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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约翰·克利斯朵夫(少年)-第2部分

小说: 约翰·克利斯朵夫(少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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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了他亲爱的房客很抱歉,又请他们下去一块儿吃晚饭,庆祝他们的乔迁之喜。满腹辛酸的鲁意莎想拒绝。克利斯朵夫也不大高兴参与那种家庭的集会;但老人一再邀请,克利斯朵夫又觉得母亲第一晚搬来不应该老想着不快活的念头,便硬劝她接受了。

    他们走到下一层楼,看见于莱全家都在那里:老人以外,还有他的女儿,女婿伏奇尔,两个外孙,一男一女,年纪比克利斯朵夫小一些。大家抢着上前,说着欢迎的话,问他们是否累了,对屋子是否满意,是否需要什么,一大串的问话把克利斯朵夫闹昏了,一句也没听懂;因为他们都是七嘴八舌,同时说话的。晚餐端了出来,他们便坐上桌子,但喧闹的声音还是照旧。于莱的女儿阿玛利亚立刻把街坊上所有的零碎事儿告诉鲁意莎,例如近边有哪几条街道,她屋里有哪些习惯哪些方便,送牛『奶』的几点钟来,她自己几点钟起床,买东西上哪几家铺子,她平时给的是什么价钱。她直要把一切都解释清楚了才肯放松鲁意莎。鲁意莎『迷』『迷』忽忽的,竭力装做对这些话很注意,但她随便接了几句,证明她完全没有懂,使阿玛利亚大惊小怪的嚷起来,从头再说一遍。于莱老人却在那里对克利斯朵夫解释音乐家的前途如何艰苦。克利斯朵夫的另一边坐着阿玛利亚的女儿洛莎,从晚餐开始就没有停过说话,滔滔汩汩,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她一句话说到一半,气透不过来了,但又马上接了下去。无精打采的伏奇尔对着饭菜咕噜。这可掀起了一场热烈的辩论。阿玛利亚,于莱,洛莎,都打断了自己的话加入论战,对红焖肉太咸还是太淡的问题争辩不休:他们你问我,我问你,可没有一个人的意见和旁人的相同。每人都认为别人的口味不对,只有他自己的才是健全而合理的。他们为此竟可以辩论到最后之审判。

    末了,大家在怨叹人生残酷这一点上意见一致了。他们对鲁意莎和克利斯朵夫的伤心事很亲切的说了些动人的话,表示同情,称赞他们的勇敢。除了客人的不幸之外,他们又提到自己的,朋友的,所有认得的人的不幸。他们一致同意,说好人永远倒楣,只有自私的人和坏人才有快乐。他们得到一个结论,认为人生是悲惨的,空虚的,要不是上帝的意思要大家活着受罪,简直是死了的好。克利斯朵夫因为这些思想和他当时的悲观心理很接近,就很看重房东家里的人,而对他们小小的缺点视若无睹了。

    

第一卷 于莱之家 第三章

    等到他和母亲回到杂『乱』的房里,两人觉得又疲倦又抑郁,可不象从前那么孤独了。克利斯朵夫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因为疲劳过度和街上吵闹而睡不着觉。沉重的车子在外边过,墙壁都为之震动,下一层楼上全家都睡了,在那里打鼾:他一边听着,一边以为在这儿跟这些好人在一起,即使不能快乐,也可以减少些苦恼,——固然他们有点讨人厌,但和他受着同样的痛苦,似乎是了解他而他也自以为了解他们的。

    他终于矇眬睡去,可是天方破晓就给邻人吵醒了,他们已经在开始争论,还有人拚命扳着唧筒打水,准备冲洗院子和楼梯。

    乌斯多斯·于莱是个矮小的驼背老头,眼睛常带不安和郁闷的表情,红红的脸全是肉疙瘩与皱痕,牙齿都脱落了,『乱』七八糟的胡子,老是被他用手拈来拈去。他心地很好,为人正直,非常讲道德,从前和祖父也还投机。人家说他们很相象。的确,他们是同辈而在同样的礼教之下长大的;但他没有约翰·米希尔那样结实的体格,换句话说,尽管有许多地方两人意见相投,实际是完全不同的;因为造成一个人的特点的,『性』情脾气比思想更重要。虽然人与人间因智愚的关系而有不少虚虚实实的差别,但最大的类型只有两种:一种是身体强壮的人,一种是身体软弱的人。于莱老人可并不属于前一流。他象米希尔一样讲做人之道,但讲的是另外一套;他没有米希尔那样的胃口,那样的肺量,那种快活的脸『色』。他和他的家属,在无论哪方面气局都比较狭小。做了四十年公务员而退休之后,他感到无事可做的苦闷,而在不曾预先为暮年准备好一种内心生活的老人,这是最受不了的。所有他先天的,后天的,以及在职业方面养成的习惯,都使他有种畏首畏尾与忧郁的气息,他的儿女多少也有些这种『性』格。

