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猪心"向太阳(np)-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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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书名:一颗“猪心”向太阳(NP)
作者:桃桃一轮
文案
桃爷出品 必属精品 美男如云 嗨皮恩顶o(≧v≦)o~~
温馨提示:此文甚不河蟹,三观不正,祸害社会。卫道士与假正经者恕不接待。
爱JJ,更爱NP
爱美食,更爱美男
爱猥琐,更爱小羞射
爱装逼,更爱装高贵冷艳
爱神仙禁*欲系,也爱纨绔大傲娇
爱腹黑小忠犬,也爱冷酷虐心鬼畜攻
爱温和谦恭旧家臣,也爱闷骚别扭新老师
我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白富美,不是纯洁小清新
我是女吊丝,我是诸葛满分。
我虽吊丝身,我心白富美~~~(≧▽≦)/~
文艺版:
如果上世,上上世,我不是佛,你不是妖;
如果下世,下下世,我不是我,你不是你。
我们,可不可以毫无芥蒂地厮守,哪怕一个时辰。
二逼版:
一朵湿人,一伙美男,一被子好湿
内容标签: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平步青云 强取豪夺
搜索关键字:主角:诸葛满分 ┃ 配角:郁紫楼,项澄音,夏奏,风凝夜,凉修烈,舒实瑾,卫若昭 ┃ 其它:穿越,NP,美男,一女N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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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一头漂亮的黑色及腰长发,一双美丽勾人的大眼睛,魔鬼的身材,曼妙的小腰,让男人见之就可耻地硬了的长腿,一上街就有几百个帅哥呼着喊着要送花,如果不收就要去跳楼。活泼可爱美丽冷漠聪明善解人意花见花开高贵冷艳,全球首富的独生女儿,家里有资产1000000000000000000000亿英镑,在迪拜拥有100000000幢几千平方米的豪宅,名牌跑车开一辆后面拖一辆,开腻了就扔掉再换一辆——以上都跟我沾不上边儿。
本人女,爱好男,是一个家庭普通长相普通成绩普通的普通吊丝。小时候受当语文老师的外公影响,被逼着看了很多传说中的世界名著,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最后终于出落成一个传说中的二逼文艺女青年,如今就读于一所普通二本院校的心理系一年级二班。
上次班长说为了团结宿舍关系,让舍友互相写对方的性格,舍友三个,分别给了我“猥琐”“二逼”“天然呆”三个评价,于是我荣获心理系最扭曲奇人奖,系主任屡次亲自找我谈话,劝我不要放弃生活希望,好好改造,努力在毕业时成为一个正常人。==
和现下所有女孩几一样,我对未来也是怀着崇高憧憬的,这集中体现在我的名字上——诸葛满分,如何,霸气侧漏了吧?家父家母希望我从小就能面面俱到,门门功课都能一百分,只不过他们的愿望从来没有实现过罢了……人生之不如意,十有八~九嘛。
某日,我被一直暗恋的邻家哥哥柯楠约出来了,说一起去喝杯咖啡,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了,杂七杂八聊了一个下午之后,柯楠哥忽然抬眼,炯炯有神地望着我的眼睛:“阿满,我有件事……一直想对你说,希望你能答应……”
我闪着星星眼,浑身的斗志都燃烧起来了,“好!好!我答应!”
“好,既然你同意了,我就实话实说了。我跟同学约了去旅游,所以这个给你……”柯楠哥从包里掏出一厚一薄两本书和一张类似磁卡的借书证,“我没时间去市图书馆还,你帮我还一下。”话音刚落,这杀千刀的柯楠哥已经在五米之外的门口了,连帐都不结的。我坐在原处,头顶飞着好几只乌鸦。
我就是这么善良,才一直被他欺负的,小时候,连买跟油条都要打发我去的。我在服务员异样的眼神中结账走了,看看柯楠那两本书,《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和《时间简史》,我脑后那个汗啊,哗啦啦的,他从小就喜欢看这种不正常的书!(古代众文人和霍金:我们怎么就不正常了?)
当我来到市图书馆的时候,已经不是满头大汗了,而是瀑布一般的汗。我苟延残喘,摸索着走进图书馆,话说姐姐我在这里混了二十年,今儿个还是第一次来这神圣的地方。肯德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我掐死你!),从小到大,我除了课本,就没上过几次阶梯。
里面的空调真舒服,我一进去,就发现好多趴在长桌上睡午觉的人,他们都是假借爬楼梯之名,过来梦会周公的。我因为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不知道还书是个什么程序,于是溜到一个位置上,打算观察一下人家是怎么还书的,我再依黄瓜画萝卜。
谁知,这大中午的,我只看见一个个进来睡午觉的人,愣是没一个过去借书还书的人。现在的中国人,怎么可以这么堕落!我感到一阵巨大的悲伤。
撕心裂肺中,我从包里掏出比较薄的《时间简史》。记得高中英语课本上还有一篇文章是专门介绍这本书的作者霍金的,那时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那就是霍金既然浑身只有两个手指能活动,那他老婆怎么还为他生了孩子?孩子从哪来的?
