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第二季:罗刹之国-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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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听到了!不是和你开玩笑!”
黑暗中彼此都看不见,她在叶萧耳边吹出气息,让他心里一阵发痒。
“好吧,就当你是被灵魂附体了!”
叶萧打开手电照射着前方,忽然掠过一个森白的影子。
手本能地一抖,他大胆地往前走了几步,顶顶也紧跟在身后:“是什么?”
同时,鼻子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
光束往下照去,地面上显出几根人骨,接着又有些碎骨头,还有个被砍下的头骨。
“原来是死人。”
顶顶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死去的人是无害的。
他们小心地踏过遍地的骸骨,手电光线里又现出一把缅刀,从刀的装饰看应该年代久远。但时隔多年依然锋利无比,刃口在电光下发出森严的寒光,或许当年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刀。
他们一步步向前走去,发现更多的尸骨,大多是身首异处,活着被拦腰砍断,很少有完整的骷髅。许多人骨上覆盖着甲片,有古印度的锁子甲,中国的铁片铠甲,甚至有整块板甲。有的被砍下的头骨旁,滚落着瓜形或壶形头盔。还有更多甲片散落在地上,乍一看宛如铜钱撒地。
各种兵器也越来越多,除了常见的刀剑弓箭,还有马来地区的蛇形匕首,阿拉伯的大马士革弯刀,印度的五子流星锤。波斯的镶银钢铁长矛。兵器大多已锈迹斑斑,刃上也布满了缺口,但却足以组成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
“看来这里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战斗,这些人都是在刀光剑影中战死的。在那么狭窄的甬道里杀来杀去,一定是非常残酷的。”
叶萧边说边抚摸着石壁,连这上面也有许多刀剑砍痕,可以想象得到战斗的惨烈程度。
他们踏着尸骨向前走了数十米,一路上都是这些东西,起码成百上千。这条甬道简直成了绞肉机,腐烂的气味在此积累数百年,或许正是亡魂的哭泣。
鼻子渐渐适应了腐烂气味,前头的残骸仍无边无际,顶顶停下来自言自语道:“有多少骨头,就有多少母亲的眼泪。”
叶萧被她这句话怔住了,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小时候他的梦想是成为军人,或者穿越到古代参加战争,但真的面临这些残酷景象时,他的心仿佛被猛刺了一下。
他捡起地上的两副锁子甲,它们全是用铁环连缀而成的,粗看就像柔顺的毛衣,若穿在身上就知道分量了。甲的胸部露出破洞,许多铁环也因此脱落,显然是被长矛或宝剑刺穿的。古人的铁甲抓在自己手中,似乎摸到了灵魂重量,轻飘飘的又不愿离去。
这时,顶顶手中也亮出了一块甲片。在手电光线的照耀下,明显与地上那些不同。这块甲片是半圆状的,保存得还非常完整,几乎就像新打造好的一样。
“鱼鳞甲?”
叶萧总算认了出来,因为下午在石棺里也见到了许多这样的鱼鳞状甲片。据说这种甲片连结在一起可以刀枪不入,如鱼鳞虽软却异常坚固。古时候只有君主或大将军才能穿这种甲片,好莱坞历史大片《天国王朝》里的穆斯林大英雄萨拉丁穿的就是鱼鳞甲。
“没错。”
顶顶居然将它放到唇边,几乎吻到了那冰凉的甲片。
“从哪儿来的?”
叶萧肯定地上没有这样的甲片。
“石棺。”
他惊讶地问道:“你自己拿了一块甲片?”
“在你们离开那个石室之前,我从石棺旁边捡起这块甲片,悄悄藏在了衣服口袋里。”
顶顶嘴角边挂着一丝诡异,鱼鳞甲片就像削薄了的硬币,在她的手指间不断翻动。
“你不该瞒着我们,偷拿棺材里的东西!”
叶萧的质问异常严厉,手电昏暗的光线下,他刚毅的脸颊竟有些狰狞。
“但我无法抗拒。”
“抗拒什么?”
“甲片,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并不是因为它有多么值钱,更不因为它有多漂亮。”顶顶把头靠在墙壁上,停顿了许久才说,“只因为它对我有特别的意义。”
“是什么?”
她拧着眉头没有回答,而是将甲片放到叶萧眼前,让他用手电仔细照射上面。
在近距离的光线注视下,半圆形的甲片上,露出一个菱形花纹。铁甲上的花纹很是精美,带有繁复的植物图案,再细看发现是一朵绽开的莲花。手指摸上去是突出的阳纹,宛如硬币上的浮雕,虽然隔着数百年岁月,仍能感受到铁甲主人的威武。
“这个花纹好特别啊,莲花代表什么意思呢?”
