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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雀金裘:一怒倾天下-第1部分

小说: 雀金裘:一怒倾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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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者: 黑鲨 

从一个卑微贱奴,到翻云覆雨权倾天下的女王,她用化腐朽为神奇的双手,为自己编织了一件绚丽的凤袍。千古一帝为她放弃皇位,一代名将为她拓土开疆,一生真爱为她坠入命运轮回。最后,谁能为她披上五彩嫁衣,谁能为她破碎千年诅咒……

第1卷 落尽残红始吐芳 1 编辑部点评

    【展现作品人物个性,解读盛唐女性形象】以穿越唐朝为背景,融合古今思想,以现代的叙述手法,表现角色穿越救母的果敢性格,人物形象展示鲜活。作品采用先抑后扬的手法,集中笔墨尽情展现人物身世经历,其受尽屈辱的遭遇引人共鸣。激烈的矛盾冲突,个性的角色语言,使作品亮点尽显。后文解读宫廷琐事,旁征博引,为角色的蜕变埋下伏笔。亦实亦虚的表现手段,增加作品的厚重感的同时,也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

第1卷 落尽残红始吐芳 2 引子

    本书群号:76521325

    美貌惊人却又胆大妄为的少女方明珠为了救妈妈的性命,毅然穿越回到了盛唐——

    部分主要人物列表:

    方明珠——一个血统纯正的中国女孩儿,在外国出生长大,年纪还不满二十岁。==方明珠美貌惊人却性格叛逆,她刚满十八岁,就登上了一家世界闻名的**杂志的封面,从此名声大振。

    方芊华——方明珠的妈妈,著名珠宝设计师。她为了救方明珠在一场意外中受重伤,昏迷不醒。一位和方家母女渊源极为深厚的世外高人,告诉方明珠,她妈妈昏迷其实是因为一场宿命的浩劫,如果想救她,就必须回到唐朝,在那里去改变她们宿命中的那个劫难。方明珠就是为了救妈妈,才回到了唐朝。

    钟大师——就是那位和方家母女极有渊源的世外高人,一个神秘的中国男人,他通过奇异的力量,把方明珠送回了大唐。

    焰——一个英俊至极的意大利男子,也是西西里岛黑手党中的高级首领,被称作西西里死神。他是方明珠最好的朋友,两个人是一起长大的玩儿伴,他一直暗恋着方明珠。焰这个名字,就是他和方明珠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方明珠给他取得,那时他们两个还都是孩子,谁也没有想到,这一个‘焰’字竟然会引出了后来那么多的曲折与纠葛。

    就这样,方明珠毅然离开了昏迷的妈妈,离开了神秘的钟大师,离开了她最亲密最信任的朋友,独自一人,回到大唐!

第1卷 落尽残红始吐芳 第1章 富家女变女奴

    “快点儿起床!”一声尖锐、高亢的妇人的喊声,划破了刚刚有些微明的天色,传进了方明珠的耳鼓。方明珠机灵灵打了个寒战,立刻就从睡梦中惊醒了。可还没等她睁开眼睛,一只大手刷的一下就掀开了她身上的被子,刺骨的寒冷一下子袭遍了方明珠的全身,方明珠被冻得直打哆嗦。与此同时,另一只大手已经抡起了一个鸡毛掸子,重重的抽在了方明珠的身上,接踵而至的,就是一连串的咒骂:

    “懒骨头,都什么时辰了,还不起来,非得等着我来叫!”那个刚才大叫的妇人一边打着方明珠一边不住口的骂着:“我活该打死你,像你这样的贱丫头,活着也是白白浪费我们家的粮食……”

    方明珠彻底被打懵了,她一边本能的躲闪着,一边四下张望,想知道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可是她四下里一看,心里更蒙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间非常狭小的小黑屋,屋子里没有灯,所以她也看不清楚这间屋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而正在抽打她的那个妇人,生的高大粗壮,光线太暗了,看不见她的脸,只能看见她的身上穿着一件很长的袍子,头发挽成了一个粗糙的发髻,上面还插着一根簪子。

    方明珠看着这个妇人的打扮,彻底的呆住了,都忘记了要继续躲避妇人的毒打,只是愣愣的望着眼前的妇人,全然忽略了身上的剧痛。直到过了好一会儿功夫,妇人打累了,才停住了手:

    “小贱人,我今天先饶了你,赶紧滚起来,干活去!”说完后,妇人就扔下方明珠,提着掸子走了出去。

    屋子里终于安静下来了,再回忆起刚才那个妇人的穿戴,方明珠只觉得自己全身的血都被抽干了。——难道,这里就是唐朝!