啊!那浑身瘫痪却才华横溢的顶级教授啊,美丽的姑娘倾心于你为哪般?
几年后,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揭开了这个不普通家庭的神秘往事!
是情?是仇?
一本通俗易懂的《时间简史》,包含了怎样的惊天秘密?
想到这里,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翻开了《时间简史》的第一页,马上被深深震住了——我居然一句话也看不懂!原以为这是一部涉及家庭伦理、情爱纠葛、悬疑凶杀的小说,没想到这居然是一本介绍宇宙知识的无聊书籍。(你才无聊呢)
我又随手翻了几页,终于丧失了耐心,把书一扔,正想趴下睡觉,却发现我的手粘在了书中的某一页上,柯楠哥那个混蛋小子,不知道把什么胶洒在书页上来捉弄我这个善良的人民……我奋力一拔,居然没拔起来,定睛一看,我倒吸一口空调冷气,我……我的手……居然吸进书上那个“虫洞”的示意图里!我临危不乱,快速看了一下注解:“虫洞”即连接宇宙遥远区域间的时空细管。它可以把平行宇宙和婴儿宇宙连接起来,并提供时间旅行的可能性。
眼看虫洞越来越大,而我的手也越陷越深的时候,我回忆起自己看过的为数不多的两部穿越小说,分别为stein的《狩猎美男》和小鱼大心的《色遍天下》,那时我只有羡慕的份,谁知穿越年年有,今年到我家?我一紧张,手一抖,书掉在地上,我竟然没有被吸进去。丫的浪费感情了……
我愤然拾起书,背上包,直奔管理窗口,虽然不知道还书是个什么程序,总之先还了再说。偏偏我走到窗口的时候,手贱,又想看虫洞最后一眼,于是翻开了,伸出食指去戳了一下虫洞的图,然后毫无预兆地,就这么眼前一黑……
耳边,仿佛响起韩红的歌声:“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耶~~~”
作者有话要说:此文灵感来源于以前写过的一篇旧文,觉得很适合续写成长篇,因此前面会有一些情节是一样的,但是,我自己抄自己,嘿嘿嘿,咋地咋地?!还请各位妞多多关照,小心爱护,尽情撒花!桃子拜谢~~~
☆、老子不是妖怪
一道金光凌空劈下,我落进一个美男如云的地方,各色美男一字排开,高声唤我为圣女,争先恐后要为我捶背按摩……
以上纯属我在绝望之时的幻想。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别人穿越过来,不是在雅致的小楼里,就是在美男的怀抱里,而我从天而降之后就跌坐在一个阴暗的巷子里,右边一个竹编的垃圾筐,里面盛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什么鱼头啊,猪尾巴啊,还有香蕉皮苹果皮,碎衣烂布。左边也是一个垃圾筐,里面盛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什么鱼鳞啊,猪毛啊,还有葡萄皮橘子皮,脏鞋臭袜。最不可思议的是我的正前方,还是一个垃圾筐!里面盛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观众:走了走了,不看了不看了……)那个垃圾筐边上,有三只黑黑的大大的老鼠,色溜溜地正在企图对一只灰色的猫实施轮X,正所谓老鼠怕猫,那是谣传啊。
忽然一阵阴风吹过,我打了个大喷嚏,那几只色老鼠看了我一眼,继续干坏事。我才发现天上淅淅沥沥下着小雨,而更加骇人的是,我居然变成一只狗!苍天啊,大地啊,你干吗嫉妒我的美丽啊!人家女猪穿越,就算不穿到一个美人身上,也至少保持本人的面目,可是我……我是身穿也就罢了,居然还变成一只狗!我宁愿变成猪……
我环视自己一圈,发现我浑身的毛可长了,白花花的,怎么有点像萨摩犬?不管了!我摆出可爱的姿势,保持了大概十五分钟,愣是没人进巷子对我惊艳一把。最后,我不得不放弃了,环视周围,发现跟我一起穿过来的还有我那个五十块钱买来的黑色斜挎包。我赶紧把手……不,应该是爪子,伸进去掏,再把东西一样一样扒出来排好:山寨手机一个,红色唇彩一支,护手霜一支,雨伞一把,几包洗发露试用装,一支黑色水笔,速溶咖啡两包,学生证,镜子一个,苹果一个,组合卫生巾一包,以及我还没还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本。
热泪盈眶的我咬着那个苹果,三下两下吃个精光(大家快来看啊,狗在吃苹果呀),马上容光焕发,倾国倾城。(倾国倾城的狗)当我满足地靠在垃圾筐边的时候,猛然想起中午出门前妈妈对我说的话:“阿满,我放一个苹果在你包里,下午自己洗洗吃了。”——也就是说,苹果还没有洗。
真的猛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我意气风发地站起来,抖干净白毛上的水,迈出了我穿越人生的第一步。我有种强烈的预感,这虽然是我的一小步,可是却是人类(应该是犬类)穿越史上的一大步!
