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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桔子树 麒麟正传第1部生死与共-第15部分

小说: 桔子树 麒麟正传第1部生死与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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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严正发现自己除了把任务交给他,然后检查任务完成的质量以外,在具体的操作上已经提不出什么参考意见之后,夏明朗心里的天平便有点摇摇晃晃的了。
  一个人爬到一定的位置,眼前会忽然空无一物,再没有什么可以给自己做定位,他只能自己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跨出去踏下,才知道这一脚是跌倒还是站稳。
  
  陆臻曾经指责他:只善于评论别人,却看不到自己。
  那时夏明朗很想说,不是的,我找不到镜子,我看不到自己。我能看到上司看到下属,看得到同行找得着榜样,但是我看不清自己,不知道自己做到什么样了。在我的生命中还没有镜子,没有人能把我真实的样子反映给我看,不带私心,不带偏见,目光敏锐,能直入本质,却还要能让我信任,要找一个这样的人太难,可遇而不可求。
  可居然,真的遇上了。
  有时候夏明朗也想,是不是太过惊喜了,交心交得太快,一个不小心,就把整颗心都交过去了。
  
  陆臻一觉睡醒已经是黄昏时分,窗外有霞光满天,这是麒麟最清闲美妙的时刻,结束了一天的训练,吃了饭,洗过澡,晚上的课程还没有开始,整个基地都笼罩着一种金黄的暖意。
  陆臻转过头看着夏明朗在窗边抽烟,苍蓝的烟雾,慢慢消散,与霞光混合在一起,阳光斜斜地透过玻璃窗落下来,靠在窗边的夏明朗顿时处在这片辉煌的火海的中心。一天中只有这个时候,有一瞬的超脱美丽,光与影勾出的轮廓,让夏明朗的侧脸有如雕塑的剪影,一种不真实的美。
  
  陆臻一向不喜欢别人抽烟,只有夏明朗,他不讨厌,是真的不讨厌。每一次看到他抽烟,他只想坐下来陪在一旁安安静静的看。
  为什么会爱上他,即使回过头去想这个问题,答案仍然不尽明朗,可是这一刻,他如此清晰地明白自己的迷恋,纠缠入骨。
  这个人,是他最爱的男人,他可以就这样长久地看着他,却不会厌烦。
  喜欢他睥睨张扬的神情;喜欢捕捉他锐利眼神背后的那丝慈悲与脆弱;喜欢他干脆务实的风格,被恶的外壳包裹的善良;喜欢看着他装恶人,点出他内心的柔软。
  喜欢他无尽幽深的眼眸,偶尔的凝眸注视,令人沉溺;喜欢他贴在自己的耳边说话,呼吸将耳廓灼伤,留下火热的感觉;喜欢看他脏兮兮的脸,似乎永远都没有血色的嘴唇,厚厚的,吻起来应该会很柔软。
  于是陆臻无奈地笑了,看来喜欢他真是一点也不奇怪,看,他有这么多理由。
  
  夕阳正好, 夏明朗仿佛有所感应,转过头正对上陆臻安静凝望的眼,四目相对而无言,你有千言,我有万语,因为说不得,于是只能笑。夏明朗只觉得这画面实在太过美好,太美好的东西总不会长久,感受得多了将来会想念,于是他决定要煞个风景:“陆臻,你今年多大了?”
  陆臻露出怀疑的表情,心道:我从出生那天起的档案都在你抽屉里放着,你还不知道我几岁?
   “只是觉得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不找个女朋友?”夏明朗的笑容诚恳得非常假。
  
  陆臻一顿,用审视的目光把夏明朗扫描一番,用口型问道:“队长,有事吗?”
  “没事。”夏明朗绝倒,这小子都一级战备了。
  “呼……”陆臻吹了一口气,笑眯眯的,拿起桌上的纸笔写道:我还以为你要把一颗被你摧残过的芳心转送给小生呢!
  夏明朗接过去一看,顿时语塞。
  陆臻已经将头一甩,把纸抽回来继续写道:谢了,不过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为了国家大业,小生早就决定了要抛弃儿女私情。
  夏明朗无奈之极:“看来硕士的觉悟就是不能跟我们这种粗人比,夏某自惭形秽。”
  陆臻很是居高临下地笑笑。
  
  “那么,不如帮我想想,我应该找个什么样的人过一辈子。”夏明朗转头直视过去,一双眼睛幽黑璨亮。
  陆臻愣了愣,睁大眼睛。
  夏明朗忽然怕被他顶一句:你问我,我问谁。
  但是陆臻笑容平静下来,眸光闪烁,低下头,一字一字认认真真地在写。
  夏明朗接过来看完,神色有点复杂,眸光闪烁间,问道:“这是你的忠告吗?”
  
