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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一夫一妻-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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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昭看着一脸严肃的楚流鸿,除了觉得有些意思,更多的是感慨,想不到楚流鸿也会说这么感性的话了啊,这开头简直可以媲美少年热血漫了,如果楚流鸿在外真的如他所说那样历练,那么倒不失为一部古代热血少年漫画,只是自己这个穿越来的配角,又该怎么算?

“好了,娘,您别说了,我相信流鸿他可以的。”清昭拍了拍沈倩的肩膀。

沈倩今天因为要与楚流鸿分离半年,就这样难受,以后楚流鸿成家怎么办呢……不过说是这样说,如果子女要离开,也是无奈的事吧。

“恩,我知道。”沈倩点点头,“流鸿,我不会再说什么,你……你就好好的做自己要做的事吧。我,我晚些再来帮你收拾。”

说完,她就慢慢出了门,眉头深锁,脸上尽是伤情之色。

“男人就爱惹女人伤心。”清昭鄙视地看了眼楚流鸿。

“这话怎么说的?”楚流鸿好奇。

“乱说的!”清昭笑了笑,然后道,“我的好哥哥,想不到时光飞逝,你也能成为这样多面的人啊。”

“这是夸奖呢,还是拐着弯骂我呢?”楚流鸿笑道。

“一半一半吧。”清昭撇了撇嘴笑了笑,然后离开了。

45。出门

三天后,一切准备停当,楚流鸿便真的要出远门了。沈倩依依不舍,一直交代这、交代那的,楚流鸿只能默默地听着,然后眼中坚定的目光让沈倩放心。

“哎呀,流鸿也这么大了,你就别唠叨了。”楚风听不下去了,拍了拍沈倩的肩膀。

沈倩只好点头,不再说话。

她觉得,楚风哪里能懂自己的心态,先不说女人本来就比男人细腻,这孩子可是自己心头的一块肉,哪里能说走就走呢?楚烟柳还是因为自己觉得她需要去那里,可以得到好的归宿,而流鸿这孩子,自己实在不放心。

楚流鸿上了马车,沈倩满脸不舍。

“嫂子,你可别想多啦,男孩子长大了,这是好事。”楚翠安慰沈倩,“若说我家的千里,我却是万万不放心的,虽然足够懂事,却也没有傍身的招式,如果遇上危 3ǔωω。cōm险,也不能对着人家念之乎者也吧?流鸿就大大的不同,你不用担心。”

这话虽说明显是安慰,但宋元还一副超级不爽的模样,让楚翠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那马车咕噜噜地转,没一会就离了蛮远。

“爹娘,大家再见~”忽然,楚流鸿从窗布后探了个脑袋出来,对着众人挥手。

“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沈倩赶紧道。

“知道啦!”语毕,楚流鸿就坐进了马车里。

楚流鸿身边连一个小厮都没带,就坐着马车,带着一些衣物和盘缠,离开了干镇。

“人说父母在,不远游,我的孩子却都往外跑了……清昭,娘身边只剩你了,不过你再过两三年,也该嫁人了。”回房间的路上,沈倩摸了摸清昭的脑袋,道。

“本来姐姐也不是该还在的么。”清昭状似无意地说。

“谁说的,烟柳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啊。就算她没去皇宫,也要嫁人了,说到底,父母终究是不能永远看见儿女在身边啊。”沈倩摇头。

“可是,就算以后嫁人了,如果我在你们身边的话,也可以时常回来看你们啊。”清昭道。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沈倩失笑,“倘若你嫁人了,就不能再随意回来了。再回来,也是客人了。*”

“这……”清昭愣了愣,然后叹道,“恩。”

沈倩大抵也是觉得因这事心里有些伤情,一直闷闷地不说话,然后忽然突发奇想地要帮清昭梳头。

清昭虽有些疑惑,但却还是答应了。

沈倩把清昭的发簪取下,发簪一取,清昭乌黑的长发便如瀑布倾泻。

清昭的发质很好,又黑又亮,而且因为不剪,所以很长很长,有时一甩头,简直可以当洗发水广告了。这头发好是好,就是太厚太长了些,清昭每次洗头发都无比痛苦,而且古代还不比现代直接抹洗头水,一般都是用皂角或者猪苓,而猪苓百姓是用不起的,楚家还可以,但是猪苓一般会加很多香料,有时香味过重,反而让清昭觉得不舒服,于是常常拿皂角洗头。

因为头发太多,一点点抹够累,所以清昭还想到一个好办法:就是多拿几个皂角夹在头发里,然后用手在外面随意揉搓,这样也会有一些泡泡,而且味道很好闻,很自然。

沈倩慢慢拿过一把木梳,从清昭的头顶开始往下顺着梳,嘴里忽然念念有词道:“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

清昭愣住,这,这分明是古代女儿出嫁前母亲帮女儿梳头时说的吧?沈倩说这个做什么?难道是帮她安排了一个什么婚姻?