在迈出人类穿越史上第二步的时候,只听“嘭”的一声,我踩到一块香蕉皮,栽倒在地上,一脸一头的污水,啊啊,我白花花的狗毛呀……从地上爬起来之后,我猫着身子,小小心心走出巷子,终于看见自己所来世界的样子。
这是一条不太宽阔的街道,泥泞的地板,路边三三两两的小贩卖着油纸伞和蓑衣。我心里的失望又添一分,人家穿越都是去京城啊皇都啥的,我怎地来到一个小破镇。
雨又下大几分,我找了个屋檐躲着,冲前方大喊:“我是穿越来的——我是异世界过来的——要找圣女或者是皇室私生女的都赶快过来呀——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了啊——卖啦,卖啦,拐啦,拐啦,卖拐了啊,拐卖了啊。各位都注意自己的腿啊,没事走两步啊,有没有需要拐的啊……”等等,丫的一时激动喊错了。等等……我居然会说话?!丫的,你让我变成狗,却不给我狗的语言?
雨幕中忽然走来一人,衣冠楚楚,我激动地手舞足蹈,像长了七八只脚一样。近了,更近了,只见这衣冠楚楚的男人站在我面前,手往袖子里一掏,我忙伸出爪子去,就怕他忽然要给我一块什么包含惊天秘密的玉佩啊项链啊啥的,我接不住咋办。
爪心一阵冰凉,我瞪大自己的炯炯圆眼,发现那里赫然躺着两枚铜币,中间有方形的孔。只听那个衣冠禽兽(这么快就改称呼了)说:“死狗,滚远点,不要在我家老爷的后院边上乱叫乱喊。”
“哈?!”我后跳一步,说:“我这种会说话的狗,就值两个铜板?!你不给我一百两银子,打死我也不走。”
那人冷笑两声,抱着双臂看着我。我认真观察了一下他的衣着打扮,只见他穿着蓝色棉布做的长衫,腰带正中央还镶了一个图案复杂的银质圆扣,头发向上束起,梳成一根大辫,又直又长。
不知打哪儿路过一只难看的狗,瞥了我一眼,居然说:“哥们,别疯了,这年头哪个动物不说人话啊。”
“妖怪啊——”我一下子钻到那衣冠禽兽的裤裆底下,颤抖地说:“那只狗……它、它会说话呀……”
“你这疯狗!”他怒了,不知道从哪里操起一根木棒就朝我头上打来。我幸福地想,男主角,你该来了吧,这时你应该从天而降,把这个衣冠禽兽海扁一顿,温柔地把我抱进怀里,说“受苦了”云云……
木棒落下来,我本能地往旁边一躲,肩上一阵钝痛。啊啊,不活了,还真的打我呀,我这么美丽可爱喜感的穿越女(纠正,是穿越狗),也许身上包含了惊天秘密,你就这么用力地打我呀。我夹着尾巴缩到墙角,只听那个禽兽凶神恶煞地说:“你不是说打死你都不走吗?老子今天就打死你!”
“别别,我走,我走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既然老天派我来你们这个封建社会,一定就是让我来带领农民推翻封建统治,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我得留着身体指挥啊。
那流氓一把捉住我的尾巴,不依不饶地说:“还没打死,怎么就走了?”
“打死我也不走,没打死,我就走了呗。”我耐心跟这位愚昧的同志解释一遍,呱唧咬了他一口,一边学着狗叫,一边逃之夭夭。
☆☆☆
考虑到现在敌暗我明的革命形势,我采取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策略,每到一个地方落脚,我都大声喊叫,别人不拿棍子追打我,我是绝对不走滴!而且我发现一个诡异的事情,我白天是只萨摩犬,晚上就变回人的样子。最诡异的是,变成人的时候,身上就自动穿了衣服,变成狗的时候,又没有穿衣服,像在变魔术。我观察一下别的狗,发现它们一天到晚都是只狗。完了,我变只狗都变得这么不彻底,这下真成妖怪了。三天后,饥肠辘辘而且极度脏兮兮的我终于收到了自己满意的成果——现在大街小巷里都在传播关于我的事迹,请听!
“喂,当家的,你知不知道,我们这儿来了个疯狗,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