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中国经济之谜-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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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的民营企业毕竟是极少数,这样以来,必然使同一市场上存在严重的不公平竞争,严重挫伤其它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对民营经济的不适当干预,必然增加经济运行中的无序因素,破坏市场机制的最终形成。这样,民营经济就无法真正成长,即使长大了,也是温室中的花朵,遇到“强风劲雨”,凋零败落成为必然结果。
其七,管理体制和法制建设落后,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由于改革的滞后,政府对民营经济实施管理,有关行政部门缺乏协调和配合,有时出现“多头管理”,让企业无所适从;有时又出现“管理真空”,使企业行为得不到应有的规范。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明显落后于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同时,法制建设也相对落后,1988年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民营经济的权利义务规定得相当模糊,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没有制定有关扶植民营经济发展的较为详尽、明确和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如《民营经济法》等,民营经济发展缺乏应有的法律保护。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成长,更重要的是,有时对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严重的制约和破坏作用。
其八,缺乏对民营经济的专门服务体系。民营经济发展,需要相应的配套服务体系,尤其是民营经济成长壮大以后,这种服务体系尤显重要。这种服务体系主要是中介机构(如人才教育培训、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技术开发、法律和金融中介服务等)和社会服务机构(如从业人口户口申报、子女入学、员工培训、职称评定等)。有些地方即使有了这样的机构,其职能一般也是由政府的一个部门担任,也只对国有企业直接开放,民营经济很少“有此殊荣”。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后,这一问题将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有时甚至可以使民营经济陷于困境。
其九,“三乱”政策禁而不止。政府对民营经济的“三乱”问题,是导致民营经济“流星闪烁”的重要原因。在政府对经济管理的过程中,民营经济成为一块肥肉,行政部门以收费代管理、代指导的现象普遍存在,“三乱”侵扰仍是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障碍之一。各种福利捐献、名目繁多的“领导费用”、各种关系安置的就业人员等,使民营经济这个“没娘的孩子”无法健康发展。根据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供给学派“拉弗曲线”理论,当税费率超过一定界限后,政府的税费收入会不增反降。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税费率过高一方面增大投资成本,抑制投资需求,减少国民收入;另一方面助长避税逃税行为,从而导致税收基数的大幅降低减少财政收入。中国民营经济偷税漏税现象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此。“三乱”问题既限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又导致民营经济的不规范运作,从而严重影响了民营经济的正常发展。
其十,民营经济的生产管理方式和技术装备落后。绝大部分民营经济都处于技术装备和生产方式落后状态。从管理方式上看,民营经济很多管理方式和制度不健全,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习惯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缺乏对市场的适应和把握能力。在这种状况下,民营经济能够崛起,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市场机遇,抓住机会捞一把,二是政策机遇,乘“政策东风”,但发展起来后,如果生产方式和技术设备不随之进行调整,无疑无法长久。
其十一,民营经济的人才结构不稳,导致发展缺乏后续力。民营经济以经营方式灵活而在市场上保持高利润的获取。但正是这种灵活的经营方式,使其容易模仿,员工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就基本能够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求稳的社会心态和民营经济的家族化经营倾向,使大量人才不断流失。这种流失的人才,一部分可能进入其它企业,另一部分可能通过掌握的技术而进行“小本经营”,两者对民营经济的发展都会造成直接威胁。如果人才流失伴随着技术、客户和信息(尤其是企业的保密信息)的流失,民营经济发展势必遭到巨大冲击,这对民营经济的生命力无疑是一个巨大挑战。
其十二,民营经济的企业组织和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首先民营经济存在总体规模不经济状况;其次民营经济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面临强大的“进入壁垒”,很多产业是民营经济不能进入的;再次,由第二点决定,民营经济的产业存在明显的“亚产业”特征,在产业组织结构上、地区结构上都具有明显的低层次性和对传统产业的依附性,这种状况,从根子上决定民营经济无法实现长远的大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步伐日益加快的今天,民营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生存竞争力影响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努力优化民营经济的组织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弥补民营经济的缺陷,使民营经济成为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面临的困难是什么
1。民营经济融资难现象解析
在国家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以刺激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背景下,民营经济却感到“信贷收紧”,1998年,民营经济投资增长率几近为零。在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下,民营经济却融资困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常现象呢?