  陆臻把四个手指并起,举手贴到耳边,笑容很讨好,他发誓,他保证!
  “那为什么可供我选择的对象,全是男的?”夏明朗看着他。
  陆臻脸色僵了僵,苦笑着,用口形说道:“打个比方罢了;我们两个有共同认识的女人吗?”
  夏明朗不自觉回忆了一下:果然,没有!
  “有道理。”夏明朗点点头:“我会记下来。”
  于是转过身,继续回去看窗外的风景。
  
  他想干嘛?陆臻有些疑惑。
  夏明朗是一个基本上不会说废话的人,虽然有时候他说的一些话听起来很废,但也常常是草蛇灰线,一伏千里。那么今天的这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陆臻把每个字都掰开了细想。
  难道,他发现什么了?可能吗?陆臻回忆一下自己的言行举止,很正常啊,至少在表面上看来很正常。
  他在试探些什么,他要表达些什么,他想警告什么?
  陆臻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
  
  “我觉得你就只能找两种人,要么就是像黑子阿泰他们那样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你崇拜到死,无论你怎么骗他训他欺负他,他都不在乎;要么就找我这样的,反正不管你怎么骗人使诈我都能看懂,知道你要干吗,也不会介意。就是不能找个半吊子,看透了一半又看不穿。”
  夏明朗把纸页捏在手里,忍不住想笑,用力吸进一口烟雾,居然被呛到了,他捂着嘴,强忍住不咳出声,手中的烟头明明灭灭的,一阵阵的青烟笼上来,把整个人都笼罩住。
  要真能这么简单就太好,夏明朗想,要真能就这么了结了,忽然一天早上醒过来,发现陆臻还是原来的那个陆臻,夏明朗还是原来那个夏明朗,什么都没有变,他还是他的镜子,最亲密的战友,那真是太好了。
  可惜啊,都回不去了。
  
  陆臻,那小子,其实还没有长大呢,清俊少年,永远都乐观,永远都坚定,真挚,充满了热诚,从不放弃理想与希望。他的未来还很广阔,麒麟不过是他起飞的地方,他只想在他背上加一点沉重的东西,令他变得更为强壮而有力。
  怎可折了他的翼?
  夏明朗微笑,这烟雾竟是前所未有的辣,让他眼眶湿润。
  那道清峻挺拔的身影,干净清爽,充满着激情与生命力,似新生之竹。
  这是他最珍视的东西,宁死也不肯伤到分毫的东西,他想看到他成长,以蓬勃的力量摧枯拉朽,用那分新绿染透整个军队。
  怎么可以呢?夏明朗在想,无论如何,像这样清新透明的人,都应该有个完美的幸福生活,至少,有一份无畏的坦然生活。
  
  有些事,他知道陆臻可能不会在意,可是没办法,他在意,所以他是夏明朗,夏明朗永远头脑冷静,权衡利弊,目标明确,他从不会做傻事。
  夏明朗每走一步都要算十步,挑一个队员都要试半年,面面俱到,精致细巧,他的张扬与无忌,从来都是计算精准的放纵。
  不抛弃不放弃,可是究竟不抛弃些什么,不放弃些什么……
  这是新的命题。
  
  一个长长久久的新命题!
  
  
  
  
  9。 我与你拥抱在一起
  
  陆臻声带受损,做了近一个礼拜哑巴,后来能说话了,但是声音飘忽性感,三步之外就捉不住。
  据说严老大闻此噩耗,把夏队长骂了个头臭,陆臻心中非常愉悦。
  后来,据大队长办公室的秘书说,严头当时高呼:那小子就一张嘴值钱,你把这给废了,得耽误多少事啊!!
  陆臻又发现原来这基地的烂人程度是随着军衔一级一级往上升的。
  闲事休提,生活如常,只是陆臻同学的格斗技巧现在转由郑楷老大亲授,毕竟此人虽然长得硬,但是手软,不像某人面黑心黑。
  
  人到了无路可退的时候,也就懒得再为自己的行为找什么借口,喜欢么,就是喜欢上了,认清了,变不了也甩不开了,心里也就平静了。
  夏明朗不是一个会逃避的人,他喜欢把一切问题都摊开来,反复研究,论证,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一如他的作战报告。而他对于此事的处理方法包括,控制自己如常地对待陆臻,不要打扰他,不要令人困扰,别让自己讨人嫌。
  不过这一切的限制并不包括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观察自己喜欢的人,在任何可能的情况照顾他,帮助他,让他更开心,于是他也能收获更多的笑容,反正他从来都是一个谈不好恋爱的人,而现在更不是什么恋爱故事,所以不需要规则。反正只要他可以在人前控制自己,维持队中的安定团结就已经够了,没必要关起门来还要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这行当太复杂了,太复杂不好,没意义。
  
