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太如花,终于裙下by驚蟄-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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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凯华拦住苏玲丽,缓和了些紧张的气氛,继而推心置腹地开口:“小南是我们的独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何等凄苦,这里面的滋味你不能懂。你还年轻,有大把的前程,如果把孩子带在身边难免拖累,我们可以替你照顾——”
伏姝沉默良久,终是开口:“叔叔阿姨,对不起,孩子不是林南的。你们的要求,我真的无能为力。”
苏玲丽突如其来地将面前的红茶泼到伏姝脸上,骂道:“你还跟我们装什么!我们这么说也就是给你面子——就凭你在丽江的那些名声,能教出什么样的孩子来?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们能找你面对面坐下来谈,就是已经把有些事了解清楚了的!我劝你别给脸不要脸——”
温凉的茶水像令人羞耻的图腾布满伏姝白皙的脸颊,又顺着修长的脖颈蜿蜒流进肩窝。
她冷冷地盯着对面激动的老妇人,看到她脸上因气愤而扭曲的皱纹,心里隐隐后怕起来。她怕他们真的会夺走她的孩子,她怕他们说的那些难听的话有一天会成真。
哪怕有一瞬间,她心里没有表面看上去那样镇定,她就已经输了。她的信念开始出现裂缝,生活的变数令她措手不及。
她认为自己没有必要继续待下去,她不想承认自己没有勇气面对林南的父母,她要走——
一个熟悉的身影轻轻将她护在身前,脸上的茶水被温柔得拭去,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缓缓响起:“怎么回事?我说要陪你进来的吧,这下受了委屈,满意了?”
“夏晔?你怎么——”伏姝错愕,以为出现了幻觉。
夏晔伸出食指,封住伏姝的唇,然后专心致志地擦净那白皙的脸庞,让它重新变得美丽迷人起来。
林凯华和苏玲丽被眼前的一幕搞得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该拿捏一个怎样的表情。就在他们面面相觑的时候,那个穿着丽江随处可见的民族风衬衣衬裤的男人,格外绅士地转过身,带着优雅的微笑与他们握手致意,派头十足。
“你们好,我是夏晔,伏姝的未婚夫。”夏晔悠然地坐在伏姝身边,将伏姝的手握住,温文尔雅地开口,“两位是长辈,要是我们伏姝做错了什么惹阿姨不高兴,不用阿姨动手,我回头肯定好好说她。”
林凯华是个聪明人,听得出夏晔暗含讽刺的弦外之音,于是打圆场道:“刚才是你阿姨不对,她怎么着也不能动手的,是她没管住自己那暴脾气,胡乱说话。小伏,你千万别放在心上——”
“没事儿,长辈教训小辈嘛,也是为了我们小辈好。”夏晔笑道,“如今有我照顾伏姝,你们做长辈的也就能省心了。”
“你真是小伏的未婚夫?”苏玲丽犹疑着问。
“阿姨不信?”夏晔哂笑。
“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们啊——”夏晔看着伏姝时那又是甜蜜又是炫耀的表情甚是扎眼,“我们07年就认识了,在香格里拉,一见钟情。”
“07年就认识?怎么后来没在一起呢?”苏玲丽假笑着,颇有点咄咄逼人的气势。
“说来惭愧——”夏晔竟笑得有些不好意思,手却与伏姝十指相扣放在身前,“只怪我当时年轻,一心赶回南方拼事业,两个人就那样儿错过了。我今年到云南来旅游,又意外到她,既然上天愿意给我第二机会,我自然不会再放手,何况她还瞒着我为我生了两个孩子。”夏晔深情款款地看着伏姝,“我已经找不到理由离开你——”
伏姝默契地莞尔一笑,轻轻翻了个白眼,小声道:“肉麻。”
“你说,孩子是你的!”苏玲丽难以置信地盯着夏晔,“这不可能——”
“怎么不会?”夏晔心中好笑,面上却十分费解的样子,“伏姝应该是六月末到的丽江,不过她在丽江根本就没待满一天,就独自去了香格里拉和西双版纳。在香格里拉,我们认识了对方。我们本来约好七月中旬在丽江多玩两天,但我因为家里临时出了点儿事,匆忙回了上海。后来,我们失去联络,我也为此整整懊悔了六年。
她怀孕的时间应该就在那大半个月里,而这段时间她一直与我在一起,孩子不是我还能是谁的?”