“莲花代表女性,代表生命的源泉。传说释迦牟尼就是出生在莲花上的。”
顶顶说这段话的时候有些激动,仿佛眼前已绽开了一池的莲花。
叶萧却摇摇头说:“可甲片的主人是个男性,穿着铁甲是为了杀人,去终结别人的生命,正好与莲花的意思相反嘛。”
“不,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的生命而战斗,也就是为了生命而战斗,为了女性而战斗,甲片的主人是正义与尊严的化身。”
“好吧,就算是护法之甲。”叶萧不想在这种地方与她争论,只想快点逃出去,“只是我从没听说有在甲片上铸造花纹的,那么小的甲片要铸造那么精美的花纹,肯定要费不少工夫吧,古代只有最高超的盔甲师傅才能制作,何况他那副鱼鳞甲看起来还是实战用的,真不简单。”
“我在石棺旁边仔细观察过了,那副甲衣的每片鱼鳞甲上,都有着相同的菱形莲花纹。而我手里的这枚甲片,是其中保存最完好的。”
说罢她将甲片放回到口袋中,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在放某一样宝贝。
他们关掉了手电,万一最后一节电池用光的话,永恒的黑暗将囚禁他们直到末日审判。 *
“也许,我是命运中注定要来到这里的。”
顶顶在黑暗中轻声地说,似乎忘记了地下罗刹战士们的骸骨。
“为什么?”
“因为——”她又猛地摇了摇头,那种可怕的晕眩感又来了,手里捏紧口袋里的甲片,咬着嘴唇说:“就是因为这枚甲片。”
“它?”
“别再问了,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地狱深处,又一阵阴冷的风袭来,吹乱了她鬓角的发丝。
五
他们还活着。
叶萧打开关闭了一天的手机,他并不奢望收到信号,只想看看现在是几点。
晚上八点。
大罗刹寺的地下甬道深处,白天与黑夜没有分别,因为这里是地狱。
黑暗中响起了一个清脆的女声,几块饼干塞到叶萧手里。
“啊,哪儿来的?”
“下午孙子楚给我的,他们带了许多干粮。”
项顶还保持着清醒,将一小瓶矿泉水交给叶萧。
他俩已被困了几个小时了,四周是甬道冰凉的石壁,身后是无数古代武士的尸骨,还有成堆的铁甲和兵路。
叶萧拧开瓶盖轻轻呷了一口,水流穿过他的咽喉,宛如喀斯特的地下暗河。他本能地抓起饼干,迅速地往嘴里吞咽,饼干在这地底囚笼里胜过了山珍海味。
为节约仅有的电池,两人都关掉了手电筒。反正也看不到彼此的脸,不用顾及什么吃相。叶萧吃完后仰望甬道如无边夜空,连星星也不见一颗,真是适合做坟墓的好地方。
时间在这里已没有意义,今晚就在这里过夜吗?叶萧转头看着身边的人,却连个轮廓都看不清,只能闻到顶顶身上淡淡的香气。
他随手摸到一个头骨,不禁戚然道:“我们会不会和这些人一样?”
“困死在这里?几百年后也变成一堆骨头?”
叶萧平静地问道:“会吗?”
她的目光在黑暗中闪烁了片刻,以平静的语气回答:“当然!”
“绝望了?”
“不,每个人都逃不过的,谁不会去往另一个世界呢?就连佛陀也会涅盘,何况我们凡人呢?终究不过一把尘土而已。”
她丝毫都没有害怕,反而放松地枕着墙壁,与叶萧的肩膀互相依靠。
“人生五十年,无有不死灭?”他苦笑着看了看旁边,近得可以与她交换呼吸,“没想到你一个小姑娘,居然能看得那么开啊。”
“我常念百字明咒,就是我的那首歌,好适合在这里唱啊。”
“别!我怕这里战死的幽灵们,也会被你的歌唱醒过来。”
“你是在夸我还是贬我啊?”
叶萧也笑了起来,这难得的苦中作乐,让他又霍地站起来:“是在鼓励我们!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他重新打开手电筒,照亮前方亘古的黑暗。在布满盔甲与尸骨的甬道,映出一团昏暗的光晕,似乎隐隐有鬼火闪烁。
“那是什么?”
顶顶也惊得跳了起来,同时打开手电向前照去,光束越过满地的枯骨,强弩之末撞上一团绿色火焰。
幽灵的眼睛?
“跟我来!”
叶萧小心地向前走了几步,她紧紧跟在后面,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把手电关了!”
他以命令式的口气说,随后关掉自己的手电。顶顶的手指犹豫了两秒钟,便漆黑一团了。
黑暗的两道尽头,只剩下那团绿色的鬼火,幽幽地飘浮跳跃。耳边又一次微微响起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在对她呢喃,听不清楚是什么语言,抑或是情人的窃窃私语?