“娘?”清昭有些纳闷,赶紧问。

“我在想,以后我怕是不能帮你这样了。”沈倩道。

“呃?怎么了?”清昭不解。

“以后……会有专业的喜婆来帮你做这件事的。”沈倩叹了口气。

清昭瞬时明白了。

若用上专业的喜婆,那明摆着男方家是非常有钱有势的人家了。沈倩这样,是又想清昭嫁给有钱人家,又难过自己不能亲手帮女儿梳头吧?哎,这可真矛盾。

“我才不要劳什子喜婆呢,我就要娘!”清昭嘟了嘟嘴。

“你这孩子,傻乎乎的。”沈倩只认为她是不知道喜婆所代表的含义,只笑了笑。

她的心里也是复杂而矛盾的,就好比王如那事吧,王如死了,她起先是震惊,然后又是难过,可是不可言说的便是——那难过里夹杂的,是幸灾乐祸。可是她怎么能说出来呢?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自己根本没有要置王如于死地。还不是因为王如自己太离谱,连证据都不好好编造,就血口喷人。而且如果不是幸亏聂总管身体有问题,自己就算不死,也免不了被打下堂或者被细查一番。

而烟柳的归宿,她也是这样想。烟柳那孩子,似乎从小就比较有主见,不说自己一直对她灌输要进帝王家的思想,光是她自己就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以前有人向她提亲,她根本不顾丝毫。

恐怕就算自己不允许,她也会想进宫。

至于清昭嘛……这孩子却是有些让人琢磨不透。你说她傻吧,有些问题她又斤斤计较的很清楚,你说她聪明吧,她怎么看也和普通的十二岁小孩无异。处理事情的方法上也是,有时她笨笨呆呆的,有时却相当伶俐。还记得以前听烟柳说,她希望以后的丈夫身边只有她一个人,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娘,别梳啦,别梳啦。”清昭按住沈倩的手,“我说了,以后一定然娘帮我梳头然后才嫁人。”

“哎……恩。”沈倩点了点头。

“娘,我想出去一趟,好么?”清昭想了想,道。

“哦?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买新发簪。”清昭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上次最喜欢的银簪子不见了,我想买个新的,可以让小岑陪我去的。”

“呃,好吧。你吃完午饭,睡个小觉就去吧。”沈倩点头。

“好的!”清昭见沈倩答应,笑嘻嘻地道。

吃完饭,清昭便带着小岑出去了,小岑可不比吴婆,虽然其实她也很八卦,但是自从吴婆被送走之后,她就提高了警惕心,加之也没什么人跟她说话了,她也就渐渐改好了。

所以她一路都目不斜视地跟着清昭,反而让清昭感觉颇为不自在。

到了清昭一向在那里买饰品的“云渺轩”,清昭便大步跨进去。

以前来这里,是因为沈倩也常常在这里购置府中女子所需的一些物品,下人呢,就买木簪分发,夫人小姐呢,就是好点的。有一次清昭无聊时跟着出来了,也就记住了这里,那个银簪子也是自己又一次挑选的。

进了“云渺轩”,那个鼻子上有颗痣的老板却没向往常一样站在后面积极地喊:“嘿,这是哪家小姐夫人。”而是站在外面和一个姑娘大声地说话。

“这位小姐,真是不行啊!这簪子可是上好的蓝田玉,没有半两银,是万万买不到的啊!”那老板无奈地说。

“哦?什么蓝田玉我是不清楚啦,但是你这不才一个簪子而已么?半两银……够我全家吃一个礼拜!我不管啦不管啦,300文钱!”那红衣女子挥了挥手。

“这,这不可啊!”老板叹气,“姑娘,您实在买不起,就走吧……或者,挑些便宜的簪子?”

“你这什么意思?是说我家穷么?我告诉你,我家还的确穷了!但是!我穷是穷的有风骨的,你这样看不起我们穷苦人家的人,是会被雷劈啊!”那姑娘话锋一转,竟生生说那老板是看不起穷人,惹得路人纷纷注目。

“这,我这……我没这个意思啊!”老板手一摊。

“那是什么意思?不管,300文钱,不卖,你就是瞧不起我们,卖,你就是踏踏实实做生意,勤勤恳恳做人的老板!”那女子笑道,简直是不讲理。

“你!”老板有些怒了。

那女子完全不怕,笑了笑:“怎么,被戳破事实,想打人啊?”