“小伏,你来云南不是为了小南吗?怎么会有这一出呢?”林凯华将信将疑。
“伏姝是来和她前男友分手的啊,你们难道不知道吗?”夏晔故作震惊,“伏姝就是失了恋,才让我乘虚而入的——”说着,他暧昧地与伏姝对视一眼,其中柔情蜜意,溢于言表。
“小伏,他说的都是真的吗?”林凯华愠怒,但良好的修养让他一直保持着理智清醒的状态。
伏姝勾着唇角,懒懒地谢倚在夏晔的手臂上,微笑却疏离地开口:“叔叔阿姨,我一直说孩子不是林南的,只是你们不信。”
夏晔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掏出两张名片,双手递到对面,笑意盈盈地继续发挥:“叔叔阿姨,家里孩子需要照顾,店里不能缺人手,我和伏姝就先赶回去了。以后若是有什么事,叔叔阿姨尽管再联系我。对了,等我们结婚办酒,您二老也务必赏光——”
原本林凯华和苏玲丽是不相信夏晔随口而出的那些话的,在他们眼里,这个临时跑出来搅局的年轻人充其量也就是个被伏姝的外表迷惑,脑子一热想充英雄的小角色。可后来事态的发展似乎并不像他们想象得那么简单。
问题的关键在于,尽管夏晔的穿着过分花哨俗气,但他那仿佛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和举手投足间的修养派头都不是随便装装就演得像的。他开口说的每句话似乎都别有深意,做的每个动作都挑不出任何瑕疵。如果非要说点什么不好的话,那就是夏晔的表现太过完美,好得叫人平白心生一口闷气。
林凯华和苏玲丽还没从横生的变故里回过神来,就又被“结婚办酒”四个字吓得不轻。
他们走后,林凯华看着手中名片,不禁皱起了眉头。
上海某国际知名投行的副总,夏晔。
夏晔发名片的用意再明显不过——有他夏晔在,伏姝什么都不缺。不缺人,不缺钱,更不缺面子。
这堵死了林凯华和苏玲丽打算用钱解决问题的思路。显然,夏晔是在逼他们走人。
作者有话要说:艾玛,夏童鞋穿着一身花布民族风从天而降的画面是不是特别出戏啊~~~哈哈哈哈哈~~~~~
第3章
3。
丽江的雨一直没有停;而且下得越来越欢乐。夏晔一路上一手撑着伞;一手牵着伏姝的手;心情好得冒泡。他希望这条老街没有尽头;他享受伞下被倾盆大雨隔绝的狭小世界。
伏姝偏过头去;看到伞下夏晔微弯的嘴角。
夏晔也恰好在这时看向她——
四目相对;伏姝怦然心动。
她的目光闪躲到伞外的雨幕;不得不率先打破沉默掩饰心中的悸动:“你怎么会突然出现?”
“我本来是要去隔壁那家银行取钱,但碰巧就看到你走进茶庄;脸色还不怎么好看。”夏晔微微一笑,“我不放心就只好跟进去看看——”
伏姝一愣;又道:“为什么没走?我还以为你走了——”
夏晔好笑地反问:“我难道没有搬走吗?”
伏姝微愕;更有些赧然;只得干巴巴地问:“那你为什么还留在丽江?”
“也没规定我打赌打输了连丽江都不能待吧?”夏晔玩心大起,故意低头凑近伏姝,“这么说,周琛真的走了?你怎么做到的?”
“没做什么——”伏姝偏过脸,似乎不想回答这个有些尴尬的话题,“他就是喝多了。”
“你是不是盘算着什么时候对我也用这招,然后把我赶走?”夏晔紧了紧握着伏姝的那只手,又将她的手牵到胸前。
伏姝大概才意识到自己被夏晔牵着手,烫手般把手缩了回来。
她垂着眸,没人看得到她此时忧伤自嘲的表情。
“怎么了?”夏晔问得有点儿小心翼翼,“还是为了刚才的事情?”
伏姝仍旧沉默,却刻意与夏晔保持着一个拳头的距离。这样的距离说短不短,说长不长,却能将一个人排斥在另一个人的世界之外。
伏姝停下脚步,夏晔随之立在原地。
“你为什么知道那么多?”伏姝蹙着眉,质问,“你查我?”
“你一直知道的,我对你好奇。”夏晔并不促狭,而是大方地承认。
“你还知道了什么?”
“知道的应该和林南父母一样多,不知道的也许就更多了。”夏晔说得无奈,眼底却藏着一汪柔情,“孩子不是林南的,对吗?”
伏姝轻晃了晃头,坚决否认:“不,孩子是林南的,就是林南的——”
“我现在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改口改得未免太频繁了——”夏晔胸口闷闷的,无奈憋着火气不能发作,“你怀孕的那段时间,压根就没有见过林南。你当时一个人去了香格里拉,再回丽江的时候,林南已经发生了意外,你怎么可能会怀他的孩子?”
“我为什么就不能怀他的孩子!你又凭什么胡乱揣测孩子的身世!你不觉得你的好奇太过分了吗?我自己生的孩子,我会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吗!”伏姝被夏晔惹恼,挑尾迷人的眼眸如同被人点了一把火,烧得慑人心神。
“对!你或许就是不知道,你就是在自欺欺人——”夏晔对伏姝的怒火简直哭笑不得,“难道承认孩子的父亲,就让你那么不堪吗?”