其一,现存银行的运作机制不利于民营经济融资。国家的银行运行机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主要是作为政府的“钱袋”与财政共同发挥对经济的调节职能,本身的商业化程度不高。在社会转型期,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发展需要,对自身的运作增加了一些谨慎性政策限制,从而给民营经济的融资带来了困难,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银行累积性负担制约银行对民营经济放款。中国原有的银行体制是以国家垄断、资金供给和准财政为特征运行的,这种机制的运行状况就是“国家点菜,银行付钱”,不仅排斥非国有经济主体,而且长期以来培养了企业对银行的依赖心里。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和银行运作机制都进行了很大改革,但政企不分、政银不分导致的银企不分所引致的两个“倒逼机制”的运作状况并没有改变,最后形成“欠钱的是爷,要钱的是孙子”的状况。同时,因为国有银行业绩的考核主要看账面价值,而不去具体分析贷款的质量,只要企业不倒闭,银行的帐面上资产数量就不会减少,从而导致银行对企业的“债务依赖性放款”。这种状况是当前银行明知企业亏损仍然继续贷款的主要原因,从而使民营经济贷款无门。
二是现行的银行有关政策限制了民营经济的贷款。中央政府1998年正式提出“增加对民营经济贷款”,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也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首先是利率浮动措施。因为民营经济的历史短,资信度差,容易出现商业骗局,这就意味着银行向民营经济贷款的风险较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提高对民营经济的授信利率(央行同意)是无可厚非的,但这样一来,民营经济对信贷的需求就明显减少,同时,因银行的呆坏账较多,提高利率并不能有效予以补偿,因而无法从根本上增加民营经济的融资。其次是授信规模限制。银行授信的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部分,银行授信的规模越小,其固定成本越大,自然获利就小,因此,银行希望每笔授信都能达到一定规模。一般来说大企业的贷款规模较大,民营经济的贷款规模较小,有关部门估算,国有银行向民营经济贷款的成本是向大企业贷款成本的5倍,因而银行一般倾向于向大企业贷款。同时,银行的每笔贷款都有严格复杂的审批程序,而民营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希望抓住每一次市场机会,其申请贷款的随机性强、时间紧,因而影响民营经济向银行融资。
三是银行的授信歧视限制了民营经济的贷款。银行的授信歧视包括两方面:其一是所有制歧视。民营经济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非国有经济,国有银行与民营经济存在所有制“不兼容”问题,影响银行授信。另外,即使国有银行出于扶植和帮助目的给非国有经济主体放款,一旦贷款发生问题,有关负责人就无法逃脱干系,不是因为姓“资”和姓“社”的“政治问题”,而是可能被怀疑收取了对方的贿赂。而贷款给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一般比较安全,即使贷款出现问题,也不存在那么多麻烦事。所以民营经济融资难。其二是客户评价标准歧视。国有银行的授信,一般是对较大企业,大企业的各项信用指标是民营经济无法相比的,这种状况客观上对民营经济形成了信用标准歧视,不仅影响银行的授信行为和心理,更影响民营经济的融资信心。
其二,民营经济现况不利于其融资。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层面:
一是民营经济内源融资层面。所谓内源融资,指企业不依赖于外部资金,而是在本单位内部筹集所需资金,主要是通过以前的利润留存进行资本纵向积累的一种融资方式。内源融资的资金来源包括两部分,一是企业自身的积累和储蓄,二是暂时闲置的可用来周转的资金。我国的民营经济虽然在最近十几年取得了飞速发展,但因中国民营经济的产业、产品、规模等因素的制约,其自有资金不足、自我积累有限仍是限制其发展的一大问题,这与世界其他国家民营经济内源融资占到50…60%形成鲜明对比。内源融资作为基础融资方式在中国民营经济的缺失,使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无法稳步地实现结构优化性扩张。
二是民营经济外源融资层面。所谓外源融资,主要指经济主体直接进入证券市场,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外源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企业的直接外源融资主要指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在股权融资方面,中国民营经济通过买“壳”、借“壳”、股份制改造和发行股票等方式已经有所涉足,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民营经济的资金困难问题。但这种方式,解决的只是部分民营经济的资金问题,这部分民营经济一般是规模较大、技术或产品较成熟、经营管理较好、经济效益较佳、发展前景较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只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极小比重,中国绝大部分民营经济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融资。而从债券融资来看,我国当前的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且在发行规模上有严格限制,很多大企业都很难通过此种方式融资,民营经济更没有可能。企业的间接外源融资主要指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关于民营经济的贷款难问题,除了上面分析的银行对民营经济“惜贷”外,民营经济缺乏合适的质押是另一重要原因。民营经济的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比较少,而银行贷款一般要求财产抵押,特别是要求固定资产抵押,这就使许多固定资产较少的民营经济贷款困难。
三是民营经济成长性差,竞争力弱。中国民营经济虽然在过去十几年对中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其自身的竞争力弱和成长性差一直是制约其融资的重要因素却是不争的事实。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竞争力脆弱。经济成长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一般是从注重产量的劳动力时代发展为注重成本的生产力时代,再到注重价值的竞争力时代。而对一个企业来讲,其竞争力不仅表现在产品价格、数量、质量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企业形象、研究开发水平、社会公共意识和持续发展经营能力等因素。中国民营经济在1978年后的迅速崛起,主要得益于当时迅速的规模扩张,即得益于卖方市场的运作特质。而当前买方市场基本形成,市场正从注重成本的时代迈向注重价值的时代,这就要求要有较强的竞争力。当前中国民营经济的公司形象、产品质量、社会公共意识和科研开发水准都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银行授信活动,是一种预期收益性很强的经济行为,民营经济的这种状况,自然使银行授信望而却步。(2)处于竞争性较强的领域,生存难度大。中国民营经济所处产业水平较低,民营经济占优势地位和主体地位的行业主要是“夕阳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这就决定其生存的态势—…面临的竞争力比较强,包括与国有大型企业的竞争以及民营经济间的竞争,这种状况决定民营经济的生存难度较大,导致民营经济融资困难。(3)企业绩效低。中国民营经济的绩效低,主要是相对授信主体而言的,而不是单纯就民营经济的运作机制来说的。中国的民营经济绩效低,主要表现在资金利税率、权益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方面,有关部门调查表明,民营经济在这些方面远远落后于大型企业。这就使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不敢对民营经济放款。
其三,缺乏专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金融机构。一是国有专业银行没有设立为民营经济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四大专业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大型企业,对民营经济只是随机“救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是由国家计划决定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是由市场运作成本决定的,根本无法保证满足民营经济信贷需要,这不仅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顺利发展,而且使民营经济贷款难以避免出现“寻租”现象,从而扰乱金融系统的运作规则。二是缺乏一批专门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与民营经济兴衰息息相关的非国有银行。我国民营经济20年来一直生机勃勃,其产值已占到工业总产值的75%,但我国一直没有发展起、也没有允许发展起一批与之相适应的、为其服务的、与其一起成长的非国有银行。非国有银行发展起来至少有三点好处:(1)机制灵活,运作成本低,资金较少,能够与民营经济一起成长,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推进力量;(2)非国有银行一般具有浓厚的“地方性”,对当地的客户情况较为了解,“信息不对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