    方明珠把眼睛投向了窗外,那一片狭小的灰白色天空:

    “妈妈,我已经回到唐朝了!昨天,应该是昨天吧,反正在我睡着前,钟大师对我说,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就会回到唐朝,去完成宿命中注定的那个任务,等我把任务完成了,妈妈就有救了……”

    方明珠忽然一跃而起,而她刚刚跳起来,就觉得腿上一阵剧痛——刚才那个妇人把她的腿打伤了。可是现在方明珠根本顾不上理会身上的疼痛,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去完成那个任务,尽早救醒妈妈……”

    方明珠一边想着一边一瘸一拐的朝着门口走去。

    方明珠推开了门,映入她眼帘的,是一个狭小拥挤的院落。院子中的房屋都很矮小、破旧,院子正面的那几间屋子,应该就是所谓的上房了。那自己所处的位置,无疑是下房,而且,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柴房。

    忽然一阵冷风吹过,方明珠不禁打了个哆嗦,她这才意识到,应该看一看自己现在穿着什么衣服。她低头一看,差点儿没被吓死,原来她的身上,只真空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粗布袍子。

    方明珠赶紧又退回到了屋里,她可不敢穿着这么一件破袍子出门,这要是出去,风稍微一吹,就得全身上下都走了光。

    可是这间柴房里,基本没有任何可以穿的衣服了。只是在她睡觉的那堆杂草旁边,放着一条已经被补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粗布裤子。

    方明珠拎着裤子看了半天,终于确定了,她必须得穿上它,否则,她就等于是光着身子出门了。方明珠回忆了一下过去偶尔看过的国内拍的古代电视剧,好像是古代女孩子,都是把裤子穿在里面,外面再罩上一件袍子的。

    方明珠也就依样穿了起来,末了,还从刚才放裤子的地方,找到了一根用碎布搓成的绳子,她把绳子系在腰上勒住了袍子。感觉一下,长短倒还合适,看来,这根绳子就是干这个用的。

    柴房中当然没有镜子之类的东西,方明珠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穿戴,不禁苦笑了出来——她是谁?她是方明珠啊!世界顶级珠宝设计师方芊华的独生女儿,从小就跟在母亲身边,往来于欧美各国,从她小时候起,身上穿的衣服,就都是出自世界知名设计师之手。

    而现在,她竟然要穿着这么一身乞丐都不会穿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出房门去!

    方明珠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情形——究竟是该把它称为一个天大的玩笑呢?还是该把它称为一个噩梦!

    但是方明珠没有想到的是,这身衣服真的不算是什么,更大的玩笑,或者说更可怕的噩梦,正在门外等待着她——

第1卷 落尽残红始吐芳 第2章 丑女惊魂

    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女孩子最在乎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容貌,方明珠也不例外。她现在很想看一看自己到底生成什么样子了——穿的差一点倒还可以补救,但千万不要生的太丑。

    “不过应该不会的。”

    方明珠暗自想到,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可是有名的美人,也是上过杂志封面的人物“虽然上的是一家举世闻名的成人杂志的封面,而且为了这件事还差点气的妈妈吐了血,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想,全世界人都知道,长的丑的女孩子是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去上那家著名**杂志的封面的。”所以,方明珠对自己的容貌还是有信心的。

    找不到镜子,不过院子有井,方明珠无师自通的拿起井边的木桶,提出一桶水来,当方明珠迫不及待的对着水面一照,就惊骇的张大了嘴巴,不过她没有发出惊叫声来——不是因为不想叫,而是因为心中太惊恐了,已经叫不出来了!

    水面上映出来的是一张陌生的脸:脸很瘦很尖,所以就显得有些过于的长了,因为脸长,鼻子和嘴巴的比列已经都严重失调了,看上去不是痨病鬼也是饿死鬼,一双眼睛是细长的,毫无神采,头发乱蓬蓬的堆在头上,看起来至少有三个月没梳理过了。再往下看,细长的脖子,两边的锁骨明显的凸出了出来,一副非洲难民的架势。方明珠下意识的抬起了自己的双手看了看,瞬间,一阵更加的强烈的眩晕,就迎头砸了下来:

    “上帝,这是我的手吗?”

    她的手是黑黄色的,皮肤粗糙,手指看上去又粗又硬,没有一点儿弹性,几乎每一个指甲都是破损的。手掌中还有一道难看的疤痕!

    望着自己的手,方明珠惨笑了一声,既然自己的手和胳膊都是这种难看的黑黄色,那么自己脸上的皮肤恐怕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了。

    方明珠无力的跌坐在了井边:

    “上帝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我究竟是什么人?我现在距离我要去征服的那个人,究竟还有多远的距离啊?”