伏姝不自觉地往后缩了缩身子,惊恐地盯着夏晔!伏姝那种倏然拉开距离的疏离感,紧张的戒备情绪,像突然袭击夏晔心脏的利器,毫无预兆地刺入人心最为柔软的部分,生疼。
隔着良久的沉默,夏晔看着眼前低眉垂眸的伏姝,心疼愈演愈烈。
他知道,他早已病入膏肓。经年累月,相思如蛊,最终融入骨血。
“伏姝,我希望你明白——我在茶庄说的那些话,不仅仅是说给两个老人听的,还是说给你听的。”夏晔像是完全换了个人,他的语气前所未有得认真严肃,没有玩世不恭,没有言不由衷,没有无名怒火,“不管孩子的身世如何,我要你和我在一起。让我来照顾你和孩子们,好吗?”
伏姝的脑海瞬间一片空白,空荡荡得叫她不安。她猛地抬头,愣愣地望进那双深邃真诚的瞳眸,但觉山摇地动,几近窒息。
“你已经不需要那些什么都不懂的男生了,他们的幼稚和不成熟只会一次次伤害你,他们眼里的是欲望,不是疼惜!每个人的纯情都是一时的,每个人都会成长,都会世故,都最终会选择最现实的生活。伏姝你醒醒吧,他们根本给不了你想要的。”
夏晔重新握起伏姝的手,眸光里的情愫浓得化不开,“伏姝,别再玩下去了,我们不能永远抱着恨和悲伤生活下去。这么多年,无论当初发生过什么,那些曾重伤不治的伤口也都该愈合了。放过自己吧,哪怕是为了浚生漓生——”
“你走吧——”
“什么?”夏晔隔着巨大的雨声,怔愣着问,“你说什么?”
“我说——”伏姝深吸了一口气,用了极大的气力大声说道,“我要你走!”
这下换做夏晔沉默,难以置信地沉默。他不明白为什么伏姝总在不断地拒绝他,拒绝走出那个近乎封闭的漓川世界。
为什么,他已经问不出口。
他唯有不语,侥幸地抱着渺茫的希望。
飞溅的雨水再一次打湿了大红的裙裾,晕出一团团丑陋的濡湿水印。
“刚才你替我解围,我很感激。我知道,你其实——”伏姝双唇再启,声音夹杂着哑涩,“是个好男人。但是,玛格丽特在《情人》里有句话是这样说的:爱之于我,不是一蔬一饭,肌肤之亲,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颓败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我与他们的爱情永远会停留在最美的时刻,不老不死。这颓败的生活,我改不了,也戒不掉,所以你不用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的。世上好女人那么多,为我不值得。”
夏晔痴笑着,黑白分明的瞳眸里流出的目光始终与伏姝的紧紧缠在一起。
他低沉的苦笑声在如注的雨帘中久久不绝,直到他笑得眼角沁出细密的光,直到他笑得嘴角抽搐。
他多想撕开她的心,告诉她,六年前那一场风花雪月的相遇;告诉她,一见钟情后的念念不忘;告诉她,他秘密地找了她那么多年。
可夏晔还是固执的,作为一个男人,他的心带着自尊与骄傲不愿轻易屈服。他要她想起来,他要她自己想起来!这样才足够平衡,他才不会如少年时那般显得过分卑微。
最终,他只轻轻问了句:“我若如同他们一般爱你,你又打算怎么回应?”
伏姝犹豫着伸手抚上那英俊的脸庞,唇畔勉强扯出苦笑:“如果时间倒回,我真的在香格里拉遇见你,我也许会选择和你在一起。可我就要三十岁了,你却还年轻。我有两个孩子,你却还未婚。我——唔——”
夏晔一把甩开雨伞,不顾一切地捧起伏姝的双颊,将吻骤然压了上去!
他听不下去,一个字都听不下去!
她明明对他有感觉,她明明不舍不忍,为什么要再三地推开他!
她为什么就是不愿让过去的伤口愈合结痂?她为什么自始至终都没能认出他?
即便如此,得到她,依旧是他下决心要做的!
既然决定了,他就不打算再放手!
六年了,直到今天他才清楚地明白,自己在情感上的洁癖都是为了这个女人而存在的。他深埋的少年纯情变作陈年的佳酿,馥郁芬芳得不可思议!
雨疯狂地砸到他们两人的身上,砸湿了头发,模糊了视线,麻木了触觉,却浇不灭欲望。
他狠狠地啃噬着她的唇,霸道地撬开她的牙关。
裹着略带生腥的雨水,他的舌狂乱地滑入她的口中,毫不留情地将她的舌堵在一角,尽数卷起,尽情吮吸。
他贪婪地捕捉着她的每一丝气息,放任自己的心疯狂跳动。