  呆在麒麟最大的好处就是你可以忘记自我,任何的烦恼,忧虑,苦闷,在这个生活中的每一天都能过得紧张而充实的地方可以轻易地被回避。在这里,有按部就班的生活常态,却又永远不缺乏意外的火花,这是一个会让人沉醉的地方。
  当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开始下起来的时候,陆臻在出早操的时候意外地发现队伍里面少了一些人:夏明朗,陈默,方进……全是精英,精英中的精英,一中队的镇队之宝。陆臻用一种询问的目光问郑楷,而郑楷老大只是温和地对他笑了笑,于是陆臻知道这是一个绝密任务,绝密的意思是,除了执行者,谁都不必知道这是什么。
  
  陆臻觉得有点焦虑,等待永远是一件难耐的事,那两天徐知着一直拉着他出去串门打牌,直到熄灯。陆臻对此其实兴致不高,但他看得出来徐小花是好意,陆臻永远不会去折拂朋友的好意。
  三天之后,陆臻在收操整队的时候,看到夏明朗领着一行人疲惫不堪地从停机坪走过来。
  天地玄黄,只在这一瞬间,这个世界于他而言都已经远去。
  他看到夏明朗低着头沉默疾行,丛林迷彩残留着战斗的痕迹,含混在一起,变成了最完美的伪装,头盔挟在腋下,枪拎在手中,极度疲惫的样子,好像曾经飞过沧海。
  
  他的视线追着他走,不能放开,而夏明朗在经过他们身前的时候忽然转过了头,深深地望向他。陆臻心想,他应该不是在看自己,他在看他的队员,然而,那有什么分别呢?他本来就是他的队员!
  他于是努力微笑,隔着遥远的距离,对他说欢迎平安回来,他总觉得还能看清夏明朗眼底的光芒,当然,那应该是错觉。
  郑楷知道人心浮动,没过多久,就吹哨让大家解散。
  陆臻着急地冲在前面,甚至顾不上吃晚饭也顾不及先回自己寝室,直接敲上了夏明朗的门。
  门内没有应声,陆臻试了试门把,没锁,他于是鼓起勇气开门进去。
  
  夏明朗背对着他,站在窗边抽烟。
  浓重的烟雾将他整个人笼罩起来,孤绝的姿态,与人世分割。
  陆臻觉得心疼。
  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这样的人,他看着他抽烟,无数次。他用各种各样的心情看着这一幕,仰慕的,迷恋的,称赞的,他本以为这会是他记忆中最美好的风景,可是现在他只觉得心疼。
  那个孤独的人一个人站在那里,他只想走过去把他抱紧。
  无论将来他会在谁的怀里释放自己,那么,至少这一刻,让他来给出一点安慰。
  
  陆臻站在夏明朗身后一步之遥,浓重的血腥味混合着硝烟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于是明白了他如此疲惫苍凉的理由。
  “队长!”他小声呼唤。
  夏明朗转过身,有些意外似的。
  陆臻张开手臂:“可以抱一下吗?”
  夏明朗看住他,背着光的脸上还有未尽的油彩,只有一双眼睛是明亮的。
  陆臻努力微笑,满怀期待。
  “我手上还有血。”夏明朗握住手掌。
  
  陆臻上前一步抱住他:“没关系,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夏明朗愣住,然而转瞬间,熟悉的气味已经将他包裹,汗水的味道,干净的泥土的味道,来自这方土地的气息,陆臻的味道,如此清新悠远,令人沉醉。他慢慢闭上眼睛,把头放到陆臻肩膀上。
  原来如此。
  这些年,一次,又一次,他一身浴血,疲惫而归,站在操场的大路边回头望,眼前是美好的生活与鲜活的生命,而他,污泞的血渍已经渗入他每一个毛孔,浓重的气息,将他与这个世界隔离。
  
  偶尔,他也会渴望一个拥抱,被人抱紧,奋力地,从泥泞中拔出来。
  可是所有的渴望都会断在那个瞬间:我的手上还有血。当我的手上流淌着鲜血,我还能够抱住谁?
  没有答案,直到今日。
  那一刻,他看到陆臻平和而了然的笑容,他说:没关系!是真的没关系,因为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他们是同类。
  只有在同样的尸山血海中走过,才能安慰疲惫的心灵,只有同样沾过血的手,才能毫无间隙地握紧,只有同样坚定强韧而又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有这样的拥抱。
  夏明朗终于放肆地把手掌放上去,在陆臻背上擦出暗色的血痕。
  
  一瞬间,天地玄黄。
  下一秒,宇宙洪荒。
  而当我与你拥抱在一起,时间就可以停止。
  
  夏明朗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给陆臻拿了一套干净的作训服,陆臻有些不解,笑道:“我不用你帮我洗衣服。”
  夏明朗把作训服按到他手上,声音低沉柔软:“换上。”
  陆臻觉得自己被蛊惑,转过身去换衣服。
  虽然是冬天,可是作训服下面,也只不过是一件长袖的棉质T…恤。夏明朗看着陆臻修长的腿,很长,也很直,小腿的线条非常漂亮,脚踝精致。然而很奇怪的,曾经那些困扰着他的可怕欲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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