    方明珠呆呆的靠在井口的石台上,心中一片颓然,她也知道,上帝是不会突然跳出来,跟她聊聊天的。在她临回古代之前,钟大师就已经对她说的很清楚了,在她回到唐朝之后,没有人能够帮助她,她所能依靠的——只有她自己。

    突然,方明珠感到心头一震——难道上帝真的听到了她的祈祷?方明珠这一世的记忆,竟然开始源源不断的在她的脑海中奔涌开来……

    在这一世,她也叫方明珠,不过这个明珠真的是比死鱼眼睛还不如。

    她出生在长安城外的一个小村庄,自幼就父母双亡,被一个亲戚抚养长大,而那个亲戚简直就像是养一条小猫小狗似的养大了她,有剩饭就丢给她一口,没剩饭她就得乖乖的饿着。当时,这个亲戚养她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她是个女孩子,稍大一些的时候,就可以卖给妓院了,还能挣些银子。

    可是,当方明珠长到十二岁的时候,亲戚彻底绝望了,因为她长的实在是太丑了,高高瘦瘦的就像是一根高粱杆,而那张脸就更不用提了。尤其是现在是唐朝,整个天下都在以丰腴饱满为美,所以,这样的女孩子,就算白给妓院,妓院都不会要的。

    当亲戚领着才十二岁的方明珠一连走了五六家妓院,都被拒绝了之后,她的愤怒也达到了顶峰,竟然就在大街上,狠狠的打了方明珠一顿。然后直接给她插上了个草标,就要当街卖掉。这时,碰巧一个妇人路过这里,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妇人用十五文钱买下了方明珠,而当时在长安,猪肉是五十文一斤!

    这些事情发生在四年前,现在的方明珠已经十六岁了。

    买下方明珠的那个妇人,就是早上痛打她的那个女人。这个女人的丈夫姓陈,是一间小首饰铺的老板。首饰铺就在前院。

    这间首饰铺生意惨淡,就靠老板自己和一个蠢头蠢脑的学徒支撑着生意,靠打一些小件儿的银、铜首饰勉强维持,“因为没人会来这种小铺子中打金首饰”。

    而方明珠则是这户人家中唯一的使唤丫头,因为是唯一的,所以她的日常工作包括了:做饭、洒扫、洗衣、收拾屋子、看孩子、倒夜壶……等等所有的活计。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一直忙到深夜,四年了,天天如此。

    除去干活之外,挨打,还是方明珠的家常便饭,因为陈家的主母已经习惯于把方明珠当成自己的出气筒了,有事没事,就暴打她一顿,借以发泄心中的怒火。

    这就是方明珠目前所处的环境,和所过的生活。

    等弄明白了这一切之后,方明珠彻底的傻了!因为,她大老远的回唐朝来,可不是来旅游观光、忆苦思甜、体验生活的!她来到这里是有任务的啊,她得救妈妈呀,现在妈妈还在洛杉矶的医院里昏迷不醒呢!

    而她如果想完成任务,那她就必须先想方设法的去接近一个人,一个现代人非常熟悉的,大名鼎鼎的唐朝人——这个唐朝人,在未来会名垂史册、名传千古,不过现在,他还只是大唐的一位皇子,李、隆、基!

    方明珠真的快晕倒了,她实在是无法想象,凭自己现在的样貌和地位,如何去接近那位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不过,方明珠毕竟是方明珠,她并没有丧气很久,很快的,她就又昂起了头来:

    “我一定有办法的,我要救妈妈,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方明珠把目光投向了西方的天际,如果这里是长安,那么洛杉矶应该就在那个方向吧:

    “妈妈,放心吧。”方明珠对着西方的天空深情的呼唤道:“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完成这个任务,让我们两个都好好的活下去!”

    方明珠站起身,开始麻利的干起活来。从刚才找回的记忆中,她已经熟悉了唐代方明珠的生活,也就知道了自己现在应该干什么了。

    而且她还知道了,如果不把这些活干完,就没有早饭吃。现在方明珠的目的很明确:努力干活,好换回一顿早饭!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吃饭、活下去!因为自己在这个时空中,还有那么多那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要做这些事情的前提,就是先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中顽强的活下去!

第1卷 落尽残红始吐芳 第3章 最野心勃勃的王爷和最美的女人

    现在统治着大唐的,是中宗李显。

    幼子怀璧闹市则为罪!这句话的意思说的是,当一个人拥有着一件非常宝贵的东西,却没有能力保护它的时候,那么他就等于犯了罪——诱惑别人去抢夺的罪!

    如果这条强盗逻辑成立的话,那么中宗李显无疑就是一个罪人,而且罪恶滔天!因为他虽然是皇帝,却根本没有能力去保住自己的皇位,于是,他的妻子、女儿、姐妹、李氏宗族,甚至还有那些旁支的国戚就都开始蠢蠢欲动了。

    这些人就好像秃鹫一样,在他们的眼中,李显就是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对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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