叶萧却什么都没听到,只窥定那点骇人的幽光,一步步向前踏去,也不顾脚下踩碎的那些骨头。
半分钟后,两人走到“鬼火”跟前,才发现绿光是从骨头里发出的。原来是人骨中的磷质,在较高的温度下发出的光亮。
“奇怪!”顶顶又打开了手电,照着甬道前方说,“都几百年了,怎么还会有磷质呢?” 1
“这个地方本就不能用常理来解释,否则我们也不会到这里来了。”
他跨过脚下的“鬼火”,又往前走了好几步,感到一阵微风袭来。
顶顶额头的发丝微微晃动,她马上就跑到叶萧前面去了,呼吸着前方的空气说:“哪里来的风?”
有风,就有通往外面的口子。
两人赶紧加快脚步,一口气跑出去几十米,感到吹来的风越来越急,头发几乎被吹乱了。
强压着兴奋的心,在甬道里跑了五六分钟,手电隐隐照出一个洞口,阴冷的夜风呼啸着灌进来。
“就是这里了!”
顶顶几乎撞到墙上,甬道最尽头,裂开一个脸盆大小的口子。
这道口子只能容纳成年人的手臂,叶萧把自己的手伸了出去,胳膊被裂口割得剧痛,却摸到了自由的空气。
没错,外面就是星空之下,手掌握着清冷的月光,晚风送来神秘的花香。
可惜人还是出不去,叶萧拼命地把手往外伸,但只能到肩膀位置。
“换我!”
顶顶把他的手拖出来,随即把自己的手伸出裂缝。她的手臂纤瘦了不少,所以没被割痛。就好像一个胎儿,整个身体还在母体中,手却已率先诞生了。
她的手在外面上下挥舞着,好似巴厘岛的古典舞,手指间作出孔雀点头的姿势。夜风缠绕着五根手指,一墙之隔是人间与地狱。
叶萧用手电仔细照了照,旁边并没有其他出路。他用手指关节敲了敲石壁,感觉非常之薄,上面布满了细小的裂缝。许多年来早已风化了,否则也不会裂开这个口子。
于是,他将顶顶拖回来说:“不要乱动!” '
说罢叶萧后退好几步,虽依旧饥渴难当,体力也差不多要耗尽了,他仍深深吸了口气,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肩膀上——十年前在公安大学练过的撞门术,终于有机会重新拾起了。
五秒钟后,他侧着头半闭着眼睛,猛烈地撞到有裂缝的石壁上……
六
门,没有被撞开。
大本营二楼房间的门。
旅行团的幸存者们,都被围困在门后的房间里。而那条狼狗冲撞了几下之后,也早已偃旗息鼓了。
时针走到晚上八点三十分。
除了小枝孤坐在书房外,所有人都在客厅里,显得异常狭窄拥挤,空气也浑浊不堪。伊莲娜皱着眉头踱步,早已乱了方寸,径直冒出母语:“How shall I do it?How shall I do it?”
“Self—possession!”
厉书抓住她的胳膊,直盯着美国女生的双眼,虽然他自己心里也已一片冰凉。
“狼狗一定还在外面!”钱莫争总算又多说了一句,走到顶住房门的大橱后,用力往前顶了顶,“它很狡猾,不会轻易放弃的。”
“可是,我们总不能在这里守一晚上吧?”
林君如说话了,她疲倦地坐倒在沙发上,大口喝着烧开的水。
孙子楚附和道:“有道理,我们一共有十二个人,总不见得全部打地铺?”
“去!”林君如轻轻打了一下他的后背,“谁要和你们这些男人一起打地铺!”
“没错,我们不能挤在这个房间里过夜。”
童建国回头看了看玉灵,再看看被紧紧顶住的房门。
“要出去吗,谁去和狼狗搏斗?”
钱莫争仍然拦在他身前。
“我!”
童建国轻轻摸了摸裤管,钱莫争已明白他的意思了。
是的,只有他才知道童建国裤脚管里的秘密——那枝深藏不露的手枪。
也只有这把热兵器才是狼狗的克星吧。
“好吧,我同意。”
钱莫争帮他挪开了那些大橱,直到门后再也没有“防御工事”。
这时,唐小甜紧张地跳起来:“你……你要干什么?把狼狗放进来把我们都咬死吗?”
但杨谋一把拉住他的新娘,轻声道:“由他们去吧。”
童建国回头对大家说:“所有人都退到房间里去!”
众人都面面相觑,但旅行团里最年长者说的话,还是有分量的,大家纷纷退到卧室里,拥挤在狭小的空间内。只有孙子楚退进书房,把门关上,盯着小枝。四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