穿着姜黄色袍子,背对门外,在一个本子上纪录着什么,快和货架子融为了一体了。
 
    “好看的……匕首?”掌柜的回过身,脸上堆着职业性微笑,全是商人的作派。
 
    春荼蘼身子一僵,之后歪过头,这才看到挂在墙上的招牌,笑问,“叶掌柜是吧?怎么人家的招牌都挂在外面,你家的却挂在店里?”早知道这就是她一直寻找的叶记,至少她会有心理准备,不用刚才惊那么一下。
  
    虽然,现在她看似平静,其实心跳得咚咚的,肯定是太意外了。
 
    想必,锦衣也是吧?但他反应超快,脸色半点不变,只声音略顿了下。
 
    她一定是太累了,不然以她这么熟悉这死胖子身影的眼力,进店时居然没瞧出来。可这说明什么?说明墨菲定律千真万确:你要找的东西,不管从哪个角度找,总是最后才找到!
  
    “鄙店门面太小……招牌挂在外面反而不好看,叫小姐见笑了。”胖子掌柜八风不动,笑得和气生财,之后又重复问道,“小姐说匕首,要好看的?”
 
    “对,要好看的,是送给我爹做礼物的。”春荼蘼压抑着乱跳的心,一本正经的回答,“如果有特别好看的小玩意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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