清昭在一旁看着,觉得相当好笑,这姑娘着实有意思,甚至清昭有些……怀疑她是穿越来的。

因为看她的样子,不过和自己一般大,虽然穿的普通,但一双眼睛眨来眨去,却充满着灵动与深思,好像是一个活着很久的人在耍无赖似的。

清昭眼珠子转了转,最终还是决定上前。

46。洵光

清昭眼珠子转了转,最终还是决定上前。

“老板,你就300文银子卖给她吧,大不了一会从我这里赚回去。”清昭笑道。

她自然不是钱多没地方花,只是觉得反正自己有闲钱,而这姑娘看起来也不像是因为小钱儿计较,定是有什么难处。何况……她也想验证一下自己的猜疑。

“哟,是楚四小姐!”那老板笑了笑。

毕竟是县令的女儿,还是有些分量的……

那姑娘好奇地转头打量清昭,神色间有些疑惑又带着高兴。

“既然楚四小姐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说什么了。”那老板叹了口气,然后转向那个女子,“喏,你拿去吧。”

“多谢!”那女子眉开眼笑,然后看向清昭,“楚四小姐?你人真好呀!”

“呃,呵呵。”清昭见她似乎没什么特别的举动,只是比别家姑娘豁达一些,心知自己猜错,于是笑了笑,“没什么。”

“哎,好人做事都说没什么。”那姑娘笑道,“我叫董洵光,这次实在是很感谢!我的路费可以凑齐了……”

清昭有些不解:“你要凑路费,为何还要买簪子?”

“哎呀……这个……”董洵光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其实,这钱不是我的。是我……是我主子给我的,指定了让我买这个簪子,然后给了我半两银子让我来买,如果我可以用300文钱买到,那自己就可以得200文,所以……呵呵。”

“这样。”清昭点了点头,不再多问,道,“既然你凑够路费,那就恭喜你了。”

说完,清昭对她笑了笑,转身去挑簪子。

那姑娘应了声,然后扭头离开,可是,在她转身的时候,清昭听见从她嘴里传出一阵歌声。虽然微弱,却因为它独特的曲调而让清昭觉得格外清晰。

“我爱你,爱着你,就是洵光爱money……”董洵光摇头晃脑地低声唱着,却让清昭瞬间愣住。

这,这分明是以前现代流行很久的打油歌!

难道这个董洵光真的是穿越的?不,不用说难道,不是穿越的,根本不可能唱这首歌。

“姑娘留步。”清昭赶紧回身,对着董洵光道。

“哎?”董洵光有些不明所以地回头。

“你……刚刚唱的是什么歌?”清昭问。

董洵光听了她的问题,先是有些惊慌,然后笑道:“哦,那是我家乡那边的歌。”

家乡?哈,好老土的台词。

清昭笑了笑,却不点破,道:“姑娘家乡在哪里?”

“在……在很遥远的地方!呃,我们那里还有民谣‘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家乡人,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聪明又伶俐……’”董洵光开始唱起来。

清昭实在忍不住了,这分明是蓝精灵》的主题曲!

清昭笑了笑:“不知姑娘原来是不是姓蓝?”

那董洵光愣了愣,然后露出(炫)恍(书)然(网)大悟的表情,接着一脸的不可置信,最后冲到清昭面前:“你……莫非你!”

清昭笑而不语。

“十几年了,终于碰上了一个……”董洵光泪汪汪地说,“你叫什么?”

而清昭只是笑:“楚清昭。”顿了顿,她又道,“这里人多,先别说什么。我们约个时间细细说说。”

清昭是压低了声音的,因为一旁的小岑还有些疑惑地望着两人。董洵光见状,也压低声音道:“老实说,我没你那么好命,你是大小姐,我是乡下的土财主家的儿子的伴读书童的妹妹……呃,反正我是小奴婢,可怜的要死,不能随意支配自己的时间的。”

“那怎么办?”清昭皱了皱眉。

“三天后的‘李杜节’,你知不知道?”董洵光问。

“略有耳闻。”清昭点头。

李杜节是文人才子聚会之节日,那日,所有文人墨客都会在各自城镇的一处地点集合,然后大谈阔论,彼此侃侃而谈,聊天说地,各展风骚,有些人虽然考试不第,却常常会因为在李杜节上的优异表现而闻名。这都是千里告诉她的,因为宋元不许千里去,而要让千里准备来年春天的会试,所以千里颇为郁闷,清昭一问,他就说了。

“我家那个死二世祖——呃,就是土财主的儿子也要去,应该会让我扮成男装一起跟着,到时候你可以偷偷溜出来么?要穿男装的哦!”她道,期待地看着清昭。

“我应该可以。”清昭点了点头,“只是不知到时候我们怎么见面?干镇每年的地点都是在翠穆桥边,到时候人山人海,如何相遇?”

“这好办,到时候人山人海,我们反而容易见面。李杜节一般是未时(13时)左右开始的,我到时候就装着是被挤走的,然后我们在翠穆桥东边三里左右的一颗大槐树下见面。”她道。

“这样应该没问题。”清昭点了点头,“不过,你不会被发现吧?”

“哎,偷溜的事我做的不少了,OK的!”董洵光笑了笑,然后捂住嘴,“哎……好{炫&书&网久没说英语了。我以前看见英语就头疼,现在倒有些怀念。果然是人性本贱。”

“你这话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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