    他的女婿伏奇尔是爵府秘书处的职员,大约有五十岁。他高大,结实,头发已经全秃,戴着金丝眼镜,脸『色』相当好,自以为闹着病;大概这倒是真的,虽然病没有象他所想的那么多,可是乏味的工作把他脾气弄坏了,终日伏案的生活把身体也磨得不大行了。他做事很勤谨,为人也不无可取,甚至还有相当教育,只是被荒谬的现代生活牺牲了。象多数当职员的人一样,他结果变得神经过敏。这便是歌德所说的“郁闷而非希腊式的幻想病者”,他很哀怜这种人,可是避之唯恐不及。

    阿玛利亚的做人既不象她父亲那一套,也不象丈夫那一套。强壮,活泼,粗嗓子,她绝不哀怜丈夫的唉声叹气,老实不客气的埋怨他。但两人既然老在一起过活,总免不了受到影响;夫『妇』之间只要有一个闹着神经衰弱,不消几年两人很可能都变做神经衰弱。阿玛利亚虽然喝阻伏奇尔的叹苦,过了一会她可婆婆妈妈的比他自己更怨得厉害;这种从责备一变而为帮着诉苦的态度,对丈夫全无好处;他的无病呻『吟』给她大惊小怪的一闹,痛苦倒反加了十倍。她不但使伏奇尔看到他的诉苦引起了意外的反响而更害怕,并且她的心绪也搅坏了。结果她对自己那么硬朗的身体,对父亲的,对儿子的,对女儿的,也来无端端的发愁了。那简直成了一种癖:因为嘴里念个不停,她竟信以为真。极轻微的伤风感冒就被看得很严重,无论什么都可以成为揪心的题目。大家身体好的时候,她还是要着急,因为想到了将来的病。所以她永远过着惴惴不安的日子。可是大家的健康不见得因之更坏;仿佛那种连续不断的诉苦倒是维持众人的健康的。每人照常吃喝,睡觉,工作;家庭生活也并不因之松弛下来。阿玛利亚光是从早到晚楼上楼下的活动还嫌不够,必需要每个人跟着她一块儿拚命;不是把家具翻身,就是洗地砖,擦地板,永远是一片叫喊声,脚步声,天翻地覆的忙个不停。

    两个孩子,被这种呼来喝去的,谁也不让自由的『淫』威压倒了,认为低头听命是分内之事。男孩子莱沃那,脸长得漂亮而呆板,一举一动都是怪拘束的。女孩子洛莎,金黄头发,温和而亲切的蓝眼睛还相当好看;要不是那个太大而长相蠢笨的鼻子使面貌显得笨重,带点儿楞头楞脑的表情的话,她细腻娇嫩的皮肤跟那副和善的神气,还能讨人喜欢。她教你想起瑞士巴塞尔美术馆中霍尔朋的少女像:画的那个曼哀市长的女儿,低着眼睛坐着,手按着膝盖,肩上披着淡黄头发,为了她难看的鼻子神态有点发僵。洛莎可不在乎这一点,她的孜孜不倦的唠叨丝毫不受影响。人家只听见她成天尖着嗓子东拉西扯,——老是上气不接下气的,仿佛没有时间把话说完,老是那么一团高兴,不管母亲、父亲、外祖父气恼之下把她怎样埋怨;而他们的气恼并非为了她聒噪不休,而是因为妨碍了他们的聒噪。这般好心的人,正直,忠诚,——老实人中的精华,——所有的德『性』差不多齐备了,只缺少一样使生活有点儿趣味的,静默的德『性』。

    克利斯朵夫那时很有耐『性』。忧患把他暴躁激烈的脾气改好了许多。和一般高雅大方而实际冷酷无情的人来往过后,他对那些毫无风趣,非常可厌,但对人生抱着严肃的态度的好人,更体会到他们的可贵。因为他们过着没有乐趣的生活,他就以为他们没有向弱点屈服。一旦断定他们是好人,认为自己应当喜欢他们之后,他就其他的德国人『性』格,硬要相信自己的确喜欢他们了。可是他没有成功,原因是这样的:日耳曼民族有种一相情愿的心理,凡是看了不痛快的事一概不愿意看见,也不会看见;因为一个人早已把事情判断定了,精神上得过且过的非常安静,决不愿意再让事情的真相来破坏这种安静,妨碍生活的乐趣。克利斯朵夫可没有这个本领。他反而在心爱的人身上更容易发见缺点,因为他要把他们整个儿的爱,绝对没有保留:这是一种无意识的对人的忠诚,对真理的渴望,使他对越喜欢的人越苛求,越看得明白。所以不久他就为了房东们的缺点暗中起恼。他们可并不想遮掩自己的短处,只把所有令人厌恶的地方全暴『露』在外面,而最好的部分倒反给隐藏起来。克利斯朵夫想到这点,便埋怨自己不公平,努力丢开最初的印象,去探寻他们加意深藏的优点。

    他想法跟老于莱搭讪,那是于莱求之不得的。为了纪念从前喜欢他而夸奖他的祖父,他暗地里对于莱很有好感。可是天真的约翰·米希尔比克利斯朵夫多一种本领,能够对朋友存幻想;这一层克利斯朵夫也发觉了,他竭力想探听于莱对祖父的回忆,结果只得到一个米希尔的近于漫画式的,褪『色』的影子,和一些毫无意义的断片的谈话。于莱提到他的时候,开场老是千篇一律的这么一句:

    “就象我对你可怜的祖父说的……”

    于莱除了当年自己说过的话,其余一概没听见。

    约翰·米希尔从前说不定也是这样的。大多数的友谊,往往只是为了要找个对手谈谈自己,痛快一下。但约翰·米希尔虽然那么天真的只想找机会高谈阔论,至少还有同情心,准备随时发泄,不管得当与否。他对一切都感到兴趣,恨自己不是十五岁的少年,看不见下一代的奇妙的发明,没法和他们的思想交流。他有人生最可宝贵的一个德『性』:一种永久新鲜的好奇心,不会给时间冲淡而是与日俱增的。他没有相当的才具来利用这天赋,但多少有才具的人会羡慕他这种天赋!大半的人在二十岁或三十岁上就死了:一过这个年龄,他们只变了自己的影子;以后的生命不过是用来模仿自己,把以前真正有人味儿的时代所说的,所做的,所想的,所喜欢的,一天天的重复,而且重复的方式越来越机械,越来越脱腔走板。

    老于莱真正生活过的时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他当时也没有多少生气,留剩下来的自然更纤弱可怜。除了他从前的那一行和他的家庭生活,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愿意知道。他对所有的事都抱着现成的见解,而那些见解还是他少年时代的。他自命为懂得艺术,却只知道几个偶像的名字,提到它们就搬出一套夸张的滥调;余下的都被认为有等于无,不足挂齿。人家和他说起现代艺术家,他或是充耳不闻,或是顾左右而言他。他自己说极喜欢音乐,要克利斯朵夫弹琴。克利斯朵夫上过一二次当;但音乐一开场,老人就和女儿大声说起话来,仿佛音乐能使他对一切不关音乐的事增加兴致。克利斯朵夫气恼之下,不等曲子弹完就站了起来:可是谁也不注意。只有三四个老曲子,有极美的,也有极恶俗的,但都是大众推崇的,才能使他们比较的静一些,表示完全赞成。那时老人听了最初几个音就出神了,眼泪冒上来了,而这种感动,与其说是由于现在体会到的乐趣,还不如说是由于从前体会过的乐趣。虽然这些老歌曲也有克利斯朵夫极爱好的,例如贝多芬的《阿台拉伊特》,结果他都觉得厌恶了:老人哼着开头的几个小节,一边拿它们和“所有那些没有调子的该死的近代音乐”作比较,一边说着:“这个吗,这才叫做音乐。”——的确,他对近代音乐是一无所知的。

    他的女婿比较有点知识,知道艺术界的『潮』流,但反而更糟:因为他下判断的时候永远存心要压低人家。既不是不聪明,也不是没有鉴赏力,他可不愿意欣赏一切现代的东西。倘若莫扎特与贝多芬是和他同时代的,他一样会瞧不起,倘若瓦格纳与理查德·施特劳斯死在一百年前,他一样会赏识。天生不快活的脾气,使他不肯承认他活着的时候会有什么活着的大人物:这是他受不了的。他因为自己虚度了一生,必须相信所有的人都白活了一辈子,那是一定的事,谁要跟他意见相反,那末这种人不是傻瓜,便是存心开玩笑。

    因此,他讲起新兴的名流总带着尖刻挖苦的口吻,又因为他并不傻,只要瞧上一眼就会发见人家的可笑和弱点。凡是陌生的名字都使他猜疑;关于某个艺术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他已经准备批评了,——唯一的理由就是不认识这个艺术家。他对克利斯朵夫的好感,是因为相信这个愤世嫉俗的孩子象他一样觉得人生可厌,而且也没有什么天才。一般病病歪歪,怨天尤人的可怜虫,彼此会接近的最大的原因,是能够同病相怜,在一块儿怨叹。他们为了自己不快乐而否认别人的快乐。但便是这批俗物与病夫的无聊的悲观主义,最容易使健康的人发觉健康之可贵。克利斯朵夫便经历到这个情形。伏奇尔那种抑郁的念头,原来他是很熟悉的;可是他很奇怪竟会在伏奇尔嘴里听到,而且认不出来了。他厌恶那些思想,他为之生气了。

    克利斯朵夫更气恼的是阿玛利亚的作风。其实这忠厚的女人不过把克利斯朵夫关于尽职的理论付诸实行罢了。她无论提到什么事,总把尽职二字挂在嘴上。她一刻不停的做活,要别人也跟她一样的做活。而工作的目的并非为增加自己和别人的快乐:正是相反!她仿佛要拿工作来教大家受罪,使生活变得一点儿趣味都没有,——要不然生活就谈不上圣洁了。她无论如何不肯把神圣的家务放下一分钟,那是多少『妇』女用来代替别的道德与别的社会义务的。要是没有在同一的日子同一的时间抹地板,洗地砖,把门钮擦得雪亮,使劲的拍地毯,搬动桌子,椅子,柜子,那她简直以为自己堕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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